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雪人无踪 下——长清

作者:长清  录入:12-20

我的长处是,力气小。不不不,这是短处。我的长处是,出手速度快,这是我一直不曾爆发的天赋。这短短的几个月来,经历了无数打斗,我才算发现了自己的特长。假如早些发现,兴许还能救大虎和梨花的命。想来总是难过,天意弄人。

大概估量一下,身后是一只成年猛虎,然而距离尚远,出剑的话,不是良策。我左手拔出别在腰带上的一枚银针,轻巧翻转手腕,飞出银针。待银针引出的冰蚕丝缠上猛虎的脖子,我猛地一拽丝线在手里的一端,猛虎轰然倒地,连咆哮都不曾发出一声,就被割断了喉咙。

妞妞还在安睡,我吻吻她的额头。刚开始打架我总会吵醒妞妞,现在这样,证明我的进步是巨大的。原来我有当大侠的潜质呀,一直没发现真是埋没了埋没了……

我们在玉琮山下徘徊了好几天了,往前几里就是隐伯国也就是所谓大隐国的国都,延良。之所以徘徊不前,一来是没有想好怎么安顿妞妞,二来是没有想好怎么杀隐伯王,也就是怎么自杀,完全没想法。不过就算是自杀,也得死得有尊严不是,总不能呐喊着奔向宫门,喊声都没怎么招来群众关注就已经被乱箭射死了。如此徘徊,吊野兽们的胃口,也不怪它们跑出来袭击我们。怪只怪它们命不好,人命都说没就没了,它们已经算是活得长久了。

“妞妞,起来吃虎肉了。”我拍拍妞妞流满口水的小脸。火堆上搭着架子,上面烤着香喷喷的虎肉。虽然太残忍,但它都死了,我们要对得起它的牺牲。不吃白不吃。

“左公子好香。”妞妞舔一舔小馋嘴,来抢我手里的肉。

“不是左公子香,是肉肉香。”我纠正道。妞妞却不理我,“啊呜啊呜”捧着大块的肉咬,“好香好香……”

“左公子”是有典故的。全名应该是“快手左公子”。

我们这一路走来,为了躲避隐伯国的官员军队的搜寻,基本上没走过一条大道,一直是爬山涉水,尽走偏僻小路。于是,流寇山贼,猛虎恶狼,遭遇了无数。刚开始还会惊慌害怕,交手几次后发现,都不过如此嘛,我一柄剑一盘蚕丝,三下两下就解决了。毕竟不是剑客大侠,身手实在太平平,比起长安和沐阳来差远了。我虽不是从小习武吧,也算受过良好的熏陶,对付他们还算轻松。

“快手”嘛,当然是指我出手快。我手快没错,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号里有水分。我攻击惯用做琴弦用的上好冰蚕丝,晶莹通透,不易察觉。于是人们以为我左腰间佩的剑是武器,并且惊叹于未曾看到我拔剑,对方就倒下了,战斗结束,我的剑就好像不曾出鞘一般安然佩在腰间。真是疾如闪电。

“左公子”则完全是为了对应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右公子”起的称号。这右公子比我实在,不是左撇子就不用左手,传说是因为他打斗时一定要左手握住钱袋才放心,免得搁在衣服里不小心掉了就惨了。我想这和我一手抱妞妞是一个原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倘若原理一样他就应该用右手握钱袋,因为他同我一样不是左撇子。

被称为“左”“右”公子,还有一个表浅的原因。我左颊上有一道刀疤,而“右公子”则总是飘逸的头发遮住右半边脸很神秘很帅的样子。据说是当代少女们心目中的偶像,屡次在“我的梦中情郎”评选活动中获得桂冠殊荣。有机会一定要会一会这位行侠仗义神出鬼没的超帅“右公子”。

原本“左公子”这个称号的流传速度应该是稍慢于我和妞妞的行进速度的,可是在玉琮山下徘徊的这数日终于让我们等到了“左公子”传到都城。

整件事情中,最令我不解的是,隐伯国的人似乎对我很感兴趣,到处搜寻,丝毫不肯放过。

“左公子岐岐,我们还要待多久?山里冷,妞妞想睡床上。”妞妞蜷着小身体缩在我的外衣里,我侧躺着,用身上的外衣裹住她,让她紧紧贴住我的胸膛取暖。

“明天,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明天,我会将妞妞托付给山脚下的一对慈祥老夫妇,假如能活着回来,我再不让妞妞离我半步。

“岐岐,我们去哪啊?绿柳岸吗?”妞妞已经快睡着了,迷迷糊糊地开口,“梨花烧好糖饼了,我闻到了。院子里的柳树开花了,好大好大。”

“笨蛋妞妞,院子里的是芍药,湖岸边的才是大柳树。”我想,毕竟是小孩子,心里会痛会恨,却终究不知道恨有多沉重。

醒来时,天高云淡,秋风肃肃,赶路正好。

不远处就是目的地的小屋。时间尚早,我与妞妞并排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小身子靠着大身子,如果有人在看,一定觉得这画面温馨极了。我却在伤感。

突然,不知道哪里冒出了许多人将我们团团围住。我搂住妞妞,警惕地将左手滑到腰间,却迅速被什么东西击中手背,鲜血涌出。地上落了一枚小石子,抬眼看时,竟然是那个白裘衣的恶公子。现在还不冷,他只穿了薄薄的一件纯白衣衫。

完了,我想。这人厉害得很,下手又恶毒,今天我算是完了,要死了。然而我还是要死得硬气不能露怯。我高昂着头,冷冷注视着眼前妖冶俊丽的白衣人:“请你们放过孩子。”

白衣人仿佛是听到什么可笑的事情,修眉微挑,清冷的薄唇一扬,轻笑出声:“子岐公子,谁说要杀你了?”

我不解:“那你们对我紧追不舍,究竟要做什么?”

“呵,”他走近一步,借身高优势低头含笑端详我的脸,尖锐的目光扎得我不自在,然而腰后被数柄冷剑抵着,我丝毫不能后退,“当然是请子岐公子,随我走一趟。”

“岐岐,杀了他!”妞妞在我怀里恶狠狠地瞪着白衣公子,她知道,这是亲手杀死舅舅和娘的人。杀,一定要杀。可是眼下我连拿出武器的机会都没有。

我生怕妞妞的冲动惹出什么祸,侧身把她往身后藏了藏,白衣却仿佛故意一般走过来伸手要摸妞妞的脸。

“别碰她!”我大声喊到。

白衣淡淡瞟我一眼,果然把手拿开了。他甩一下衣袖,径自走开,我则被三两下押上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气派华丽的马车。所幸妞妞一直待在我身边一路安然。

“子岐公子请。”明明是用剑逼着我走,语气却这样客气。

放眼望去是无数恢宏的殿宇远远近近,玄黑玉瓦,朱红漆门,鎏金窗框,盘龙石柱。仰头望时,飞檐如鹏展翼,张扬欲飞冲天。殿门台阶九十九级,阶下左右各一参天古槐,一派威严气象。

我总算明白那座陵寝为什么会那么大了。这位隐伯王,张口欲吞天呐。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样面貌的一个人,有如此大的野心。

我看周围的人没什么防备,就悄悄摸出蚕丝,一个转身,直向白衣公子胸口刺去。就算要死,也要先杀了这个恶人。假如还能活,再去杀隐伯王。我的速度已经是很快了,却被他闪身躲过,只划破了手臂。

他举剑缠住蚕丝,又命人把我制住。正准备受死,他却只是冷笑着瞧我一眼,继续向前走。

“拜见陛下。”白衣公子嘴上恭敬,表情却仿佛轻佻,并不跪下,只是微微欠身,“云钟将人带来了。”

远处高高的王座上,居然是一个身姿不凡的年轻身影,虽看不清样貌,雪白的皮肤却令我明白这绝不是一个长相丑陋的人,不仅不是,恐怕还是翩翩俊美,可以看出气质高贵。

那人缓步向我走来,渐渐走出阴影,净白的脸出现在暖暖的阳光下。那人有与我相仿的身材,一般的个头,雪白无瑕疵的皮肤,晃得我微微眯了眯眼,然而尽管眯眼,也没有改变看到时的惊讶,因为,那人长着一张几乎与我一样的脸!

“岐岐……又一个你……”妞妞呆呆地望着王座上走下来的那个人,全然忘记了被掳来的生气,满脸写着疑问,“怎么回事啊?”

那人深深地望着我,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子岐?”他淡淡唤到。

“你是?”我脑袋里飞快地梳理头绪,突然意识到,我的父亲是隐伯国的王子,眼前这人或许是与我同宗的亲戚,也说不定。只是,未免有点太像了,这令我感到不安。

“我是大隐国的王,我是紫山,我是九歌与倾城的孩子,”他顿一顿,“你的同胞兄弟。”

“不是的。”我冷笑着摇摇头。怎么会呢,从未听说过我还有同胞兄弟,一个额上没有曼珠沙华的兄弟,一个身为尊贵的大隐国王的兄弟,一个屡屡杀死我至亲的人、毁掉我的人生的兄弟。娘将我狠心地抛下水,却保住了他?我再摇摇头,坚定地说:“我是孤儿,没有亲人。倘使有,也全死于你的残暴剑下了。你听好,今天来,我是取你性命的。”

狠话这样说,我却终归没有拔剑。

“子岐,你是我世间唯一的亲人了。”紫山定定望入我的眼睛,语气仿佛恳求,“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听到他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孤独,悲凉。一旁的云钟,一向轻佻的眉,居然微微皱起,神情复杂地盯着紫山。

“不。”我说。

“不用很久,十天就好。我只想此生能有十天,曾经有家人陪伴。”

再拒绝不出口。明明我是被抛弃的一个,为什么却觉得他很可怜呢?

“十天之后,你还想要杀我,就来吧,我不躲。”

握剑的手僵了僵,终于放下来。十天,再等十天。我为我自己的懦弱犹豫找了借口。

紫山的寝宫很大却很空,空得吓人,几乎连鼻息都有回音。清清冷冷,叫人心寒。“这是?”紫山望着睡熟了的妞妞,不自觉地放轻声音问我。

“妞妞,我的女儿。”

紫山端详妞妞的小脸,看着看着竟然微不可察地笑了一下,其中意味叫人难以琢磨。

紫山在我身旁入睡,白天的冷漠威严全然不见,紧紧握住我的衣袖,表情格外安然。我突然意识到,同样从小没有亲人的他,二十多年来是如何度过,是否会比我开心,这都是我不知道的事情。现在看到的他,不是魔鬼,只是一个渴望家的孩子。

黑暗中,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墙角的一面旧铜镜上。镜子角上略有焦痕,但也掩不了它造型的典雅。那是我曾经遗落了的。娘的铜镜。里面记录着,娘的记忆。

点起一盏灯,我坐到铜镜前。幻境飘飘渺渺到来,我仿佛置身那个冰寒刺骨的冬夜。这是娘最后的记忆。

我艰难地将孩子生下,破庙里寒风肆虐,痛得想要大哭,却必须要坚强。不能让孩子冻死,不能让孩子生病,不能让孩子被大巫师发现。上天眷顾,赐给我两个可爱的孩子,只是,娘不能陪伴你们成长了。九歌,为什么要这样无情,早早离我而去,叫我一人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

桥下冰水狂乱,我将紫山交给九歌的亲信,将他送回隐伯国。娘不担心紫山,因为他生得健康,以后会有许多人保护,一定可以平安长大。可是子岐,娘对不起你,你一人承受了恶毒的诅咒,身体还这样虚弱,交给隐伯国,他们会不会害你呢?多希望能一直守在孩子你身旁,保护你不受一点伤害。然而分别还是来临了,藏在水里的凌山,请你一定接好我的孩子,我冒险将他投入水中,希望他能一生平淡安稳地生活。为了我,为了你的主人九歌,好好照顾他……

第31章:面具

(三十一)

幻象远去,依稀可见深蓝的水中,婴孩额上妖冶的花渐渐弥散,“故人来”的琴腹龙沼里的“平安咒”,泛出金灿灿的光。

娘的声音在头顶远去:“孩子,希望爹娘用生命刻的平安咒,可以为你压一压不祥。”

娘。我的泪落在灯火上,火光惊恐般地跳动两下。那时不听话地弄丢了“故人来”,额上封印的不祥之花终于绽放。如今琴没有了,花已艳得不可收拾。

然而终于明白了娘的心情,原来我从不曾被抛弃,一直被娘牵挂着偏爱着,曾经以为的,娘不要我,只是自卑的猜测,无论她是否还在人世,是否在我身旁,始终是爱我的。心里渐渐生出一种悲凉的幸福,淡淡的。

倒是紫山,会做何感想?

莺啼婉转,袅袅清香,清晨的第一缕光照在闭合的眼睑上,隔着眼皮,也能感受到暖暖的日光。

我朦胧未醒,耳畔传来妞妞“依依呀呀”的声音。渐渐明了身处的环境,我猛地睁开眼睛,惊坐起寻找妞妞。

只见云钟斜斜倚在窗前的雕花竹榻上,嘴角含清冷笑意,目光玩味地看着脚边不知死活的妞妞一遍遍挥起小拳头朝他砸去,又一遍遍被自己一根指头就推倒在地。妞妞也不气馁,依旧爬起来进攻。

“妞妞!”我急急跑过去抱紧妞妞,生怕这阴晴不定的云钟公子一个不悦将妞妞怎样。

“你醒了?”头顶上传来他轻挑的嗓音,我察觉到紫山已经不在屋内了。懒懒的声音继续道:“子岐公子,听说你是巫国的大巫师?”

抬头对上云钟的目光,感到一阵冰寒。那里面闪着毒药般的阴冷光芒,却又流转着仿佛柔情的东西,就这样复杂地定定望着我。尽管有些发怵,还是回以他坚决而不容侵犯的怒瞪,气势永远不能输人,因为这有可能是我唯一可以不输的方面。

“那么……”云钟紧盯这我的眼睛半晌,似乎给了我充足的时间回答,得不到回答也丝毫不生气,依旧含笑,“巫书在哪里?”

原来是想要巫书吗?我扯着嘴角冷笑一下:“烧了。”

“真的烧了吗?”他略一扬眉毛,直起身子,脸向我靠近,直到鼻尖几乎相触,仿佛是为了看进我的眼底深处,好发现有没有说谎。

“当然,不然你以为,大巫师会轻易死掉吗?”我不躲避他的目光,声音镇定得连自己都佩服。

他近近地看我好一会儿,看得我都几乎别扭死了,才又懒懒地把身体陷到榻上的软垫中,目光移开,低头观察自己修长的涂了亮黑漆的指甲,缓缓开口:“那么,其中内容你可记得?”

我考虑一下,说:“一眼都未看过。”想一想又补充,“不然怎么会一直带着这诅咒解不掉呢?”说着,指一指额上盛开的花。

云钟漫不经心抬头瞄我一眼,微微点头道:“这样啊……”

悠悠闲闲逛出门时,云钟顿一顿脚步,平淡地说了一句:“这小女孩真是好玩。”听着别扭。

五天过去,我与紫山话很少,却几乎时时相伴,时常感觉到他过分的深沉和眼中的寂寥,然而他的外表比谁都坚硬,我想他就算被刺破胸膛也不肯“哼”一声。究竟是多么的思念亲人,才能叫他开口请我留下。一种说不出的心情。

感情是怎样一回事,始终不明白。就像我对紫山有许多的仇恨,血海深仇,然而仅仅因为有着相似的脸,仿佛仇恨也不那么明确了,这让我感到惶恐,没有人来告诉我正确的方向。假使有人来真诚地为我指一条明路,我想,无论是杀还是走,我会痛快果断许多。这就是我从前最佩服长安的地方,他永远不需要别人为他指路,无论对错,自己都有坚定的方向。

终究还是心软。第九夜,我便打算带着妞妞悄悄离开。不是要放弃,只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坚定自己。

树影婆娑下,一对清冷的身影。

“岐岐,那个你!”妞妞指着远处的人影,“还有白衣服坏蛋。杀了他!”

推书 20234-12-20 :明星的兽人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