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自己是个在被帅气小歌手专属服务的客人。
唱完他好回家。
轻柔的前奏响起,一听就知道是一首小清新风格的歌,他一边想,一边晃起脚丫子。
"he lay beside me like a branch from a tender willow tree~"
他躺在我身边,像一绦柔嫩的柳枝。
"I was as still as still as a river could be~"
而我安静地,安静地,像一条河流。
真好听啊。
汤煦恩想,之前在餐厅不方便开口给季巍捧场,现在在这里他放松很多,说:“唱得真好听。宝刀未老啊,季巍。”
季巍莞尔一笑,望他一眼。
没有一直紧迫地看着他,只是唱到动情之处时才递一个温柔的眼神过来。
"When a rococo zephyr swept over him and me~"
当徐徐微风吹拂着他和我,
"he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light~"
他望着水上,泛着柔柔、层层涟漪。
"Light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he~"
光映照水面,将他轻轻、叠叠漾起。
汤煦恩越听越觉得耳熟,他肯定听过,但到底是哪首歌?歌词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应该也是高中时候听的。
但他很喜欢这个旋律,像是初春午后的气息,温暖轻和,让他忍不住跟着俏皮的节拍,屈起指尖,轻叩地板。
"I did some kind of dance jaunty as a bee~"我跳了些舞,兴高采烈,像只蜜蜂。
"I tried to look my best a finch in wild mint vest~"
我试图仔细看,原来是一只燕雀落入野薄荷丛中。
"A fiercer force had wrenched him from where he used to be~"
一股猛烈的力量,将他从原来的地方拽出来。
"I caught and caressed the length of him a tender willow branch floating on me~"
我抓住他,安抚他,让娇嫩的他伏在我身上。
不对。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随着美妙的音乐,汤煦恩感觉自己的回忆开始复苏了。
"Well maybe this was all was all meant to be~"
或许这才是一切意义。
"A rococo zephyr crept up and stepped over him and me~"
徐徐微风漫散吹拂他与我。
季巍唱完第一遍开始唱第二遍。
大抵是看到汤煦恩不晃脚了,知道他一定是想起来了,眸底笑意更深,嘴角挂着一抹狡猾的笑。
笑笑,继续唱。
汤煦恩的确想起来了。
这首歌他以前确实抄过歌词,是挺特别的一首歌。
——因为这是一首小黄歌。
但你乍一看他的歌词,你哪看得出来啊?
说起来,这首歌还是汤煦恩先在路过一家咖啡店的时候听到了,他问来歌名,在电脑课上查了这首歌。
当初还是个高中生、不甚了解英语的汤煦恩完全没看出来,他以为写的就是一对情侣去郊外野餐约会的事情,觉得歌词写得很美,就抄在他的歌词本里。
还兴高采烈地把这首歌分享给同为民谣爱好者的季巍,季巍也说喜欢,把这首歌加进了mp3的歌单里。
有一阵子,汤煦恩很爱哼哼这首歌。
回家路上要跟季巍分着耳机听。
不过,他不会唱,他爱听歌,可自己是个天生的五音不全。
可也没规定不会唱歌的音痴不可以爱听歌吧?
直到有一天。
季巍面露为难地同他说:“小煦,前几天我表哥听到我唱这首歌笑话我了,这好像不是一首普通的民谣。”
汤煦恩:“那是什么啊?不普通的民谣?”
季巍给他指出某几句话,说:“这好像不是在欣赏美景,而是在描绘欢爱。”
汤煦恩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怔了怔,才理解季巍所说的意思,简直耻到爆炸,他不想承认:“不、不、不是吧?”
季巍给他解释,汤煦恩听没两句就不好意思了,让他住嘴,说:“可能是吧。别说了。”
一想到自己最近天天都走在路上唱小黄歌,汤煦恩当时真想删除这段愚蠢的回忆。
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
时隔这么多年,再想起这件往事,汤煦恩却不觉得羞窘了。
甚至觉得小时候还挺可爱的。
又不是什么特别露骨的歌。
有什么好害羞的啊?
他回过神,笑起来,继续跟着音乐随意地轻轻晃一晃自己。
或许是因为音乐,或许是因为酒精,这浪漫的充满的爱意的氛围正如光雾,不知不觉地温柔围绕住他。
甚至跟季巍一起低低地唱了起来。
"he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light~"
"Light watched the water ripple ripple ripple ripple he~"
他格外喜欢这段“ripple ripple ripple”的旋律。
像是果汁苏打水里的小气泡,一个个浮出来,啵啵啵地破裂开,好可爱。
季巍的眼神像是勾着他,汤煦恩从沙发上起身,走到季巍的旁边坐下。
左边是暖色灯雾,背后是皎洁月光。
汤煦恩同他一起哼哼收尾的音,才说:“Bill Callahan的《Rococo Zephyr》。”
琴弦还在发颤,汤煦恩笑着说:“我知道你又是故意的,我最近有时候觉得你最近变坏了。季巍。”
季巍把吉他放到一旁,月光要融化在他眼眸中,他说:“其实我一直挺坏的。”
汤煦恩说:“这首歌还是要加上大提琴的背景音更好听,只有吉他挺单调的。”
季巍无有不从,说:“那我去开音响,放给你听。”
在这轻柔如春风的优美歌声中,汤煦恩有一种仿佛回到学生时代的感觉,轻飘飘,软绵绵。
所以,季巍俯身过来亲他的时候,他很自然地顺从了。
拉上窗帘。
飘窗的垫子很柔软。
季巍的吻也像是春天的雨,温柔的,急促的。
汤煦恩觉得被哄就被哄了吧,就是他知道季巍在使坏心眼,他也讨厌不起来。这么浪漫,谁能拒绝啊?
这次是在自己家里,没有人来打搅,时间也宽裕。
也没那种终于得偿多年夙愿而按捺不住的激动,季巍有足够的耐心,务必要让汤煦恩觉得舒服。
伴着音乐与亲吻,一步一步,问自己心爱的人:
“要是觉得疼我就停下来,不用勉强自己。”
“小煦,我也是第一次,做得不好,我会慢慢学习。”
汤煦恩说:“昨天我都不好意思说……”
季巍亲亲他:“对不起。”
汤煦恩乖顺地说:“没关系。”
昨天是混乱的雨,今天是柔和的风。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理成章。
说不清是谁在主导步调,应当不是某一方,而是他们双方。
汤煦恩感觉体验比昨天要好多了,就是有点累。
他喜欢面对面,能一边和季巍抱着接吻。
羞耻心好像都随着酒精出汗,热腾腾地蒸发掉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突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汤煦恩晕陶陶地把就放在旁边的手机摸过来,一看,是弟弟的来电。
再看一眼时间,哇,已经十一点半多了!
他一下子从被灌了迷魂汤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按住季巍的肩膀,说:“停一停。”
季巍就抱着他,亲吻他的肩膀,等他通电话,胸有成竹地等着汤煦恩同弟弟们请假在他家留宿。
正美滋滋地想着,便听见汤煦恩说:“嗯,我们还在外面。”
“在哪?”
“在……在公园。”
季巍:“?”
他抬起头看汤煦恩。
因为撒谎,汤煦恩看上去神情有些不自在,说:“当然要回家啊,我这就回家去。”
季巍:“……”
汤煦恩答应好,挂掉电话。
季巍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汤煦恩温和地说:“我得回去了。”
季巍啄一下他的嘴唇:“别回去了嘛,今天留下来过夜好吗?”
汤煦恩去意坚决:“不行,要回去的。”
“不然会被他们发现。”
这是他作为大哥最后的尊严了。
季巍沉了沉气,无可奈何,谁让他喜欢一个直男?喜欢直男就该想好会发生这种。
汤煦恩愿意同他谈地下恋爱就很好了。
开灯,穿衣服。
汤煦恩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还去镜子前面照了下。
衣服确认没问题。
幸好季巍不是个女孩子,不然唇印什么的留在衣服上,瞬间露馅。
他庆幸地想。
就是脸还是很红,他的身体也仍未褪去热度,有点想留下继续。
季巍也草草穿上衣服,说送他去小区门口打出租车。
因为喝了酒,他不能开车。
季巍郁闷地跟在他后面,走到半路,拉住他的手,问:“真的不能留下吗?以前不是都在我这里留宿吗?他们不会怀疑的。”
那哪一样啊?
弟弟们知道他们在谈恋爱啊,留宿的话瞬间暴露。
汤煦恩打定主意,说:“今天不行,今天他们肯定一下子就会看出来了。等他们开学了,我就可以随便在你家留宿了。”
也就一个月了。
季巍想,忍了吧。
谁让他那么喜欢汤煦恩呢?
他一路送汤煦恩到小区门口,打到一辆出租车。
汤煦恩坐上车,跟他说:“再见。”
兀地,季巍上前,一只手把着车门不让关,弯下腰来,犹不死心地问:“小煦,要么还是装成喝太醉了怎样?”
“我帮你去跟他们俩撒谎,我可会撒谎了,一定能圆过去的。”
“你留下来好不好?”
明明汤煦恩的脸还红着,却很坚定地对他说:“真的不好。我都说好了要回去了。”
“改天我再来见你。”
“你干嘛这么着急?”
季巍不好再多说,站在路边,恋恋不舍地目送出租车载着汤煦恩扬长而去。
汤煦恩回头看,看见季巍一直站在路边看自己,看上去像是一直舍不得主人离开的大狗狗,想追上来,又被命令留在原地。
好像有什么事忘了跟季巍说。
汤煦恩想。
第27章 第一碗27
汤煦恩到家已经12点了。
兴许是因为这里基本上是老年社区,大家睡得早,此时已家家户户灯火寂灭。
换成平日,他家的灯也关了。
但今天为了等他回家,还为他留着一盏门口的灯。
汤煦恩做好最坏心理准备,要是被弟弟问起来为什么这么晚回家,他该怎么回答呢?
他悄悄推门进去,院子里一片静悄悄。
堂屋,三弟汤元正在写论文,啪嗒啪嗒地敲键盘,他面朝着大门的方向,所以汤煦恩一进门他就注意到了。
因为正写到关键处,汤元眉头微蹙,注意力还在论文上,瞥了一眼大哥,便收回视线放在屏幕上,先把这一段写完,张嘴要打招呼。
汤煦恩看汤铮不在,松一口气,说:“没事,你写你的。我去洗个澡睡觉。”
话音落下时,汤元刚好写完一句话,可以停下来,起身说:“好的,那我回房间去写论文了。门口的灯关了吗?我去关灯。”
一路上,汤煦恩幻想的被质问的场景完全没出现。
他本来最担心被汤铮这个缺心眼地乱问,结果就没见着这家伙。
他问:“汤铮呢?怎么不在?”
汤元理所当然答:“这么晚了他睡觉去了啊,今天基本都是他在忙活,他说快累死了,干完活就去睡了。”
汤煦恩:“哦……”
怎么回事?他两个弟弟怎么完全都不为他跟季巍约会而担心的?
汤煦恩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松一口气。
他嘀咕说:“你们就这么放心吗?”
汤元听见了,接话说:“为什么不?啊?有季大哥陪着你还会有危险?”
汤煦恩想起在季巍家偷偷干了“危险”的事,舌头打结了一下,说:“没、没有。”
浴室。
汤煦恩把手机放在盥洗台上,脱掉上衣,结果镜子一照,一目了然——他的身上全是斑驳吻痕,特别是胸前,甚至还有浅浅的牙印,有点亲肿了。
汤煦恩:“!”
这也太……太……!
他之前都没看到!
他俩在书房荒唐的时候就没开灯。
身上的还好说。
汤煦恩想到季巍还亲他脖子,靠近镜子,侧头看了看,果然,发现脖子上也有吻痕。
老实人哪受得起这种调戏。
今晚是因为小元近视眼没发现,等明天早上太阳出来,还不被人看到?他要社死了!
汤煦恩正着急着,手机嗡嗡震动起来,他低头一看,正是罪魁祸首季巍发来消息,问:【还没到家吗?小煦。】
汤煦恩回:【你怎么在我身上亲得那么用力啊?还亲在脖子上,留下好几个印子。这样会被人看出来的!】
对于性格温吞的汤煦恩来说,用上感叹号已经是态度非常强烈了。
季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