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那还不是崽崽的琴,只是他半月前在饭桌上随口提了一句而已。那日他吃完三师伯家的满月酒, 又被大师伯带去合欢宗串门两日。临回家前看见他干爹路千里新做了一架古琴,在那边调琴音。路千里万花丛中过,自然是才艺精绝常有惊喜的。他调完还给崽崽弹奏了一曲,把这流云宗的小太子爷弹得心花怒放,撒泼耍赖想要那张琴。
路千里这厮不爱惯小孩,捻着崽崽的后脖子就把他丢了:“你大师伯的礼物你也敢抢,没大没小。”
崽崽一脸惋惜地回家,说想要学琴, 仅此而已。自己也没把它当一回事。
但霍潜在外边弹的时候, 他还是一下子便明白过来了:霍潜对他想要学古琴的事上心了, 还想方设法给他弄来了一张。大约还抽空学了几曲, 好亲自给他开蒙。
崽崽毛茸茸的脑袋露在外边, 听霍潜一口气弹了三曲。最后一曲毕, 霍潜喟叹:“没了,糯糯这段时间缠人又爱跟我讨吃的, 我只抽空跟路师兄学了三曲。”崽崽在屋里嗤嗤地笑, 霍潜耳朵尖听到了, 于是又道:“爹爹愚笨, 这两日定要再多学几曲,才好当我们糖糖的老师。”
崽崽不是胡搅蛮缠的猫,得了好,便忘了拿娇,又笑。
霍潜这才放心上前来敲门:“此次是爹爹不好,以后定不瞒你。跟我回去吧。”他作出犯愁的模样:“糯糯近来只爱吃不爱动,给妹妹们做猫窝做玩具做摇篮的事全是爹爹我来做了。你丢下爹爹一个人照顾他们父子,我连蚕丝和棉花都分不清楚”
崽崽在里边还是笑,终于肯跟他说话了:“爹爹你好笨。”
霍潜应和,模仿小猫崽的声音:“是呀,咱家还是要崽崽大哥哥在,才能撑得起来。”
崽崽被捧得不要不要的,又一次确认自己是家中最受重视的崽儿,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个家没有他就要塌了!于是他大人不记小人过地原谅了双亲的过失,起身叼起自己拆都没拆的小包袱,哒哒哒走到门口就跳了出去。
羌活目送小太子糖跳进霍潜怀里,连夜被抱了回去,眸中闪过一丝近似膜拜的光彩。他还是那副讷于言的模样,郑重地坐到书桌前,一笔一划开始记录此次霍潜把崽崽哄好的全过程:某年某月某日,霍糖第××次离家出走,历时两个时辰。霍伯父来此奏华乐,曰……
夜深了,羌活记录完毕又郑重其事地翻了翻之前的笔录,口中念念有词学霍潜的言谈。背诵一遍后他把本子藏在书架最角落的空书盒里,这才跟做完功课的学生一样虔诚睡下。
那书盒做成了佛经箧子的模样,里头却没有存放任何与佛经有关的东西,其外形不过是叫人对它产生探索一番的兴趣而已。里头就两样东西,一个是哄崽崽语录,另外一个是一枚骨头。
章如溪渡劫那日羌活把崽崽推出去,便做好了必死的打算。可这枚骨头自万千雷泽中来,将他带离那将亡之地。
那是一个戴着黑纱斗笠的年轻男子,不知为何总是以骨头的形象现身。男子揪着他,立在千万道天劫之中。雷的海洋将他两包围,却没有损害他们一分一毫。男子颇有意趣地欣赏别人灰飞烟灭的情状,喟叹:“这是第一个。”
羌活被他带走一顿盘,才发现自己这个救命恩人是一个怎样的神经病。
他不是人,也不是精怪,他是天道特意用骨头做材料捏造出来的一个……定制的伴侣。百年来一直随侍左右,天道沦亡,他才得了自由。
羌活看不出来他对已故的天道是怎样的情感,似乎是恨的,又似乎是爱极了。
他曾在夜里呢喃:“这些问道者望你慕你,一个两个都以寻觅你为目标。我现在把他们一个个捏死,你会不会被气活过来?”
也曾醉倒街头:“天道沦亡,可这山河依然清平。无人知你已去,也再无人与我一样,为你沦亡……”
羌活把他从酒馆拖出来:“别喝了,附近的小混混都围过来了,我们快走。”男子一挥手把那些明显不怀好意的混子全部打进附近的溪流之中,任他们被溪水冲走,开始发酒疯:“我要叫这世间大乱,我要毁了他一心想要守护的尘世,我要叫所有人都和我一起饱尝失去她的滋味……”
羌活早就听过无数遍这句话,可也没见他实行过。他拖着个醉汉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忽而被捏住了下巴。男子趴在羌活当时还稍显瘦弱的肩头,上下打量他:“我要是动手,他复活了定会怪我的。你……你不是恨毒了那些药修么……”
羌活:???
男子扯掉自己的斗笠,用斗笠的边边戳戳小羌活的鼻子:“小东西,我们来乱了这修真界如何?”他将斗笠丢到一边,笑意邪肆:“谁再问道,谁便来为道殉葬吧。”
羌活一眨不眨地盯男人的脸,少年的脸庞蓦然爬上一抹绯红。
男子捏着他的下巴又把他的脸旋了回去,了然道:“不要看我,看路。”
羌活咽了一口口水,继续拖着这醉鬼走,连耳朵都红了。
“不是你在爱慕我,是它在爱慕我。”男子弹了一下羌活的耳朵,随手一招呼,天空中的飞鸟便落在了他肩膀上,亲昵地蹭他,露出圆滚滚毛茸茸的鸟头,“道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故而我长成了所有人梦中情人的模样。”
他是天道的情爱之所系。
羌活前后为这位收割大能成瘾的男子忙活了两年,期间数次深刻怀疑自己是否要抢天道留下来的美貌小鳏夫。但是等到这家伙玩腻了殉葬的游戏,一声不吭变回原形陷入沉睡,羌活又很快连他的脸都还原不出来了。
心如止水,平静如古井,麻溜到崽崽家附近安了个小家。
等到崽崽长到十三四岁,羌活的小家就时不时充满了小猫崽的叫声。不是他自己生的,而是崽崽把一篮妹妹全叼来羌活家的缘故。
管中窥豹,由古琴一事就可见崽崽这个娇气包实在是好哄,万万不是霍潜这个阴险大人的对手。霍潜把他哄回去,一月之后一口气抱给他四个猫崽:一窝四只金灿灿的小猫崽,个个都是软乎乎娇滴滴爱往哥哥肚皮底下钻的妹妹,一边钻一边细声细气地叫。
崽崽心花怒放,当哥哥的头几天都跟巡视领地的小猎犬一样围着妹妹们转。他要是只狗,都能把尾巴摇折了。他一只大猫咪被四只小猫咪众星捧月地拱着讨奶吃,整只猫都飘飘然不知其所以然。
他对妹妹们表现出了极为强烈的舐犊之情,不多时就被两位家长赋予了照顾妹妹的光荣使命:“糯糯在家里安胎了两个月,闷坏了,爹爹要带他出去游山玩水。我们的糖糖大哥哥能不能承担起照顾妹妹们的重任呀?”
霍潜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崽崽年少无知涉世未深,轻易就答应了。
一只猫崽是一个大魔王,四只猫崽就是四只大魔王。糯糯他们在崽崽身上跌过大跟斗,现在他们欺崽崽年幼,让崽崽接手了四个跟头。
小两口撒手不管出去玩,崽崽一口气接过了三个人的活,很快就明白了当爹娘的苦:四只大魔王,你永远不可能把她们拴在一根绳子上!这个要吃奶,那个要睡觉,还有两个要哥哥陪玩陪闹。要是不能满足其中一个,叫她细声细气叫出声来,家里很快就会流淌猫崽的四重奏。崽崽夜以继日、不眠不休、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妹妹们三天,终于绷不住了。
他感觉自己成了家里的底层小奴隶。
单薄的肩膀快要承担不起妹妹们对他的浓重爱意了。
他生无可恋给妹妹们扶奶瓶,忽而灵机一动:咱家还有个编外人员呀,必要时候是可以拉过来当家庭成员用用的。
我与羌活乃生死之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肝胆相照两肋插刀。我妹妹就是他妹妹,我衣不解道伺候妹妹,他怎可抛下我独自逍遥。
于是崽崽当机立断,把妹妹们用粉粉嫩嫩的篮子兜起来,一口气全叼到了羌活家。羌活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己床尾有一只铺满了软垫的竹篮子。彼时已经长成半大小猫模样的崽崽正一只一只把猫崽往他床铺最中心叼。
叼得理直气壮,叼得有恃无恐。
见他回来,还就地一滚,连把篮子叼下床的善后工作都不肯做了。他骄傲地宣布家里大人回来之前,妹妹们就由他们,霍家的两个顶梁柱,共同抚养了。宣布完还娇气地向羌活伸出四个爪,露出自己黑乎乎的四个小肉垫,打哈欠抱怨道:“路好远,jiojio都踩脏了。”
羌活拧了个热帕子回来给他擦脚,轻柔,细腻,没几下就把累极了的崽崽擦睡着了。他拉过被子一个角把崽崽的肚子盖住,起身去给猫仔们热羊奶。
时光正好,有蝴蝶成双成对从洞开的门扉中进来,围着羌活转了一圈,又蹁跹地飞出去了。他回头看看自己床上一大四小五只猫,垂眸,浅浅地笑了。
第117章 番三
路千里初上流云宗的时候, 是决计预料不到他会与归不觉有什么纠葛的。他眼中的同门师兄弟, 不是行动上的明枪暗箭,就是言语上的夹枪带棒。理所当然的, 就认为别的宗门也是这般刀光剑影。
谁知道流云宗没有那么处境维艰。
这里的师兄弟一开始确实与他不亲厚,但那是因为他刚来,还老喜欢找霍潜争高下的缘故。霍潜在流云宗乃是群宠, 一是天赋卓绝, 二是容貌昳丽, 自小被一帮师兄弟当小师妹看顾长大的。
路千里和“小师妹”争来斗去,众位兄长看他的表情自然就跟看菜园子边上虎视眈眈的猪一样,生怕他拱坏了霍潜小师妹。不善,提防, 和岳父看未来女婿一模一样。
过了几天霍潜安然无恙,没表现出受不了苟师兄骚扰的模样,大家便都放心了。直男么, 都这样的,不打不相识,竟也就慢慢熟稔起来。
他们一热情,路千里反倒有些露怯了。他没经历过这样的同门相处模式,又没有修炼到百年后的八面玲珑。刚上流云宗的他, 只是一个孤僻乖戾的小青年, 过往百年的人生中满是生离死别与明争暗斗。
他是生长在阴暗面的苔藓, 一下子适应不了阳光的暴晒, 便表现得比刚来时还要别扭不好相处, 叫身边的师兄弟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归不觉此人,便是从那个时候起,在芸芸众生之中凸显而出,成了小猎犬灰蒙蒙世界中的一个高光。
归不觉天生老妈子属性,他整个人就是一台自走的中央空调,无微不至,关怀有加。归不觉的世界是见不得小孤僻的,他也听不懂别人的拒绝。在他眼里所有叫他师兄的都是他翅膀下的小鸡仔,全是需要他搀扶的孱弱小东西。
彼时还弱小稚嫩的路千里躲在荆棘之后,而归不觉披荆斩棘向他走来。
归不觉将他带在身边,从此他们走出的每一步都是高光,看到的人和景都是阴霾散去后的晴朗世界。乌云拨开,是猎犬牢笼之外的平凡尘世。师兄弟们相敬如宾,即便偶有竞争,也是坦坦荡荡。
路千里被大师兄牵着融入进去,好像一滴水流入大海。
他比之寻常人家养出来的小青年依旧表现得难以交心一些,但对着归不觉已然很是乖觉。会“师兄”“师兄”地跟进跟出,略显粘人。
他在落霞山上最喜欢亲近归不觉,归不觉也对这个师弟最为满意。
原因无他,因为其他师弟都不愿意像路师弟一样秋衣秋裤百步走,枸杞菊花保温杯。他从山下巧手婆婆那里买几十双老棉鞋给师弟师妹们穿,只有路师弟一个人愿意上脚。他囤的蓝印花布老蚕丝被,也只有路师弟一个人肯盖。他晚上泡的润肠护肤蜂蜜水和早起喂的赤豆薏米除湿粥,也只有路师弟一个人肯赏脸捧场喝一喝。
这个师弟简直是小天使。
合欢宗那帮红眼病同门就会造谣他性格乖戾难相处。他明明只是有点害羞而已么!
路千里在归不觉面前确实表现得有些害羞。每次归不觉老妈子病发,他都想要勇敢告诉师兄他有些受不住。但每每对上对方期待的目光,便又不忍驳斥。一来二去,面皮薄的路千里小青年屡屡被他那糟心的师兄得逞。天天好像是奶奶养的男孩子,包得严严实实防着凉,着实羞耻。
众人都嗟叹九师兄/师弟能忍。
他如此抹不开面子,如此好说话,归不觉自然就可着他一个师弟糟蹋。时间一久,在大师兄这儿,霍潜小师妹都不敌路千里小师妹受宠。
糟蹋着糟蹋着就把师弟糟蹋到床上去了。
直男的抵足而眠那种。
在很长一段时光,他们都维持直男间的纯洁同门情谊。
但是路千里这人,成长坏境过于阴暗苛刻,冷不丁遇到归不觉这样的大太阳,着实难以移开目光。日日夜夜这么被大太阳照着,时间一久就生出了一点和太阳擦边的心思。
路千里的世界是没有明显的男女意识的。他觉得归不觉可以,便行了。
彼时他还没有长成后来的种马,不具有那种总攻的气质。他身量比归41" 我只是一只小猫咪0 ">首页43 页, 不觉小,是个腰肢纤软的小青年。晚上偷摸着往干部身材的师兄怀里一滚,觉得甚是合意,便更觉得可以了。
但是并不敢动手。
贫民窟出来的穷小子想要触摸王冠上的宝珠时,总是有些自惭形秽的。
但是这么夜夜滚一张床上,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多久。某次他半夜醒来,单手支着脑袋借着皎洁月光看枕边人时,轻易就被迷惑,做了偷香窃玉之事。但路千里没有经验,又心神荡漾,竟一不小心把归不觉咬醒了。
甫一开始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出了这样大的岔子,但是他想要深入时,便发现抵不开牙根,且身下人的唇瓣不自然地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