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
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
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
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
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性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性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
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
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
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
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
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着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操心。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
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
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
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操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
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
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性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
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更晚了,没想到年会闹到那么晚,又想等写到攻出来的时候一起更,但还是没能写到,要下章才能出来/(ㄒoㄒ)/~~
第119章 病弱的小恶魔
就像是将所有光彩和风华都集中在了他一个人身上,连冰冷和懒散也变成了一种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好,——他在为怎么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设而苦恼。
按照系统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可唐浩初压根儿没有看中的人,更别说追和扔了。侍者这边端了菜上来,在桌上一一摆开,只是简单的几样下酒菜就极见功夫。拿为首的糖蒸酥酪来说,鲜牛奶混着酒酿汁和冰糖,白如皑皑高山雪,上面还有两朵由玫瑰磨出来的粉做成的莲花,模样精巧别致,闻起来清香扑鼻。
侍者放下菜刚离开,表演就开始了。
金玉门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样无可挑剔,一曲终了,舞台开始迅速更换布景,好为下一曲做准备,这时候,陈子烨暗搓搓地朝唐浩初凑过来道:“容可姑娘待会要上台了,我今个儿就是专程来看她的,太子爷也是来看她的吧?”
就像古代的烟花之地会有头牌花魁,当下的夜总会也会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门最受追捧的歌女。但唐浩初压根不知道容可是谁,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统在大脑里激烈沟通,便随便点了下头。
陈子烨却再一次因唐浩初的点头而受到激励,并自以为总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话题,眉飞舞色地谈论起容可来:“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绝,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性子傲,谁也不搭理,十分难追……”
唐浩初因‘十分难追’这几个字而心头一动,——就在陈子烨说这句话的前一秒,系统在唐浩初的据理力争下作出妥协,放宽了‘追和扔’的要求,说只要他有追的行为,将此行为坚持两个月以上再停止,并在停止后中断了和追求对象之间的联系,就算完成了整个追和扔的过程。
当然,要满足花心薄情的人设,只追一个对象肯定不够,所以唐浩初决定多找一些十分难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为目标。这样一来,待两个月期满断了联系,在对方看来只是少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而已,不会有太大困扰。
正认真思索的时候,陈子烨口中的容可出场了。
其实唐浩初上次来金玉门时见过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没有留意对方,如今才仔细观察了对方一遍。相貌的确非常漂亮,声音也非常好听,眼里还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傲气。
唐浩初从来不是那种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动力很强的人,表演一结束,就吩咐谢天天代表自己去后台给容可送一束花。
送花其实不算什么,作为金玉门的头牌,容可每次表演结束都会收到许多粉丝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积在后台。旁边的陈子烨却十分骄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语气对唐浩初道:“太子爷果然是来看容可姑娘的吧?”
唐浩初简单嗯了一声,陈子烨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这几次来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够,后台的花堆得多着呢,要送点别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才好。比如国外新进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啊,漂亮衣服和首饰啊,——女人不都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
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
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
“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
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
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
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