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墨镜的兔子:特别乖,特别呆,特别萌,对不对?
木鬼:我擦,你TM又用这套形容萝莉的调调……不过,没错。
海边漫步:妈的,我说那天惹小临风生气怎么那么让我心疼呢?原来……如此……
二十四桥明月夜:这真相太TM惊悚了,如果临风是个很萌的萝莉,那千秋岂不是占了大便宜?我擦!
戴墨镜的兔子:哦漏!我不相信!萝莉什么的,全都是我的!千秋滚蛋!
路边临风:……
路边临风:你们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他简直无语,自己怎么就和萝莉挂上钩了?难道因为他说话太有礼貌了?那也是因为这个群里都是些他必须仰望的大神,所以才那么客气,那么小心啊。再说了,他一直以来都是个讲文明,有礼貌的好青年。
不能因为这样,就说他是个萝莉吧?!
海边漫步:小临风,如果你不是萝莉,那就周末出来见面吧!
路边临风:……
海边漫步:敢不敢?敢不敢?
戴墨镜的兔子:我擦,你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啊?临风小心点!
海边临风:=皿=,你给我滚开!
路边临风:没什么不敢。
海边临风:……
戴墨镜的兔子:……
木鬼:真淡定……
海边漫步:那就说定了,手机号给我,到时候我约你!
海边漫步:来,咱们私聊,不给他们看我们的小秘密!
路边临风:……
陆临心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二的人呢?这么二的人,又是怎么写出那么睿智的推理小说的?幸好自己不是他的粉,否则真的是太幻灭了。
如果千秋一世也是这个样子……幸好千秋一世不是这个样子。陆临无不庆幸的想着。
和海边漫步互换了电话号码,又初步定下了周末晚上出来吃饭后,陆临便习惯性的去千秋一世的专栏瞅了一眼,见还没有更新,就在文下发了个催文的回帖,然后给千秋一世发了条QQ留言:千秋大人,三天没更新了,请加油填坑!
自从陆临获得千秋一世的允许可以在QQ上直接给他留言或催文后,他就养成了习惯,只要千秋一世断更两天以上,就在QQ上催一次。不过这次陆临的心态有点不一样了,毕竟千秋一世很可能就是他以前的师兄贺维琛,所以他脑补中的千秋一世就直接替换成了贺维琛的模样。
那个在他记忆中似乎都没什么表情变化的人,不知道每次看了他的留言后,会是什么表情?
本以为千秋一世肯定不在线,谁知没过多久陆临就收到了回复。
千秋一世:这几天养的狗病了,下班后都要带它去打针,输了3天液,所以没空更新。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也养狗吗?什么品种?
千秋一世:金毛。怎么,你也养?
路边临风:哈,没呢,住公司的单身宿舍不让养。不过家里一直养的,大的那条都快七岁了,小的那条也三岁了,我每次回家都带它们出去溜。
千秋一世:那你养狗应该挺有经验啊?
路边临风:还行吧,我爸妈喜欢宠物,从小到大家里一直养着猫和狗,我还懂怎么给小猫小狗喂奶呢。
于是两人交流了一番养狗的心得,陆临又问了千秋一世的金毛到底得了什么病,给了些建议,不知不觉竟然聊了近两个小时,这算是陆临和千秋一世之间最长的一次对话了。
临下线前,陆临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千秋大人也养狗啊,感觉你工作挺忙的。”
千秋一世:本来从没想过要养,是以前同居的人坚持要养,后来那人搬走了,狗却留下了,毕竟养了那么长时间有了感情,不舍得送人,就只好自己养了。
陆临瞅着“同居的人”四个字,不知怎么有种怪异感。
为什么会称为同居的人?如果是曾经的恋人,那么大可以用“以前的女朋友”这样的称呼;如果只是合租房子的关系,那么也应该直接说“室友”——同居的人,却有一种介乎于恋人与室友之间的暧昧意味。
然后陆临也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了,纠结这个干嘛?不管千秋一世和他的那个同居人之间是什么关系,那都是他的私事。
和自己毫无关系。
第八章
眨眼间,周末很快就到了。陆临在下班前接到了海边漫步的电话,约他六点半在某火锅店见面。等到陆临坐着公交车到达目的地时,因为塞车的原因,已经迟到了十多分钟。海边漫步半路上就给他发消息说自己已经到了,并告诉他直接上二楼靠窗的第三排座位找他。
陆临爬上二楼,果然在海边漫步指定的座位上看到了一个男人。
在陆临最初对海边漫步的印象中,海边漫步,不,应该说是推理小说大手司徒宦,应该是个成熟稳重,颇有沧桑感的男人。等到进了群后,海边漫步在陆临的想象中就直接变成了功夫熊猫中的阿宝——又傻又二又热血。直到此刻,看到了海边漫步的真人,陆临在极度的震惊之余,不得不感叹,自己的想象力是多么的贫瘠,真他妈人不可貌相啊!
这货居然是个警察!
穿着一身笔挺制服的年轻男人,在夕阳的余晖中看起来分外帅气,真当得上“英姿飒爽”四个字。陆临一瞬间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可惜男人却笑眯眯的朝他招了招手,然后张嘴。
“小临风~”
陆临满脑袋黑线的走了过去,坐下了。
“你是海边漫步?你是警察?”陆临还是不怎么敢确定。
“是啊,本来应该换了便服来的,可是下班晚了,又怕你等,所以一分钟也不敢耽误的就赶来了。”海边漫步还是笑嘻嘻的样子,“自我介绍下,我叫薛予,你呢?”
“鳕鱼?”陆临呆呆的重复,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名字?
“薛予!给予的予!不是一条鱼的鱼!”薛予气急败坏的纠正,看来因为这个名字,他大概也被取了不少可笑的绰号。
汗,陆临尴尬的笑了笑,也开始自我介绍:“那个,我叫陆临。”
怎么跟相亲似的……
两个大男人见面,也聊不出什么风花雪月的话题,瞎扯了几句后,于是开始点单,动手涮火锅,立刻就把网友见面变成了吃货聚餐。
在消灭了两盘羊肉,两盘牛肉,一盘小腊肠,一盘毛肚,一盘丸子,数盘蔬菜蘑菇土豆片,以及两瓶啤酒后,陆临已经觉得自己撑的快要走不动了,然而薛予却还是一副“这算什么啊”的表情。
“战斗力不行啊,要是墨镜兔在的话,这些绝对不够,他起码还能再多吃两大盘肉!”薛予其实看起来也很撑了,但不知为什么,非要摆出一副根本没怎么吃饱的姿态。
陆临觉得不可思议:“墨镜兔那么能吃?”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两人去吃了肯德基。他一个人就干掉了一个全家桶,外加一盒鸡翅,两个蛋挞。”
陆临:……
难道墨镜兔是个超级大胖子?
薛予恨恨地说:“看起来那么瘦,居然能吃那么多,太可恨了。要不是我最近在减肥,今天完全还可以吃更多!”
陆临不知该说什么,难道吃得多是一种荣耀?只好说:“你一点也不胖,减什么肥啊?”
薛予撩起制服,露出鼓鼓的肚皮:“你看,全是肉!”
陆临再度无语。
两人吃饱喝足后,又不知道该干嘛了。两个大男人,总不能去逛街看电影,唱K又太傻了——两个人去唱什么K?何况都是五音不全的主。
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于是薛予只好说:“下次再一起出来喝酒啊?”
陆临也就点头:“好,不过你可别再穿警服了,免得造成不良影响。”
在路边摊喝得醉醺醺的人民警察……太可怕了!
薛予尴尬的笑了笑:“那不是今天着急,来不及换么。”
陆临心想我又不是妞儿,你这么急着见我干啥,难道还真以为他是个萝莉?
道别后陆临便沿着原路坐车回家,因为实在吃得太撑了只好在楼下走了好几圈后才进屋,然后洗了个澡,坐下来开了电脑。
一边打开群,一边去看千秋一世有没有更新小说。结果发现群里十分热闹,薛予上蹦下跳的几乎都赶上刷屏了。
海边漫步:今天和小临风一起吃饭了!
海边漫步:小临风可萌了!
木鬼:不是吧,临风真是个萝莉?
海边漫步:不是萝莉,胜似萝莉!
戴墨镜的兔子:哪那么多废话!上照片!
海边漫步:想看照片,没门儿!
木鬼:难道是个正太?
哈喽kitty他爹:海边你危险了啊,见个男人也能这么兴奋?
海边漫步:滚!
海边漫步:小临风可有礼貌了,还夸人家身材挺好,不用减肥!
海边漫步:你们这群挫男和他简直没法比!
木鬼:……你有毛病!
戴墨镜的兔子:海边你个二货,你又喝酒了吧?每次一喝多就发神经,快滚去睡觉!
海边漫步:放屁!我才喝了一瓶啤酒!
木鬼:……
二十四桥明月夜:……
哈喽kitty他爹:……我理解他为啥这么亢奋了。
戴墨镜的兔子:谁都别搭理他,上次他就喝了两杯啤酒,在群里刷了一晚上的屏。
陆临本来想上去说两句,一看这架势,赶紧潜了。
话说吃饭的时候完全没看出来薛予喝多了啊?突然回想起他掀起制服露出肚皮的情景,陆临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那时候他已经喝多了。
汗,幸好他还能自己回家。
关了群后,陆临跑去把千秋一世新写的章节看完了,然后在QQ上给他留了言。不一会儿千秋一世就回复了过来。
千秋一世:你今天和海边去吃饭了?
路边临风:是啊,你刚刚也看到群聊天了?
千秋一世:恩。
路边临风:这还是我第一次见群里的人呢,呵呵。
千秋一世:同城见面比较方便。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见过网友吗?
千秋一世:没有。
路边临风:保持神秘感吗?哈哈。
千秋一世:我不想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扯在一起。
路边临风:也有很多从网友变成现实中好朋友的,还有从网友变成结婚对象的呢。
千秋一世:也许吧。
千秋一世:反正我没兴趣。
陆临无语的对着电脑,为什么每次和千秋一世聊天,他总有本事能够迅速冷场呢?于是陆临只好换了个话题。
路边临风:你家金毛好了吗?
千秋一世:好了,今天不用再去输液了。
路边临风:养狗是比较麻烦,就像养了个小孩似的。
千秋一世:是啊,有时候要出远门,还头疼怎么安置它。
路边临风:只能放朋友那儿帮着照看几天吧,也没别的办法。
千秋一世:它认主,放别人家总闹腾。
路边临风:汗,有的狗是这样的。
千秋一世:所以头疼啊,十一的时候想回趟老家,也不知道找谁来照顾它。
陆临心里突然一动,十一啊,那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呢。自己申请的那件事,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得到批复。
他昨天递交了去公司总部培训的申请表,如果得到批复的话,那么他就能去K市呆上一年左右。
陆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那么冲动,其实这个时候申请去培训,有点儿亏。因为他所在的部门正好空出了一个主管的位置,凭他进公司后出色的工作表现,本来很有机会得到那个职位。要是去了总部培训,就轮不到他了。
可他还是填写了申请表,宁愿放弃这次机会。
就为了一个可能根本实现不了的梦想,为了一个也许永远也不会多看他一眼的人。
可他还是想去,想去那个千秋一世所在的城市,那个贺维琛所在的城市。如果千秋一世和贺维琛,都代表着他青春时期的梦想,那么,去和青春干杯吧。
然后,回归现实。
第九章
陆临的申请表递交上去后,一个星期后就批复下来了。部门经理还特意叫他去办公室谈了话,大意是能够去总公司培训的机会很难得,就算陆临自己不提出申请,自己原本也打算推荐他去的。然后举例,只要是去参加过总部培训的人,回来后基本上都能升迁,如果运气好,还能被总部留下。
陆临一脸的谦虚,表示自己一定会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多学点东西回来。
其实他心里知道,那个主管位置空出来后,部门经理一心想要提拔自己的亲信上位,而他就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所以就算他自己不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可能也会用别的借口调开他。估计经理一直也头疼这件事,所以一看陆临居然主动申请要去培训,赶紧就给批了。
自己可真是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的好同志啊。
接下来一段时间,陆临都在忙着交接工作。去培训的时间定在下个月初,走前他得先把手头的活儿忙完。公司分给他的单身宿舍也要暂时先退了,东西都打包该寄回家的寄回家,该带去K市的也装箱准备带走。
好像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陆临想了想,掏出手机,在名片夹中搜索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周哥,最近好吗?我是陆临。”
“陆临啊?”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爽朗的笑声,“好久没联系了啊,怎么突然想起给师兄打电话了?”
陆临也笑了,这是他上大学时关系挺好的一个师兄,叫周世华,也是……当年和贺维琛同个系的,印象中好像也在K市工作。
“周哥还在K市吗?”
“是啊,怎么,要过来玩?”
“下个月我要过来K市培训,想来看看师兄,顺便给你捎点特产。”
“哈哈哈,行啊臭小子,还挺惦记着我嘛。”周世华的声音听起来十分高兴,“哪天到啊?我来接你。”
“不用了,不用了。”陆临忙谢绝,“公司会派人来接我的,不用麻烦周哥了。”
“那也得请你吃饭,给你接风啊!”
“那啥……”陆临斟酌了一下措辞,开口了,“还有别的师兄也在K市吗?我多带几份特产过来。”
“干啥这么客气啊?”
“应该的嘛,当年我也挺受师兄们照顾的。再说,这么多年没见了,见上一次不容易。”
“我看看啊,张琪在,刘飞在,还有贺……”电话那端顿了顿,“这个就算了,你就多带两份得了吧。”
陆临的呼吸一下子顿住了,开口时却还是带笑的声音:“还有哪个师兄?怎么能算了呢。”
“还有贺维琛。”周世华叹了口气,“你也知道他那性格,况且你们当年也不算熟,我看就算了吧。”
陆临握着手机,客客气气的说:“不管怎么说,贺师兄也是我认识的,该尽的心意还是要到位。周哥安排吧,能见就见,不能见就帮我把礼物捎给他也行。”
一听陆临这么说,周世华倒不好意思了,于是说:“那我叫他出来,反正我们老同学也挺长时间没聚了,正好借这次机会一起吃个饭。”
陆临松了口气,又和周世华闲聊了几句后,挂了电话。
贺维琛果然就是千秋一世,虽然他心里一直都觉得八九不离十,但是打完这个电话后,才算是彻底确定了。
拐了这么多个弯,想方设法的去和那人见上一面,究竟图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