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爱,从不属於我 下----轩音幽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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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爱,从不属於我(33)
第三十三章
已经发了好几天高烧,我妈是卓阳接来的,那个王八蛋,当初被刀捅,他都没通知她,这次不过发高烧而已,他干嘛自作主张把她叫来,害她担心!
瞧她脸色憔悴的,不是他妈不心疼是不,混蛋!
厌恶医院,退烧後,我坚持要出院回家,他们拗不过我,只能听命。
没有再去上班,卓阳放我大假,我也想趁这个机会好好陪陪我妈。
闲下身来,天天陪我妈窝在家看电视,说说贴心话,甚至陪她去菜市场买菜。
从未踏足过堆著满地黄菜叶的地方,在我的印象里,菜市场只留给我三个字:脏、乱、差!
今天心血来潮,主动要求陪她去买菜,当她的驴子。
才进市场,眼前的景象彻底颠覆了我以前的想法,市场内人头攒动,喧哗嘈杂,各种各样平仄不齐的叫卖声此起彼伏,整个市场内干净明亮,毫无脏乱差之说。
市场内有蔬菜区、鲜肉区、蛋禽区、海鲜区之分,蔬菜区里的蔬菜色泽诱人,鲜嫩丰富,种类繁多,油翠嫩绿的青菜,白里透红的萝卜,水灵青碧的芹菜,红润光滑的蕃茄,应有尽有,任君挑选,鲜肉区内,一拼一拼的瘦猪肉平躺在案板上,任人宰割,活生生的家禽鸟鸽,关在笼里,叽呱求救,海鲜区内的虾兵蟹将,争著抛头露面,等待主人的认领。
小转一圈後,双手已经拎满东西,看著我妈在菜场里跟那些个三姑六婆讨价还价,为了几毛钱也要游说个半天,我发誓再也不来这可怕的地方,完美的形象这不就破灭在这里了!
市场里的人越来越多,狭窄的小道人挨人,挤得水泄不通,小心护著我妈不让别人冲撞到他,可双手拎满东西却多有不便,忽然旁边横冲出一男子,把她撞得一个踉跄,想去扶她,却因手上东西无法出手,刚想丢弃手上的菜,一只稳稳的大掌将我妈托住,正想道谢,却发现居然是大呆瓜。
“李政,你怎麽会在这?”
“下班了,就来买点菜,回家自己烧!”
“你还会做饭,看不出来!”
我妈知道李政这个人,当初帮他交学费的时候,我就把他的事情告诉她,她见这麽巧,非要他今晚一起去我家吃饭,她也不看看人家脸皮多薄,这脸都红的像我手上蕃茄了,她还硬拉著他走。
为了解除他的尴尬境地,我好心走到中间分开他们,看著他憨傻的脸蛋,还真想上前狠狠捏上那两团粉肉,一定很好玩。
来到我家,我看他简直就是坐立不安,好像我家沙发上有扎人的银针,令他如坐针毡!
“公司最近没特别的事吧?”为了不让他浑身像爬著蚂蚁般难受,我找些话题跟他聊聊,分散他注意力。
“恩,一切都跟平常一样,没什麽特别的事!”
“星海的case进度如何?”
“差不多,快收尾了!”
嘶,我怎麽觉得这越聊越像上级在问下级问题,你问我答的。
“先过来吃饭,边吃边聊!”
还好,母亲大人终於不负所望,在这种尴尬的境地下,大开圣口,填胃时间到!
呆瓜吃饭真是私文的可以,也不知是在我家,还是有长辈在的缘故,除了自己眼前的两盘菜,他几乎都不去沾筷,看得我那叫一个郁闷。
难得来我家吃顿饭,总不能让人家说我小气吧,挑了几块瘦猪肉,夹到他碗里,这可是我妈的拿手好菜,既香嫩又软口,我可是百吃不厌。
“多吃些菜,吃不完倒掉是你浪费,你妈妈没教过你节约是美德吗!”
他呆愣得望著我,憨憨得脸上瞬间通红一大片,嘴巴开合数次,愣是一个字没说出口。
“笑笑,怎麽讲话的呢,小政别理他,笑笑被我惯坏了,平时在公司你得多帮我看著些他,省得他得罪人!”
“妈……”怎麽说话的呢,谁是他儿子,怎麽这胳膊肘尽往外拐。
“阿姨说笑了,娄笑在公司表现比我好,职位比我高,哪用我看,每次都是他帮得我,我谢他都来不及!”
瞧瞧瞧瞧,这才是人话麽,听得那叫一个舒心,这顿饭总算没让他白吃!
我知道有我妈在,呆瓜就不会好受,吃完饭,我随便找了个借口,带他离开。
一走出家门,就见他大大松出口气,好笑得很,“我妈有这麽吓人吗,让你这麽怕她!”
“也不是怕,就是对著长辈总有一股压力,不知该说什麽话好!”
看他抓耳挠腮得,像极了孙猴子,可那副傻傻的憨样却又跟猪八戒有一拼,太好玩了,简直就是个综合体。
小区的绿化做得很好,大概是公司自己买地建造的,所以特别注意,小道两旁的草坪上栽著许多不知名的大树,反正我是一棵都不认识。
“要不,去你那坐坐?”
“呃……那个……我那太乱……不太……”
看他憋红著脸,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样子,我笑得直打跌,“有那麽夸张吗,算了,我回去了,拜!”
沿著来路往回走,踩著厚厚得草坪,软绵绵得,好舒服,我没有回去,而是沿著草坪走出小区大门。
Ray bar还是老样子,老板也终於找到他的梦中情人,很帅的一小夥子,挺腼腆,这几天几乎天天报到,跟他也混得比较熟了。
来到吧台边坐下的时候,那两口子在旁若无人得打情骂俏,小源被他老公逗得满脸通红,看到我来後,笑著来到我身旁。
“娄笑,你来了!”
“恩,调一杯吧!”
小源也是调酒师,因为来Ray bar应聘,被井天那家夥看中,蛮蛮好的一直男就这麽被他给掰弯,祸害啊!
井天依然不肯让我喝酒,两人僵持不下,小源想到个折中的办法,他给我调出一种果子酒,酒精度不高,却也是真酒,不管怎样,是酒就好,我勉强接受,他也没话再说。
很喜欢看小源调酒的样子,动作轻盈,挥洒自如,高难度的动作被他耍得游刃有余,一分锺不到,一杯蓝白相间的果子酒摆在眼前。
“这次叫什麽?”
“海阔天空!”
海阔天空!怎麽被他起出来的,有何特别意义不成?不过看这颜色,还真像,蓝中一点白,蓝得是海天,白得则是云!
“虽然你不愿说,可我从你眼里看得出你的悲伤,无论发生什麽事,日子还是要过,退一步,有可能海阔天空!”
退一步,有可能海阔天空!怎麽退,如何退,我还能退吗,我还有必要退吗?
“娄笑,到底发生什麽事,好久都不见你那位,该不会是你们吵架了吧?”
我顿了顿,捏著杯脚的手指轻微抖了抖,盯著杯中液体良久,才自嘲得勾勾嘴角。
“以後你都不可能再见到他了!”
“为什麽?”
“他结婚了!”
“什麽!他怎麽会结婚的,他对你……”
真是,把key调得这麽高,想把客人都吓跑吗?又不是唱戏!
“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还能拦著他娶媳妇不成,就算你想拦,他把保密措施做的这麽好,你又如何拦呢!”
把沈淀著的白色液体摇溶在海蓝之中,一口灌下整杯酒,海阔天空,那不是我!
“难怪先前问你,你一直不肯说,娄笑,那你以後怎麽办?”
“怎麽办?呵,小源不是说了吗,无论怎样,日子还得照样过,这地球不会因此而停止转动,太阳不会因此而不开,月亮也不会因此而不亮,这我……当然也还和以前一样过!”
听他一阵摇头叹气著走开,替那边客人去调酒,我绵软得趴在吧台上,一时跟只泄了气的皮球似得,一点力气也没有。
片刻後,一杯五颜六色的酒移到我眼前,抬头看著一脸微笑的小源,我挑挑眉,“这又叫什麽?”
“柳暗花明!”
呵,他还真能编,接过酒,不停晃荡著杯中液体,红、橙、黄、绿、靛、蓝、紫,七种颜色几乎都囊括其中,他的调酒术还真不是盖得。
有些气闷,招呼一声,走出门口想好好透透气,靠上墙,抬头看见浑圆如玉盘的明月,看来今天不是十五就是十六。
几天下来,酒量似乎有长进,从原先的滴酒不沾,到现在喝几杯果子酒已经毫无问题。
头痛,却不晕,不是酒的问题,应该是睡眠不足的原因,闭上眼,轻轻按捏太阳穴。
耳边有人的呼吸声,频率起伏不稳,停下动作,睁眼望去,是上次在这里碰见的男人。
“真巧,又见面了!”
“的确很巧!”
“要不要进去喝几杯,我请!”
想起上次情景,我突然笑出声来,这厮,想泡我就直说,做出这麽一副绅士的样子,身上的粒粒谷都冒出来。
拿出插在口袋的手,伸至他胸前,慢慢移到他脖子上,将他的头扳过来,“你很想和我上床吗?”
“呵,被你猜到了!”
“你见识过我不会喝酒,还是你比较喜欢奸尸?”
“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你喜欢露天做的话……”
我挑眉看著他,他邪邪一笑,身子慢慢贴近我,“原来我们想到一块去了!”
他想来吻我,我扳过他的头,把他压到我脖子上,毒舌也即刻探出,荼毒我的肌肤,身体被他紧紧抵在墙上,外套也被扔在地上,坚硬的东西把我小腹都给顶痛了。
拉下他的裤拉链,想把他那根东西拿出来,他却把我转过身,正奇怪著,坚硬的胸膛就贴住我後背,牙齿开始不停啃咬我後颈,一手开始解我皮带,另一手透过布料握住我的欲望。
闭上眼趴在墙上,一动也懒得动,任由他为所欲为,皮带刚被解开,身上忽然一轻,奇怪的转头,却看见卓老妖满脸杀气得瞪著那男人。
“看来上次对你太客气了!”
“先生,大家你情我愿而已,别搞得这麽严重!”
那男人想甩手,却动不了,眉头也微微皱起,“请放手,你可以自己问他,我有没有逼过他,有时候做人别太自作多情!”
懒得理他们,捡起外套就走,迈出五步後,手腕被他抓住,硬拖著我坐上他的车。
“你想干嘛!”
“送你回家!”
“我不想回家!”
这麽早回去干嘛,我妈很早就睡觉,叫我一个人在屋子里发呆到天明?
“那就去我家,小晨一直念叨著你!”
“我要回家!”
开什麽玩笑,被那小狗皮膏药给黏上,我还走得了吗,不粉身碎骨才怪。
“不是说不想回家!”
“可我现在又想回了不行?”
要不是你坏我好事,用得著如此吗,臭老妖!
斜斜横他一眼,却瞄到方向盘上青筋暴突的双手,垂下眼帘,掩饰著望向窗外,再无说话。
回到家,冲进浴室,前後洗了不下五次,才躺上床,漆黑的夜里是我自这次医院回来後最怕的时候,因为根本睡不著,如何强迫自己都睡不著,数绵羊,数黄豆,数金子都睡不著。
只要一闭眼,跟他在一起的回忆就会泉涌而来,如何挣扎都没用,就像自动电影,止不住,挥不散,关不了!
坐在床头,摸出枕头里的袖珍短刀,刀鞘上的宝石在照射进来的月光下,泛著轻微光芒,这是我们交往一周年,他送我的礼物,而我送他的,是一只手表,最後见他的那次,还看他带著,不过现在,早扔了吧!
撸起衣袖,冰冷的刀刃贴上皮肤,寒凉无比,轻轻按下,直直一划,平行於老伤口上,又多添一条直线,尖锐刺痛,鲜血滴落床单之前,用纱布围起伤口,处理妥当後,才躺回床上。
原来爱,从不属於我(34)
第三十四章
和小蕊有段时间没见过面了,去音像店转了一圈,刚好就在他的设计室附近,抄了近路,走进店门。
她的生意似乎还不错,每次过来都看见她在为别人设计款式,只是以往总是有只臭猴子杵在边上吵她,今天倒只有她一人。
没有吵她,静静站在她身後看她专注的神情,铅笔在纸上摩擦发出的窸窣声,轻挠人心。
从夹板上取下图纸後,终於发现我的存在,她吓得睁大眼睛,图纸也掉在地上,“哥!”
“看你在创作,没敢打扰你,吓著了?”
她猛拍心口,蹲身捡起图纸,回我一白眼,“不吓著才怪!”
是啊,换了我,早骂过去了,没事闲得慌,站在背後吓人,打算做背後灵吗!
“今天猴子怎麽不在?”
这都寒假了,不可能学校有事出不来,连有课都会翘来陪她,今儿个怎麽连个鬼影都见不到。
千万别告诉我他终於对小蕊失去兴趣,我会宰了他!
“他爸突然电话找他有急事,刚走没一会儿!”
“他家人知道你们的事了吗?”
她摇摇头,开始低头检查图纸,如此掩饰,有何意义?难道,他家人真不同意他们两的事?猴子不会因此而放弃她吧?
“快过年了,哥,小妈也在这,今年过年,我能去你们那过吗?”
我诧异得看著她,怎麽突然有这种想法,他妈妈和哥哥会同意吗?
“我是没问题,可你妈那……”
“我真是快受不了她了,一天到晚要我去见这个总裁儿子,看那个企业老总,她把我当什麽了,哥哥他们不替我说话,反而跟著妈起哄,那个家我是待不下去了。”
这个蛇蝎心肠的泼妇,到了今天还不好好反省自己,却还想把自己唯一的女儿给卖了,她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真的是人吗?
“要是在那住得不舒坦,就搬来我这边吧,正好还有间空房!”
“这倒不用,金猴已经在替我找房子,我准备自己搬出去住。”
也好,只要远离那个丧心病狂的泼妇,搬出来也是件好事,本身现在住的地方也是租的,没什麽区别。
离开後,沿著人行道慢慢晃荡,现在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在上班,走来走去的基本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在他们眼里,我大概算不要好的一类人吧!
拐弯得时候,好像见到一个熟悉的影子,一时却想不起是谁,头脑一热,脚步立马跟上去,穿过巷子的时候,我付出了头脑发热的代价。
钱包被抢了,按理说,我这麽个大好青年,追个十五六岁的小痞子还是不在话下的,奈何咱只是名伤残人士,无法跑路,只能眼睁睁得看著他拿走我的小金库!
回到家,被我妈说了一通,买张CD怎麽有大半天好买的,这女人,我出去玩会儿都不行了?
其实的确不需要这麽久,只因跑了好几家音像店都找不到那首歌,才跑那麽远去。
陈旭的边做边爱,以前听著很反感,现在听听,却越来越喜欢,越来越有道理。
也许真的不是我们之间爱的太深太彻底,而是时间的沈积与寂寞,让我们将彼此视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一种默契。
一份感情,没有爱的基础,是经不住风吹雨打的,无需狂风暴雨,只需清风细雨,便能让它顷刻间崩塌於无形。
岑一风曾经跟我说,是我让他懂得什麽是爱,什麽是痛,什麽是甜,什麽是苦,我不知道他在说这些的时候,心里是否也如是想著,我只知道我无法解脱,不知该如何取舍!
想他,心痛,不想,更痛!
只求不再听到关於他的任何事,却总有人会在耳边不断提醒。
是你!
你果然不笨,知道在这逮我!
你不会是沦落到要抢钱过日子了吧!
怎麽,拿你几个钱用用你都这麽严重,别人抢你老公,怎麽不知道去抢回来呢,啊!对了,差点忘了,你跟他可是同性恋,你怎麽敢呢,啧啧,真是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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