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
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阴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
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
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
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
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
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货店闲逛的贵妇,在洋行谈生意的掌柜,街边来往的小贩,还有接连不断的轿车和人力车,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对方。
陈子烨还要再跟唐浩初说个好话,却见他蓦地放下酒杯出了门。谢天天和刘英立马尽忠尽职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处的保镖也动了,跟着唐浩初一路来到咖啡馆里。傅程言这边刚点好咖啡,就听到门上挂的风铃因为推门太急而传来叮咚一声响,随声抬起头,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少年推门而入,定定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认识他一般。
但傅程言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可能认识自己,然后从对方的军装配枪以及身后跟的随从上,隐隐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毕竟只要身处北州,都知道少帅的大名,也多多少少会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绯闻和消息。想起那些传闻,傅程言不由微微皱起眉。
“请问你……”/“请问你……”
同时开口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头皱得更明显了,抿着嘴没再出声,唐浩初也没将刚才要问的话继续问下去,而是顿了一下,换了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你已经成年了吧?”
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这样刚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这样长得显小,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识点头答:“对。”
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但他的声线很软,会让人产生有这样嗓音的人应该不会像传说那般冷酷无情的错觉。然后竟看到不爱笑的少年露出一个十分浅淡却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对眼前的陌生男人说:“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语出惊人,声音明明不高,语气也轻描淡写,却像惊雷一般把所有听到的人都惊着了。——少帅这是跟女孩子交往够了,开始改玩男人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给所有看文的小仙女拜个晚年!大家注意身体,保护好自己!
第120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
明明该觉得生气,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
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枪,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
因为一般的狙击枪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枪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间炸开,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
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枪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性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射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射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枪。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
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枪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枪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
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
——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射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射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
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
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
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
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湿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
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
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
“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
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
“我叫唐浩初。”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