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的时候,傅程言更睡不着了,猛然从床上坐起来。与此同时,桌子上的固定电话突然响了。
电话在当下是奢侈品,因为装一部电话起码要三百银元,一般百姓根本装不起,就算是一个市的市长,月薪也不够装一部电话的,城市里只有几条繁华的主干道上才有公用电话,傅程言却把两个卧室都装了一台,足以说明他的壕气。傅程言抬手拿起听筒,“……喂?”
他本以为是商会的秘书长或钱庄的掌事打来的,听筒里却意外地传来了唐浩初的声音,“……我感觉不太舒服。”
傅程言微微愣了一下,立刻担心起来,紧张地问:“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又咳嗽了,有没有发烧?”
唐浩初没有回答,傅程言就耐心等着,等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着问:“让我过去看看好不好?”
唐浩初还是没有回答。
在仅有一墙之隔的距离打电话其实比装电话更壕气,——电话不仅安装费高,话费也高,每五分钟计价一次,只通话两秒也按五分钟计钱。但土豪的思维不是没钱的人能理解的,傅程言此刻的心情也不是没有心仪对象的人能体会的,他拿着话筒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像决定了什么似的迈步下床,大步走向隔壁房间。
打开门,先到唐浩初身前摸了摸他的额头,感觉温度不算烫,但还是不放心,“哪里难受?头疼吗?会不会觉得胸闷?”
唐浩初面无表情地摇摇头,气定神闲地使唤人:“给我倒杯热水。”
傅程言忙去倒了一杯热水过来。
唐浩初最厉害的其实不应该是头脑,而是使唤人的本事,因为所有被他使唤的人都不仅不觉得不妥,反而十分积极,哪怕此人同样是个不容小觑的大佬。
“不好喝,”明明是唐浩初自己要水,却只喝了一口便嫌弃地放了下来,“太苦了。”
想到人发烧的时候就会觉得嘴里发苦,关心则乱的傅程言忽视了唐浩初看起来根本没什么事的事实,心里只有满满的担心,“我去叫医生来。”
唐浩初面无表情地抓住傅程言的手,语气带着命令:“不许去,我不看医生。”
傅程言好言好语的劝:“不舒服的话一定要看医生才行。”
“不,今天是星期四,”唐浩初慢条斯理的冷声说:“我每个星期的周四和周五都不看医生。”
“为什么周四周五不看医生?这是哪里的规矩?”
“我定的规矩。”
一向思维敏捷的傅程言竟没有话讲了。
“我想喝甜的,”唐浩初又开始使唤人,“比如凉奶茶,……嗯,热巧克力也行。”
如今这两样东西都是舶来品,傅程言不喜欢也没买过奶茶,但有进口的可可粉。想着热巧克力也算是营养品,含有蛋白质和钙等对身体有好处的物质,于是傅程言把可可粉找了出来,又转身去找糖。
一转头险些吓了一跳,只见唐浩初无声无息地跟了过来,就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
这副面无表情的冷冰冰的模样在傅程言眼里却硬生生瞧出了可爱,只觉得眼前的少年像个惹人疼的小动物,明明很想依赖人,却偏要板着一张脸。
傅程言忍着想要摸摸小脸的念头,“怎么了?”
唐浩初抱住傅程言的腰,把脑袋靠在傅程言的背上,动作亲昵又乖巧,神色和语气依然十分冰冷:“没怎么。快点把我的热可可弄好。”
少年本就出身高贵,此刻身体又不舒服,所以傅程言完全不在意他的冰冷,不仅如此,还觉得他更可爱了。
一边面无表情地冷着脸,一边像离不开人的小动物一样主动偎过来问他要吃的。
——简直可爱死了。
还是那句老话,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好看,觉得一个人性格好,但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怎样都可爱,做什么都可爱,然后越陷越深,再也无法自拔。
两人今晚到底还是睡在了一起。
就只是睡觉而已,什么都没做,——只除了傅程言忍不住在唐浩初睡着后偷偷亲了亲他的脸颊。
唐浩初睡得很香,一觉睡到早上九点半还没醒,傅程言也没舍得弄醒他,直到外面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商会那边有急事找傅程言,又因傅程言把电话的话筒拿开了的缘故打不通电话,管家老李受商会秘书长所托迫不得已地过来敲门。
唐浩初前晚在酒店的时候几乎没怎么睡,所以在傅程言这里睡得很舒服,隐隐约约听到了声音,不满地哼了哼,并迷迷糊糊地嘟囔道:“我还要睡,不许吵。”
他一不刻意压低嗓子说话,声音就软糯娇嫩的不行,任谁听见都会觉得要命。这声带着鼻音的哼声就十分要命,傅程言心头登时又酥又麻,身下甚至起了反应,别说他只是要他不吵他睡觉,毫不夸张地说,就算他用这样的声音问他要星星,傅程言都恨不得连月亮也一并摘给他。
若他用这样的声音在床上轻喘着喊他的名字,他恐怕连命都会给他吧。
老李耐心地等在外面,不敢多听也不敢多看,只管眼观鼻鼻观心的站在原地等傅程言出来。然后看傅程言轻手轻脚地关门,拉个把手都小心到不像样子。
老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老祖宗一直担心大少爷的婚事,觉得以他的性格不会喜欢上谁,可他对屋内少年的喜欢已无法遮掩,就写在眼里。
眼见傅程言踏入走廊,老李忙开口报告张秘书的事,傅程言先一步嘱咐起来:“浩初还在睡,让下人都轻点,别把他吵醒了,再叫厨房提前备好早餐,——就**丝粥和小笼包吧。”
对外人从来没多少话说的傅程言却在唐浩初的事上有说不完的嘱咐,顿了一下又补充:“他还喜欢喝甜牛奶。如果他要出门,立即打电话给我,尽量拦着他,我会尽早回来。”
但事实上唐浩初如果真的要去哪儿,是没有人能拦得住的。
第126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早上一向食欲不佳,傅程言吩咐做的那些早餐根本没吃,醒来后只喝了一杯甜牛奶就出去了。不过他并没有乱跑,而是去了傅奶奶那里,还和傅奶奶一起听起了戏。——戏班子昨晚直接住进了傅府,反正傅家老宅大得很,住多少个戏班子都没问题。
除了傅程言之外,傅家的上上下下并不知道唐浩初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傅程言在北州新结识的朋友,单纯拿他当正常的贵客看待。而在讨老一辈人的喜欢上,唐浩初十分在行,似乎天生自带讨老人家喜欢的光环,短短一会功夫就能让傅奶奶几乎把他当亲孙子疼了。
看着笑得开怀的老祖宗,明明该跟着开心的老李却微微皱起了眉。回想着傅程言走之前交代的原话是少年要出门就立即打电话告诉他,而少年眼下是去了老祖宗这儿,并不算出门,怕耽误了傅程言那边的正事,老李没有贸然打过去。
他没打过去,傅程言却主动打过来了,而且频繁到几乎每隔一会儿就不放心地打来一次。
电话的主要内容就是问唐浩初还在不在,一副唯恐唐浩初会突然消失的样子,让老李怀疑电话那头的傅程言是不是被谁掉了包。但表面上还是认真汇报和应答道:“嗯,对,那位唐少爷还在跟老祖宗一起看戏,还吃了一块栗子糕……没有咳嗽,戏台这边的风不大……好的,那我马上再让人加一组屏风……”
于是短短一个上午老李跑来跑去地接了好几趟电话,只觉得自己果然是老了,实在跟不上年轻人谈恋爱的思维和节奏。
尽管打了那么多电话,傅程言还是如他所说那般早早赶了回来。
唐浩初刚在傅奶奶的极力挽留下准备和她一起吃午饭,就看到了傅程言大步迈进屋的身影。瞧见了亲孙子,傅奶奶更高兴了,这顿午饭吃得宾主尽欢,傅奶奶还因心情好而难得多吃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两人相伴着走回傅程言住的西院,午后的阳光比较烈,傅程言走在唐浩初左边,有意识地给他挡着阳光,边走边开口道:“今明两天正是赶秋节。”
唐浩初嗯了一声,听傅程言继续说:“赶秋节是中州特有的节日,庙会里有武术、舞狮、上刀梯等各种节目,还有青年男女最喜欢的荡八人秋千,十分热闹。”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仿若只是随口一提一般淡淡道:“你今天下午如果没什么事,可以跟我一起去庙会看看。”
他表面上一副随意的样子,脚尖却忍不住踢了一下路边的小草,——这个动作暴露了他期待又紧张的真实情绪,期待唐浩初能答应,又担心被拒绝。唐浩初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略带好奇的问:“荡八人秋千是什么?”
“是一个形状像纺车的巨大转盘,上面有八个秋千,可用人力转动,转动停止的时候,谁在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唱歌或对喜欢的人表白。”
提到表白两字,傅程言又顿了一下,说:“如果你嫌庙会太吵,也可以去郊外看看。城郊有一片山坡长满了硫华菊,这个季节正是盛开的时候,放眼过去满目金黄,特别漂亮,而且这种花没有香味,应当不会引起过敏。”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最后道:“我觉得你说的这两样听起来好像都不错。”
傅程言立即开口:“可以今天下午去庙会,明天上午再去看花海……”
“嗯,”唐浩初点点头,“好吧。”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太阳已经不怎么浓烈了,唐浩初和傅程言乘车出了府门。车子开过了两条街,才发现街上真的很热闹,待到了庙会,人更是多到摩肩接踵,只能下车步行。
路边有捏面人和糖人的,有卖风车玩具和其它手工艺品的,还有傅程言之前说过的武术舞狮等表演,当然最醒目的是位于广场中央巨大的八人秋千,但现在还没到转动的时候。
唐浩初前几个世界逛过高端商场,去过各种科技或时尚的场馆,还没来过这种充满乡土气息又热闹非凡的庙会,感觉都快瞧不过来了。一抬头,便看到左边摊子上一只小布老虎正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瞪着他,再一转头,又看右边摊子上用糖做成的小兔子正可劲儿瞅着他。
唐浩初忍不住面无表情地指着那个兔子说:“我想要那个。”
傅程言二话不说便去给他买了。
唐浩初接过糖做的小兔子,张口就咬掉了一个耳朵,让傅程言觉得他才像一只在吃胡萝卜的小兔子,吃得认真又乖巧。除了糖兔子,唐浩初还买了其它糖做的吃食,那只瞪他的小布老虎也买下来了,还有一个扇子,两个竹篾编的创意手工艺品,甚至买了个当地特色乐器,是一把比正常尺寸小许多但一样能弹奏的六角月琴。
——总之所有没见过的东西他都想瞧一瞧试一试,而但凡被他摸过的看过的,傅程言都给买了。
买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大多数是傅程言拿着的,唐浩初手上只拿了那把小号的六角月琴和一块正在吃的糖糕,嘴唇被糖汁弄得亮泽又红润,在阳光下反射着晶亮的光,像涂了一层诱人的唇蜜。
转眼的功夫,太阳已渐渐西沉,百姓们围着八人秋千的大转盘跳起了祈福舞,年轻男女也都朝这个方向走来,傅程言和唐浩初此刻刚好逛到了大转盘附近,随着旁边的人越来越多,唐浩初开始觉得有点呼吸不畅,身体也有点不舒服。见他皱眉,傅程言以为他是不想吃糖糕了,又不好随地乱扔,便顺手把他剩下的那半个糖糕拿过来吞掉了。
唐浩初不由顿住脚步,——这个顺手把他吃剩的东西接过来继续吃的动作实在太过熟悉,第一个世界的霍彪第二个世界的郑锐霖和第三个世界的唐峰南忽然之间全都浮现在他眼前,像走马观花般依次掠过又重叠。而周围的人太多,唐浩初只停顿了这短短几秒的功夫,便在人流的拥挤下和傅程言冲散了。
待他回过神,已不知不觉地被推攘下到转盘下面。前面的秋千只剩下最后一个位置,身后的年轻人催问他是不是要坐上去,他在犹豫的同时被旁边一个没站稳的人推了一下,下意识伸手抓住了秋千绳子。
傅程言那边已经急匆匆地折回头找唐浩初,急得手里的东西都掉了,抬头看到转盘不知何时开始了转动,停止的时候,唐浩初正好坐在最高点上。
周围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傅程言眼里却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少年穿着简单清爽的白衣黑裤,却比任何盛装打扮的人都好看,夕阳就在他背后,风吹起他的衣襟和衣摆,在光的斜映下,像凭空长出了一对翅膀。
甚至好看到让其他看热闹的人都微微愣了愣。
按照老规矩,谁转到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对喜欢的人唱歌或表白,原城民风开放,青年男女向来都是大大方方地直抒心意,于是下面的人开始喊着让唐浩初唱歌和表白,唐浩初却只管在人群中寻找傅程言的身影,直到望见了对方凝望他的双眼。
四目相对的这一刻,傅程言的心脏跳得厉害,周围的喧嚣都不见了,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
……还有拨动琴铉的声音。
叮,噔,咚。
光顾着看人的傅程言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少年怀里还抱着那把六角月琴。
买琴的时候,唐浩初有在店主的指导下了解基本弹法,加上他本身就懂乐理,哪怕以前没见过这种琴,也能凭借过人的头脑和可怕的记忆力迅速学会怎么弹。唐浩初按照店主教过的弹法拨弄琴弦,前面几声似乎只是调试音阶,但接下来的音调明显是一首曲子,一首异常动听又缠绵浪漫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