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么简单。”
他答应了。
怪虫钻进他已经化为枯骨的尸身,从里到外,密密麻麻地撑满了他的魂魄。
某种意义上,他真的做到了超脱生死之外,不再为八苦所累。
可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痛苦。
他怎么都没想到,那只怪虫根本不存在济世救人之心。它的目的只是为了取代自己,不惜利用极度扭曲邪恶的方式,也要强行实现自己的愿望。
因为,自己一旦愿望成真,就意味着大道得成。那只怪虫也将得道成仙,更肆无忌惮地为祸世间。
领悟到这点的时候,却悔之晚矣。
他看见自己成立了天寿堂,人们把自己奉为救苦救难的仙人,可自己散播给他们的,尽是充满恶意的邪功。
他看见那些穷苦病馁的人虔诚地向自己求取无量圣水。他想劝告他们千万别喝,却根本无能为力,只能冷眼旁观。
他看见怪虫在这些人的身体里生根发芽,侵吞他们的意识,污染他们的灵魂。
他们将不再衰老、不再孤独、不再有病痛,但也不会有作为人的欲望和追求。
永恒的快乐是虚假的,也是罪恶的。
所有人的魂魄都被自己这个虚假的仙人吞入肚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为一体,无分彼此。
肚腹之中,隐藏着一座玉楼金阙。纵使泥金错彩、富丽堂皇的虚像之下,是蠕蠕而动的黑浊,但人们甘愿不觉不察,永远在这处福地洞天里醉舞狂歌。
一切都是他的错。
大错特错,无可挽回
是他不够坚定,是他实在愚妄,是他无比软弱,是他拱手让出了最宝贵的愿望。
锥心蚀骨的悔恨之情,也共振传递给了温衍。
愿望有多宝贵,温衍能懂,温衍明白。
愿望是不能退让的东西。
愿望是不能被污染的东西。
愿望从灵魂深处诞生,一旦被恶意扭曲,自我也将不复存在。
那只怪虫,竟然将翁子玄高尚而美好的愿望,变得如此丑恶不堪!
温衍无比愤怒。
他想夺回翁子玄真正的愿望,解放他的灵魂。
那个高洁的灵魂已经受了几个世纪的煎熬,渴望救济世人,自身却不得解脱。
可怜,太可怜了。它理应得到救赎,进入永恒平静的安息。
但是,温衍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人类的能力实在太弱小,也太有限了。这种时候,他唯一能想到的就只有自己的“丈夫”——
那只对自己有着痴.汉行径和变.态行为的怪物。
怪虫嘲笑祂是土地公,可能祂在那些另一维度的存在里,确实是比较弱小的那一个,甚至根本不是怪虫的对手。
但他再无办法。
除了祂,他真的没有可倚仗的力量了。
温衍强烈地祈祷起来。
比一擦就亮的阿拉丁神灯还有求必应。
恍惚之中,温衍看见祂挥舞着三对巨大的翅膀,翩然游弋向了自己。
祂脑袋上的触须像是有精心设计过,弯弯卷卷成了最漂亮的弧度。
温衍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问祂:“这次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祂抖抖翅膀,又跟小狗摇尾巴似地晃晃触须,说:
“只要衍衍亲我一下就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盲猜衍衍现在就是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突然觉得大蛾有点地雷系是怎么回事!!!
有双马尾(指须须)颜值高(不可否认)苍白脸色(因为死了)精神状态堪忧(虽然他觉得自己很正常)厌世(已经不止是厌的程度了)强烈渴望被爱(雀实)对伴侣占有欲爆棚(@衍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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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子玄人物原型参考自黄裳,文中诗词均化用自黄裳作品,缸中悟道的“悲哉六识……”一句参考自《菩提树颂序》
温衍勉为其难地给了祂一个飞吻。
祂的一条触手状足肢立刻“嗖”地接住了这个吻。其它触手顿时暴躁地蠕动抽搐起来,好像在嫉妒那条触手可以如此幸运。
拜托,那可是衍衍的飞吻唉!
祂满怀期待地搓了搓两条触手,“衍衍,亲亲呢?”
温衍说:“不是已经给你了吗?”
祂歪过脑袋,“?”
温衍理直气壮,“飞吻也是吻。”
祂骄傲扬起的触须丧丧地耷拉下来。
温衍警告祂:“得寸进尺会降低我对你的好感。”
祂的触须立刻ber了起来,又开始得意洋洋地晃晃晃。
“衍衍对我有好感!”
降低好感的前提是有好感,不然怎么降低?
开心开心^_^
“你快点兑现承诺。”温衍拖长音调,故意狐疑道,“话说你行不行啊?你是不是不行?算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不行也不丢人,没什么可勉强的。”
“……”
弯成漂亮卷卷的触须又duang地垂了下去。
行不行!又是行不行!为什么衍衍总是觉得祂不行!
祂要生气咯!
温衍腰间一紧,一根触手很温柔地把他卷了起来,一点儿都没弄伤他。
祂把他举到眼前,祂的眼睛是复眼,由许许多多只小眼睛构成。
每只小眼睛都像一轮硕大的满月。当巨月迫近地球,地球上的人们会崩溃发疯。若不幸看见无数轮巨月,恐怕精神将彻底扭曲腐烂,整个人沦为行尸走肉。
精神和肉.体一样,也是会容易腐坏又很难维持的东西,很多人却并不知道这个道理。
温衍现在面对着无数轮巨月,却清醒地沉溺进去。每一轮都蕴藏着浓浓的爱意,他的意识在浓烈的爱意里分崩离析。
他被古蝶异神小心捧着,从黑浊之海徐缓上升。脱离的那一瞬间,丑陋而狰狞的蝴蝶怪物飘然跃至半空,变回了那个俊美到发光的青年。
他的背后还残留着三对漆黑的蝴蝶长翅,凌空舒展开来,与他挺拔修长的人类身姿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邪恶又神圣,矛盾而调和。
他的一只手紧紧抱着丧失意识的温衍。
黑浊巨浪翻滚尖啸,幻化成无数只漆黑利爪,如熊熊火焰蹿腾不休,发了疯地要抓住他们,将他们捏成一滩肉泥。
对比之下,江暮漓看上去,真的很像一只闯进嗜血黑色荆棘密丛中的凤尾蝶。
孤弱,易碎,无助。
然而,江暮漓只是略抬起手,仿佛在花园闲庭信步时随意采折一枝喜欢的花,将那些利爪一根一根地掐断。
因为动作太过散漫轻巧,他甚至没有让抱在另一只手里的温衍,感受到一点震荡。
最后,他俯下身,姿态优雅地将手上插.进了黑浊之海。
“噗嗤——!”
漫天血雾飞扬,高耸的剧场穹顶都被染成了血红色。
一蓬细密血珠飞溅在他冷白瓷般的脸颊上,映得眼尾那颗小痣如一粒鸽血红宝石,浓艳无匹。
唯独温衍身上没有沾到一丝血迹。
江暮漓一侧的翅膀,正如一片巨大的积雨云悬浮在他头顶,为他遮蔽所有污浊秽物。
羽翅振了振,成千上万颗血珠如骤雨急降,从鳞片上噼里啪啦地滚落。
江暮漓慢悠悠地收回手,五指如钩,鲜血如瀑,哗啦啦地从指缝间倾泻而下。
掌中,是一团红得诡异的畸形肉块。
“噗通噗通”。
它正在节奏紊乱地胀缩鼓动,坑坑洼洼的肉.洞里不住涌出血泡,仿佛一个重伤的濒死之人在痛苦喘息。
江暮漓收拢手指,捏爆了它。
一只漆黑的怪虫从烂肉堆里爬了出来。
正是当年蛊惑翁子玄的那只怪虫。
蛊虿,所有怪虫的本体与根源。
在翁子玄面前,它可以得意洋洋地以更高维度存在者的姿态,嘲笑愚弄人类的天真痴妄。
但如今,在江暮漓跟前,它好像变成了一只草地里随处可见的最平常的甲壳虫。
江暮漓伸出指尖拨弄了一下它,将它整个儿翻了过来,又按住它的腹部,看着它的足肢疯狂蠕动却无力挣扎,露出了趣味盎然的笑容。
它将人类视作蝼蚁与石子,殊不知自己在这位“土地公”的眼中,亦是可以信手玩弄的一只虫蚁。
江暮漓指尖稍稍用力,它听见了自己前胸背板和鞘翅碎裂的声音。
它颤声问道:“您到底是何方神圣?”
江暮漓充耳不闻。
试想一下,你养了一只鸡,待到杀鸡吃肉的时候,鸡垂死挣扎质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会在意从它尖喙里发出的“咕咕”叫声吗?
就算在意,你能理解它的话语吗?
就算理解,你会去回应吗?
你不会。
你只会高高举起菜刀,该割喉割喉,该放血放血。
况且,对古蝶异神而言,它只是脱离阿鼻地狱时因承载的业力过多,剥落外溢而化生出的造物。
甚至,它都比不上一羽白纸蝶。它不能施行祂的意志,也无法和祂思维相通,它连成为眷属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它必须存在。
在祂对因果的算计之中,它是一颗必不可少的棋子。
江暮漓捏起蛊虿,微微蹙眉,送进口中。
所有黑浊如百川汇海,纷纷流淌进他的身体。
满身的白纱布飘转脱落,腐烂的伤口皮肉翻卷,长出新鲜的肉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痊愈。
吞噬蛊虿,不仅可以收回祂流失的那部分业力,更重要的是,蛊虿侵占了离翁子玄的愿望,相当于成为了一个承纳翁子玄愿望的容器。
当年,翁子玄只差一步,就能成为真正的地仙。
地仙已然具有神仙之才,属于一只脚踏进了天神道的门槛。所以,纠缠在翁子玄愿望中的因果力量,既强烈又强大。
而唯有这股因渴望拯救众生之苦而诞生的因果力量,才能修复祂那具损毁的人类身躯。
祂必须延长自己能在人间存续下去的时间。
因为温衍做出了“喜欢人类世界,不想回太虚墓地”的选择。
为了满足温衍的心愿,让他真正快乐,有一些事情,祂必须完成。
温衍苏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江暮漓那张完美无瑕的脸庞。
他竟然奇迹般地痊愈了。
温衍惊喜得说不出话,趴在他怀里哭出了声。
江暮漓抚摸着他的头发,显得很迷茫。
“衍衍,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吗?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
温衍当然不能说自己又去求了古蝶异神,那只不能见光的怪物“丈夫”。
“我也不知道。”
他把脸埋进江暮漓胸口,生怕自己的表情漏出破绽。
“我好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幸好那坏东西没对他提什么更过分的要求,不然的话,他都没脸面对阿漓了。
“衍衍,你耳朵好红。”江暮漓捻了捻他的耳珠,“怎么还那么烫?”
温衍捂住耳朵,“没有的事!”
“拜托,我还在啊,你们注意点。”赵艺成也醒了,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继续昏迷比较好。
可怕的男同。
他一个直男看不得这些。
空气中,一些微弱的状如蝴蝶的光点升腾起来,汇聚成一个模糊的人形。
是翁子玄那饱受折磨的残破灵魂。
但此时他们看见的,不再是那个暮气沉沉的老者,而是一个高冠博带的年轻儒生。
那时候的他,年华正茂,提笔写下的是“少年郎、两两桃花面,群芳未开谢”。
那时候的他,满怀希冀,惟愿金榜题名,仕途通达,入阁拜相,兼济天下。
没有颠沛流离,没有纷飞战火,没有病痛,没有衰老。
一切都还是最原初的模样。
人类那脆弱如风中烛火的灵魂中,总会留存一些最顽固的东西,无法被污染,也不容被掠夺。
他向众人做了个揖,拂袖转身,飘然消逝。
赵艺成长舒一口气,“事情总算了结了吧?皆大欢喜的结局,一切也都真相大白了。”
“不。”江暮漓笑道。
“诶,什么?”赵艺成怀疑自己听错了。
江暮漓勾了勾嘴角,“开玩笑的。”
“吓死我了!”赵艺成大呼小叫,“拜托你啊学神,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江暮漓转过头,不再言语。
其实,离拼凑出完整的真相,还差一小块碎片。
翁子玄之所以会在临终时要求子孙,将他封进缸中,埋在地底,并非完全出于对人世的失望。
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他缠绵病榻,身体和灵魂,都被迫囿于一方狭室。
唯一的安慰,是窗口时常会飞进来一只美丽的白蝴蝶。
那只白蝴蝶仿佛是心灵手巧的新妇用最上等的宣纸精心铰出来的,飞舞时修长的尾突犹如天女的飘带,还会洒落星星点点的鳞粉。
他被这只蝴蝶迷住了。
他变得不满足于只在白天见到这只蝴蝶,晚上做梦的时候,他也会频繁地梦见这只蝴蝶。
他喜欢看它破蛹而出,舒展开雪白的鳞翅,飞向高远无际的天空。
他既有学识又有慧根,灵感敏于常人。
等梦见的次数多了,他终于悟出了蝴蝶想要传递给他的讯息——
他也必须经历破蛹而出的过程,才能将死亡的终点化为重生的起点。
这个讯息是正确的,也是无比珍贵的。
凭借其中蕴藏的奥秘,他真的可以迎来自己理想中的涅槃与复苏。
前提是,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
很可惜,他终究还是被蛊虿的谗言所蛊惑。
江暮漓抬手掩在嘴边咳了咳,遮住收不住的笑意。
人类真是有趣,有趣到祂都不忍心欺骗他们,更舍不得干涉他们的行为和意志。
毕竟生物观察是祂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
况且,不管他们做出怎样的行为,生出怎样的意志,祂都不会在意。
因为,无论过程如何兜兜转转,终点不会变,结果不会变——
一切都只在祂对因果的算计之中。
“阿漓,你怎么咳嗽了,是哪里不舒服吗?”温衍关心地问。
江暮漓顺势靠上温衍的肩膀,用缀着鲜红小痣的左眼看他,双眼皮折痕深深斜飞,鸦黑睫羽掩映着墨玉般的眼珠,流转着浓烈的爱意和依赖。
温衍被他这么瞧了一眼,脑袋就立刻晕乎了。
“我是有一点不舒服。”江暮漓握住他的手,“但现在已经没事了,你不用担心我。”
温衍吸了吸鼻子,“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嘛。”
赵艺成满脸地铁大爷看手机的表情。
救命啊,你们男同真的是。
天寿堂事件总算告一段落。
虽然在外界看来,这起案件还是疑点重重,但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拼凑出完整的逻辑链,公安局最终只能以集体被非法犯罪组织洗脑这一说法来结案。
但好在没有人员伤亡,所有受害人全都平安无事。
温衍看见,有很多老人的家人都赶来了,抱着他们大哭。
张帆也来了,见到他爸就哭丧着脸说我对不住您。结果老人眼睛一瞪,声如洪钟地骂他,你老子还没死呢,大庭广众之下丢不丢人。
但还有不少老人孤零零的没有家人来关心,只能由警察安排送他们回家,朱永德就是。
他的儿子和儿媳工作太忙匀不出时间,最疼爱的孙子也远在国外,不方便回来。
幸运的是,温衍后来听说,他们中很多身染重病的人因祸得福,疾病莫名其妙地就痊愈了。
赵艺成的新闻稿写是写完了,但终究没能发表,那些东西根本没法儿发在正儿八经的媒体上。
温衍安慰他,说可以去站写连载。
“……我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为了发表。”赵艺成道,“我们新闻人的初衷是找到事实真相,尽管认识真相是个漫长崎岖的过程,但我们还是要让事实能真实地被记录下来。”
遗憾是有一点,但总算结果是好的,自己也没有愧对作为新闻人的良心和勇气。
“哦对了,我明天又要去你家小区了。”
温衍问:“老人家又找你比赛乒乓球了?”
赵艺成点点头,露出了八颗牙齿的笑容。
“是啊,不知道这回我能不能赢。”
暑假又来了。
虹城大学全面推广本科生导师制,目的是加强老师和学生的衔接,让学生了解导师的专业背景,使四年的本科学习有一个聚焦的方向。
温衍和江暮漓年级不同,但专业一样,导师也都是宋西流教授。
宋教授专心学术,要求严格,叮嘱他俩放假了也别闲着,一定要充分利用起来,最好能完成一个课题研究。
办公室空调开得很足,冷风呼呼地吹,舒服得温衍都不想走了。
宋教授还请他们喝可乐,吃冰淇淋。
江暮漓嗜好各种甜食,一盒冰淇淋一会儿就被他吃光了。
宋西流见状,就又拿了一盒巧克力熔岩雪糕给他吃。
温衍立刻拦住,“老师,他病刚好,不能一下子吃这么多冷的。”
“对哦,是老师疏忽了。”宋西流推了推眼镜,半开玩笑道,“小俩口好像更恩爱了嘛。”
温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冰淇淋在嘴里融化,简直甜得发腻。
他和江暮漓,确实甜腻得有些过了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心理作用,他发现病好后的江暮漓似乎比以前更加俊美,每一根头发丝都是那么迷人。
而且,他身上的味道也更香了。
这种香味,根本不是那种大牌香水能比拟的,它仿佛能细细密密地渗透进皮肤,稍微多闻一会儿,就惹得他浑身发热,想要江暮漓亲他、抱他。
这些天,除了上课,他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和江暮漓胡天胡地地混闹。
江暮漓身体力行地向他证明了自己有多行。
简直行过头了。
初次进行到最后一步的时候,温衍真的觉得自己要死了。
体腔深处的某一部分,在身体正常的认知里,是不能被任何东西触碰到的。
所以,在感知到被江暮漓抵住的瞬间,大脑会本能地觉得死亡来临。
但与此同时,大脑又会分泌出大量的快乐物质多巴胺,好让他死得痛快点。
他就这么被夹在濒死的恐惧与极致的快乐里,灵魂都快出离躯体,却又不受控制地迷恋上了这种感觉。
但温衍不觉得自己荒唐离谱,更不认为这是色迷心窍。
他只是希望江暮漓长久而热烈地爱他,用一种会让他疼、让他哭的方式
“暑期实践调研的课题我还没有确定。”江暮漓道,“老师有什么建议吗?”
“唔……让我看看……”宋西流翻起了笔记本,钢笔尖一点一点的。
“这个研究方向怎么样?痋南地区的民俗文化,我个人也比较感兴趣。”
痋南民俗文化源远流长,那里不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多,信奉的神明更是多到数不胜数。
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历史人物崇拜,到乡土神崇拜、孤魂崇拜等等,应有尽有。
可以说,那里算是全国民间信仰气氛最为浓厚的地方。
“我也认为那是个十分有趣的地方,很有研究的价值。”江暮漓露出微笑,“衍衍,你有什么想法?”
温衍眨了眨眼睛,“我听你的……咳,和老师的。”
“这次去你们别太紧绷,还是以放松为主,别为了写论文把人给累坏了。”
宋西流呷了口茶,“我们研究民俗文化不光是落在书本上,亲身体验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江暮漓笑着说:“谢谢老师关心,我们一定会小心的。”
两个人收拾好了行李,就出发前往了坐落于蜃州市的福临镇。
去福临镇是宋教授的建议,他认为那里是实地考察的最佳地点。
因为,蜃州市作为痋南地区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沿袭了极富地方特色的文化习俗。
而福临镇的文化民俗保存得尤其完好,是最能体现痋南地区风俗特点的一座古镇。
哪怕仅仅当成一个旅游景点,也很有来玩儿一圈的价值。
两人坐了六个多小时的高铁,又坐了两个多小时的长途汽车,等来到福临镇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他们拖着行李,去事先预定好的民宿落脚。
这家民宿的价格不便宜,一天折合下来要六百多块钱。
当初温衍订完后,老板还要求再加三千块钱,否则就取消订单,说什么做他们这一行就是靠旺季挣点钱。
温衍有点生气,但这家民宿是当地唯一一家,况且这还是他第一次和江暮漓正儿八经出来旅游,就还是痛快地把钱打过去了。
反正出来一趟,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事儿。
所幸这家民宿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典型的红砖古厝。
在当地方言里,“厝”就是房子的意思,红砖古厝是痋南地区最有代表意义的传统建筑,前埕后厝,坐北朝南,硬山式屋顶和双翘燕尾脊,形似殿宇,富丽堂皇。
他们住的这座古厝还带有庭院,整体偏民国风,家具很有质感,电器该有的都有,卫浴用品也一应俱全。
民宿老板叫冯东文,周围人都叫他文叔。因为之前被他漫天要价过,温衍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但文叔接待他们的态度倒是十分热情,操着口音浓重的普通话,客气话说了一箩筐。
“麻烦先带我们去客房吧。”温衍道。
“没问题啦。”文叔笑容满面地应着,转过头朝里间嚷嚷了一句什么。
不一会儿,就有个年轻姑娘走了出来,伸过手要帮他们拿行李。
只见这女孩瘦瘦小小,胳膊还没麦秆粗,而且腹部微隆,显然正怀着身孕。
温衍赶紧抢过行李,“不用,我们自己拿。”
“哎呀,瞧我这脑子,差点疏忽了。”
文叔赶紧把女孩推到一边,“二位有忌讳是不是?我懂的。”
温衍迷惑,“啊?”
“孕妇不大好碰男人的东西,会把阳刚之气镇住,这样男人的火焰就低了,不吉利。”
“……”
温衍想说他和江暮漓一个跟被打进地狱的异神做交易,一个刚从坟墓里出来重新做人,别说阳刚之气了,估计阴气都快冲破天花板了吧?
哦,况且他们还都是同性恋。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的故事是我特别喜欢的,甚至觉得可以拍一部精彩的民俗恐怖电影(得意地晃动并不存在的须须)
我在里面融入了起乩、送粽、阴庙、问卜、游神这些民俗文化元素,以及能让每个拆尼斯都后背发凉却又本能地去相信的因果业报理念。
and,江暮漓的目的会进一步显现,并且完成他的初步计划。
第29章 悲伤逝·其壹
大概以为客人觉得自己晦气,那女孩在带两人去客房的路上,始终低着头,都不敢多看他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