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狩猎魔王 上——枯米

作者:枯米  录入:08-25

——我也的确不会这么干。

哨子真是一只坚强的鹦鹉。

周围发生了那么多的状况,它依然一息尚存,胸膛里的小小心脏顽强地跳动着。我检查了它的身体和翅膀——还差那么一丢丢的火力这就是一只烤鹦鹉了。

我从最顺手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密封的小盒。

之前在丛林遗迹,酋长送给我们的那种特殊的药物,由我跟池步宝进行了成分分析后,被我做成了几种应对不同情况的药品。

放在最顺手位置的是可以一口吞服的药丸。

——因为我们的空间魔法还不够精通,所以无法做出像老师当初为我在口中开空间的效果。

每颗药丸有麦丽素大小,我看这鹦鹉的体型比人小多了,不需要这么大一颗,就掐了半粒塞进它的嘴里。

幸而它还知道吞咽。

服用了这种神奇的药物,哨子原本被烧的不成鸟形的身体慢慢恢复了原状,烧焦的部分自动脱落,新肉生长,丰韵的羽毛慢慢出现在它的表皮。

不到一会儿,它就能扑腾着翅膀飞到墨菲身边,罗在他的头上,用爪子划拉他的头发玩了。

我满意地收起了小盒——以后要是真的没钱了,一颗xxx(价格),怎么都不会饿死。

池步宝的身体其实没有大碍,只是负担太大,魔法糟糕如我,只能努力施展几个治疗魔法减轻他的痛楚。

郝迟的问题也不大,肌肉劳损加轻度脱水。

乐金更是至始至终都毫发无损。

一场仗下来,受伤最严重的居然是对方马戏团的小丑辛普森。

后半段时间他可是被石巨人砸的差点成了肉泥,现在正昏死在旁边。

我一时同情心泛滥想过去看看,被乐金拉住手臂,“他是魔族,没那么容易死。”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自己站起来了。

尽管他的身体好像被折腾的散了架一样。

马戏团的动物们被电击后没有力气,只能伏在地上,史密斯先生犹豫再三,走到墨菲面前,想查看他头上的哨子有没有大碍,被他冷冰冰地望了一眼,讪讪缩回手。

气氛陷入僵持。

围观了很久的船员们看我们这伙人没有再动手的意思,也不敢来清理附近的尸体,颤颤巍巍地绕开我们,回到控制室,让船再度起航。

……

……

数日后,客船抵达了另一座大陆。

船刚一靠岸,所有的乘客都步履如飞地从甲板上汹涌而出,堪称当日码头一奇观。

如果我说这些天船上一直相安无事你们信吗?

不止一次,恢复过体力的池步宝逃离我们的监视去找那位所谓的西方的魔王的麻烦。

结果出乎我们的预料,墨菲动起手来一点都不含糊,史密斯先生也不是省油的灯,这段时间船上被我们一群人搅合的鸡飞狗跳,所有乘客都夹着尾巴做人,看我们的眼神就像在看怪兽,每次大打出手都以两败俱伤收场,幸好他们还知道节制——好几次差点把船弄沉。

当然除了相互争斗,我们还更了解彼此了。

小丑先生卸妆后的脸被我无意中见到,面纹占了三分之一的面积。

果然他只是个肉脚的角色。

而且他跟墨菲一样视我们为眼中钉。

史密斯先生倒是愿意跟我们说几句话,他帮着我们把海盗的尸体都扔进了海里。至于蒙娜跟沃克,魔族死后他们的尸体不会存留很长时间,在阳光的照射下,没过多久就变成一滩黑气消失的无影无踪。

……

我们在船员心惊胆战的目送中下了船,墨菲他们三人带着大大小小的野兽们站在我们对面。

我按照约定过去把魔笛交给他。

交接的时候,他忽然在我耳边说,“你是个普通的人类。”

我感到莫名,“难道不是?”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可是你能抵挡我的幻术攻击。”

我不置可否,“哪有,当时我也被你骗了,以为池步宝受伤了呢。”

墨菲摇摇头,对我说,“我当时对你们两个人下了幻术,但只有他一个人中招,你不仅完好无损,而且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吗?”

我愣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我难道有对幻术免疫的体质?

墨菲看我一脸迷茫,忽然笑了,“算了,我们早晚会再见的。”

他们离开了。

我满头雾水地回到乐金他们身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如果说墨菲当时对我们施展幻术,是因为我跟池步宝是他的敌人,那当时明明跟我一起听到笛声的乐金没有中招?难道他也对幻术免疫?

我把这个疑问告诉乐金,他说我是多心。

“郝迟也没有中幻术,所以应该是他只对你们两个下了。”

接着他又跟我扯了点别的事,这个话题就被莫名其妙的绕过去了。

我还在胡思乱想着什么,池步宝一瘸一拐地走到我身后——这些天他跟墨菲斗智斗勇,落下一身伤。

“这么好的机会,可以铲除一个魔王。”

这话听得我不高兴,“还不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再说真要全力打起来,整个船的人怎么办。”

池步宝平时也不是这么不理智的人。

只是在魔族这方面他显得过于在意,才导致有时会偏激一些。

池步宝认命地叹一口气,靠郝迟搀扶着走到我们跟前。

展开地图,“也罢,以后有机会再收拾他。”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说,“我们现在还剩的钱应该不足以到达目的地的同时扩充物资。乐金,你的铳炮应该没问题了吧?”

何止他没问题,这回遇上的海盗,不仅让乐金舀到一个不错的铳炮跟结晶包。

同时,我们也收集了很多备用的武器。

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需要在港口附近的城市逗留了。

直接往西面走,穿过平原和走廊,途中我们在一个城市逗留,住宿了一晚,品尝了当地特色的美食,这是个繁华美丽的城市,如果不是因为急于赶路加上旅费不足,我倒真想在这里好好游玩一番。

乐金告诉我,等将来有空,他跟我一起来。

我们即将抵达塔拉。

已经远远可以看到那座高大的城门口时,池步宝忽然停下了脚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我们赶紧跟上去,不知道他又要搞什么幺蛾子。

走了一段路后,我才发觉,这附近是一片葡萄园。

山坡后面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田地,种满了硕果累累的葡萄藤。

我一面惊叹于这些果实的美丽,一面跟着池步宝往田地中央的一座小屋走去。

出门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年轻的妇人。

她有一头深棕色的头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精神和体格看上去都很好,看到我们的时候,忙放下手里的葡萄筐,喜出望外地走过来握住池步宝的手,“阿宝,你终于回来了!”

原来是认识的。

池步宝向我介绍,“这是我阿姨,你们也可以叫她阿姨。”

我们讪笑:“阿姨好。”明明人家不老……

经营葡萄园的阿宝阿姨热情地从篮子里取了几串葡萄出来,塞给我们一人一串。

我剥了一颗放进嘴里,甜的心都要化了……

池步宝习以为常地把葡萄一个接一个的塞进嘴里,“阿姨,城里现在怎么样?”

葡萄园阿姨的笑容僵了一下,“阿宝,你现在最好别回去,整个塔拉的人都在找你。”

我耳朵竖起来,整个城市的人都在找他?我对池步宝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他随意地笑了笑,“我有分寸,放心吧阿姨。我来这儿一趟是想问,你这儿有不起眼的衣服吗?”

葡萄园阿姨想了想,回屋子里找来了几件麻布制的,相当粗燥的衣物。

池步宝把这些衣物分发给我们,说,“我们穿的低调一点,千万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郝迟皱着眉翻弄这些衣服,“但是这些衣物的尺寸都太大,我们穿上身不合适,反而会让人觉得古怪。”

葡萄园阿姨笑呵呵地,“这是来这里帮忙的工人留下的衣服,他们都是人高马大的成年人,当然比你们的架子要大一点。”

这时候就要轮到我这个缝缝补补小能人出场了!

沉寂已久的针线包再次重出江湖!

在我眼花缭乱的高超缝纫技术下,很快几件不合身的衣服就变得好像为我们量身定做的一样。

看得葡萄园阿姨一愣一愣,“阿宝,你的这个朋友,手艺比我还好哦……”

我:“……”

默默把缝纫包收好。

明明被称赞了,为什么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泄气感。

第41章

我们跟葡萄园阿姨借了几筐葡萄,捏造了个去城里送葡萄的身份,通过了城门口严密的守卫。

老实说我不太能理解这种偷偷溜进来的行为,看池步宝的神情,也只能推断出,也许他在城里有什么仇家,不便以真面目示人。

塔拉不愧是大城市,高矮起伏的楼宇满眼都是,张灯结彩,街道上的人都穿着各式各样的服饰,大多鲜艳还华丽,一看就知道比小康之家还高一个层次。相较起他们,我们原先的服饰反倒不显眼。

这里的炼金术师跟魔法师也多,走几步路都能看到有人的腰间插着法杖,手臂上装着铳炮。

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商贩,不知何时我们身边就出现了一个赛一个的门面,热闹景象比我所见到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琳琅满目的商品店就不说了,所见之处更多的是数之不尽的居民楼。

据说这里大部分的居民都是米莱西安。

我抱着葡萄筐一步不落地跟在池步宝身后,颇有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

跟繁荣成正比的还有卫兵,走几步路就会看到一队全副武装的巡逻人员,这时候池步宝跟郝迟就会把头低的很低,生怕别人发现自己一样。

据说这里居住着皇室,所以守卫特别森严。

离开闹市区,池步宝带着我们左拐右拐,进了一个阴暗的小胡同。

我四处打量,“你说的工匠住在这种地方?”

他没回话,再带着我们拐了个弯,指着前面一间不起眼的小门面,“就是那间。”

这是一间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古董店,挂在墙上的招牌积满了灰尘,和蜘蛛网。摇摇欲坠,这里真的会有人居住吗?

我们上去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久到我不禁想问是不是走错了地方,那扇残旧的大门终于缓缓地打开一条缝隙。

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儿探出个脑袋,舀眯成一条线的眼睛盯着我们猛瞧,“今天不做生意。”连他的声音都好像一把几十年没有保养过的老木琴。

池步宝笑咪咪地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潘叔,你又没戴眼镜。”

小老头儿抬起头用力吮吸了一下空气,“啊,是葡萄。”好像他认得这个味儿一样。

他放我们进来,哆哆嗦嗦地走进房里,在一个老旧的木柜上摸起一副啤酒瓶底厚度的圆眼镜。戴上。

这回他完全看清我们了,惊喜道,“哦,是阿宝!还有郝迟,你们回来了!”

郝迟赧然一笑,“潘叔叔,好久没见了。”

小老头儿抓住了他们的手,激动地热泪盈眶,“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这两个是……”他注意到站在后面的我跟乐金。

“我来介绍。”池步宝说,“这是潘叔,我父亲的朋友。潘叔,我离开这里后去另一个国家念了一段时间的学校,这两个是我在学校里认识的朋友,我们一起组建了冒险小队——这个是展逸,我们的后勤兼治疗师;这是乐金,一位非常优秀的炼金术士。”

介绍到乐金的时候,潘叔皱着眉稍仔细打量了他一番。

“你的这个朋友,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乐金浅笑道,“我是第一次来这座城市,您认错了吧。”

“是吗?”潘叔喃喃。

废话不多说,池步宝把从丛林遗迹舀到的东西搬了出来。

“潘叔,你对古物鉴定跟复原都很有一套,麻烦看看这个,你能鉴定出它的价值吗?”

潘叔捧着这块石头转了一圈,道,“有点年头的东西,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不过挺不巧的,复原物件用的药水我刚好用完了,你们帮我去市场上买一点来,我就能帮你们把它复原。“

这种小事当然不再话下,潘叔从木柜底部的抽屉里舀了一些钱,交给我们。

“再去帮我到城外的河边采这样的一种草药。”

他又舀出一张图纸,展开在我们面前,上面画了一种三片叶子,中间有小红果的植物。

我好奇道,“这也是复原要用到的?”

潘叔咂咂嘴,“不,这是我要吃的药,平时都是我自己去采,今天你们来了,总该蘀我这个老人家做点事吧。”

我:“……嗯,应该的。”

于是现在我们有了两个任务,一、去市场买复原药水。二、去城外的河边采集药草。

商量了一下,决定两两搭档分头行事。

由于我跟乐金对这附近不熟,加上池步宝现在不好太频繁的进出城市,所以由我跟池步宝一起去市场上买药水,乐金同郝迟一起去城外采集草药。

我们揣上了钱跟袋子,在胡同口分道扬镳。

池步宝自进城以来就一直很低调,尤其是在人来人往的市场里。帽檐拉的很低,完全看不见发色,背也微微佝偻着,走路慢吞吞的,远远看去,倒是更像一个驼背的老头更多些。

我难得有跟他共处的机会,趁着四周没什么人,这问题我也好奇很久了。小声问他,“你是不是有人要躲?”

池步宝收拢了外袍,随口道,“算是。”

我八卦之心大起,“男人?女人?放心吧我嘴巴不大。”

他半信半疑地看我一眼,“你有什么事是没告诉过你那乐金的吗?”

我辩解,“当然有。”至少重生这回事他一直都被我蒙在鼓里。

我边走边看四周,这里的人长得都很漂亮,不愧是跟池步宝一个种族的,“你跟郝迟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吧,这里是你们的家乡?你们住在哪儿啊,以前做什么的?”

池步宝停下脚步,转过身冷着脸看我,“再多问,我就把你扔在这里让你迷路到死。”

我识相地闭上嘴。

繁荣度跟迷路指数也是成正比的。

到了市场附近,池步宝把我领到一家店对面,他自己躲在暗处,告诉我那家店就有卖我们所需要的药水。

“你不跟我进去?”

他摇头,“我不想太引人注意,你一个人去买,买完了我们就回去。”

我耸了下肩膀,他不想去,我也不能勉强。

照着池步宝的吩咐走进店里,跟老板要了那种药水。就小小的一瓶,居然就要这么多钱,该不是我这个外地人被坑了吧?

算了,反正也不是我花钱。

付完钱,我把药水揣进兜里。

迈出店门刚想朝池步宝那里走,却看到他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快速地闪进了胡同里。

什么情况?

我干瞪着眼站在原地。

正当我思索是追过去还是不轻举妄动等他回来,忽然,从对面的咖啡店里走出了一个对我来说非常熟悉的身形。

未免看错,我忍不住往前走了几步。

这回看清楚了,我的心跳频率瞬间提高了五十个百分点。

小婉。

上辈子,作为我的未婚妻,被我捧在心尖儿上,最后却跟我的兄弟滚到床上去的女人。

推书 20234-07-06 :爱如阳光(黑帮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