蝶舞花开(穿越)上----似曾相识颖归来

作者:  录入:07-02

除了我之外。
不,其实,我的脸上也有笑。但,只有我知道,那是假的。春光再明媚,也驱不走我内心的阴暗。春风再温暖,也热不了我的身心。每天的每天,我只有辛苦地不断奔波在印局、书坊、万鑫坊和红袖招之间,用繁重的工作来折磨自己,才能让自己没有时间去回忆去悲伤。
可每到夜里,那每一个漫漫长夜啊,却是多么地难熬!
我不明白为什么离别前的最后一夜我会睡得那么坦然,正如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半个月来我却常常是彻夜无眠。
有月亮的时候,我会对着月亮发呆。想起那一夜他拥我入怀,月下对饮的情景。下雨的时候,我会对着雨丝发呆。怀念那不多的日子里,我们互相依偎互相取暖的日子。饮酒的时候,我会对着酒杯发呆。想起那天我们在红袖招对饮的情景,以及随着他火热的唇舌哺进我口中的百花露的香甜可口,是我从那以后再也没品尝过的美味。甚至是洗澡的时候,当水流缓缓地淋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总是会呆呆想起他那双略有些粗糙的宽厚的手掌,是如何一寸寸地抚过我的肌肤,在我的身上留下爱的印迹,挑起我身上暗藏着的火焰。每每念及此,欲望就如同潮水般不可抑制地涌来,我总是面红耳赤地草草冲洗了身子了事,逃难般地躲进被子,蜷着身子缩在冰冷的床角,任热潮,一丝一丝绝望地退下去。
明明想忘却,却总是在不经意时想起。
我总是在不经意间回避着李大勇和珠儿,我更加起早贪黑地努力工作,我甚至换了间卧室。因为我实在无法在充满着他的气息他的味道的房间里和床上继续住下去,安然入睡。我做不到!
我终于明白,我是爱他的。比我自以为的和他所知道的更爱!
可是,他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仔细想来,我们在一起这短短的一个多月里,他除了自己的名字和是洪帮帮主外从没提起过家里的情况和自身经历。就连临走之前,也只是草草说了句回洪帮总部,即没有说总部在哪里,更没有提等我回来之类的话。我更知道,在这个没有电话、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的时代,除非他刻意回来找我,我们两人是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了。可他,会回来吗?
退一万步来说,青州并不是我的家乡,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在这里呆多久。如果哪一天,我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这里一成不变的生活而离开了这里,那么,即使那之后的某天他真的回来了,又该去哪里找我呢?
不想了不想了,一切皆是缘,缘起又缘灭。
我喃喃自语着,饮下了壶中最后一滴百花露。
百花露,他为了捉弄我而命人送来的十坛百花露,如今只剩下了十个空坛子,他留下的最后一丝痕迹也终于被我消灭干净。
烦躁地推开酒杯,我起身,沿着花 径慢慢朝卧室走去,身后,落寞的歌声洒了一路:“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泡在了红袖招。因为,我想出门一趟,必须准备个足够表演三至四场的节目。
舞蹈、乐器都好说,灯光、舞美、音响和服装间的配合,歌舞队的队员们经过我这四个多月来的调教,都领会了其中的精髓。各种舞蹈动作,紫云她们也能做到收发自如,完全明白了如何用肢体语言来说话,来挑起男人的欲望。唯一可虑的,还是歌曲。
我所会的那几首有限的歌曲,早已抖落得一干二净了。好在前人的诗词我记得的还不少,便一首首默写了出来,丢给乐师,让他们自己配乐后演唱。于是,柳永的、晏殊的、李清照的词,唐人的绝句,甚至于汉代乐府,我一次性写了二十多首交给了李大勇,以备不时之需。
安排好红袖招的事儿,我又去印局和书坊看了看。这两处的生意早已走上了正轨,一切按部就班,一时半会儿也出不了什么差错。我叮嘱了李管事几句,说明我会出门一段时间,有小事他做主,有大事等我回来,便放心地离开了。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我就出了城门,还是坐的驿站的马车,不过这次我小心地把银票收在了最隐秘的地方。
出门的第一站自然是仓山,免费保镖和生活顾问是一定要带的。
花了一天的时间巡视了书坊和印局,听周管事作了简单的工作汇报,草草勉励了几句后,我就离开了店铺,在戌时前赶到了文府。
自从元霄节后一别至今也已快三个月了,文大哥见到我自然是又惊又喜。吃罢晚饭,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我到他房里小坐,追问我这段时间以来的近况和青州的生意。
这让我怎么说呢?说我先是掉在了冰窟窿,后来又为了帅哥两胁插刀,前后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好?说我和洪帮帮主勾搭上了,不过有了一腿后就让人给甩了?说我因为初恋就失恋的打击过大,导致精神恍惚,所以打算出去旅游散散心,特来邀他相陪?
嗯,想来想去,只有最后半句话是可以说的。
“好呀,反正年后生意清淡,家里也没什么事,现如今正值春季,天气不冷不热,正适宜出门。”文大哥看着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与他的形象严重不符:“只是,二弟想去哪里?”
去哪里?这还真是一个问题。我蹙眉思考了一下,问道:“哥,你可知道附近有何可供游玩之地?”
文大哥娓娓道来:“仓山往西行五十里,有一山名朝龙,上有一寺同名,是前朝所建,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往青州方向三十五里黄河岸边,有一渡口,附近很是热闹。还有……”
“哥,”我轻轻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山呀寺啊的,我没兴趣。还有,我想去远一点的地方。”
“远一点的地方……”文大哥深思了一阵,突然惊喜地叫道:“有了!二弟,你不是一直嚷嚷着想去看大草原,想去骑马吗?现在正是春季,草原上的花都开了,景色可好了。我们去塞外吧,如何?”
“塞外?”我的眸光一闪,眼前顿时浮现出天高地广,大漠烟直的背景下,我和文大哥各骑着一匹俊马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策马奔驰的景象,想像虽然美好,可我的眼眸很快黯淡了下来,摇摇头道:“不行,时间来不及,我至多只能离开一个月。”一个月后,葡萄就该上市了吧,我曾经答应过他的,要酿最好的酒提供给红袖招,他还说,他也想尝尝。他可以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可以不回来喝这酒,我却必须遵守我自己许下的诺言把它酿出来。
“一个月啊……”文大哥没沉吟多久,很快笑道:“不如去洛阳吧。每年的端午,洛阳除了有赛龙舟外,还会举办百花会。洛阳牡丹名动天下,五月正是百花争艳、牡丹竟放的时节,这百花会的盛况在整个大璟也是极负盛名的。而且洛阳所在的洛州与青州是邻州,相隔不到两千里,十来天也就到了,来回也不会超过四十天。”
“好是好,”我有些担忧地望着他:“可是,洛阳不是……”敬王爷的封地吗?
“二弟,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文大哥没让我吐出那个名字,警觉地看了看门外,轻声说道:“洛阳那么大,我们只是去看赛龙舟和百花会,哪会那么巧正好和那个人碰上,别忘了,那个人可不是天天没事就在街上溜达的普通人。而且上次从青州回来后,我仔细想过,虽说现在皇上身体欠佳,但毕竟在位了数十年,想必那人也不会轻举妄动。上次司徒然说的那番话,很可能是指在皇位有变的情况下。”
“那就……听哥的安排吧。”我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有些调皮地说道:“反正有哥这个武林高手给我做保镖,我什么都不怕!”
“你呀……”文大哥笑着,笑容里却有一丝落寞,眼里有一种我看不懂、说不清的情绪在闪动。
第三天,我和文大哥坐上了驶往洛阳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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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既然去了洛阳,怎么可能不发生点事,不遇见某些人呢?

第四十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离开仓山的那天已是四月二十七了,为了能在端午节前赶到洛阳,我们这一路上每日里披星戴月地赶路,餐风宿露,十分辛苦。我几次跟文大哥报怨,那啥啥赛龙舟不看也罢,我们是来出门旅游散心找乐子的,不是来自找苦头吃的。可文大哥总是笑笑道,一年就一次,下次来洛阳还不知是什么时候,还不知道有没有再到洛阳来的机会,既然来了,还是不要错过的好。
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四的下午抵达了洛阳城外。
洛阳城修得十分巍峨,比如城墙,全部用大块的青色条石垒成,比青州城气派多了,就是比京城也不逞多让。不过这话我只说了一半,就让文大哥给捂住了嘴,他警觉地看看四周,松开手,小声地说道:“二弟,有些事心里知道就好,不要随随便便地说出来。要知道,祸从口出啊……”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我默然。封建社会果然恐怖,连把京城和王爷封地首府的城墙做下比较都有可能惹祸上身,我算是知道前世的大清朝里为什么会有人因为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而全家遭殃了。
进了城,一路行来,人多得令人难以想像,没想到这赛龙舟和百花会的魅力还不是一般的大。我们一连找了四五家客栈,都回答客满,倒有一家不大的客栈说是还有间柴房,收拾一下也能勉强挤下两个人。出门在外,条件差点也是在所难免,我几乎想答应了,文大哥却黑着一张脸把我拉走了。
眼看已近酉时,我们还是没找到落脚之处,文大哥没有办法,只得去了文家在洛阳开设的商号。原来文家家大业大,在青州附近的几个州里都有分号,但若不是迫不得已,文大哥并不想依附于它。
商号掌柜一见是大少爷来了,自然十分殷勤。不但好酒好菜招呼着,而且把自己住的主屋腾了出来,给我们两人住。路上连着奔波了七八天,我们早就人困马乏了。谢了酒,草草用过晚饭,好生洗涮了一番,我们两人依偎着,早早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睡得极好,以至于第二天天刚朦朦亮的时候,我就醒了,而且感觉神清气爽,全身通泰。我在床上眯了一小会儿,终是敌不过好奇心和兴奋感,轻手轻脚地起了床。刚刚穿上小衣,洗漱好,正坐在梳妆台前准备梳理我那长发,文大哥也醒了。
文大哥起床后披了件外衣,也不洗漱,径直走到我身后,接过我手中的木梳。要把齐腰的长发梳理好从小到大都是我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小的时候,虽然不受家里重视,毕竟是大户人家,这些事情都有婢女们做,当然,大多数时候,还是大哥代劳了。我自己梳发的次数是屈指可数,还是离家以后,才慢慢学会的。
文大哥站在我身后,把我浓密的长发摊开在左手手掌上,右手拿着木梳,从上自下,细细梳理着。梳了一阵后,左手一翻,连着转了几转,便把头发挽在了头顶,扎了一个髻。看不出文大哥人长的粗放,却是粗中有细,做起这种事来也挺心灵手巧的。我抿嘴一笑,拿起桌上我的木簪,正要递给他,却见他并没有接,却拿起放在一旁的、他平常所用的白玉簪插在了我的头上。
文大哥有着文人的细腻和武人的豪爽。他平时对自己的穿着打扮都不甚在意,也很少用饰物。唯有头上这只白玉簪,自我和他相识以来,就一直插在他的发中,也是他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物品,想必,对他的意义也不同凡响。见他如此,我有些吃惊,说道:“哥,这簪子……”正伸手欲拨,文大哥一把按住我的手,笑笑道:“二弟戴上这个还真好看,我是粗人,用着反而不伦不类的,就给二弟吧。”说着,几下将自己的头发挽了,却将我的那只木簪插在了自己的发中。
我见文大哥如此说如此做,反倒不好再说什么,看看天已破晓,随意用过早饭,婉拒了掌柜的想陪同我们一起游玩的好意,急忙和文大哥出了门。
虽然时间尚早,街上的行人已不少了,而且大家行进的方向都很统一,就是举行龙舟赛的洛水。
洛水说是水,其实是横贯洛阳城中的一条大河。我和文大哥随着人流赶到河边的时候,岸边已挤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我们两人当然不想在人群中乱挤,见洛水两岸多酒肆,便盘算着在酒楼上找个靠河的雅间,一边吃酒一边观赏。
计划虽好,实施起来却有难度。我们低估了洛阳城赛龙舟的魅力,走了好几家酒楼,别说是邻河的雅间了,连大堂都坐得满满当当的。顺着洛水一路行来,在洛水的一个弯道边有一座三层的酒楼,名叫客留名,比起刚才的几家更是显得豪华大气,我和文大哥对视一眼,虽然知道希望不大,几乎等于没有,还是走了进去,想碰碰运气。
“对不住,两位客官,本店已满了。”果然,我们才踏进门,小二便迎了上来,歉意地说道。
虽然是在意料之中,我们还是很失望。一路从文家的商号走来,我已经很累了,我弯了腰捏弄着酸痛的小腿,文大哥斜了一眼,见我动作,不甘地对掌柜说道:“这是三层的酒楼,雅间难道都满了?和别人拼个座也成,我们出双倍的银子,我这兄弟身体不好,委实走不动了。”
“对不住了,客官。这不是钱的问题,这雅间早半个月前就订完了,订的人非富即贵,从来没有和别人拼座的习惯。”那小二话虽说得客气,眼神却有些轻蔑。
文大哥的脸一下变了,怒道:“别人非富即贵,难道我们兄弟二人就是任人欺负的市井小民不成?”
“客官别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那小二忙点头哈腰道着歉。
“我不管你什么意思。”文大哥啪地拿出把碎银朝桌上一放,喝道:“银子在这里,总之你给我们安排个座儿就好。”
“您这不是为难小的吗?”小二哭丧着脸道。
我看不过眼,拉了拉文大哥的衣袖,轻轻说道:“哥,算了,实在不行我们就在岸边站着看会儿好了。”
文大哥转身望着我,凶神恶煞的脸立刻转为无限温柔:“可是我看这天色晴朗,多半一会儿要出大太阳,二弟,你这段时间赶路着实辛苦了,再顶着日头晒上大半天,我怕……”
你怕什么?我满脸黑线。文大哥,就算我生得没你强壮,也不是弱不禁风好不好?别说得我跟个娇娘们似的成不成?我前世做女人都没那么骄弱呢。不悦地皱了眉,正要说什么,却听到一个声音在门口响起:“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两位可是没订座儿,若是不嫌简陋的话,不如到我们的雅间坐下,一起把酒言欢,如何?”
我和文大哥同时转身朝说话处看去,不看还好,这一看,心同时一沉,随即对望一眼,从双方眼里都读出了惊异和无奈。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着长衫,头戴方巾,手摇折扇,虽是笑得恳切却掩不住他狡猾的味道。另一个长身玉立,貌比潘安,衣白胜雪,腰插玉笛,双目含笑,直如谪仙一般。真真是不想什么,就来什么。
我低了头,不住地苦笑。文大哥已是上前一步,作揖见礼道:“司徒大人,兰公子,两位安好。”
“不必多礼。”不待司徒然回答,这次,却是兰庭芳开口道:“去年此时在京城,两位匆匆一别,我和司徒兄常常引为憾事,就连王爷,也数次提起,不胜唏嘘。今日既然有缘相会,两位远来是客,不如让我们做个东,大家尽兴欢饮一场,不知我们可有这个荣幸?”说着话,那神仙般的兰公子两个眼睛一直在我身上打着转。
我暗叹一声,不好再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则,抬头笑道:“兰公子说哪里话。我和文大哥初到贵地,没有先登门拜访已是失礼。难得两位盛情,岂有不从之理?请。”说着,极为恭敬地做了个先请的手势。
兰庭芳不再客气,微一颔首,侧着身子朝二楼走去,为我们带路。司徒然带着一贯狡黠的笑,让文大哥和我先行,自己落在最后。在上楼的时候,他凑进我的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人才听得到的声音轻声问道:“怎么不见花帮主?”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司徒大人,我不相信你不清楚花行天的去向。”
我不是傻子,虽然上次因在酒楼受伤在床上躺了大半月,不知道花行天后来和司徒然谈了些什么。但用脚趾头想也猜得到,是司徒然为敬王爷招揽洪帮。虽然花行天不提结果,但无非是两个,一是花行天答应了,两者结盟,二是花行天没答应,两者非敌非友,想必以花行天的圆滑,撕破脸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那么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司徒然都不可能放任洪帮不管,明里暗里必然监视着它和花行天的一举一动,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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