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觉得和李府了和小四一起搬箱子扫地的时光无比幸福。幸福永远不是轰轰烈烈的东西,它总是足够平凡和微小,小到我们常常找不到。
半天却没有动静。
有手抚摸过他的脸庞,迟慕偷偷把眼睛虚开一条缝,纤细的睫毛便像蝴蝶翅膀,微微一颤。映入眼帘的是赵秋墨没有表情的脸。明明手放在别人脸上,自己脸上却绷得死死的一丝表情都没有。杀气,恨意,或者爱情在这张面具下暗流汹涌,而直面他的人却不能捕捉到丝毫蛛丝马迹。
迟慕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觉得这个角度看赵秋墨比起沙场上的将军更像一个翩翩公子,只是紫色衣袍映衬下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有些霸气。
“你知道么,你偷偷看人时的表情很有趣。而且你不管怎么乔装打扮,都很好看。”赵秋墨慢慢的说,手停留在他脸上,并未拿走,像捧着一个什么珍贵的东西。
迟慕索性大睁开眼睛,正撞上一双邪气的双瞳。
“我们不妨做个交易,青衣。我保证不泄露你的身份,不告诉任何人你还活着,你离开子鱼到我身边来,我给你想要的一切。”
“不知大将军是看上了在下这身皮囊,还是作为在下青衣的计谋学识?”
“这重要吗?”
“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你要是看重的是我这身皮囊,无非是在脸上多划几刀毁了它,如果你觉得我可以为你出谋划策什么的,不要妄想了,我不再是曾今名誉江南的青衣,我只是李府的一个不通文墨的杂役而已。你身为护国大将军,理应以国家利益为重,要么杀了我,要么把我抓起来,逼我做这种交易是可耻的。”
“你拒绝了?”赵秋墨不可置信:“你宁愿在李子鱼身边做一个低等的杂役也不愿到我身边来么?你一点不念我们当年的同窗之情么?我们曾今在一个书院读书,我座位在你后面,我在你身后坐了五年!”
“子鱼也在我左边坐了五年。”
不等回应,迟慕转身开离开,转身的瞬间衣袍在淡黄色阳光里翻飞,纵是扮成脸色蜡黄的杂役也翩若惊鸿。
猛然被人拉着,一推,逼到墙边。身子危险的笼罩在赵秋墨的阴影里。
“方才文会上我猜对了,你总该兑现承诺吧。”
强行掰过迟慕的脸,让他正视自己的眼睛。暗用内力,迟慕的衣袍哗的破裂,露出里面白色里衬。迟慕还未回过神便已经衣带暗解,香肩半露,两只纤弱的手被赵秋墨一只大手牢牢固定住,举在头上。
“从小我们同一个书院,这是第一次看到你惊惶的眼神,”
废话,不惊惶才怪。第一我只喜欢和女人做,除非赵秋墨你也有画屏姐姐那么柔软的小蛮腰。第二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做老子还没这个勇气。要谁走过来撞见我岂不身败名裂!转念一想,自己本来就是以倌人身份陪主子来的,已经身败名裂了,遂哀叹。
“你的腰太硬,那里也紧,和你做起来累。”迟慕遗憾的说。
赵秋墨嘴角不被察觉的抽动了一下,强忍着笑:“不用你操劳,你只要乖乖享受就可以了,剩下的我来做——”
嗷,敢情我是下面那个!
骄傲多年的迟慕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是被采花的那个。压人还可以考虑,被压万万不可,遂暗自手腕发力,猛地一震,用那一震浅浅的封住了赵秋墨手腕处的几处大穴道,挣脱开。赵秋墨也不在乎穴道被封,腕虽不能动,整个手臂横扫开来,依然把迟慕封在他的势力范围内。迟慕内伤未愈,和赵秋墨几招拆下来未占上风,反而被吃尽豆腐。
忽然听到银铃般的笑声由远及近,几个丫鬟端着酒和盘子走过来。
迟慕想好啦得救了!正欲大喊一声:“姐姐们,救我!”,忽然见那几个丫鬟远远站住望着他们。赵秋墨用把他往怀里一裹,宽大衣袖挡住一遮,目光往那边一横,几个丫鬟就乖乖绕路走了。
远远飘来对话:“原来白王的男宠和赵将军有一腿诶!”
“是啊,原来他们关系好到连男宠都共用了啊……”
迟慕“嗷!”的一叫,一口血险些喷出来。
“今天不把你吻到没气绝不放你走。”赵秋墨附在他耳边,低低的说,气吹得迟慕耳根发痒。
第十章
“今天没吻到你气绝不放你走。”赵秋墨附在他耳边,低低的说,气吹得迟慕耳根发痒。
迟慕身子猛然一颤,忽然大笑。
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腰。
赵秋墨疑惑的看着他。
“原来大将军是要亲我才放我走啊。没关系,我闭起眼睛让你亲个够,大不了算被狗咬了。”迟慕收住笑容,真的重新闭起眼睛:“还请大将军快点亲,我还有事要做。”
赵秋墨一愣,看着怀中人倔强的闭起眼睛,嘴角上还有一丝戏虐。
迟慕做好心里准备,双眼紧闭,只求赵秋墨一阵狂风暴雨之后放他走。妈的,就当被大黄咬了!
半天却没反应,问:“怎么不亲了?”
忽然听到赵秋墨恨恨的说:“你知道什么叫‘食之无味’、‘味同嚼蜡’么?”
冰凉的丝袍拂过脸庞的感觉,睁开眼睛正看到赵秋墨转身离去,衣袍在风中哗啦翻过。
“青衣,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在床上心甘情愿的叫我的名字。”
迟慕苦笑,摸摸被赵秋墨抚过的脸,叹口气,转身向相反的方向走开。还有一个十分在意的人。
不见他心里总放不下。
和自己对诗的那个倌人是谁?
迟慕今年二十三岁。十三岁初出茅庐时便在江南文会上夺魁,之后连霸三届文会魁首,是名贯江南的才子。所谓曲高和寡,高处寂寞,这么多年真正能和他心意相同、旗鼓相当的朋友并未出现过。没想到竟然在这个游戏中遇到能在文才上步步紧逼,让自己不得不全力应付的人。
他究竟是谁?是一个简单的倌人么?
迟慕一面疑惑,一面向西边回廊走去。
那个隔间的竹帘早已重新卷起来,走廊恢复如初,一点没遗留下之前人所留下的痕迹。
迟慕站在一簇阳光里,吸吸鼻子,闻到午饭的味道。那边的授冠仪式早结束了,午宴已经开始。远远传来大堂中人们的喧嚣欢闹。迟慕闻到饭菜的味道,肚子一阵咕咕叫,刚才想自己知音的心思顿时没有——果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不去吃饭在这里发什么呆?”有人在身后问。
“在想方才在这里写诗的公子是谁。”迟慕想也没想的答道。
“你在意他是谁?”背后的人声音里有一丝喜悦的惊奇,“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不逊于青衣的天才。”迟慕顺口一答:“你烦不烦,关你甚事,一边去——嗷!公、公子,你现在不该在大堂应酬吗?”
李子鱼闲闲的倚在朱红色柱子上望着站在一片阳光里迟慕,只看不语,仿佛能从迟慕的脸上看出朵花来。
“梅冠的评比一结束我就让下人去看这个帘子里的人是不是你,你猜什么结果——”李子鱼故意把声音放得很慢:“——这个帘子后面没人。告诉我大家写诗的时候你在哪里?”
没人?
“小的不善诗词怕丢公子的脸,再说小的本来不是倌人,不愿坐到西边回廊里去,就去别的地方了。公子刚刚说这个隔间没人,那之前会上和画屏姑娘对诗词的人是谁?”
李子鱼看着迟慕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是我。是我和秋墨做的。
原来李子鱼担心迟慕不能交卷,暗暗写了诗词叫小童送过去。赵秋墨闻得出迟慕的味道,知道那帘子后面其实无人,便在李子鱼吩咐之后叫自己的贴身小童潜入帘后坐好,不管谁送诗词过来都照例放到外面的白瓷盘上。这把戏在李子鱼之后派人查迟慕时曝光了。
赵秋墨看迟慕和李子鱼的这场戏看得津津有味。
“谢公子关心!”迟慕心虚,低下头不敢正视主子的眼睛:“小的定当衔草为报!”
“有趣的不只是这件事情,还有一件事情。我确定在画屏姑娘帘内和我说话的是个男人,你觉得呢,迟慕?”
“公子,您幻听了。画屏姑娘声音那么甜美,怎么会是男人呢?”迟慕一边说一边抬头瞟主子几眼——眉还是那么清秀,脸还是那么俊朗,美人啊,好看得得让人忍不住骗骗。
当迟慕想骗骗自家主子的时候,没想到早有把柄被主子逮住了。
“哦?这样?”李子鱼仿佛觉得很有趣似的夸张的扬起眉毛,从怀里拿出一方白色手帕,“我在画屏姑娘身上发现了有趣的东西。这可是我们府上的专用手帕,角上绣着李府的标识,不知画屏姑娘是怎么得到的?”
迟慕暗叫不好,给画屏姐姐擦眼泪的手帕忘了收回来,被主子搜出来了,遂望天:“是啊,姐姐是怎么得到的呢?真奇怪呀……咕咕”
最后那两声是肚子在叫,饿了。
李子鱼冷笑一声,绕了这么大的圈子你还是不肯承认。算了,吃东西去吧,本来就瘦,在饿瘦点在床上就硌骨头了。
迟慕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轻柔的环住。李子鱼把迟慕打横抱起来,脚尖一点,向大堂那边飘去。迟慕惊叹主子轻功原来这么好。
忽然觉得不对:“公子,什、什么是‘在床上就要硌骨头了’……”
“现在你是我的男宠,自然要给我侍寝了。”李子鱼随随便便一提,说得侍寝如帮厨娘买菜一样天经地义。
话声未落人已经到了大堂前,里面杯盏交错,佳人如云。
迟慕嗷嗷叫唤,公子,放小的下来,这样抱着多丢人啊。当着这么多美女姐姐的面前,小的以后怎么追女人啊!
李子鱼伸手往迟慕樱红色薄唇里一放。嘴里忽然含了一根手指,迟慕自然没法叫唤,抬头怔怔的看着主子。
“没有以后了。今天我要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白王李子鱼的男宠,不许你再去找女人。”
第十一章
江南奢靡之风盛行。
李子鱼抱着迟慕往大堂正中上座上一坐,两边立刻有美人端来果盘香茗。端茶的美人战战兢兢,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下一个王位继承人,人头不保。
放一道菜,迟慕埋头解决一道菜。平时府里哪里吃得到这么好的东西啊!
迟慕百忙之中把头从餐盘里抬起来,放眼望去,厅堂里莺歌燕舞,笙箫不断。朱红色漆盘里盛着精致的食物,色泽鲜艳滑润;水精器皿里放着西域来的名贵水果,鲜红欲滴;羊脂白玉杯里溢出陈年佳酿的醇香,沁人心脾。
满座的文士佳人竞相调笑,莺莺燕燕,几杯酒下肚,唱歌的也有,追着美人绕着柱子跑的人也有,平日的矜持风范统统不见。
画屏新得了梅冠,被一群人众星捧月的围在正中,正面带桃红的给带她来的官宦之子王流风斟酒。柳眉微挑,却向迟慕的方向看过去。看着迟慕被李子鱼抢抱在怀里呲牙咧嘴的一脸怪相,想笑却笑不出来。
女子当然不愿自己喜欢的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抱像女人一样抱着。
迟慕看到眼里,忍住心痛:世上又多一名把自己看轻的人。画屏姑娘当然不会和一个倌人好,自己和主子的赌真是输得一塌糊涂。
于是移开视线,又看到方才还在调戏自己的赵秋墨,此时衣襟半敞,抱着一名歌姬笑得意乱神迷。
迟慕低低的冷笑一声:“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声音虽低,却被李子鱼一字不漏的听入耳朵,瞟一眼迟慕:“你不是不会诗词么,杜甫的诗还记得这么清楚?”
“这种东西大家都会说啊。厨娘就经常这样说啊。”迟慕无辜的看了一眼主子,继续把头埋回盘子,心里叹坐在主子怀里吃东西真不方便啊,不敢随便乱动。迟慕虽然骂政府腐败,把好好一个清高的江南文会变成个声色犬马的腐败的借口,却不愿浪费大好资源——见李子鱼筷子都没动一下,迟慕便尽杂役职责理所当然的帮主子处理掉了。
“这种聚会,我每年都参加。江南朝廷中的腐败我和秋墨岂是不知道,我们也有苦衷——啊,吃一口。”李子鱼夹起一个色泽晶莹的翡翠虾球要往迟慕嘴里放,迟慕故意别过头去眺望窗外的风景,无视主子的动作。
大男人喂什么喂啊,老子又不是没手!
“迟慕,你记得最近市井上流行的暮春词第一句是怎么唱的吗?”
“哦,是‘杨柳青青暮春路,桃花点点低窗户,啊……佳人浅笑似春雾,啊……啊——烫!”
“啊”字是开口音,唱到第一个“啊”字时李子鱼没动手,直到唱到第二个“啊”字时才把虾球迅速扔进迟慕大大张开的嘴里,动作敏捷而迅速。不料虾球新熟,烫得迟慕又气又恼。
李子鱼见迟慕被烫到,脸上的窃笑一扫而光,连忙唤丫鬟送凉水来,要亲自喂迟慕喝下,又责令人送烫伤药来。迟慕赶忙推辞,一个大男人被烫一下还要上药,丢不丢人啊!于是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在场的人暗暗惊奇。白王和男宠调笑本是平常事情,可是为了一个小小烫伤掀起波澜还是第一次。平日白王虽近声色,却总是淡淡的,对身边侍寝的人都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未显露出半点真情。喝醉的人和未醉的人都在暗暗猜测:这长相平平的男宠究竟是何人?
有人是,这人本是白王府上的杂役。
于是人们又说,那他必定是通什么西域边疆的奇技淫巧,媚床的功夫过人。
杂乱之间迟慕隐约看到赵秋墨放开怀中的美人向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一瞬间表情僵硬,眼底一丝怨恨闪过,又瞬间恢复正常,调笑如故。迟慕怀疑自己一瞬间看到幻觉。
再看看身边小心的把汤吹凉了往自己面前放的主子,迟慕心中隐隐一动。自己到底多久没有和李子鱼坐什么近了?回想往事,真是浮生如梦。
不管怎样,他要记住自己是谁。我叫迟慕,李府管搬东西的低等杂役。以这种方式呆在他身边,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吧。不能有进一步的奢求。
“你方才说我的诗词不逊于青衣,可是真的?”李子鱼问。
迟慕想起之前主子听到他随口说的那句“因为他是个不逊于青衣的天才”,忽然下定决心。便放了碗筷,便正色,站起来整整衣带。
对着惊奇的白王,迟慕呆呆一笑,愚钝尽显。然后有缓缓施了一礼。
“小的不通诗词,只识得几个粗字。白王文风隽永,江南的文人啊诗人啊教书先生啊都一直推崇。七年前青衣消失之后,白王连续三年在文会上夺魁,三年间青衣都不敢再抛头露面与公子分庭抗礼,岂不是我们家公子写得比青衣好?”
李子鱼脸上笑容渐渐隐去,迟慕,你是在和我装么?!群芳冠的时候你不在自己的隔间里,画屏隔间里说话的分明又是男声,她身上明明带着我们府上的手帕……
迟慕又施一礼,一字一句说得很认真。
“公子肯垂青小的,为小的不当众丢人现眼而代做捉笔,小的感激不尽!但是小的确实不是青衣,承蒙错爱,实在不敢当。小的再是身份卑贱也不愿做他人替身。”
李子鱼,你喜欢的青衣已经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应该一刀两断,形同陌路。我和你本是生人。
李子鱼看着迟慕认真呆气的脸,微微发怔了。
小的再是身份卑贱也不愿做他人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