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神经突凸的跳着。
肺部严重缺氧。
可是,我怎么就是哭不够啊。
我还记得,那天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喂……”,我本想当面问他的名字的。
第二天醒来
我在自己住的酒店的床上,被子估计是我自己蹬掉的。
床头上放着一把口琴,口琴下压着一张纸。
本以为是他写给我的便条,拿起来发现满纸都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的蝌蚪。
只有最上面写着几个我勉强认识的中国字——《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我发现送洗的衣物已经放了回来,连滚带爬的移动到衣服那边,抽出那天穿的裤子。
在四个兜里猛掏了一镇子,只摸出来一个硬硬的小纸球。
小心的展开来,名字的部分已经不能辨认。
惟有右下角的联系电话还能看清楚。
我把那个残破的名片夹在床头。
再次倒头睡了过去。
(八)
如果说,我要憎恨什么的话。只有一样东西,就是电话。
从LA回到T城,每次叫醒我的,总是电话。
听到有东西丁玲当啷的响,我维持着梦游的状态,把手机放到了冰箱里。
可它怎么还是响个不停。
睁开一只眼睛,发现是床头的那只怪兽在嗷嗷作响。
“喂,我没有要房间服务,也没有要MORNING CALL……”
“林竟。”
烟斗男?“你以为现在几点啊?我还没起床呢!”
“你以为现在几点啊?蝙蝠都快起床了!”
“干吗?”
“一个小时之后,上城公园门口,不见不散。”,他就这么结束通话了。
脑袋里顿时充满了一堆F和S开头的粗口,还没来得及爆就“阿嚏”一个喷嚏打出来。
冷了自然想起要穿衣服,穿好衣服自然想起要梳理一下头发,梳了头发对着镜子看怎么都要洗个脸,洗了脸对着镜子笑得时候发现最好也把牙齿刷刷。
就这么自己糊弄自己的,居然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出了门。
上城公园的门口,
我看这他的一身打扮登时傻了眼:墨镜,VW撕破式上衣,烂牛仔裤,靴子。
他看到我的打扮也傻了眼:一身PAUL SMITH,青草绿衬衫,白色西装裤,J字头名牌鞋子。
怎么看都是我们平时的装束做了个对调,我们持续瞪大眼睛O型嘴看了对方半天。
“我刚才一直打电话找你。总是没信号。”
“我没带电话。”
“你电话呢?”
“在,房间冰箱里。”
“快走。”他拽着我大步的赶路。
“投胎啊你?”
“已经晚了。”
“什么晚了啊?”转过一个街角,公园侧门的广场上,乌泱乌泱的人站了一整个广场,“你这是,要从这走过去?”
“是从这里进去。”
“干什么?”
“玩!”
“玩什么?别告诉我玩排队啊。”
“进去了你就知道了。”他扯着我的袖子昂首阔步地在人群中穿梭,竟无一人敢阻拦。安检口已经堆放了大量的饮用水瓶子,酒瓶子,听装啤酒,估计这些东西都不能入场。可他到了门口,保安自动放行,落花满地不沾身的感觉。
进到公园里,我左右环视,除了多了很多打扮诡异的人之外别无异样。
“今天是什么集会?百鬼夜行?”
他看着我苦笑一番:“跟紧点,别丢了。”
我跟在他后面向公园深处进发,眼神紧紧地盯着他的脚后跟。
他就那么停住,我差点撞上他,抬头刚想骂街,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大片的开阔绿地上,三个黑色的舞台各占据一方,舞台上暂时空空如也,绿地上却已经有不少的帐篷搭了起来,颇有童子军的阵势。
“先休息会儿吧。”他话音刚落就整个人躺在了地上。我还像根竹竿一样戳在原地,我的PAUL SMITH!
见到我宁死不屈的架势,他又乐了:“叫你穿这样的衣服来摇滚音乐节!”
“那也比你强,带个墨镜张得跟苍蝇似的。你TM又没告诉要来摇滚音乐节。你说了我也不止于这样啊!”
“好,怪我没说。”
“就是啊,你看你朋克范儿,那片儿的是英伦摇滚范儿,那片儿的金属范儿……,你告诉我,我这是什么范儿啊我?多丢人呐!”
他细细的打量了我一番:“你还别说,给你找到定位了。当年披头士出道就是你这范儿。你赶快在头发上扣个碗把刘海给剪齐了去吧!”
“死去。”我还似一根竹竿,死死的戳在地上。
他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铺在了草地上,示意我,躺。
“嗯,这还差不多。不过这种破衣烂衫,到处是洞的东西……”鼻腔里充满了草地和泥土的味道,柔软的夕阳平铺在身上,我闭上双眼享受。
我们两个人都躺成了大字形,伸着手手脚脚,让来往的行人迈来迈去,而我们两个并排在一起哈哈傻笑,像两个飞HIGH了的。
某个时刻,人群突然发出轰隆的一声。
“开始了”,他对我说。
已是夜,霎时,三个舞台同时喷出了火焰,舞台之间互不影响。三个乐队同时开唱,人们全然凭个人好恶选择去那个舞台前停歌。
“去哪个?快选。”
“人最多的那个。”
我们奔过去,他作为人肉盾牌,为我杀出了一条血路。但无奈前面的大哥一个个的都营养过剩海拔过高,我就是看不到台上的乐队,不过他看得到。
身边的人们已经开始有节奏的摇头,和谐的冲撞,狂放的呐喊。
我什么都不懂,但是可以和所有人一起抽疯。
闭上眼睛,扯开了嗓门叫,抡圆了膀子甩。
吼到快要断气的时候才发现,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撞上我。睁眼,是他正在用躯干和双臂围着我,给了我一个随性子抽疯的空间。
我笑着把嘴凑到他耳朵旁大喊:“谢谢,你怎么不一起HIGH?”
他也大声吼道:“我来这里听!”
前面的人群掀起一个高潮,想必是有刺激的事情,我冲着那个方向就往前挤。
近了方才看清,是一群全身上下都用钉子武装过的朋克,估计他们要是到了阿房宫,下辈子都别想走。
普通衣着的人在和他们比胆量,简单来说就是互相撞,那群朋克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盯上你了就撞过来。
我正看得起劲,一个钉人就冲我飞了过来,与此同时,我的领子被人拎起来,拉回了人山人海之中。
他对我吼着:“那群人很自私,你过去就伤!你傻啊?”
“你才傻呢!”我闭上眼睛继续摇,继续叫,继续跳。
跳到曲终人散,有帐篷的人全都回了帐篷,没帐篷的都回了家。
我们找了块空地坐下,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瓶金酒。
“不是禁止携带酒类么?”
“蛇行蛇道。”他示意让我看看周围,何止我们,那些人简直干什么的都有,不禁唏嘘我的青春实在是单纯。“爱喝不喝。”
“啊,你衣服是不是口子多了啊?”
“我衣服上本来就有口子。”
“啊,你衣服口子上怎么又血迹啊?”
“本来就是这种设计。”
“那你身上的口子是天生的啊?”
“……”他不说话了,喝了一口酒,笑着。
我站起身来,说;“走吧,我们回家。”
他定在原地,问我:“我们?家?”
阿勒勒,HIGH多了,脑子短路。
“回吧。反正没帐篷。”我换了种正确的说法。
“我送你回酒店。”
不知道是从演唱会的什么时刻起,也不知到是我牵起了他的手,还是他牵起了我的手。
发现这个情况的时候,起码我不想放开,暂时的。
(九)
看着我们的影子在街灯下变长,又变短。
牵起来的手在马路上的时候就已经放开了。
他没有去开泊在路边的车,而是两个人一起步行。
到了酒店的大堂,俨然半夜两点了,连值班的经理都昏昏欲睡。
“挺累的,在这个坐会儿吧。”我指着那些硕大的沙发们对他说,自己先一个猛子扎进了沙发里。
他在我身旁坐下,长手长脚都伸展开来,“你不困么?”
“不。”此时的我还好似全身都打了鸡血一样溺在音乐会的气氛中,精神上的兴奋往往能够掩盖身体的疲倦,“你不回去么?”
“等你睡着了,我把你送上去我就回去。”他仰着头,没有在看我,“你快睡。”
“我说了,我不困。”头顶上是酒店的日光灯和装饰壁灯的白黄灯光混合的颜色,显得很催眠,耳畔又是一片静谧。“我在这儿睡着了,你怎么把我送上去啊?”
“把你背上去,或者抱上去。你自己选一个吧。”他笑笑的。
“我说了,我不困。”话音刚落就打了一个哈气。
“都困成这样了还不睡?”他转过头来看着我。
“你什么时候走啊?”
“等你睡了我把你送上去就走。”
“我睡了你怎么送我啊。”
我们之间的对话就在这几句话中间绕来绕去,绕来绕去。
只要他不走,我就不睡;只要我不睡,他就不走。
一起四仰八叉的陷在柔软的沙发里,有时仰着,有时面对着面,缓慢的重复这那几个对白。
两个人之间有条缝,和黄昏时刻躺在草地上的距离差不多。
只是那时候不停的有人在我和他的身边或是身上迈来迈去的,现在这些人都消失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所以这个距离也突然显得小了不少。
罗嗦的说着罗圈话的我意识到,外面的天亮了,开始有青草的气味和鸟的叫声灌进大堂,那个值班的经历已经彻彻底底的睡死在坐位上了。
“天亮了,你什么时候回去?”
“等你睡着了我把你送上去我就回去。”
“那要是我不睡了呢?”
“那我就不回去了。”
我们两个人现在的姿势,面对着面,每个人枕着自己的一条胳膊,两张脸贴的非常近。
我眼睛半闭半开,微微地笑着,完全神游太虚了,只是想让他再多留会儿,所以睁着半只眼。
他把下巴颏搁在我的头顶上,“小竟,你可能受了不少苦。”
我抬头眯着眼睛看他,他说的,我听到了,但困的实在没法回答他,就点了点头。
他拦过我的头来,放在他的肩膀上:“所以跟我在一起吧。”
不行,太困了,虽然听到了,但是半点反应都做不出来了,只好“哼”的一声睡着了。
躺在床上之前还保持着最后浅薄的意识,他叫大堂经理来两人合力把我架到了床上,盖了被子,两个人一起走了。
(十)
“所以你跟我在一起吧。”这是怎么和怎么了?
我已经被那个人塞了一脑子的问号,现在还要坐在这里听老爸的教训。
落跑后三天才抓到我人,怎么能不光火。
“你哪天到底怎么了?”
“去卫生间啊。然后就被拉链卡到了。上不去下不来,生扯还会痛。在ERIC的大厦里要剪刀似乎不大好,所以只好酒店拿剪刀,剪刀的尺寸大了点,结果把裤子绞了,只带了一身正装回来,所以又上街去买新的,上区的店关门早,所以又跑到西区……”
我无边无际的鬼扯似乎不能够被那个精明老爸取信,无奈扔出最后的杀手!:“我说的是真的啊,你要我编谎话,我也编不出来。”
“算了,那天文扬找我要了你的行动电话号码,说是有事请找你。这个是他的号码。”老爸拿出一张便签交给我,“你也赶快找个时间,搬家到……你辰叔那里去吧。”
握着那张纸条走出写字楼,总感觉那个纸条会反过来咬我一口似的。
卓文扬要走了我的电话号码,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电话打过来?我的手机?还在冰箱里。
跑去营业厅,又办理了一台手机。实在是不想碰那台还在冰箱中沉睡的手机。
四月的正午,天气并不是很炎热,我倚在路边的围栏上,对着手里的纸条把卓文扬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输入到手机里去,竟输出了一手心的汗,如同一个虔诚的信徒。
我拿着那部太过诡异的手机走在街头,那里面只有一个人的号码,就是卓文扬的。
我们见面的那天,也绝不会是你来找我,而应当是我来找你。
只不过是白天在路边吃了几碗炒冰降降心火而已。
开始的时候只是轻微的抽搐,我以为把手心按在胃上按一会儿就会好起来的。
只是它偏偏越来越严重,那些白天蓄积的冷气足以凝结成一股冰刃,刺穿我的胃。
我倒在床上把两个枕头都顶在了胃上,枕头和肚皮之间还放了我的一个拳头。
但这都不足以缓解胃疼。
冷汗顺着额角流下来,疼得牙根动不了。
以往LEE会帮我送药和热毛巾,不过现在……
我抄起枕头边上手机思量着要打电话给谁比较好,毕竟现在可是半夜十二点。
翻开通讯录,我突然明白了一个成语的意义:作茧自缚。里面只有一个人的电话,而且那个电话是万万播不得的。难道要我为了个胃疼打120不成?
冰箱距离我实在是太过遥远,而且那部手机估计要就没有电了。
我望见压在记事簿下面的名片的一角,费劲的拨通了那个电话。
暗自庆幸现在是十二点,不然他就是有部好车也飙不过来,堵起车来的T城,奥迪和奥拓是平等的。
他拎则一袋子胃药出现的时候,我还以那种趴在两个枕头上翘着屁股的姿态窝在床上,十分的不雅。
“哪种?”他把整袋子的胃药倒在地上。
“治疗胃痉挛的。”
我看他手忙脚乱的在地上找药瓶一个一个看,有那个时间我早去见耶稣了。
“去,湿条毛巾,用塑胶袋包了,放在微波炉里热一分钟拿给我。”
他照做。我捂着热毛巾看他继续在地上翻药瓶子,忍不了了,随手拿起一个顺眼常见的,倒出两粒咽了下去。
这下可好,他掰着我脸,捏着我长开嘴想让我把药吐出来。我情急使劲咬了他,他吃痛手一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