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里的饭不好吃,但是酒不错。
我久未尝此味,要了两三样酒,倚着二楼靠街的窗户慢慢喝。
这里的蜜酒味道很怪异,有些微酸,苦味淡薄的尝不出来。
不过还算好喝。
我一个人喝了两三瓶酒,打发了整个白天,但却一点酒意也没有。店主来收酒瓶的时候,看着空酒瓶再看看我,那神情
仿佛是不相信我一个人把这些酒全喝光了似的。
我忽然想了一件事,懒洋洋的向他打听。
“这里有没有一座梦想庄园?”
“有,”老板说:“怎么会没有,鼎鼎大名的梦想庄园谁不知道啊。”
我就不知道。
起码,在我熟知的年月里,这所庄园并不著名。
“庄园的主人是谁?”
老板笑起来,显然我问到了他拿手的地方。
“咳,当然是提亚公爵了。”
第十七章
那座梦想庄园,以前有另一个名字。
我在风信子盛开的山坡上停下脚,望着山坡的下方,那所庄园。庄园里有许多高大的绿树,将小小的城堡掩的严严实实
,只能看到一点点尖角的屋顶。
我沿着山间的小径向下走,泉水的声音就在脚边,但是看不到泉水究竟在哪里流淌着。清晨的山谷里有轻烟一样的雾气
,杜鹃花的香味在晨雾中,带着湿润的凉意,让人觉得一切仿佛幻觉。
然后,太阳很快升了起来,灼热的日光穿透渐渐稀薄的雾气,照在脸的感觉,令一切变的真实。
花香在阳光下变的更加强烈,被山风吹送,一阵远,一阵近。
我从山的背后上来,这条路被藤蔓和长草淹没,从前曾经有人常在这条路上散步,小路上还铺着本地少见的青色卵石。
但是现在这条路上也长了很长的草,野生的石南和羊齿纠缠在一起,有一种叶子边缘带着锯齿的草叶,刮在身上就是一
道红痕。
这条路也被时光遗忘,已经荒废了。
忽然想起一句东方的诗,忘了什么时候听到的,好象是这么两句。
寂寞林深无多路,幽径黄花默默开。
我穿过杜鹃花的花丛时,沈甸甸的垂下的花穗被拂落许多花瓣,阳光下,香气一瞬间浓郁起来。
脚下的路杂草渐渐少了,大概庄园里的人,有时候会来这里散步或是巡山。
我转了一个弯,终于看到了泉水。
一直听到泉水叮咚作响,却一直瞧不见。泉眼应该是在山峰上,顺着石隙一直流下来,在花丛中蜿蜒,被草遮没,只能
听到而看不到。然后泉水在这里汇集起来,形成了小小的一个潭,非常小,水色清澈透亮,水上面有水晶珍珠一样的气
泡。
我蹲下身来,捧起水喝了两口,潭水映着日光,特别的明亮。
我洗了两把脸,抹抹水睁开眼睛,那水光映出来的明亮忽然缺了一块。
水面上映出来一个倒影。
我抬起头。
这个人一定比我更早来到水潭边,因为来这里的路上全是草木,他脚步再轻也会发出响动,我不会听不到。
他有一头标记似的茂密金发,折射着阳光,仿佛黄金般闪耀,眼睛则是深深的琥珀色,穿着一件暗色刺银边的连身短袍
,长长的牛皮筒靴,腰上佩着短剑和宝石镶链。
我静静的看着他。
这个家族的人一代一代总是惊人的相象,血脉相传,家风严谨,那英俊的容貌,高贵仪表,无懈可击的风度,以及,钢
铁一样坚硬的心志。
比如培西拉,比如劳伦斯。
再比如我面前的这个人。
他眼中有不加掩饰的惊艳,但是并没有什么唐突之举。事实上他声音温文有礼,十分客气的问:“请问阁下是谁?为何
会出现在杜鹃谷?”
我站了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水:“我是个来登山的人。阁下是大公爵,是吗?”
他点点头,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和煦温暖:“从山背后的峭壁上来?那可真危险。”
我点点头,转开眼,看着满山谷繁密盛开的美丽花朵,远处的白色的水仙仿佛一片雪原,在阳光下耀的人睁不开眼:“
为了这片美景,也很值得。”
他蹲下来洗手,我闻到他身上有淡淡的香薰味道。
很高贵的香料才有这样的气息,这说明了他的地位的确高贵。
我没有在水潭边停留,接着向另一个方向的山坡行走。
“您以前来过吗?”他跟了上来。
“是的,来过一次。”
“我想也是的,您对山间的小路很熟悉。”
我没有回答,前面一片茂密的花树,肆无忌惮的伸展生长,枝条被繁花压的折下来,把前路挡的严严实实。
“这里看起来不好通行了。”他说:“从我小的时候,这条路就被挡住了,您不知道吗?”
我摇摇头。
这个人对我有怀疑,但我不过是来想看看曾经到过的美丽山谷。
培西拉和白亚的婚礼时,我曾经来过,走的就是这条路。
这个山谷他向我描述过无数次,幽静,美丽,象一片仙境。
培西拉早已经作古,劳伦斯也成为了我记忆中的一个影像,这片山谷却依然如故,他的家族还在繁衍振兴。
或许这是人类的另一种永恒。他们没有永久的生命,但是他的血脉一代代延续下去,他们的子孙继承着祖先的姓氏,血
渊,习俗,志向。
这是另一种,与我所不同的永恒。
我的生命似乎不会走到终点,一次又一次褪皮之后,我依旧是我,有着所有的记忆,形貌或许会不同。
“这条路走不通的。”那个人说:“不如回头吧。”
我微笑:“不见得。”
我低下头,从花树的缝隙间钻过去。
纠缠的枝条根本挡不住我的去路,头顶上是密密的枝叶和花朵,香气似乎从全身的每个毛孔里钻进来。
我的身体灵活的从树枝的空隙间穿过,身后传来那个人有些焦急的声音:“这里真的不能通行……”
我听到他也在试图进入这堵树墙,但是却被挡住去路的,那种挫败的声音。
我觉得有趣。
似乎这个家族的人,和我有莫名其妙的缘份。
培西拉是第一个,劳伦斯是第二个。
这个提斯,是这个家族的第几代了?我不清楚。
“不要过去了,那边没有路出去!”
隔着树墙,我听到他在吆喝。
笑一笑,并不回头。
这树墙并不算什么,记得那年去培鲁纳的时候,驾着小船游历,围着那道著名的红树墙转了好几个圈子,最后还是叹服
。除非变回原形,否则以人的身体,无论如何不可能穿越那道树墙的。
现在呢?
那道树墙还在不在?
一百年,沧海桑田,一切都会被时光改变。
那片水仙花就在面前。
让人迷幻的香味,雪一样的美景,我闭上眼睛,慢慢昂起头,可以感觉到阳光照在脸上,那样分明的热,令人全身发暖
。
我的血是冷的,但是我渴望温暖。
第十八章
我在山坡上坐了一会儿,身上温暖,眼前绚烂,水仙花瓣厚厚的丰润的托在一起,我在花瓣上躺了下来合上眼。
这里很安静,就象我曾经的故乡,那片不知道在何方的沙海大漠。
一切似乎回到了起点。
我愿意遗忘一切,如凡人一样享受会生老病死的生命,留下血脉延续,然后永远长眠。
这里似乎就很不错,很美丽,很安详。
假若有一天我的生命真的走到了尽头,那么我但愿永远与这些水仙花为伴。
蓝天,白云,安静的山谷,美丽的繁花长盛不衰……
我希望我有这样的福气,可以永远在这里驻足。
杜鹃花的花瓣落了一头一身,我翻身坐起来。
睡了很久,太阳不知道何时已经不见了,天上满是铅色的浓云。看起来就快要下雨了。果然要培西拉曾经说过的那样,
斯坎奇诺倘若哪一天不下雨,那就奇怪了。
我慢慢的起身,望着西面的山峰,那山峰上有许多的松柏树,葱郁浓荫的墨绿连绵起伏。湿气凝结成雾,山峰渐渐被浓
雾包围了。
青丝现在在做什么?或许他会焦急,也可能会想要寻找我。
但是这些都会过去,他会逐渐忘记,然后好好的,一个人生活。他相貌并不难看,又有手艺,应该容易会找到一个爱他
的姑娘,结婚,生孩子。
一个人的平凡的一生。
我并不打算欺骗自己,那样的一生,我深深渴望。
漫长的生命令我厌倦,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该去向何方。
这世上没有什么美好的永恒。可以持久的,无非是黑暗和寂寞。
“你睡了很久。”
我有些惊讶的回过头来,这个人的脚步声真轻,也或许是我的精神松懈,竟然完全没有听到他走过来的声音:“睡的好
吗?”
我点点头。
“这里很美。”
“是的。”
“天色晚了,而且眼看有雨,若是你再由峭壁那边下山实在太危险了。”他微笑着:“若是不介意的话,请到寒舍暂住
一晚。”
其实天黑天亮对我来说没有分别。
不过,梦想庄园,是我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听说,但是却一直没有去过的地方。
培西拉,劳伦斯……他们家族世代生活过的地方。
我点了一下头:“好。”
他脸上露出愉悦的神色,微微躬身:“好的,请随我来。”
他带我走的另一条道路,并没有穿过我来时经过的花树结成的墙壁。他刚才应该也是从这里绕过来的,这条路从山坡斜
下,绕过了山谷,直接可以走到庄园的后面。
那一片花原被抛在身后,我们穿过草坡,然后走进了林子。树木长得高大茂密,每一株大约都有上百年的树龄。树枝树
叶在头上方形成了一个穹顶,将光亮完全遮挡住了。地下有很厚的落叶,踩上去可以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野草发出的
嫩枝嫩叶从枯叶间探出头来,眼前一片幽暗。
“小心,树枝会勾住头发。”
关于这一点,我从不担心。
我可以操纵头发,使它如我身躯一样灵活曼妙。
那样茂密的树墙都挡不住我,何况是这里呢。
“庄园里晚餐一般开的晚,我们可以赶上吃饭。”
我轻轻嗯了一声。
密林中的阴暗容易让人觉得时间被延长了,我们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时候,天色更加阴暗了,那个人说:“小心,路面不
是太平。”
“没关系。”
雨终于落了下来,打在树上,花上,草上,沙沙作响。
我们的脚步声也放轻了,似乎不想打破这里的恬静。
“还好雨不大。”他回过头来:“就快到了。”
前面有一排长青藤,绕着栏杆结成拱形,我们弯腰从下边钻过去。
头发上的水珠滴落下来,我抹了一下水。
庄园已在眼前。
“我们从侧门进去吧,穿过画廊直接去餐厅。”他微笑着说:“我都闻到香味儿了,可见肚子真的饿了。”
黑暗中,他无论是声音,头发,还是身形,都让我突然想起劳伦斯。
“今天大概做的是蘑菇汤锅,你喜欢吗?”
“蘑菇也很不错。”
“你喜欢就好。”他彬彬有礼推一扇门:“请进,啊,还没有请教阁下大名。”
我停了一下:“怀歌。”
“啊,很有异国风情的名字。您从哪里来?”
“从东方。”
“嗯,虽然你可能已经知道了,不过我还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提斯,梦想庄园的主人。”
我点一下头:“久仰。”
“不用客气,请进来吧。”
门后面是一条长廊,两边挂着许多张画。
所以叫做画廊是吧?
画廊两旁分列着几扇桃花心木门,镶边精美,铜把在壁灯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我也闻到了肉汤的香味,的确让人食指大动。
第十九章
“晚上可能会下雨。”
前面一扇门开了,有个人无声的走出来,温文有礼的说:“老爷,您今天散步去了很久。”
“是啊,查瑞,我带了个客人回来,请多加一套餐具。这是我的管家,他是个好帮手,查瑞,这是我今天遇到的客人,
怀歌。”
那个人抬起头来,他的年纪已经不轻,头发花白,梳的很光滑,纹丝不乱,衣装笔挺整齐。他的眼睛是浅灰色的,眉心
有两道明显的竖线,显示出这是个很严肃的人。他很快的,又不失礼貌的打量了我一眼:“好的。”
走廊里的壁灯已经点亮了,用的是最上等的灯油,毫无烟气和油味。烛光在琉璃罩子里跳跃,走廊的地下铺着厚厚的沙
城手织的地毯。人的足音都被地毯吸去,这所房子显得非常安谧寂静。
“您是先换衣服吗?”管家查瑞说:“雨下了好一会儿了,您就算不换衣服,也一定得把鞋换了。不然回来一定会有人
来向我抱怨您把地毯全踩脏了。”
提斯笑笑:“好的。也找双鞋来给怀歌换吧。”他顺口推开一扇门:“先在这儿坐坐,查瑞,给我们倒杯热茶来好吗?
”
“是的老爷,马上就来。”
门后面是一间小室,迎面是一排书架,两旁摆着小巧的座椅。他指着椅子说:“先坐一会儿。”
我打量着这间典型的,斯坎奇诺式的贵族书房。这屋里陈设很简洁,地下铺着红昵地毯,椅背上搭着绣花带丝穗的椅袱
,小桌上有个大的银质花瓶,插着一大把含苞未放的鲜花。屋角有精致的雕花铜烛台,那淡红的颜色,我一眼可以认出
那是玫瑰油蜡烛。
这屋里没有任何别的装饰,连窗框都是沈甸甸的木器的原色。但是在这片大陆上,在这种不算太安定的时代,书本的价
格有时比得上黄金。这么多藏书,真是非常难得了。
不是世代尊贵的家族,是没有办法储藏下这么多书籍的。
庄园的仆人的确训练有素,我刚刚坐下来,椅子柔软舒适,屋里有一股好闻的书墨的香味。
“老爷,客人,茶好了。”
有个男仆站在门口,微微颔首,然后走了进来,把手里的托盘放下,端出茶具和点心,斟上茶,倒着退了出去。
“我习惯喝茶,所以……”他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椅子上,转头看我:“也许你喜欢咖啡?”
“不,茶就很好。”
他说着客套话,但是并不让人觉得他只是在客套的虚伪。
书房门轻轻响了两下,刚才那个管家查瑞站在门口:“我拿了替换衣服和鞋子来。”
我可有可无的说:“啊,这没什么要紧的,不用换了。”
“这种天气穿湿衣服可不行。”提斯没有说话,管家查瑞已经走近前来说:“我按您的身量找的,都是很干净舒适的衣
服,您不妨试试。”
我很久没和这些讲究礼节的人打过交道,一时间觉得有些不适应。
“您的头发也湿了,最好是擦擦干。”查瑞又加了一句:“您的头发养的可真好。不过出门在外会不会有些不方便?”
我不想和他客套,于是站起来换衣裳。他拿来的是一件便袍,衣料非常华美。但是鞋子就让人费难了。他拿来的是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