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都说一鼓作气,二而衰三而竭,唐浩初连续两次要酝酿气势以便据理力争地谈军校的事都没成功,实在没有力气再谈了,时间又到了那么晚,的确困了。他奶声奶气的狠狠哼了一声,扭过小身体不再看唐立明一眼,孤零零的小背影明显写着‘气坏了就算哄也哄不好了’。
  可惜‘文盲老爹’没get到要哄,只看到了孤零零,给躺下来的儿子拉了拉被子, 道:“是不是一个人睡有点儿孤单啊,今天爹爹陪你睡。”
  唐立明平日里不拘小节,睡觉也大大咧咧的,随便捞了个毯子盖一下就可以倒头大睡了。唐浩初推了推已经躺下来的唐立明,试图把他赶走,可惜力气太小,反而被对方误会成相反的意思,长臂一伸,把儿子搂进怀里,“宝宝乖,爹爹不冷,睡吧。”
  小少爷又奶声奶气地哼了一声,——哼,谁要管你冷不冷啊!
  一边在心里吐槽着,唐浩初一边抵挡不住困意的睡了。唐立明只见小孩闭着眼沉沉睡去,小嘴巴微微张开,一呼一呼的跟小奶猫似的,因为早上晚上都喝牛奶的缘故,呼吸间还带着奶香。
  小孩子都怕冷,所以睡着了的小大佬下意识往暖和的地方拱,在父亲怀里找到舒服的睡姿后,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蹭得唐立明也一身奶味。
  没有孩子之前,唐立明曾听那些有孩子的人说起他们的孩子,有骄傲和满足的事,还有许多生气和烦恼的事。但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全部都是骄傲和满足,就连烦恼也十分满足。
  唐立明一本满足地随着儿子一起睡着了,这一晚父子俩睡的都很好,导致次日起来精神也很好。可精神一好,唐浩初要上军校的想法就更强了,然而据理力争这一套在唐立明面前根本不管用,——唐立明自己不讲道理,也不听别人讲道理,连战场上的敌军和对手都对他这一点十分头疼。
  坚信拳头才是硬道理的唐立明甚至觉得自己很讲道理,并觉得自己已经成功让儿子熄灭了去军校的念头,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都心情甚好,完全没想到这日因为军务而一晚上没回家,次日一到家,就听下人匆匆报告说小少爷在闹绝食,连着两天都没吃东西。
  其实唐浩初一开始并没有闹绝食的意思,是这具身体胃口不好,除了甜食还能提起一点兴致,其它的通通不想吃。尤其早上起来的那段时间,一点食欲也没有,只能喝一点甜牛奶,中午又喝了治疗支气管的药,导致午饭也不想吃了。晚上读了地理书,看着地理上描述的广阔又陌生的世界,想到自己只能待在家里不能出去,晚饭同样没胃口吃。
  如今整个帅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唐浩初究竟有多重要,本就是珍贵的嫡子,还深得大帅疼爱,随便咳嗽一声,旁边伺候的丫鬟和小厮们就紧张不已。几个姨太太也一样,连六姨太都熄了作妖的念头,所以早在唐浩初中午不吃饭的时候下人们就紧张起来,并报告给了几个姨太太,尤其是姨太太中地位最高并负责管家的二姨太。
  二姨太柳如湄亲自去劝唐浩初吃饭,却没半点效果。想着小孩子挑食是很正常的,晚上多做点他喜欢的东西就愿意吃了,然而小孩晚上依旧什么都没吃。
  柳如湄非常担忧,——并不是担忧唐浩初的身体,而是怕被唐立明责怪,所以这次劝说的更久了。其他几个姨太太也唯恐落后地跟过来,试图表现自己对唐浩初的关心,又问唐浩初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哪里不满意,七嘴八舌的劝说和问询声让唐浩初感觉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耳边飞。
  原本板着包子脸坐在椅子上的小大佬突然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拉开门,走了出去。
  因为人小腿短不方便爬楼,唐浩初的卧房在二楼,而且一整层都是他的,有衣帽室室甚至还有一间玩具室。他走出室,便直接拐进旁边的卧房,砰的一声将门从里面反手一锁,耳边立马清静下来。
  这一锁,外面的人更着急了,可唐浩初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想到外面会闹出什么动静,只管将精神力沉浸到自己的‘脑域宫殿’里,整理起了穿到这个世界后看过的所有书。
  ‘脑域宫殿’里的每扇房门背后都是一门学科或知识体系,异能也会随着房门的增多和每个房间的充盈而提升。房间虽大,但还是要定期进行归类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唐浩初顺势把之前几个世界看过和学过的东西也重新理了一遍,异能也隐隐提高了一点,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惬意地吃起了之前放在屋里的西洋新出的袋装小蛋糕。待他意识到外面的动静,已经是第二天了,下一刻便微微一愣,——感觉全府的人似乎都堵在他门外求他出来,咬了一半的小蛋糕都惊掉了。
  不止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丫头和小厮,几个姨太太也在门口反复劝他出来吃点东西,紧接着响起了军靴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正是刚刚到家的唐立明。
  唐立明皱着眉,一边敲门一边道:“浩浩,开门。”
  唐浩初就是在这一刻突然想到用绝食来让唐立明同意他上军校的方法,于是从心虚转成了胆壮,理直气壮地用小奶音道:“不要。”
  擅长用武力说话的唐立明直接把门给撞开了。
  小大佬忙带着没吃完的那一小块蛋糕缩进被窝里,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圆滚滚的球。
  唐立明走到床前,伸手在小圆球上戳了戳,“出来,陪爹爹下楼吃早餐。”
  小圆球被戳的一歪,在原地转啊转地拱了半天才正回来,然后从被子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用力摇道:“不吃不吃!”
  “你要怎样才吃?”
  小圆球立即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提要求:“我要去军校上学,不要整日呆在家里!”
  唐立明又问:“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嗝……”
  话没说完却被一个饱嗝打断的唐浩初赶快捂住嘴巴。
  一时间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唐立明看着小孩捂着嘴巴的小胖手挑起了眉。
  唐浩初努力挺直小腰板儿,再接再厉地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不同意我就绝食,直到你……”
  然而这次还是没把话说完,——也许是动作太大,小胖手在移开嘴巴的时候,竟从袖子里掉出一小块奶黄色的东西,骨碌骨碌地在床沿滚了一下,最后吧嗒一声,落到地上。
  小大佬顿时瞪大了眼睛,而眼神极好的唐立明已经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小点蛋糕,上面还明晃晃地印着一排极其可爱的小牙印。
  唐浩初忙伸手试图毁尸灭迹,可惜小胖手太短,动作也没有唐立明快,小蛋糕已经被唐立明捡了去。
  “吃着零食绝食?”
  小大佬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我还没正式开始呢,”小大佬迅速整理好心情,扬起小脖子,奶声奶气地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正式……”
  话才说一半就被唐立明伸手捞起来,然后把整只小身体翻了个个,直接夹在腋下,带着下楼。就像大狮子叼小狮子一样,叼着只顾着贪玩的不省心的小崽子回家。
  把儿子带到餐桌边坐好之后,唐立明让下人给小孩盛了满满一碗瘦肉粥,并严格地下令:“给我好好吃饭,把这碗粥喝光,不喝光不准走。”
  ——唐浩初到底没能如愿上军校。
  倒不是因为绝食不成功,而是他自己的身体问题。北州的春天十分干冷,气候上对哮喘患者十分不利,加上满城飘散的柳絮,唐浩初完全不能出门,并因为呼吸困难和胸闷而睡不好觉,甚至在一次去院子里散步时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急性气喘,差点因窒息而丧命,把身边的人全吓的不清。尤其是唐立明,几个姨太太也被他迁怒了,并在明里暗里找了不少医生。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唐浩初是病秧子的事实很快和他的神童之名一起传播开来,也让那些羡慕嫉妒他是神童的人多多少少觉得心里平衡了点。上天果然还是公平的,给了他无双的智慧却没给他健康的身体,指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将来一定不足为惧。
  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
  ——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
  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射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射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
  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就更下一章,下一章攻就出来啦


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
  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
  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射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
  ——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
  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
  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性气喘。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
  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
  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
  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射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
  要改进容弹量和射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
  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
  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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