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树梢,塔顶,甚至屋檐上……总之,和鸟儿栖息的地方一样。只是赵鸣岐的体力不够,时常停下来休息,否则用不了一天,他们就能到达临月城。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叶剪秋只好放松地躺在树干上休息,休息的时间越多,他的思考的时间也越多。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
叶大山两口子被安了个逃税的名义被抓了,虽然是杨小迷出的手,但背后却是赵鸣岐用一只白色的鹞鹰不知给哪个大人物下的指令,他还以为是曹五干的好事呢!
其实曹五只是飞快地叫来了他的老娘和一群凶悍的嫂子婆子们,真是……没有断奶啊!
事后满头大汗的曹五不停的向他解释,说他一个爷们儿不能对老弱妇嬬动手,他的嫂子们可都是悍娘们儿,打起架来可凶了!
但叶剪秋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些失望。
很快,贞娘子以叶婉珍没有严格遵守师门仪规,私下苛扣货款的名义将其逐出了师门。叶婉珍卷着包袱出门后,便不知所踪。
叶大山的铺子马车被曹家收回,自己那五百两的帐自然也就不用还了,曹五郁闷的没有来上班。
只有大妞两口子还在做着生意,听说石头的父母终于从外地回来了,公婆见到媳妇有了身孕后,欣喜万分。更加精心照顾,出入小心跟随,每天精心准备饭食,就等着含饴弄孙,再不出远门了。
——大妞,终于苦尽甘来。
而他,当初他若是被人伢子直接卖到李氏身边,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了叶静石家的儿子,中间也不会有这么波折。
虽然他当初拒绝了李氏,但是他并不遗憾。如果他不拒绝李氏,那他就不会遇到司徒瑾。
若是做为李氏儿子的他在大街上偶尔看到司徒瑾,一身戎装打马扬鞭潇洒的从身边经过时,他也只会发自内心的赞叹一声,这个帅哥真养眼!
而司徒瑾也会对身边穿着儒装的叶剪秋擦肩而过。
那么,他们就会错过一生。
还好,他们遇见了,真是美好的遇见。
还好,李氏和静石伯伯也没有错过。
老两口知道农场门口的那场风波后,更是对他怜惜,李氏炖了鸡汤,说给他补身,而静石伯伯坐在床前给他静静念佛经,说给他安心……
想到这里,内心感到温暖的叶剪秋不由得开口轻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树上的鸟人问道:“何意?”
“去吧,去吧,到彼岸去吧,彼岸是光明的世界……”
赵淳念念有词。
叶剪秋甜甜的笑。
“又想他了?”
“嗯,很想。”
“你总是很开心。”
“我喜欢想自己拥有的,不喜欢想自己没有的。”
每一个出发的灵魂都是安静的。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是一个生命。生命,原本是单纯的,可是,人却活得越来越复杂。
欲望,野心,身份,权力,财富,地位……使人的心慢慢的变得不再纯洁。
叶剪秋喜欢我行我素在田野牛群中的生活,那种夏天滚一身泥,然后跳入小河中自由自在的清洗。洗净脸上的污垢,露出一张真实的面容,欢喜非常……
☆、一百零二
日日盼望的京都临月城,终于出现在眼前。
由于临月城刚刚下了场大雪,空气有些凉寒。
巍峨大气的座座建筑上,披上了厚厚一层白雪,临月城,成了一座银装素裹的城市。
即使在夜晚的月下观赏,仍能看出它气势磅礴,海纳百川的国都气像。
万千广厦结挂绢笼,玲珑楼阁亮起琉璃盏,河面燃放千支流水灯,午门大立虌山灯柱……摇曳多姿的点点灯火和天上的繁星争相呼应,天地汇成一片星河灯海。
临月,是一个不夜城。
虽然已夜色深沉,仍商肆林立,人声鼎沸,彩旗招展,曲乐声声。
锦帽貂裘,前呼后拥的权贵从街道中穿梭不停;云髻高绾,浓厚脂粉的女子风情万种倚门而立;风流少年骑骢马,绝世佳人乘壁车,相约画舫观雪赏梅;贵家小姐临窗而坐,瑶琴轻抚,朱唇微启,风流才子,落魄书生魂不附体的仰望窗口那盏细纱灯笼……
星微垂,月高悬,乐声隐隐传来: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临月,临月,果然不同凡响。
站在一处高高的建筑上,叶剪秋将冰冷的双手伸在嘴边吐着白色的哈气。没想到短短几天,就从塞外边疆来到这北国之城。
这座城,对他来说,并不是因为是国都才重要,是因为有了一个特别的人,才变得格外重要。
赵淳站在他身后,如同黑色的大鸟伸开双臂将他护在怀里。
“冷?”
“嗯。”
“我本性为火。”
一个热乎乎的躯体从身后将他从头到脚包裹覆盖,立刻驱散了周身的寒气。
“赵鸣岐,我们是好朋友吧?”
这个举动有些亲密,叶剪秋提醒他。
“没错。”
“我想见司徒瑾。”
“马上。”
赵淳并没有立刻动身,而是静静的将怀里的人依偎……
时间差不多了,先让他好好享受眼前这片刻的宁静吧,暴风骤雨就要来临……
当叶剪秋降落在一座青瓦白墙的房顶上,看着对面那处宅院有些疑惑。
为什么空中飘来有淡淡的酒味和硝磺味儿?
为什么眼前的宅院挂满大红灯笼和红绸?
为什么门前窗户到处贴的大红喜字?
为什么地上还有厚厚一层的炮硝红皮?为什么……
叶剪秋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最大的厢房亮着红烛的灯火,那两张大红喜字如同鲜血般刺痛双眼……
这家人是在办喜事啊!
现在已是丑时,闹洞房的人早已离去,只剩下窗前烛影摇红……
“赵鸣岐,这是谁的家?”
“司徒府。”
“谁成亲?”
“司徒瑾。”
“你骗我。”
“你可以看到他的红马在马厩里。”
“你骗我。”
“朝歌在门口守卫。”
“你骗我。”
叶剪秋站在房顶站了很久,一只手紧紧抓住兜里那封快要攥出水的信纸,不觉寒风刺骨,双眼一刻不离那红烛闪动的窗口。
红烛一直有规律的闪动,如同屋内起了微风,好像是拔步床碰到了摆放红烛的龙凤案……
不知道过了多久,新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叶剪秋立刻睁大了双眼。
随着厚厚的棉门帘被挑开,露出屋内一角,全是满满耀眼刺目的红色……一个穿着崭新大红寝衣的女子露出了头,只看到她黑发散乱,一脸的春意慵懒,她对门口当值的丫头说了句什么,丫头匆匆离去。
很快,下人们抬着几担热水和一盆银丝炭鱼贯而入。
“谁要洗澡?”
叶剪秋一张口,觉得喉咙就像针扎了般疼痛。
“两位新人。”
“为什么这时候要洗澡?”
“洞房后洁身。”
叶剪秋,终于听见了一声很熟悉的轻咳!
那声音虽然微小的几乎听不清,但却不亚于一声炸雷,将人炸的五内俱焚,肝胆俱裂!
叶剪秋脸色煞白的扭过身,用冰凉的双手紧紧抓住赵淳,急切地道:“快快快!快带我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赵淳没有说话,挟起叶剪秋立刻飞向了高空……
赵淳静静地蹲在树梢看着远处客栈的那扇窗户。
窗内的灯亮了一夜,有个人影不停地走来走去。
天亮了,窗户仍没有开。
天又暗了,灯却熬干了,再没有点亮。
赵淳没有动。
我是坏人么?只有孩子才会分好坏,成年人只分利弊。
这个人,是唯一不是兽形的异能者,不管用几座城来换,也是值得的。
三天时间……也该死心了。
赵淳终于起身,飞向了窗口。
赵淳进去后,只看到一个瘦小的人站在黑影里对他发出似哭似笑的声音:“我也想成亲呢!我做梦都想和他结婚。真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娶亲了,连个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我根本做不到,做不到和他一起面对什么困难,他走了就是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怎么办呢?当初不知天高地厚的发誓言好像做不到了……老天会罚的吧?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就罚我自己好了……”
赵淳走向前,将叶剪秋搂在怀里。短短三天,怀里的人瘦可见骨。
他轻轻抚慰对方后背。
叶剪秋趴在温暖的怀抱,轻声道:“赵鸣岐,你知道么?爱上一个人,一眼就够了,我以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他。”
“明白。”
“赵鸣岐,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准备好的,即使我拼尽全力,也不会有个理所当然的未来。”
“会有的。”
“花什么时候开,什么时候结果,都是自己因,自己的果,对么?”
“对。”
“我拼命全力去爱一个人,只是想有个两情相悦而已,为什么我的感情就像一本仓促的书,还没来得及翻,就没有了?”
“我想和他真正能在一起,哪怕下一秒就死呢?”
“天上的鸟,树上的花,地上的沙,都知道我爱他……可是这三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没有机会了……”
赵淳沉默。
他怀里的人不哭不闹,安静的可怜。
赵淳打起响指,点亮了指尖的火苗。
叶剪秋抬起袖子挡了挡刺目的光亮,当他把袖子放下时,赵淳吃了一惊。
叶剪秋如同变了一个人,脸色黯然瘦削,几根雪白的发丝格外显眼。
心伤极处,痛到骨髓,伤痛无法言喻。
赵淳轻叹。眼前这个人的爱,没有洞察人心的套路和手段,干净的如同青阳的大雾,无声无息的悄悄袭来,静静温柔的凝视,或浓烈成一团,或让人如坠梦中心乱神迷,最终,还是散了吧,散了吧……
赵淳熄灭火,将他抱起放到床上。
“睡一觉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坏事?”
“没有。”
“世界上真有鬼么?”
“睡吧。”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不能了解的。
不然,草木都会循序生长,候鸟总能飞回故乡。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不然,日与夜交替的那样快,所有的时刻,都已错过,忧伤蚀我胸怀。
一定有些什么,在叶落之后,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叶剪秋缓缓闭上了眼睛。
☆、一百零三
想念一个人,已经成了机械化的公式。
没有任何特殊仪式,也无须刻意经营,随时随地都会涌现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形像,一个声音,心痛里掺杂幸福的感觉。
期待着相聚,真的相聚了又觉得不如期待。
渴望享受,然而苦苦准备的享受终于真的来了时候,却发现自己期待的早已面目全非……
美妙的音乐声渐渐响起,是一曲简洁明快的《波莱罗舞曲》。
由于弹奏者指法娴熟有功底,将韵味悠长的古筝和热情的西洋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乐声不急不徐,不慌不忙,节奏自始至终平缓相同,直到最后有略强些的变化。
由于演奏者的节奏把握的刚刚好,使得音乐富有生气,明朗,安静,随着轻快的音乐,让人的脚尖不由得想跟着曲声翩翩起舞。
仿佛置身于一家西班牙的小酒吧,人们三三两两在喝酒聊天。这时一位妖艳的女郎开始跳起了轻盈的舞蹈。渐渐的,她越跳越有激情,并吸引了不少客人,他们也逐渐加入了她的舞蹈,人们开始纵情狂欢,彻夜难眠……
“罗宾汉,罗宾汉,我是妮基塔,快点醒来,醒来……”
是谁在喊?是谁在叫他罗宾汉?对了,他曾经对赵鸣岐说过这个名字,可为什么是个女子的声音?
音乐声仍在耳边演奏,人们的跳舞越来越激烈,那位西班牙女郎在众多围观者仰慕的目光中,更加热切的展现自己,她扭着腰身,一手拉起火红的裙摆,露出雪白的大腿,她越跳越激情,像是要将自己化为火焰,要将这里火热浓烈的气氛点燃……
“罗宾汉,不要睡了,快点醒来!妮基塔带你去逛街……”
逛街?一个女孩子要带自己逛街?呵呵,是不是想让我拎包啊?
女人的声音终于有点急躁:“怎么不管用啊,都叫了他好几天了!这叫魂儿的方法不管用。”
音乐声渐渐收尾,缓缓停止。
酒吧终于打烊了,客人们慢慢散去,那位火辣的女郎也化身为蓝水缎旗袍的淑女,素眉净眼的走入月色中长长的小巷,仿佛散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经典与风情,就这样消失在时代尘埃中……
“已经喂了药。”
“你别总是一幅冷酷无情的样子好不好?人命关天!老是中药汤一碗一碗的喂,病人早晚要死掉这古老的中草药上,许大夫就是个巫医!”
“妮基塔,你会有办法。”
“我没有!”
“想救他,得用你的大地之血。”
“已经没有了,一瓶给了你,一瓶给了班布。”
“抠门。”
“你嫌少么?这世界仅此两瓶!”
“比指甲盖还小的两瓶。”
“……”
叶剪秋虚弱的如同躺在云雾里,迷迷糊糊中听到一对男女在争论。
妮基塔是谁?女的好像不同意自己喝药,男的却好像无能为力……他难道真的回家了么?
叶剪秋努力睁开肿涨的眼皮,模糊的视线里却只看到一个火红的影子。
女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赵淳,许大夫怎么说的?”
“肺气上逆,心血运行不畅,忧伤过度。”
“不是说千年人参能救命么?我去偷来!”
“你要去哪里?”
“皇宫!”
女子的声音随着脚步声渐渐远去。
肯定是梦吧?时空怎么会如此错乱……叶剪秋又模模糊糊睡去。
感觉到脸上温热如羽毛般的轻抚,叶剪秋慢慢的再次醒来。
“朝歌?”
看到了多日不见的朝歌出现在面前,叶剪秋内心有股见到亲人般激动。他想起身,却无力的挣扎两下,终被朝歌轻轻按下。
“别动,好好休息。”
“朝歌,你还好39 “我很好。”
看到叶剪秋削瘦的面容和嘶哑的声音,朝歌心里五味杂陈,不由得紧紧拉住对方枯干黑瘦的手。
真没想到,他竟然受到这么大的打击,相貌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集市时初遇的模样,一幅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比当时的境况还要凄惨几分。
朝歌喉咙发堵,泪凝于睫。
赵淳急派鹞鹰传信,说叶剪秋病中昏睡多天,药石罔效,让他速来。
他本护送司徒瑾家眷的车马走到了泔州,不顾大哥审视的目光,他毫不犹豫地告假,马不停蹄的跑了三天三夜终来到这里……
叶剪秋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朝歌。
朝歌好像更漂亮了,肌肤如雪,双颊潋艳,凤眼生威,如同雪中傲然绽放的梅花。只是他眉头紧锁,嘴唇微抿,神情严肃。他赶来的有些急切,额角青丝散乱,脸颊上带有些红晕,鼻尖有细微的汗水,身上还残留着一股寒风之气。
朝歌换新装了,头戴黑纱帽,身着青绿色锦绣服,腰系鸾带悬玉牌,一手握着长刀,仪态端正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虽然风尘仆仆,但仍稳坐如钟。
真好,真有青春的朝气,蓬勃鲜活的如同一朵向阳花。
心中忽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朝歌又长大了一岁,长身玉立,相貌俊美的他若是走在街上,一路上定会收获许多少女芳心和频频秋波。
“朝歌,大人呢?”
“带着家眷已经回青阳了。”
“那你还回青阳么?”
“回去,只是有些收尾的活得干完才能走,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回去。”
“好的。”
两个人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无言的看着对方。
朝歌再一次伸出手,抚向那瘦削的脸颊。
世间怎会有如此温柔的双眸,温柔的让人想掉泪……
“为什么心事总是这么重?”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了笑:“你是知道我那怪脾气的,你不在我身边,没有人拔刀吓唬我喝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