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临笑着应了,向他挥挥手,关上车门,车便开走了。
路上贺维琛问了一句陆临公司在哪儿,就没多话了。车厢里流淌着轻柔的音乐,陆临还觉得自己做梦一般,居然坐上了贺维琛的车。他想跟贺维琛说话,但实在找不出话题——大学时代的两个人几乎没什么交集,刚刚在饭桌上也没说两句话,而且贺维琛又是这么冷淡的性子。陆临怕自己开口了,落个自讨没趣。
一路上就在两个人的沉默中过去了,直到下车时,陆临才终于鼓起了勇气,对贺维琛说:“谢谢你,贺师兄。那个……能麻烦你帮我问问房子的事吗?”
他想既然贺维琛在饭桌上答应了,应该不会推辞。果然,贺维琛没有拒绝:“我可以帮你留意。”
陆临趁机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贺维琛,又要了他的号码,小心翼翼的存在了手机里。
“师兄再见,晚安。”存好了电话号码的陆临看起来无比高兴,挥着手和贺维琛道别后,回了自己宿舍。
贺维琛发动车子,往回家的路开去。如果不是今天一起吃这顿饭,他都不知道原来这个师弟,名叫陆临。
大学时期总能在宿舍楼走廊上碰到的男孩子,每次看到他都会微低下头,礼貌的向他打招呼,从自己的视线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和似乎还微微发红的耳尖。
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叫陆临的师弟,似乎还是以前的模样,只要对上自己的视线,就会忍不住垂下眼帘,恭恭敬敬的叫自己,师兄。
看到他,仿佛又看到自己当年那段时光,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指指点点,总有不怀好意的窃窃私语在身后响起:看,就是他,有男生为他自杀!
陆临之所以不敢正视他,也是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吧?
不过……有什么所谓呢?贺维琛嘴边露出一抹冷淡的笑,很快就把这些都甩出了脑海中,径直回家。
第十二章
陆临回到宿舍,洗完澡后躺在床上,盯着新存入手机的那串号码,握着手机傻笑了好一会儿,然后爬起来打开电脑上网。还处于亢奋状态中的大脑飘飘然有种想要发泄的欲望,陆临打开群,见群里还挺热闹,便顺手就打了个笑脸上去。
戴墨镜的兔子:哟,好几天没见临风了!
路边临风:最近忙,断了几天网。
海边漫步:小临风!你到那边啦?
陆临一看到薛予冒出来,突然就出了一身冷汗,暗叫一声糟了!他心想怎么在来K市前忘了交代薛予要替他保密,不要把他来K市培训的事在群里说出去……正要给薛予发信息提醒他别多嘴,然而还是晚了一步。
海边漫步:K市好玩么?我还没去过呢,听说那边小吃特别多,给我寄点好吃的来嘛!
戴墨镜的兔子:临风去了K市?出差吗?
海边漫步:去工作啦!
木鬼:海边你和临风到底啥关系?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他去了K市,只有你知道?
海边漫步:我俩啥关系?哼哼,秘密!
戴墨镜的兔子:他俩就吃货联盟关系。
海边漫步:你滚!
木鬼:临风怎么不出声了?
海边漫步:对哦,小临风,出来呀!
海边漫步:难道断线了?
陆临此时正忙着查看千秋一世是否在线,见他企鹅上的头像暗淡着,便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心想大概贺维琛还没到家吧?就算已经到家了,哪这么快就开了电脑?就算开了电脑,也不一定挂在群上,应该去更新小说才对嘛!
正自我安慰时,突然看到千秋一世那仍保持着暗淡状态的企鹅头像跳了两跳,陆临呆呆的点开了对话框。
千秋一世:你来了K市?
千秋一世:什么时候过来的?
陆临傻了,第一反应是这下完了,肯定会被贺维琛怀疑自己就是路边临风了!第二反应是,怎么办呢,要不要主动坦白?
好一会儿,陆临那陷入一片慌乱的大脑才稍微清醒了点儿。他镇定了一下,回了一条信息给千秋一世。
路边临风:前两天过来的。
千秋一世:工作上的事儿?
路边临风:是啊,算是公差吧。
千秋一世:来公司总部培训?你之前不是说下半年才能过来?
陆临郁闷的想,贺维琛记性怎么这么好呢?自己多久前说过的话啊,居然还记得那么清楚。他要是承认过来总部培训的,贺维琛岂不是会更加怀疑?怀疑……怀疑什么呢?
陆临一团浆糊的脑袋突然清醒了一下。
他清楚的想起了贺维琛自己说过的那句话,他没有兴趣见网友,不想把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混淆。
陆临镇定下来,继续回答千秋一世的问题。
路边临风:公司临时提前安排我来总部培训,我也挺意外的。
千秋一世:培训多长时间?
路边临风:这个……大概一年左右吧?
陆临忐忑的等待着千秋一世的回应,心想他会说什么呢?哪怕就是出于礼貌,会不会对自己说,有空一起出来喝个茶呢?
然而等了半晌,对方却再没有只言片语了。
陆临默默地看着千秋一世那暗淡无光的头像,又是那人一贯的风格,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不知道是有事突然下线了,还是懒得再和自己聊天。
鼠标键一点,切换回了群里。依旧是聊得热火朝天,偶尔还能看到海边漫步见缝插针的问一嘴,小临风还没上来吗?
陆临心想,看,只要自己不说话,就没人知道他其实就坐在电脑前看着群里大家聊天。如果千秋一世不出声,自己也会以为他根本没看到海边漫步的那句话。既然对现实中的自己毫无兴趣,又何必关心自己是不是来了K市?大可以装作根本没看到群聊天,根本不搭理自己。
又何必问了之后,再装作掉线突然消失。
陆临忽然笑了,他想贺维琛此刻是不是也在惊慌,是不是也在想,难道路边临风就是今天吃饭时见到的那个师弟?会不会那么巧?
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唯有如此,才能掩饰住想要叹息的心情。
贺维琛并没有下线,只是对着电脑在沉思。毛卷儿蹭过来,他心不在焉的摸了摸它的头。
路边临风,陆临。突然才发现,这两个名字这么相似。
路边临风曾说过他硕士毕业工作两年,今年27岁;陆临比自己小两届,算起来应该也是差不多的年纪。
路边临风过来K市公司总部培训,陆临也是来培训。
还能更巧合吗?还需要更多巧合吗?
贺维琛盯着路边临风的QQ头像,一条傻乎乎的胖鱼,就像路边临风给人的感觉,呆呆的。他想起今天见到的师弟,虽然笑容中略带腼腆,但那张脸倒是英气十足,气质干净清爽,既不呆,也没有路边临风那种包子一样任搓任捏的感觉。
路边临风或许自己也没察觉到,无论是在群里,还是面对千秋一世时,他都是一副包子样,给人一种忒好欺负的感觉。
陆临……真的就是路边临风吗?
为什么真人的感觉,和网上的感觉相差那么远?
贺维琛端起手边的咖啡,他想,如果陆临真的就是路边临风,那么他要是知道自己就是千秋一世,一定要吓死了吧?毕竟墨镜兔说过,路边临风视自己为偶像,自己每次更新小说,路边临风也是一章不落的认真写回帖,不辞辛苦的为自己打分,献花,刷票。
在他的心目中,路边临风就和他养的毛卷儿差不多,对他十足忠心,也很容易满足,摸摸头就会猛摇尾巴。
这么想着,那张素来缺乏表情的脸竟也露出了个淡淡的笑容。然而那笑容也很快消逝了,因为贺维琛根本就没打算暴露自己的网上身份。
哪怕陆临就是路边临风,于他而言,也不过是一个现实中交情甚浅的师弟,和一个网上认识的读者罢了。如果陆临真的是路边临风,又知道了他就是千秋一世,一定会想来找他,一定会影响到他现在的生活。
他最讨厌麻烦。也最讨厌现实生活中遇到自己所谓的“粉丝”。
第十三章
贺维琛最近一段时间都在为下半年要承担的研究项目做调研,加班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把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初稿拟定,迎来了难得的一个假日。吃完早饭后,换上一身休闲服,牵着毛卷儿出门遛弯。
毛卷儿这几天也憋坏了,一出门就跟抽风了似的,兴奋得四处乱窜,一路上碰到对它多看几眼的人,都要蹭上去撒娇摇尾巴。毛卷儿因为长得漂亮,是小区里的名犬,每次在遛弯的途中都会遭到一些大妈大婶的调戏。其实毛卷儿更喜欢被小姑娘们逗弄,只可惜它家主人那张冷冰冰的脸,除了大妈大婶们敢于笑着说“哎哟,小贺又带毛卷儿出来散步了啊。”然后对它摸头摸尾巴的,小姑娘们都只能羡慕的看着,不敢随便上来动手。
贺维琛是小区里有名的冰山美男,附近的小姑娘们都知道有个帅哥养了条帅气的金毛,但是她们也都知道这个帅哥不太好接近,惜言如金,接近了也是白搭。
贺维琛带着金毛去了附近的公园,这儿空气新鲜绿草如茵,到处都是遛狗的和锻炼身体的人。毛卷儿四处撒欢,贺维琛几次差点拉不住它,一个没注意,它就扑到了一个人脚下,那人蹲下身子,一只手摸着毛卷儿的背,另一只手挠着它的下巴,毛卷儿舒服的享受着,索性躺倒下来,示意对方摸它的肚皮,还用爪子去挠那人的裤腿。
贺维琛忙要把毛卷儿拽起来,却看那人站了起来,笑着叫了一声:“师兄。”
一愣神的功夫,贺维琛才看清那人的长相——端正清爽的眉眼,笑容中带着一丝腼腆,微微露出一点洁白的牙齿。
不是前段时间一起吃过饭的师弟陆临,又是谁?
有些惊讶于会在这里和他偶遇,贺维琛便点了点头:“你怎么会来这儿?”
陆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中介公司说这附近的小区有不少房子待租,我就趁着周末,过来看看,没想到能碰到师兄,真巧。”
贺维琛这才想起他说过要找房子租,又想起自己还答应过要帮他留意,前段时间忙得一塌糊涂,自然是把这事丢在了脑后。现在既然碰到了,就算他个性再冷淡,也不好意思丢下一句“那你慢慢看吧,我先走了。”然后离开。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那我带你去我住的小区,问问物业看有没有房子出租?”
陆临一愣,说老实话他并没想到能遇到贺维琛。那天贺维琛把他送回公司宿舍后,就再没有联系过他。倒是周世华给他打过几个电话,关心他找房子的事,还建议他去贺维琛住的小区附近看看,因为那里交通方便,离他公司近,而且小区也多,管理规范,有不少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正适合他。
陆临也就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有空就过来转悠,想着自己要是在这附近的小区租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碰见贺维琛呢?
这种不过是隐藏在心底的小小奢望,没想到真的就实现了。
毛卷儿还绕着他的腿不停的摇着尾巴,陆临笑了起来,对贺维琛说:“那太麻烦师兄了吧?”
贺维琛将毛卷儿拉回了自己身后,语气淡然的说:“没事,反正我也有空。”
两个人一条狗,又沿着贺维琛出来时的路往回走。一路上有些沉默,陆临本来就不是个擅长带起话题的人,贺维琛更是向来寡言。幸好毛卷儿活泼好动,一会儿绕到贺维琛身前,一会儿又去蹭陆临的裤腿。陆临终于找到了话题,伸手指着毛卷儿:“师兄还养宠物啊?”
贺维琛看了毛卷儿一眼,回答了一个“嗯”字。
“师兄在研究所上班,工作那么忙,还要照顾它,也挺辛苦吧。”
“还好。”
“我家也养狗,虽然没养过金毛,但我也知道狗是最怕寂寞的动物,需要人照顾和陪它玩耍。”陆临弯腰摸了摸毛卷儿的头,“所以我虽然一直想自己养条狗,但在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始终不敢。要是养了,就要好好待它,不让它寂寞,替它养老送终。”
贺维琛神色微微一动,看了陆临一眼。他正逗弄着毛卷儿,眼神十分温柔。于是不由得想起之前的恋人,刚刚把毛卷儿从宠物店带回家时,还兴奋了好几天,整天陪着它,带它出门玩耍。后来渐渐地就倦了,经常在外吃饭喝酒玩到半夜才回家,不记得要回来遛狗,于是贺维琛下班再晚,也记得要带金毛出门散步。
那人不论是对他,还是毛卷儿,都一样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喜欢的时候像团火一样,非要把对方也燃烧起来才甘心。然而厌倦的时候,那热情便也像潮水般退去了,离开的时候,连毛卷儿也一并丢弃了。
如果是陆临,对条狗都这么温柔这么负责任,大概是个长情的性子吧?
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将那些无意中又勾起的回忆尽数收起,贺维琛淡淡说了一句:“毛卷儿要是遇上个你这样的主人,大概会更幸福。”
不像他,加班起来就没个尽头,也不像那个人,疯玩起来就完全忘了它的存在。毛卷儿刚来他家的第一年,总是被关在家里,寂寞的等待着主人的归家。
作为毛卷儿的主人,他陪它的时间真的太少了。
陆临没有看漏他冷淡神情下掩饰不去的一抹怅然,于是想起贺维琛说过的,毛卷儿原本是他以前同居人养的宠物。大概也猜到自己无意中的话语可能触动到了贺维琛不为人知的内心,便也没有再接话了。
他只是忍不住要去想,在贺维琛这么冷淡的性子下,是否也曾经爱上过什么人。那看似无人能够进驻的内心世界,是否也曾对谁敞开过。
无论是谁,能够被贺维琛爱上,大概也会觉得是一种骄傲吧?
这么想着,连陆临都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
他对贺维琛的感情,或者说对千秋一世的感情,前者带了一丝羡慕,后者带了一丝仰慕,然而现实和虚幻种种加起来,也仍不过是一种憧憬而已。
他没有幻想过贺维琛也能对自己另眼相看,更没有想过要借这次来K市的机会,与贺维琛之间的关系能够变得多么亲密。
或许,他只要能稍微离他更近些,就满足了。
两人走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时,才发觉今天是周末,物业早在11点就下班了,而他们晃过去的时候,已经11点半了。既然扑了个空,又正好是吃中饭的时候了,陆临为了感谢贺维琛陪他走一趟,提出想请他吃饭。
贺维琛谢绝了,他下午还要去趟研究所,一会儿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随便弄点吃的后就要走了。陆临听他说有事,也不勉强,只是蹲下来摸了摸毛卷儿的头,和它道别。
毛卷儿对他又扑又舔的,咬着他的裤腿,舍不得似的。
贺维琛见毛卷儿这么开心,突然有丝不忍,毛卷儿真的太想有人陪它玩了。自己难得一个周末有空,却也只能陪它半天。正低头看着它在那里依依不舍的缠着陆临,突然听到陆临叫了一声“师兄”。
贺维琛不明所以的看向陆临,却见他抬起头,笑着说:“要是你以后加班没空陪毛卷儿,我可以帮你带它出来遛弯。”
贺维琛怔了一下。
“反正我来培训,也不用加班,住得离这儿又近,每天都有空的。”那双眼笑得弯弯的,一双手温柔的在毛卷儿头上抚摸着,“我也挺喜欢毛卷儿。”
贺维琛不想麻烦他,毕竟只是个还算不上太熟的师弟而已。
可是毛卷儿还在舔着陆临的手指,尾巴摇得欢快。
于是他听到自己回答了一句:“那就……麻烦你了,谢谢。”
第十四章
贺维琛下班前接到电话,陆临打来的,问他晚上要不要加班,用不用自己过来带毛卷儿出门遛弯。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工作值得刻意留下来加班。然而不知怎么,却回答了一句:“可能要回去晚点,麻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