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竟和文扬的故事
CP:卓文扬、林竟、陆风、程亦辰、LEE、柯洛、秦朗、程亦晨……以及若干客串蓝家的儿子们)
我们就像两座孤岛,漂浮着,偶尔相聚。
然后
再次别离
(一)
窗外浮着云,我知道,当我到达T城的时候时间反而还比我在LA登机时早了一个小时。
两年前,上帝从我手中偷走的那十几个小时,现在要原原本本的还给我了。
咀嚼着飞机餐面包,干燥温暖的感觉在口腔中散开来。
方才LEE的表情,也是如此,想必他从未猜到我会走。
聚散就是如此,求他多福,也自求多福。
望下窗外,满眼的深蓝,我就如同一座岛屿,漂浮在此。
空姐柔声地问我喝些什么,我吩咐的葡萄酒瞬间摆在眼前。
一小口抿在嘴里,酒的质量不大好,本应留下些回甘却变成苦涩。
就像和从前那个家伙的恋情一般。卓文扬,一个从我脑海中凭空消失了一年的名字。
LEE和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失去的那段记忆早在一年前某个晴朗的午后就回来了。
那个下午,其实也没发生什么。
我没有被雷劈到,没有大喊大叫,没有心如刀绞;甚至没有流下些许眼泪。
只是,有个人回到我的生命中来了而已。
我记起了他的名字,他的样子,还有我们曾几一起度过的那些称得上心动却不快乐的日子。
街头公园里的毒贩,迷幻的表情,跳蚤一般的动作从我面前经过,我拦住他,生平第一次买下了些大麻。
LA的海滩上,昏黄的夕阳,温热的沙滩,波霸和性感的救生员从我面前一一扫过。
我似乎听得到指间卷大麻的烟纸烧开的劈啪声,吐出最后一口。
倒在沙滩上,眼睛里满是橙黄色的蓝天,他们说飞大麻HIGH起来了可以看到天使下来迎接。
不过我什么都没看到,以为我闭上了双眼。
如果那天你也在那个海滩,那么你看到的笑的最灿烂最傻的人就是我了,飞了大麻之后的我。
晚上回到住所时,LEE笑着帮我弹掉了身上的沙子,又热了从唐人街买回来的皮蛋粥和叉烧包给我。
我想小笼,而不是这种潮汕风的叉烧包,我问LEE:”如果我记忆回来了呢?”这是我常问他的一个问题。
LEE一如平常的回答我:会天下大乱。
我也一如平常的指着LEE说:林竟到过的地方就没有太平的。
天下还是太平的很的。
卓文扬这个名字都已经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一年时光了,我能奈它如何,它能奈我如何?就算是卓文扬本人出现在我面前,又能奈我如何?
更不要说ERIC,或是那场灾难。
爱情或痛苦,根本就是那根大麻烟卷。
所以,什么都没发生。天下太平。
飞机上,我梦见卓文扬笑着对我说:“小竟,你回来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空姐的呼唤叫醒,着陆了,我回到了T城。
一年来我从没做过任何和卓文扬有关的梦,我根本就没做过梦。
我或者该流上满脸的眼泪哭着醒过来,或者该挣扎地满头大汗醒过来,起码应当有所感触吧。
遗憾的是,我甚至刚醒过来就对梦境里的那张脸孔已经记忆模糊,只知道那应当是卓文扬而已。
踏上了T城的土地,空气的味道依然熟悉,久违的建筑群里添加的新的面孔。
我拉着一杆箱子,钻进拦到的出租车里。
当年的我。
原来,只是爱上了爱情。
(二)
行李统统丢进酒店,Narcissism,我要去的地方。
这个点钟,要找伴儿的也差不多都找到了。我爬上吧台,指着酒保大叫:“黑色天鹅绒,香槟要这里最好的。”酒吧惊讶的看着我,我回望他,他带着个黑框眼镜,应当还是个学生。他说:“那支香槟要去窖里取。”随后消失。
我笑着望着身边的位置,当年我就是在这里爬过去妄想亲吻那人的脸么?还是更靠左边一点的位置?
酒保开了香槟和黑啤酒,把它们一比一的倒入杯子里。黑色天鹅绒这个名字,就是形容它入嗓之后的口感的。
酒保又把一杯长岛冰茶放在我面前,手指向一个方向:“那边的客人送的。”
我头没回,“退回去。”继续喝我的酒。
酒保用纤长白皙的手指拈起一个杯子,在杯口搽了柠檬汁,沾了下盐盘。我望着他的手,他的衣襟,紧系的领结,干净好看的脸孔。看他把龙舌兰混基酒倒入摇筒,上下摇晃着,他抿着嘴唇,手臂肌肉的线条若隐若现。
我低头对自己笑了。
酒保把一杯马格丽特推到我面前:“那边的客人送的。”
“退回去。”,我继续喝我的酒。
现场的演唱要开始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西班牙男人和两个乐手,Narcissism不知什么时候也开始有这种文绉绉的表演。
“这是FIDO。西班牙民间音乐。”酒保对我说,“据说,西班牙酒吧里的FIDO歌手,只唱辛酸的爱情,不把客人唱哭,他们是不会走的。”
我听到那个老男人用我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深沉的唱着泫然的调调。
“这里有人被唱哭过么?”我笑着问酒保。
酒保抿着嘴地下了头,黑亮的头发反射着昏暗的光芒。
恍惚中,我望到了有个穿着花里胡哨的皮裤的黄发少年爬上吧台,摘掉酒保的眼镜。
那个歌手站在我面前,声音好似天鹅绒,正着抚摸是无比的光滑,反着抚摸便是洗练的沧桑。带着小舌音和卷舌音的西语从他口中唱出,他的动作很克制,用声很克制。
我印象中的少年此时把细长的颈凑过去要吻少年酒保的脸颊,嘴唇和皮肤轻微的摩擦了。一条手臂挽住了正在耍无赖的少年的腰……
周围响起寥落的掌声,艺人的歌声已经停止了,那个老人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脸,转身离去。
我灌了自己一杯。
酒保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擦了擦嘴。他又递来了一张,我莫名其妙的回望他,想问他干吗?
他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指了指纸巾,指了指我。
“你哭了。”
我摸了下脸,是的,我哭了。
“结账。”我掏出口袋里的VISA卡。心里一跳,我似乎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先生,我们是酒吧,不接受银行卡结账。”,我漏掉的就是这个。
“不用怕。”我安慰着酒保,跳上一张桌子,大叫:“今晚有没有人愿意帮我结账啊?”
方才要送我酒的两个男人从黑暗中走出来,西装革履的。
酒保把酒单送到他们连个面前,我看着他们脸色的变化,看着他们连连说抱歉,看着他们同时冲出大门。
我一屁股坐在桌子上,举起双手,对酒保说:“你送我去警察局好了。”
“怎么了?”这声音不高但是富有穿透性。
两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一个全副西装打扮严谨,一个穿着件休闲毛衫叼着个烟斗。
(三)
酒保见了那个穿西装的男人,叫了声老板后低下头。那男人问,“他是开了那瓶香槟的家伙?”
“不好意思,我忘记酒吧的规矩了。”我笑嘻嘻地说,总归是不打笑脸人的。
“刚才目睹你的风采,看也不像是自己结过账的人。”穿休闲毛衣的家伙笑道。
“我带了卡,可以去ATM。”
“任老板,我可以开车陪他去提款。”这男人在吧台的烟缸上磕清了他的烟斗。
“不必,这个点钟ATM的银行连接已经断了,提不出钱来的。”任宁远说道。
我可不想再这里等到天亮,便报了LEE的大名。
“可以给你打个折扣。”任宁远的声调还是那样。
“不过你也还是没有现金。”另外一个男人缓慢的给自己的烟斗里填上烟丝。
“算在ERIC头上。陆风那个混蛋本来……”我捂住自己的嘴,“我不是赖账,不信我可以给陆……ERIC打电话。”
“宁远,我帮他结好了。”那男人抽着烟斗笑着咳嗽了几下。
“算在ERIC头上。”
任宁远没理会我说什么,问:“你叫什么?”
“林竟。”
听完我的名字,他转身就回去了,好似我没有喝过他那瓶价值不菲的酒一般。只剩下我呆呆地张着嘴巴望着前方。
“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我问抽烟斗的男人。“他不要我钱啦?”
“我都说了我帮你付。”
“那他还问我名字干吗?”
“因为那支酒。”
“你是二老板,你付他付不都一样么?”
“我不是哦。”
“那你是他的……”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表示,恋人?情人?还是什么其他的。
“朋友。”他吐出一口烟雾,和香烟不同,烟斗的味道软软的,还混杂着香草的味道。“刚才的FIDO歌手,是我找来的。”
“哦……”
“他们只来巡演一个星期。喜欢的话,这几天多来听听吧。”
“哦?”
“你听哭了。”
“哦。”我呼吸着那些好闻的烟草味道,木然的继续喝酒,仿佛没听那人说话,突然又反应过来他在说我,“嗯?”
“你继续喝吧。”他把烟斗放在一旁,跳下吧凳。
我望着他,他走到钢琴旁,落座。
我酌着酒,丝线一般的音符缠缠绕绕的灌入我的耳朵,温柔的如同那个歌手快要哭出来的嗓音,抚摸着我包裹着我。
我的视线扫过钢琴漆上他脸孔的倒影,又扫过他弹奏中如同在琴键上舞蹈的双手。
慢慢地喝完了我的酒。
他的烟斗还在燃烧,嫋嫋的香气熏人欲醉。他已经回到我的身边坐下。
“没哭呢。呵呵……”
“很好听的曲子。”我说,“没什么事情我回去了……你确定你帮我结账是吧?”
“嗯。”
“BYE”
“林竟……”
“怎么了?”
“还是那句话,FIDO只唱一周,这几天有空多来听听。”他拿出张名片塞到我手里。
我看也没看,把它塞到裤兜里。“BYE”
(四)
卧倒在酒店的床上,那段从没听过的钢琴曲子在脑海中断断续续地响起。
我始终没看他的名片。
相逢何必相识。
第二天,接近下午,我是被电话声轰起来的。
吃力地记下了一个地址之后,洗漱一番跳上了的士。
程亦辰,我的那个大伯。他是否还记得当年的事情?他是否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人?
以他的善良性格,若是晓得了,怎么会活到今天呢?多半是药性太强,忘却了。
我笑着摇头。
的士在一个平凡的小区的单元门前停下。
我上楼欲敲响房门,细细的能听到房间中的喘息声。苦笑着蹲坐在地上,依旧还是能听到。索性去院子里转转好了。
这个地方,整排整排的中国桐开出的紫色花朵落了满地,香气从被撵过的花朵中缓慢的散发出来,宁静朴素的很,和辰叔很相似,被伤害了之后反而香气愈发浓重。
听LEE提到过一些他和陆风的故事,老觉得,辰叔就是那个盗仙草水漫金山的白娘子,千辛万苦,爱他的人虽爱他爱的发痴,却不知为何总会离开他。陆风的爱,最终会变成镇他一生的雷锋塔吧。
我回到门口扣响了房门。
半晌,开门的人是陆风,ERIC我还是习惯这么称呼他。
他依旧不显得老朽,却也依旧黑着个脸孔,衬衫的扣子系了一半,大概知道来人是我。
“进来。不然就关门了。”
我望进屋子里,辰叔脚下踩着软拖,一身棉麻衣服,他整理着套头衫的领子。
明明开着窗,屋子里还微微弥漫着一些香烟的味道,一定是陆风的作为。
“辰叔。”我叫他,注视着他的眼睛。
“小竟。”他眼中满是亲人见面的喜悦。很好,该忘却的事情就不应当想起来,否则,活着会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跑过来要拉拉我,却被ERIC扯住披了件毛衫在肩头,ERIC说怕他着凉不要站在风口上。
眼前的这个人是陆风,不是我所认识的ERIC了。
扯着一些有的没有的,辰叔所说的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要我搬过来和他一起住,再看旁边陆风的脸孔已经黑到立即就要降暴风雨于世上的程度了。
“好啊,辰叔,我搬过来。”只见陆风的脸上闪出一道雷,我挪了挪身体以免被杀气搞得血溅当场。
“你一定不少行李吧,我开车帮你拿。”陆风一个字一个字的挤出来一句完整的话,估计是要把我直接弄死在回饭店的路上。
“不多,就一个行李箱。回去一趟就搬过来了。”我笑着看陆风脸上的龙卷风带起了倾盆的暴雨。
“那正好我送你,我要去一下公司。”陆风盯着我。
“你公司在上城区,我的饭店在西城,不大顺路啊。”把他的凶恶原封不动的退回去。
陆风就只是盯着我,牙齿咯吱咯吱的。我绷不住了,说:“辰叔,搬家的事情不着急,我想租下你对面的房子,得打扫一下才能住人。”
“我这里还是住的下的。何必付两份租金。”
“这点租金一份两份还不是一样?”
“我夜里折腾的厉害,昼出日伏,怕打扰辰叔休息,还是住在对面比较好。”
谈话在辰叔的百般挽留和陆风对我的无比支持中纠缠不清,终究以我和陆风的胜利告终。
“住在对门,其实也和一家差不多呢,就是道门而已。”走的时候,辰叔这样安慰着自己。
我向两个人道别,饭店,还能再住上些日子。
我和你们两个人之间,又何止是差在一道门上呢?
你们早已跨过了我所在的这道门,而你们所在的门里,我是决计进不去的。
(五)
走到院子里,几朵桐树花凋谢后落在我肩头。即使走出院子,也还闻得到香气。
华灯初上,行人匆匆。四月渐暖,街边的摊子开始出摊了,吃火锅太暖,吃烧烤冰啤太冷的季节里,他们的生意不冷不热。
路边的小贩换了一拨又一拨,摊位一片又一片,铁板鱿鱼还是铁板鱿鱼,炭火烤得滋滋作响,小贩们利索的把孜然和辣椒撒在上面。
我在路边望着望着,望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