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四世呢?”我问。
“听说是逃跑了。”
“逃跑。”
我的心中稍微出现了一些希望。只要国王不在乔治控制之下,那一切都好办多了。但国王是真的逃跑了吗?跑到了哪里?还是这仅仅是乔治撒下的一个谎言?我必须想办法探听事实。
离开旅店,我走到市中心那黑魖魖的王宫前。守卫的士兵都调换了,这地方肯定受到严密的监视。
我想了想,走过两条街,到海斯汀勋爵府。
海斯汀勋爵是国王的好友,也许会知道些消息。在一年前的王後加冕典礼上,他与我们有过一面之缘,知道“那两个肯特郡的小子”是理查的朋友。
我颇为顺利的见到了勋爵夫人,至於勋爵本人,他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了,我猜他一定是和国王一起逃跑了,而且勋爵夫人似乎也有同样的认知,但她本著小心谨慎的原则,什麽都不肯说。
知道我的来意後,她为难地摇摇头。
“勋爵从来不会告诉我他去哪里,这次也一样。”
“但我必须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使国王陛下和格洛斯特公爵会合,从而粉碎政变。”
“这个……”她犹豫著,“如果说有谁肯定知道他们的去向的话,就只有太後了。”
“那麽,夫人。请您帮助我,让我和太後见面。”
“我试试看。”
海斯汀勋爵夫人首先派仆人去禀告太後下午会去觐见,然後,她命令女仆把我打扮成一个侍女的模样。
“爱德华.赫利先生,”勋爵夫人一边看我套上裙子一边掩著嘴说,“您还真挺像是个侍女呢。”
我抬起头,镜里出现一张年轻得如同六月蒲公英,七月青苹果的脸,被烫得卷曲的金发垂在耳际,一脸的纯真无邪。
但在这天真的外表下藏著的是一颗怎样的心,我那时自己也并不知晓。
当天下午,我跟随海斯汀勋爵夫人进入王宫。没有人怀疑这个身高有些超常的侍女。勋爵夫人是太後的密友,行过礼後,夫人开始冲著太後使眼色。太後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挥手将侍女们打发出房间。
“您有什麽事要跟我说吗,勋爵夫人?”她问。
“是的,太後陛下,是关於国王的事。”
“啊……”
爱德华四世的母亲低声叫了出来,但她坚强的精神控制著她,不让她忘记自己的儿子正在逃亡中,不让她大声说话。
“请说,夫人。”
“陛下,请原谅我。”勋爵夫人跪了下去,额头几乎碰到了地面。
“夫人,请起来,不要这样。如果您不记得我和您曾经一起住在维尔默,但我还记得我们是无所不谈的朋友。”
“啊!谢谢您,陛下。”
勋爵夫人转身指著我。
“这位是肯特伯爵的贴身侍从,爱德华.赫利先生。”
我立刻单膝下跪。
“陛下,请您原谅我以这种方式这种形象出现在您面前,这全是为了陛下的儿子、爱德华国王陛下的安危。”
“我原谅您,赫利先生。您说到我儿子的安危,您知道些什麽呢?”
“陛下,您知道,肯特伯爵的姐姐琼是尊敬的内维尔家的儿媳。”
“对,我知道,我参加了婚礼。请说。”
“昨天,肯特伯爵收到了琼的一封信,信中提到了这次政变。肯特伯爵本人已经出发到布兰斯托尔向格洛斯特公爵理查求援,同时也命令我赶往伦敦,但是……”
“嗯?”
“但是伦敦已被占领,国王陛下不知去向。”
太後已经明白我要说什麽,但她保持沈默。
“陛下,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国王。格洛斯特公爵很可能还是自由的,还握有兵权,必须让他们尽快会合,重新夺回王权。”
“您是说,让我的儿子们自相残杀吗?”
太後扶在靠椅上的手不停地哆嗦。
“非常遗憾,陛下。但我想陛下一定把国家的利益放在您个人的悲痛之上。”
“您,您!您在威胁一个可怜的母亲!”
她站起来,来来回回地走著,手指拧著一条细麻布手帕。
“陛下!”海斯汀勋爵夫人又一次跪下去,“我以陛下朋友的身份和英格兰臣民的身份请求您!人民喜爱的是爱德华四世,请让他回到王位上来。赫利先生既然能够走到这里,他就能保护国王。”
“我可怜的孩子!”
太後用手蒙住脸。过了一会儿,她回转身,对我说。
“赫利先生,您能发誓保护国王的安危吗?”
“用我的生命,陛下。”
“好吧……我知道国王去了哪里。他去了多佛港,很可能已经到了那里。”
我听到海斯汀勋爵夫人发出了一声叹息。国王在多佛,那与国王一起失踪的勋爵也在那里。她知道了丈夫的行踪,她安心了。
“赫利先生,”太後继续说,“您要让国王和我的儿子理查在一起,他们两个在一起时总是会取得胜利。祝您成功,我代表一个母亲,一个妻子(她指的是王後)和人民祝福您。”
太後伸出手,我捧起那苍白的手,吻了吻,和勋爵夫人退出了房间。
我依然假扮侍女,跟在夫人後面。走出王太後的房间後刚刚拐了一个弯,我忽然看到在侧面的走廊里站著莫顿主教。
他盯著我,目光是那麽聚精会神,然而又是那麽咄咄逼人,使我不由得感到一阵不安。他认出我了吗?他听到刚才的谈话了吗?
我非常害怕。并不是害怕莫顿主教,而是害怕会有人抢在我前面到达多佛。
因此一回到海斯汀勋爵家,我立刻换上骑士的衣服,挑选了一匹最好的马,出发直奔多佛。
我的天主,请您保护我,也请您保护正在赶往布兰斯托尔的法兰西斯!
6
从伦敦出来,我所走的是经沃平、坎特伯雷到多佛的道路。大概明天夜里会到达。我希望我的马也一样有力气。好在这一路上大部分行程是在肯特郡里,安全问题应该不用我担心。
第一天很快便过去了,一整夜我都在赶路。第二天清晨,发生了一些变化:
有人在跟踪我。
最开始我以为是强盗,但他们跟了我一个小时,一点没有打劫的意图,於是我想到在王宫看到的莫顿主教阴险的脸。
那麽,这些人应该是他派来的,或者是乔治和渥威克的手下。我现在的位置离坎特伯雷很近,但我犹豫著要不要去,因为一旦过了坎特伯雷就是多佛。本来我是去援助国王,现在却在给叛徒们带路。
正在此时,我看到一条向南的大路,是到扑次茅斯的。我掉转马头,向南方奔去,希望可以在这条路上甩掉那夥人,然後再设法到多佛去。
但只过了半个小时,那些追踪者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我回头数了数,一共是十七人,以我的力量很难消灭他们。
“快,快。”我叫著,用马刺使劲刺著马肚子,同时拔出剑来。马似乎也感到了危险,用力奔跑,但它经过了一夜的奔波後早已疲惫不堪,眼看著我与追踪者的距离在缩短。
不一会,他们的马已几乎和我的马并排。一个人举起剑向我砍来,我档开这一剑,但他的剑锋却刺进了我的坐骑的脖子。它嘶叫著倒下去。我迅速把脚从马镫里抽出,站定在地上,和赶上来包围住我的人战斗。
一个家夥冲在前面,想一下子杀死我。但我挡开他,然後刺中他的大腿,那家夥大叫一声,退了下去。我乘机解下斗篷,挽在左手上当作盾牌,且战且退,想著抢过他们其中一人的马匹後逃跑。
一阵混战後,我想自己已经杀了他们三、四个人,还有五、六个一时也起不来了。但突然间,我感到前额沁出了汗珠,眼前一阵昏黑。
我竟然忘记自己也受了伤,腹部和腿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刚才的晕眩使我想了起来。
“哈哈,他快不行啦。”一个人喊。
“是吗?你看我到底行不行。”
我用剑柄使劲向这个人挥去,一下打中了他的太阳穴。他踉跄两步,摔倒在地。
随後,剩下的那些人就像是发疯的狼一样撕咬过来。六、七把剑闪著寒光在眼前飞舞。我又一次感到头昏,额头冒著冷汗,耳内一阵阵轰鸣,眼前血糊糊一片,手中的剑也不听话了。我知道,这一切都表明我的体力已经消耗殆尽。
正在这时,我听到那些人发出一阵欢呼,然後我才感到後背一阵冰凉,接著是火辣辣的疼。
一把剑正插在我的後心上。
“啊!”
我叫了一声。一股鲜血从嘴里喷出来。
“他快死了!”他们喊。
而就像他们说的,血不断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随著那柄剑被拔走,我的生命似乎也从那个伤口钻出去了。
一阵天旋地转,四周的树木在不停地晃动。我觉得自己倒在地上,身边是黑糊糊的人影。
“他死了。”一个人说。
“还没有,不过受了这样的伤,肯定会死。”另一个说。
“别管他。我们快去多佛。”
多佛!多佛!他们知道!莫顿主教全听见了!
我想起来,我必须起来,但我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在变冷。我在死亡。
是的,我能感觉到。
我在呼吸。但我在死亡。
生命!生命!
我的生命最终要化为腐土。
四周的树木变得那麽高大,金黄色的叶片落到我身上。
我的身体在这儿,生命在这儿,死亡也在这儿,一切都在这儿。我想到了我的童年,我在肯特的生活。
只有一个童年,只有一个生命──我的生命。时间总有一天要停止,现在它已经停了,在不可逾越的死亡之墙上撞得粉碎。
我想到了法兰西斯。
天主啊!您听得见吗?我不想现在就死。我还什麽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做,我只有十九岁。
天主啊!求您给我时间,求您不要让我死去。
我不是朝生暮死的飞虫。我要时间,要每一分锺无声无息如花朵般依次凋谢的时间。
我求您!我求您!我求您!荣耀的天国之王!
您听得见吗?您不是万能的吗?
我要时间,要这种使生命如此宝贵的东西!
求您赐予我!要求您赐予我!我甚至可以去偷、去抢!
我也许是疯了,正置身於生存与死亡之间的那一点上。我要大叫,向著天空嘶哑地、抑扬顿挫地大喊。
但我什麽也做不了了。
我在悄悄地死去,进入一个梦里,不断地滑进那个如火如荼绽放的幻觉之中。上帝一直在那儿等著我。
7
很凉。
冰凉。
一点一点的。
泥土的气息。
是雨水。
天国和地狱是不下雨的。
“爱德华——”
这声叫喊撕扯着我的心,像一声命令一样让我睁开了眼睛。我看到了法兰西斯。
我没有死。
在这一刻,时间突然停止了流动;这一刻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永世不忘。这种感觉只有我自己能感受到,仿佛是一个新的生命,一个新生儿,仿佛是在熔炉里重新铸造的一柄剑。
我的脸颊非常的烫,也许这就是新生的标志。滴滴泪水从法兰西斯的眼睛里滚落到我灼热的脸上,一下子就被烤干了。
“我以为你死了。”他说。
“我活着。感谢天主。”这是我用新的喉咙、新的嘴唇说出的第一句话。
“是啊,感谢天主。”
法兰西斯笑着。他的笑容和眼泪让我觉得是如此生动,我摸着他的脸,不想再离开他。那种失去的痛苦与可怖已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法兰西斯……”
我吻他,什么也不在乎。
“爱德华!”他推开我,满脸绯红地说,“你干什么,理查在呐。”
这时我才注意到,几步之外,国王的宝贝弟弟正牵着两匹马等着我们。不过,他转过身,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我还怕什么呢?我受到天主的宠爱,已经死过一次了。
因为还要赶路,我们三个人没有过多停留,法兰西斯和我共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
在离开前,我对着那片森林,那片天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In nomine Patris,et Filii,et Spiritus sancti.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将是您永远的仆人。
至于这次意外复活的另一个结果,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
路途中,我知道了法兰西斯和理查在布兰斯托尔的故事:
就像我在伦敦遇到的一样,法兰西斯赶到布兰斯托尔时,军队已经被渥威克接管。不过他比我幸运的多。很快,他便在附近一个镇上找到了被拥护国王的人藏起来的理查。他们听说伦敦被占领后便决定到扑次茅斯,可以从那里坐船出海到法国或爱尔兰。
我们三人商量的结果是先到多佛,查找爱德华四世的踪迹,然后再做打算。
第二天傍晚,我们到达多佛港。那时的港口比现在小得多,很快我们就了解到,爱德华四世似乎并没有来到此地。那一伙追杀我的人一天也曾来过这里,没有查到什么就走了。
“那我们怎么办?”法兰西斯问。
“我们首先应该先推测一下爱德华会去什么地方。”理查说。
“对,”我点头,“不能到处乱找。”
“国王肯定不会去北方,因为那里是渥威克的领地,”理查说,“伦敦更不可能,乔治正等着他;至于西部,从我对那里的观察看,似乎也不行。”
“那么岂不是全英格兰都不能待了!”
“爱德华不会光想着逃跑,他更多在想的是反攻。”
“那么还是离开英格兰好喽。”
“的确如此,”理查同意我的看法,“他在国外有不少盟友,所以他应该是想出海的。我们可以从多佛沿海岸线向南一路寻找,可能会遇到他。”
“为什么要向南、不是向北?”
“因为国王最好的盟友就是王妹玛格丽特公主,也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所在的地方啊。”
“理查,我现在开始有些佩服你了。”
法兰西斯笑着说。
在细雨绵绵的秋季,沿英格兰的海岸线南下可不是什么好的旅行:脚下是泥泞的道路,头顶上是湿棉团般的天空,极目四望看到的只是雾气朦胧的灰白色海面。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艰难地走了三天,白天走路,夜里就在海岸露宿,还要时时注意追捕我们的人,直到精疲力竭,挪也挪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