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他的指法可能还有些生涩,但并不妨碍听感,周围的人都自觉地随着动人的琴声安静下来。
  唐浩初就这样遥对着傅程言把整首曲子弹完。
  少年本来就好看,认真弹琴的模样更好看,逆着光,像脸庞都会发出微光一般,让人移不开眼。傅程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舍不得放过他的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细节,看着微风吹起他的头发,发丝随风摇摇曳曳,心也跟着摇曳不息,面上努力保持着镇定,心脏早已跳到完全失控。
  待一曲终了,唐浩初下了秋千走回到傅程言身前,下一刻就被傅程言大步迎上来并紧紧抱住了。
  若换任何一个人来评价北州少帅的性格,都会觉得他高冷又难测,傅程言也承认这一点,同时却觉得这世上谁都没有他可爱。他沉着冷静地开枪时可爱,不动声色地筹谋算计时可爱,面无表情地问他要糖吃时可爱,专心致志地为他弹琴时可爱,一步步朝他走近时,最可爱。
  把人抱入怀里,傅程言觉得自己把一轮光彩夺目的小太阳也抱进了怀里,——他就是他的太阳,甚至比阳光更亮更暖,能把他的灵魂都照亮,让他四肢百骸都热到滚烫。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傅程言抱着,始终没说话,直到对方快放手之前,突然开口道:“傅程言,我喜欢你。”
  这短短几个字让傅程言直到晚上都没能把心绪平定下来。
  晚上两人自然而然地共居一室,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唐浩初提早窝进被窝里,懒懒地倚着床头翻阅一本有关战争史的书,傅程言则坐在靠窗的桌案前看账册,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账册上,轻轻翻过了一页,心思却已经飘走,落在了不远处的唐浩初身上。
  这好像是头一回,他晚上挑灯对账的时候,有人陪伴在他身边。他不再是独自一人,他爱的人就在他左右,对方不需要做别的,——他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
  夜渐渐深了,傅程言抬眼看了看窗外屋檐下亮着的廊灯,那暖黄色的光又让他想起了今天下午同样暖黄的夕阳,和背靠着夕阳为他弹琴的少年,眼底不由充满了幸福的笑意。
  连空气都变得粘稠甜蜜,饱含着安宁和幸福,让他想要让时间停滞于此,甚至将这一刻拉长至一辈子。
  第二天吃完早饭,两人便按照昨天说好的那般去郊外看花海。
  因为是城东的郊外,所以要从庙会前面的那条路穿过去才好出城,而今天是赶秋节的最后一天,庙会和昨日一样热闹,庙会前的这条路也都是人,车只能慢腾腾地朝前移。所幸这条路并不长,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过去。
  大概是嫌车速太慢,唐浩初提出要下车走走。刚走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买糖人的摊子,转过头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对傅程言道:“我还想要一个和昨天一样的糖兔子。”
  傅程言自然不会说不,——如今的他恐怕不管唐浩初说什么都没法说不。担心唐浩初会因人太多而不舒服,傅程言道:“你就站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
  唐浩初乖乖点点头。
  摊位那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排队买糖人,所以傅程言等了一会儿才成功买到,待转身回去,却发现唐浩初不见了。
  少年原本站的位置已空无一人,傅程言愣了愣,心里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强压下各种念头,试图将整条街都搜寻一番,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朵纸折的玫瑰,脆生生的道:“一个特别好看的哥哥让我给你的。”
  傅程言接过玫瑰,急急问:“那个哥哥人呢?”
  “他走了。”小女孩想了想,“他还说对不起,要下次再跟你去看花了。”
  明明站在太阳下,傅程言却莫名觉得有点儿冷。他站了很久,手上拿的糖兔子都要开始化了,低头看了看糖兔子,学着唐浩初昨日的样子张口咬了一个兔耳朵。
  一点也不甜,只有满嘴的苦。
  回傅府的一路上,傅程言看起来一切如常,可心里的难受只有自己清楚。晚上甚至无法入睡,在窗边的书案前坐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打了个盹,然后在噩梦中惊醒,额头甚至惊出了一头冷汗。抬头看着微微放亮的天际,难以呼吸般深吸了一口气。
  唐浩初同样一夜没睡,因为要连夜赶去北州边界备战。
  崇州内乱的战役打响之后,江威已经借着平定内乱的缘由进军崇州,而唐浩初在与江威密谈前就提前安排了进军益州的缘由,若不出意外,明日上午,全联邦国的各大报社都会登出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任何战争都要有个缘由,只等此事一出,唐浩初便可以借此向益州开战。
  经过一天一夜的赶路,清晨天亮的时候,唐浩初终于抵达北州边界的军营。这边才刚到,那边便立刻下令整肃军队,加强练兵,抓紧时间为战争做准备。
  今天上午,各大报纸果然刊登了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傅程言也看到了这个新闻。
  一个优秀的商人对时局的敏锐程度和分析了解往往不亚于政界人士,傅程言早就预料到战争即将到来,四分五裂的虚假的和平本就维持不了多久,全国将陷入新一轮战乱。也早就知道唐浩初不可能跟着一直他待在原城,迟早要离开,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让自己能更平静地面对离别。
  所以不气对方的不告而别,不恨对方再次将他抛弃,只因对方的安危而异常担心,因太爱对方而异常思念。
  担心和思念比怨恨更可怕,它会无孔不入地侵占大脑的每一处。一颗心完全不由自己做主,满心都是唐浩初的身影。回想少年那日一边喝热巧克力一边眨着眼睛看他,眼眸像琉璃一样清透,回想起少年在他怀里安睡的侧脸,即使已无比熟悉他的容颜,仍控制不了心动,然后避无可避地回想起昨夜的噩梦,——他梦见了萧杀的战场,而唐浩初站在战场上,满身是血。


第127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自然不会像傅程言担心的那样出什么事,但他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驻守在北州边界的五千士兵一直是老将隋振带领的,只服从隋振一人,尤其在他们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唐浩初年纪太轻没有什么作战经验的情况下,开始明里暗里的不服从唐浩初的指令。再加上这些兵已经许多年都没有打仗了,过惯了安逸日子,而唐浩初的训兵方法十分严苛,堪称魔鬼训练,他们的怨气就更大了。
  其中隋振的坐视不管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军队是最讲究功劳和资历的地方,纵然唐浩初是唐立明要立的接班人,还在唐立明的安排下成功剿匪多次,在隋振眼里还是不够格做主帅。
  其实唐浩初完全不用管隋振的态度,也不用在乎这区区五千人,——他早就建立了一套全面又完善的接班团队,不缺好用的将领也不缺训练有素的士兵,别的不说,光徐兴福带来的精兵就有足足三万名。
  徐兴福是唐浩初从北州军校一手提□□的,能力强又忠心耿耿,这三万精兵还换上了唐浩初亲自改装并批量生产的新型步|枪,杀伤力十足。所以唐浩初大可等首战告捷后再整治隋振及其手下的人,一来是时间不够,——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时间不容浪费,二来则是打赢了胜仗整治起来会更容易,也更让人心服口服。
  但小大佬的性格摆在这里,不容许任何人的轻慢,哪怕只是一时的轻慢也不行。末世里就是如此,你让一寸,对方就会进三尺,有些人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何况唐浩初要做的不仅仅是接唐立明的班领导北州,还想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扩大版图,将其它州也都容纳到自己的统治范围内。而乱世里的统治者和太平盛世的不一样,就是要从一开始就把威立起来,就是要活在人们的敬仰和畏惧里,亲民和怀柔都是立威之后做的事。
  太阳快要落了,今日的训练也结束了,唐浩初却在这时候吩咐刘英把隋振手下的那五千士兵全部叫过来。
  已经训练了一天,这些士兵本就满腹怨气,唐浩初骑着马等在练兵场上,许久才等到拖拖拉拉的士兵,有一些人甚至找借口不来。于是他让刘英带着警卫直接去把人拖到练兵场,无论那人用的是什么借口。
  转眼夕阳落的只剩下一线,人这才终于齐全。待清点完人数,唐浩初打马走到方阵前,面无表情地来回审视着一众士兵。
  ——从外表上看,小大佬和其他普通的少年人没什么不同,而且瞧着比实际年龄更显小,安静地坐着的时候,似乎乖巧又无害,甚至因为相貌十分精致好看的缘故,会让人忍不住生出轻慢和其它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但此刻他骑着高头大马,越来越深沉的眸色和身上掩不住的凌厉的杀气,让人莫名有点发怵。
  因为这杀气和普通人充满怒意的杀气不同,是真正经历过鲜血的洗练才有的,士兵们正因这种无形的杀气而倍感压力,唐浩初突然勒住马停下来,中止了令人不安的审视,然后毫无预兆地抽出马鞭,对准一个士兵的膝盖狠狠抽了下去。
  充满韧劲的鞭身在风中尖啸着发出一道破空的声响,那人还在思考为什么唐浩初年纪轻轻会有常年征战沙场的老将才有的杀气,便觉得膝盖一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小大佬刚才骑着马来回踱步并不是在审视什么,而是在动用异能探测每个人对自己的恶意程度。就算一帮乌合之众,也会有个领头的,而此人便是带头不听令于他的那个,也是恶意最重的。
  那人倒地之后,左右两边的士兵立即要弯腰去扶,却在弯腰的下一刻同样被打了一鞭。挨打的自然不止这三个,几乎所有对唐浩初心怀不满的人通通被抽了鞭子。
  他们一时间疼到爬都爬不起来,表情顿时充满了怨恨和不忿,正要质问唐浩初为何无故动手,唐浩初已先一步冷声开口道:“一,军令如山,我身为将领,命令你们集合,你们却拖拖拉拉甚至无故推托,军人要遵守的基本素养都没有,二,列队之后,不仅队伍不齐,站也站不直,军人该有的基本体格也没有。——这样的人怎么能称之为军人,完全就是废物,北州不需要这种废物!”
  这话说的其实没错,可有些人就是永远不懂什么叫反思,而唐浩初也不再多说废话,拿起鞭子随便指向离他最近的满脸不服的人,“怎么,你不服?”
  那个士兵刚从地上爬起来,细长的鞭子就如蛇般便再次缠上了他的肩膀,只觉得眼前少年的声音也像吐着信子的蛇一样,有冰寒的冷气丝丝缕缕地爬上他的心脏,不由惧意丛生,那种不受大脑控制的弱者对强者本能的恐惧甚至让他连身体都颤抖起来。
  弱者往往不会憎恨自己的弱小和无能,只会憎恨在他弱小时欺压他的人,所以他对唐浩初的憎恨变得更深,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声道:“说我们没有资格做军人,你又有什么资格做统帅!年纪和资历都不够,报纸上的绯闻倒是层出不穷,隋将军已领军数十年,却还要听你指挥,我不服!!”
  唐浩初竟勾起唇角笑了,“这是你的想法,还是隋振的想法?”
  “当然是我自己的想法,”对方立刻答:“和隋将军没有关系!”
  唐浩初不置可否,只重复了一次:“你真的不服?”
  “不服!”
  唐浩初挑起眉,又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话才刚落音,就从各个角落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声音:
  “我不服!”
  “还有我!”
  “我也不服!”
  ……
  唐浩初抬眸扫了一圈,用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喊不服的人所处的方位全部记了个遍。他的唇角依然是微微勾着的,却在笑的时候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抬手便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枪声已响,而且接连响了足足六下。子弹所落之处,必有人血溅当场,简直枪枪致命。死的都是方才喊过不服的人,——只见子弹正中他们眉心,一个也没有逃过。
  众人来不及因死了人而恐慌不安,也来不及对唐浩初的冷血表示抗议或谴责,因为震惊的情绪已先一步占据了整个大脑。——那几个高喊不服的士兵几乎散布了方阵的各个角落,光是辨别每个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就要用很大功夫,眼前的少年却能依次将其击毙,甚至不曾耗费时间去瞄准。
  这枪法简直精准到十分可怕的地步,不要说隋振,哪怕换了任何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神枪手都比不过。尤其是所站位置和被击毙的人相近的士兵对此体会更深,因为子弹就从他们身边擦过,然后精准地击中目标,干脆利落。
  唐浩初再次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这回练兵场一片寂静,无人应答,士兵们显然还因他精准的枪法心有余悸,再也不觉得眼前的少年不够格做统领。——少年已经从孱弱无能的幼崽变成善于蛰伏的猛兽,掩在草丛里的身影看起来懒散又无害,却能在瞬间跃起并将人撕咬成碎片。
  隋振在这时候赶过来了。
  唐浩初把士兵们叫到练兵场之前没有通知过隋振,如今开枪杀人也没跟隋振打过招呼,隋振的表情不止是震惊,还带着明显的怒意,一路直奔唐浩初面前,疾声道:“少帅,这可是杀人,你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他们是北州的士兵,不是敌人!!”
推书 20234-07-03 :当我怀了反派的崽》:简介:(入库时间2020-07-03) 晋江VIP2020-07-01完结总书评数:1103 当前被收藏数:7764莫文轩在一次次的穿越中,发现自己有一项特殊技能——总是能怀上反派的崽崽!作为一个炮灰,他决定先苟命,打掉崽崽……但是每次有这个意向时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