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钢索的人——阿BENBEN

作者:阿BENBEN  录入:12-31

文案:

伪兄弟,亲梅竹马,日久生情,弟弟爱哥哥,哥哥由无感到抗拒到逃避到接受的故事。

标题的歌词即是文案。

走在半空中要人命的风

就快要把我吹落

你在那一头说你不爱我

我挂在风里颤抖

走钢索的人不害怕牺牲

只求你一句爱我

往前是解脱后退是自由

我应不应该回头

风吹痛我双眼我看不清楚

我平衡不了躲在我心里的苦

我要给你幸福你蛮不在乎

你爱不爱我会决定我下一步

往前是冷漠后退是寂寞

干脆我坠落

回忆在左手未来在右手

谁又会同情我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小愚,韩旭 ┃ 配角:林晨,邹子凯 ┃ 其它:暗恋,青梅竹马

我哥叫韩旭,我叫程小愚,我七岁认识他,他八岁认识我,那时候,小学还不用上六年级。他爸是我继父,我妈是他后妈,我俩这辈子混到底,大概也就是个兄弟关系。我用大概这个词,因为我从不对他死心。

那时候,我七岁的时候,我家住在南门口,靠近城南那块,乐水(我们那的一条河)边上,有片土黄色的筒子楼,八十年代末的某一天,我爸,我奶,我外婆(她从外地赶来),扶着我妈,抱着刚生下的我,走入那只有四十平方米的,混了一点河畔特有的黏黏糊糊空气的小房子里。房子是我爸单位分的,走出门就是菜场,菜场里挤压着鸡、鸭、鹅、猪肉、鱼还有蔬菜,以及匝匝密密的卖包子粉条的早点摊,雨水从简陋的尼龙遮雨棚沿边滴下来,落在刚烫熟的粉条碗里,我滋溜一口热汤,就这样长大。现在,那幢筒子楼和那个菜场都被拆的干干净净,夜晚一到,摊贩们就打开或昏黄、或白亮的灯,星星点点地连成一条几百米长的夜市,男青年们搂着女青年们穿插其中,溜溜达达,走到很远,也能听到喧哗的夜的声音。

我家的日子过的不算好,但也不算坏,我爸妈都是大学毕业,都是中学语文老师,按理说,我也算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但那个年代,拜金的热潮已经隐隐浮现,我爸在教了十年书以后,毅然奔赴广州,以他三十五岁的双臂,拥抱人潮涌动的大城市。那时候流行“下海”这个词,一般指当官的弃政从商,我不知道这个词用在这适不适合,但我爸他就是下海了,并且再没上来。街坊邻居说他找了其他女人,还生了个女孩,一开始我不信,情感上我不愿接受我爸背叛了家庭,理智上,我很小就懂钱的重要性,从我伸手问我妈要五毛钱买牛皮糖时就大彻大悟,我觉得我爸是个穷教书的,没女人会跟他,到我十几岁的时候我渐渐信了,青春和性的萌动让我回过头审视照片上我爸那张清秀、忧郁的脸,不得不承认那或多或少能吸引到异形的爱慕。我爸走的那年,我刚进学前班,学前班的葛老师(我还记的她是个胖实的爱笑的老妇女)教我们跳遥远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毛主席就是那金色的太阳,她用她因为常年握粉笔长了茧子的粗糙手指捏着口红像盖章一样在我们这些小娃娃额头上盖上一个又一个红印,再让我们手拉着手排队到学校操场上的露天表演台上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她总说我个高,跳的棒,让我站在最前头。后来,我爸,葛老师,学前班,金山上照四方的光芒,额头上的红印,就像被马桶里的水哗哗冲过一样,迅速地流经了小城的下水道,被冲到了无边无际的记忆的海中去了。我隐隐约约记得我想念过我爸,可没过多久我就不想了,关于童年,我记得我喜欢过呼啦圈,喜欢过狗,喜欢过跳房子,喜欢过丢石子,喜欢过手风琴。直到我上初中,我偶尔在梦里梦见我爸发迹了,变成个腰缠万贯的富翁,我给他看我考了九十八分的试卷,他慷慨地送了我一套灌篮高手的光碟,我欣喜若狂。

在我生长的这座城市里,韩旭家算是小有名气,他爷爷,我继父的老爸,到杭州的点心铺当过学徒,回来后开了一家糕饼店,卖我们这的特产,一种泡在茶里喝的饼子和一些糖糕、桂花糕、绿豆糕。轮韩旭他爸爸手上,糕饼店摇身一变成了西饼店,至韩旭出生的时候,第四家西饼店也热热闹闹地开张了,并且正式更名为“宝贝面包房”。这名字好笑的店铺,靠口感柔软,甜味四溢的“红豆面包”在本城红极一时,每个黄昏,家长带着留着口水的小孩在店门前拿着号排队,并且努力插队抢走最新烘烤出来的那一屉。小孩喜欢,大人也爱。后来,继父生意越做越大,但直到今天,我看到韩旭,还总忍不住凑到他跟前闻一闻,觉得他身上还带着红豆面包的香味。

韩旭是“宝贝面包房”的宝贝,也是他妈妈的宝贝,还是他奶奶的宝贝,更是他那爱掐着易碎的花生糖哄他再吃一颗,没事就喜笑颜开地看着他念叨“你是我的宝贝呀!”的爷爷的宝贝。在他那唯一不把他当宝贝的爸爸的内心深处,他也是个宝贝。我听他奶奶说,他出生的时候就有算命的预言过“他这一生福大命大,没灾没祸,一帆风顺!”,这预言在韩旭三岁的时候小小地裂了一条缝,他妈妈得尿毒症死去了,他成了没妈的孩子。后来,他爸娶了我妈,他常故意尿床,好折腾我妈给他洗他那满是尿骚味的床单,尽管如此,我妈仍然哭笑不得地嗔道:“韩志明啊韩志明,你儿子真是个宝!”韩旭常想他死去的妈,他说他妈是仙女,可我看过他妈妈的照片,扎着两条辫子,脸上红红的两坨像高原上的女人,粗粗的眉毛,浓黑的眼睛,我常煞有介事地和我妈宣布:“妈,你比韩旭他妈妈美多了,我是爸爸的话一定更喜欢你!”我妈总笑眯眯地,满足地摸摸我的头。

在我妈刚嫁给我继父的时候,我曾经和老天发誓我一辈子不叫他爸,并且一辈子恨他,可我的意志很快被继父送我的大大小小的礼物消磨了,我七岁生日的那天我继父做了一个双层奶油蛋糕给我带去学校,我扭捏着试图拒绝,最后却豪情万丈地分给了每个同学一块,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开始极其自然地喊韩志明“爸”。我不富有的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的遗传因子在我身上发生了异变,我自卑却又自尊心奇高,我追求精神满足却又贪图物质享受,我说话头头是道却又行事乖张,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万里挑一的人物,到后来我发现原来在心理学上自卑的人往往自尊心奇高,在贪图了物质享受之后人往往开始追求虚无缥缈的精神,在控制不住自身行为的同时人往往也努力为自身的荒诞和不羁辩驳。总之,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自以为自己在经历了家庭的剧变(对孩子来说那的确是剧变)之后养成了独特且复杂的个性,但在大人的眼里,我却始终是个内向又听话的好孩子。在韩家,几乎没有人对我不满意,我总是轻而易举地考出令爸妈可以拿出去夸耀的分数,我能在适当的时候在爷爷奶奶面前撒娇要五块钱买我喜欢的橡皮和圆规,我锲而不舍地当着大家的面喊韩旭“哥哥”,背地里则小心翼翼地处理着我对他的嫉妒。是的我嫉妒他,我嫉妒他能买无数的小浣熊方便面就为了搜集里面的卡片,我嫉妒他有个虎背熊腰充满男人味的阔老爸,我嫉妒他有份对于母亲的完美的回忆,我最嫉妒的是他对自己多么幸福毫不自觉,并理所当然他该幸福,仿佛没人能拒绝他,没人能反抗他的嚣张样,他是个小霸王,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就知道。

那是个星期六,我们俩读小学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在我们这座城市的第一家咖啡馆里,我和他作为将来要一起共同生活的哥哥和弟弟,在爸妈的指引下见了面。“书呆子。”这是他冷冷地、漫不经心地瞥了我一眼之后做出的评价,好像他是皇帝,我是堆在他面前一本无足轻重的奏折一般,他盖下了他皇帝的玉玺,在上面用御笔朱砂批道“书呆子”三个大字。接着,我清楚地记得我点了一份巧克力味的果冻,他则皱着眉头点了一份油腻腻的葡国鸡,他老爸和我妈则小口呷着不太习惯的咖啡。一个半小时之后,他老爸埋完单,我们坐上他老爸的汽车回到了他的家。下车后,他大摇大摆地走在最前头,穿堂入室,径直去他的“行宫”,也就是他的卧室,里面堆满了我没看过的玩具,我这个书呆子呆呆地跟在后头,幻想有一天我会按下眼前所有电动玩具的开关,然后他们对着我打鼓的打鼓,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我坐在其中,呵呵直笑,像个国王。但很快,真正的国王就注意到了我满脸的欣羡,他又狠又快又准地打破了我的白日梦,“土包子。”这是韩旭对我说的第二句话,像是从牙齿里挤压出来的言词。我原本想要触摸一只全身漆满金色油漆的招财猫的左手立刻缩了回来,我内心叫嚣着想去狠狠踹他一脚(就像电视里的功夫片明星一样飞毛腿),但很快否定了这蠢蠢欲动的念头,尽管我还是个七岁的孩子,但我仍敏感地意识到不应该在到新家的第一天就把事情搞砸,于是我试图摆平愤怒露出一副礼貌的微笑,奈何最后我的脸只呈现出一片惨兮兮的呆滞,当然,那也是理所应当的,在我无数次听到从前的街坊谈论我爸那点破事之后我就已经养成了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当我听到不想听的话时,我就会表现出愚蠢的,我没听到你在说什么的,你要不要再大声点——的状况。我叫程小愚。这名字多少有些暗示。然而,当时的我对自己并没有现如今那么深刻的认识,所以我当时只觉得自己有些蠢,有些尴尬,有些手足无措。韩旭,我的哥哥,他像所有霸道的小孩一样,你越是反抗,他越是要镇压,而当你不反抗,愣愣地任凭他发落时,他也发布不来什么惊人的关于要如何处罚你的命令,他总不能把我大卸八块吧!于是他只好“切”的一声撇过头,感到有点无趣似的把目光转向别的地方。

韩旭家的房子是自己做的,那年头小区还没流行起来,有钱人都时兴自己盖房子,只要你和某个村官儿关系好,过年过节勤送礼,就能以低廉的价格买下一小块地。三层楼的小洋楼,用红砖围成个院落,墙上插满一块一块尖锐的绿色玻璃片,在阳光下发出森冷的光芒。院子里有棵大石榴树,一到秋天,树上就结满一个个红灯笼似的丰硕的果实,掰开是烧红的果肉和甜蜜的汁液,在七岁的我看来,那简直就是天堂了。我、韩旭、爸妈住在二楼,爷爷奶奶住在一楼,三楼则堆满了灰尘和杂物。当我的新老爸把我领进那专属于我的房间时,我不得不在心里发出一声欢叫,房间真大!大的够我躺在地上翻好几十个滚了。我花了一整个下午探索这个房间的秘密,研究摆在高高的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必须搬一把小椅子踩在上面伸长手臂才能够得着最上面的那本“基督山伯爵”,我乐此不疲地把书本按照我所喜欢的顺序排了又排,绞尽脑汁地思考究竟是按拼音字母排序好还是按书籍种类排序好。我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是那么渴望韩旭的五花八门的玩具了,那是他爸爸从上海、香港给他买回来的,我们市里唯一的百货大楼那时候还在卖五颜六色的橡皮泥,假冒伪劣的芭比娃娃。大多数孩子都和我一样,还没接触过变形金刚、遥控赛车、飞机模型、还有电子宠物,它们是新奇的、陌生的,我总没骨气地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把这些精美的小玩意弄坏。还是书好,它们一本本,一页页,安静又自在地躺在我的手边,把房门一关,我就可以对着它们倾诉一整颗心脏的秘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讨厌韩志明——这个原本我觉得抢走我妈的男人,相反,我渐渐开始喜欢他,我对他的称呼由“韩叔叔”变成“叔叔”再到“爸爸”、最后是“爸”,并不仅仅因为他出手阔绰,爱给我买礼物,而是因为他给我订了十多本杂志,还有数不清的报纸,他以我成绩好,爱看书为傲,对外人提起我时,总是按捺不住自豪地说:“这孩子,读书从不让大人操心!”我需要这种认同感。我的母亲也爱我,但她从不表扬我。如果我和韩旭一起在外面和野孩子打了架,她会细心地帮韩旭擦掉脸上的灰尘,而往我脸上招呼一个耳刮子。为了避嫌,为了当好后妈,她对我比韩旭严格十倍。

韩旭,该说说韩旭了。他比我大四个月,他是十一月生的,那是深秋,我四月生的,那是阳春,妈总是谆谆告诫我对待韩旭要像春天般温暖,尽管韩旭对待我总像秋风扫落叶。如果说韩旭的爸爸比我亲爸还像我亲爸,那么韩旭也比我亲哥还像我亲哥,因为据我那些有亲哥的同学们说,他们的哥哥总是趁他们不注意往地上丢一块香蕉皮好欣赏他们跌倒时龇牙咧嘴的模样,而韩旭则更上一层楼,他总是简单粗暴地用十指把我的脸往尽可能多的方向扯直到我的嘴巴和鼻子都变了形。我和那些一样是弟弟的同学们说,弟弟就像哥哥的沙包,爱打就打。

但在上小学那阵,我还是爱黏着他,尽管我嫉妒他,但他长得比我高(我已经挺高的了),胳膊比我粗,脑袋也比我大(我背后总叫他大头),他丢垒球比谁都远,他打架比谁都狠,他爬树比谁都快,他跑起步来,喘气也倍儿粗。但他最擅长的本事是捕鸟,在冬天里,他总是背着父母不去上自习课,偷偷地跑进纯白的雪的世界里,从河边一望无边的高高的枯黄的芦苇草里精挑细选出最结实的两根做支撑杆,再用铁丝(从自行车上拆下来的),麻绳(把跳绳剪散),和摘下来的芦苇草做成一个三角形的支架,把一块和筛子差不多大的空地上的雪清扫干净,露出裸露的泥土,在上面洒松黄的玉米粒,再把筛子盖在支架上,筛子的上面往往还附有一块随处能捡到的小砖头(小时候我们常常用那些砖头来画房子跳)。接着,他把细细的棉线绑在芦苇杆的脚上,蹑手蹑脚地躲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等待鸟儿们的降临。一只鸟倾身飞下,蹦蹦跳跳地用尖嘴寻觅着食物,这时他的眼睛就会发出亮光,手起绳抽,在最精准的时刻把筛子放倒,那只可怜的鸟儿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人套住了,再也来不及躲闪。“你捉鸟儿干嘛呀?”一次,我眼睁睁地目睹韩旭大显身手,一连逮了四五只小雏鸟。“烤了吃。”他低着头,忙着把鸟的尸体串在树杆上,风吹着雪花粒飘打在他的脸上,他浑然不顾。“好吃吗?”我怯生生地问。“看你怎么烤。”他想了想,说:“把麻雀用泥巴裹了放进炭火盆里烘上一会,那香味,啧啧。”我听之神往。韩旭爱玩,而且玩的总比别人好,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市开了一家溜冰场,溜冰场不稀奇,地下游戏室淘汰了一批损坏的游戏机后常常铺上木地板改造成溜冰场,但那家溜冰场用的却是真的冰,晶莹的冰面上滑轮直溜溜地刻下一道道浅浅的痕迹,还有冰渣发出悦耳的声音,我和其他人摔得四脚朝天,头疼脑热,只有韩旭一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在雾气浓浓的仙境当中飞来飞去。我和韩旭读的是市第一小学,爸妈结婚后,他爸把他从五小转到了一小,和我放在一个班,彼此有个照应,但他根本不需要我照应,他从一个被人叽叽喳喳谈论的转学生很快一跃成为班里的孩子王,我跟着他,就像他从不因为我是他弟就高看我一眼,他把我当成系在他书包上的那条可有可无的小手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系在同样的地方。他不让我在班里叫他哥,更不准我告诉其他小朋友他是我哥。他郑重其事地警告我,让我不要以为自己是他的弟弟就能有什么特殊待遇。我猜他准是害怕我把他在家里的糗事拿出去大肆宣扬。比如他爱吃地瓜,并且吃的时候总弄得一嘴黄色的地瓜瓤,一次他没忍住诱惑在学校门口的小摊子那买了一个三毛钱的烤地瓜,正巧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余冰冰从我们身前经过,他迅猛无比地把那个烫手的地瓜扔进我怀里,并且怪模怪样地瞪了我一眼,说:“你吃地瓜啊,不怕放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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