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完本[古言种田]—— by:酱咸菜

作者:酱咸菜  录入:10-29

“太太,你看,这是大哥写的字。”说完,叶婉珍递上一张纸。
乔玉英接过,只见上面好像用尖硬的笔尖蘸墨汁写的一首诗词: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字体果然大为不同,书写不是竖列,而是横排。
乔玉英内心冷冷一笑,将纸条揣进怀里。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他是另外一个人?”
“没错,我觉得他是借尸还魂!”
乔玉英阴沉着脸没有说话,叶婉珍则跪在地上一直发抖。
稍停片刻后,乔玉英开口:“那你来告诉我这些,到底意欲何为?”
“回禀太太,那巡检史大人是个好人,一派光明磊落,一看就是至阳至刚之人,但是他却被大哥所吸引,甚至想娶进家门为妾,小女子越想越不安,只怕有鬼魂作祟,吸食男子阳精,从而祸害人间!想到此,就顾不得重重危险,冒死前来禀报!”
“够了!”
乔玉英站起身,在屋里踱来踱去,叶婉珍低着头只看到一双红色金丝绣鞋和石榴裙长长的下摆。
“你且回去吧,念你一片善心,我自会对你有所安排。”
“谢太太。”
“下去吧。”
“是。”
叶婉珍起身,行个礼后悄悄的退下了。
屋内安静的针落可闻,只有琉璃沙漏里的细沙无声缓缓下流。
“钧之,你可都听到了?”
此时,司徒瑾面无血色的从隔纱帘后慢慢的走了出来。
他艰难咽下苦涩的口水道:“这世间是有异能者,我并不觉得奇怪,但鬼魂之说,倒是第一次遇见……”
“你认为,叶婉珍的话可信吗?”
“玉英,我好像对你说过,他的确有个对他非常好的姑姑……”
“钧之,我的乌云已经传信,他和朝歌明天就到青阳,是走是留,你要仔细斟酌。”
乔玉英站起身,轻轻抱着浑身冰凉的司徒瑾,悄声道:“钧之,他对你越好,也越是有所图。人鬼殊途,莫要再有执念。”
司徒瑾眼神空洞,心如刀割。

☆、一百零九
冷风阵阵,寒星闪烁。
沉浸在夜色中的红星希望农场,数百亩辽阔的麦田在狂风的吹动下,如海浪般波涛滚滚,坚韧的麦苗在风中此起彼伏,发出巨大的沙沙的声。
温暖如春的圆形大帐内,炉膛内又燃起了熊熊碳火,炉子上搁了一把大铜壶,此时,壶内的热水已经煮开,汽笛发出刺耳的警报声。
叶剪秋起身来到尖叫的铜壶前,弯腰将炉子底下的风口塞住。铜壶立刻安静了来,只有白色的水蒸气往帐篷上方的通风口缓缓飘动。
他掂起热腾腾的铜壶,往桌上的茶杯倒满了热水后,又将手里这把价格昂贵的铜壶放了回去。
只见这把壶造型别致,圆肚长颈,两旁有耳,兽头衔环,肩上还有两个伏兽,即使是农场最新的产品,也像出土文物。
这种鸣笛水壶是农场新产品,水煮沸时气流通过簧片与壶盖的缝隙,发出报警声音,可以防干烧,一经推出,大受欢迎。只是纯手工制做,工艺复杂,价格不菲。而且技术科的工友简直有强迫症,非要在壶体上绘制古朴的花纹不可,力求农场产品的完美性。
叶剪秋坐回铺着厚厚柔软的兽皮圈椅,就像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舒服的拍了拍椅子两侧的扶手,满意的看了看周围,长长松了口气——终于回家了。
只见帐篷内的各种绿植仍然生长旺盛,桌面书架擦拭的一尘不染,书本归纳的有条有理,墙上的字画清幽雅致,标语规章挂列整齐……尤其是那幅还散发着墨香味的字:源洁则清流,身正则影直。字体鹤舞云飞,浑厚有力,一看就是静石先生的墨宝,而室内那纤尘不染的卫生,也肯定是李氏打扫的……有家的感觉真好!
看到桌上那碗还温热的鸡汤,叶剪秋笑。
他一进入农场,远远的就看到穿着农场制服的静石先生和李氏正在麦田里挖野菜,李氏看到他后,大喊一声就从麦田里跑了过来,而静石先生则斯斯文文的提着篮子跟在身后。
李氏跑到他面前后吃了一惊,二话没说直接连拖带拽的将他拉到帐篷里,不由分说将他按在床上,并下令不准动弹。
李氏立刻开始在厨房忙着煮鸡蛋,炖鸡汤,并嘱咐静石先生坐在床头看着他,老两口让他除了吃,就是睡,连床都不准下!叶剪秋简直哭笑不得,老两口好像侍候他在坐月子。
这不,好不容易等夜色深了,那轮番看守他的李氏和静石先生终于去睡了,他才悄悄从床上爬起来。
堆积的事情太多了,他得快些忙起来。
农场门前的商铺眼看就快要建好,他要抓紧时间筹备商户的事。最好是和曹五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和青阳的大商户们做些工作,让他们投入资金到农场开分店,再加上农场自己的铺子,商户就会多了起来,这样就能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批发零售市场。
市场如果形成规模,那么就会产生一条龙的效应,饭店,客栈,茶肆,车行,甚至镖行,银号,医馆或是修鞋铺子,就会应运而生,前景广阔。
见到自己连夜将工友们叫起来紧急开会,坐在一边的曹五并没有吓跑,只是傻乎乎的看着滔滔不绝的他发呆。
人们都说爱情始于颜值,陷入才华,忠于人品,那么他的第一张牌已经被毁掉了。第二张牌嘛,好像也没有了特殊的光芒,至于第三牌,没有了前两张牌打底,只有用来歌颂了……
——爱情虽然很美妙,但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没功夫想太多,自己异能没有了,得考虑用其它办法种田赚钱。
现在是四月下旬,温差仍然很大,早晚寒冷,中午能感觉到夏天的炎热,有些工友甚至迫不及待的开始跳水坑游泳了,这种气候其实对于小麦的生长很不利。
若是气温超过三十度,小麦的扬花期就会影响花粉的活跃性,受粉率低,成品粮产量就会大大减产。如果天气严重干旱和高温,则会造成小麦灌浆期缩短,再加上出现干热风,则会使小麦灌浆受到影响,容易早熟。
让他万幸的是,目前这批麦子还是在他有异能的情况下种植的,目前还不怕自然条件的限制。
等这批小麦收获后,他不准备当粮食出售了,而是当成种子来卖,不仅价格高,而且农场也能自给自足。这个世界的小麦产量非常低,植株也非常矮,仍是原始没有进化的品种。自己的良品种子一经推出,定会强大小麦的基因。
还有桑麻,这个世界的丝绸比现代社会的丝绸要轻薄很多,看看马王堆出土的那件素纱襌衣就知道了,那件衣服“薄如蝉翼”、“轻若烟雾”,现世的蚕宝宝比几千年前的蚕宝宝进化的要肥胖许多,吐出来的丝明显要粗、重,所以仿造那件素纱襌衣时,文物专家费了很大的功夫来限制蚕宝宝的基因。
所以说,目前自己农场里的用异能种植的其它物种,都可以留些种子或是枝苗来出售。
其实最令他头疼的还是农田即将会出现的病害。
他发现百姓们种的麦田里已经有了全蚀病的特征,这可是病菌重大危害。俗话说“一犁一耙,越翻越大”。就是说这些深藏在土里的细菌会随着深翻扩散,最后会造成麦田逐年开始减产或是绝收。
在这个没有农药的世界,叶剪秋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只有两个,第一,轮作换种其它蔬菜类,比如白菜或萝卜,但小麦和玉米这两种重头农作物却不能冒然下种了。第二则是,只能将田地荒上三年,等病菌自己在三年内消除后,才能种麦子玉米。
但第二条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那当地的百姓们是怎么应对这些问题的呢?看来他得抓紧时间找当地的老农好好学习一下了。
现在已经不能再依赖异能,他要将自己放在一个普通人的位置,好好学习农业技术。
会议结束后,众人纷纷散去,但他仍然没有休息。
烛光下的他,正聚精会神的翻看古代农业书籍,不时地趴在桌上冥思苦想,皱眉叹气,拿着自制的鹅毛笔沾上点墨水写写画画。那些晦涩的繁体字一竖一竖的让人头疼,而且又不是通俗易懂的白化文,每一个字,每一段话都要推敲半天……
什么“五木者,五毅之先;欲知五毅,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什么“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什么“五耕五褥,必审其尽;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娘……”,我的神哪,谁来帮帮他!
叶剪秋长叹一声丢下看不懂的古书,揉了揉发疼的额角,疲惫的点燃了根香烟,当他懒懒靠在椅背上时,却突然坐直了身。
“大人?”
夜幕中,司徒瑾正伫立在门口。
只见司徒瑾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脚穿黑色长筒战靴,身后背了一把用黑布包裹的长剑,脖子上的遮面巾已经褪到了下巴处,冷酷劲装的他面色沉峻,双眸凌厉,如同穿行在夜色中的黑豹。
突然看到司徒瑾的出现,叶剪秋的心还是狠狠地抽了一下,不可否认,这个浑身散发着强烈男性荷尔蒙的司徒瑾,仍翻动了他心底最深的那一页。
叶剪秋摇摇头,时间,他还需要时间。
——如果叶剪秋知道司徒瑾身后背的是一把桃木剑,怀里揣着一叠黑狗血朱砂符咒的话,估计心理治疗时间立刻就结束了。
司徒瑾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走到桌前椅子上坐下,静静的看着对面的人,蜷起手指有节奏的轻轻敲打着桌面。
司徒瑾的内心很复杂,他已经在门外观察了很久。
叶剪秋穿了一件雪白色的棉布睡袍,腰带系了一条同色的束带,脚上是一双羊毛拖鞋,睡袍好像宽大了些……显然,这个人又变模样了。
他面色同初进府时差不多,皮肤暗黄,脸颊消瘦,身体单薄,发间星星斑白,好像老了十岁……只有那双清澈的眼睛,仍和以前一样幽黑。
司徒瑾看着他坐在桌前熟练的弹着烟灰,熟练的将茶水根倒入花盆,熟练的用鹅毛笔写字……种种迹象表明,的确像异世的游魂。
而叶剪秋只是默默的看着面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脑海里只有一个词——恍如隔世。
曾经在自己最困难、最无助、最痛苦的时候都无数次在幻想,如果他在就好了……如果他在就好了……可是当自己独自熬过了这些时刻后,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却发现,自己并不需要了。
“你为何有了白发?”
司徒瑾不想怀疑,但他忍不住还是要怀疑,难道真如叶婉珍所说,他必须要吸食阳气-精血才会改变模样?
叶剪秋笑了笑:“没什么,只是生了场病。”
“没有去医馆找大夫诊治吗?”
“没有,现在除了丑了些,还成。”
叶剪秋虽然话语平静,但身上的骨头仍隐隐发疼。
“那就好。”
叶剪秋平静的道:“大人,我还没有恭贺你新婚之喜。”
司徒瑾没有回应,只是用双眼紧紧盯着他:“叶剪秋,你没有什么要向我解释的吗?”
叶剪秋暗笑,难道这句话不该是自己要问的吗?
赵淳那只飞雪经常来传信,他已经知道良辰立为妾室的事情。不是说他只是个唱戏的么,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赵淳是有意为之,但是他却没有怨言,就是因为赵淳,才让自己终于明白司徒瑾并非良配。
于是他摇摇头:“没有。”
司徒瑾抿了一下嘴唇。
叶剪秋不想对自己做任何解释,那就说明他对自己无话可说。
司徒瑾就从怀里掏出一张契书。
“这是你的卖身契。”
“哦。”
叶剪秋将那张薄薄的纸接过来,看了一眼后就放在烛火上烧掉了。
主仆关系终于结束,两个人的关系也撇清了。
看着对方随手就将契纸烧掉,司徒瑾又想发火,拳头不由得握住紧了又紧,但是他还是忍下了。
“叶剪秋,从今日开始,你就不是府里的下人了,农场你可以留下来,无论将来挣多少银子,都有你的分红。”
叶剪秋笑:“你有可能会失望的哟。”
“为什么?”
“我没有异能了。”
“什么?!”
司徒瑾大吃一惊。
这可是他最在意的东西。一个没有异能的叶剪秋,还有什么用呢……
由于司徒瑾的表情太过明显,叶剪秋笑了起来,他边笑边摇头。
不过如此,原来不过如此。
司徒瑾有些恼羞成怒:“叶剪秋,你为何这般开心?我成亲了,你不是很伤心吗?你的异能没有了,不是该生气吗?为何你还笑得出来!”
叶剪秋连连叹气,这个司徒瑾,若是再说下去,这分手就显得难看了。
他站起身来,静静的看着司徒瑾那双仍然灿如星辰的双眼道:“我只愿你幸福。”
装圣人总可以吧?没有人不愿意听好话。
司徒瑾果然心软了下来,他叹道:“我明白,你愿回来,是想帮我渡过难关。”
——我不是因为你,我是因为我自己。
“我也明白,是我对不起你,但你要理解我的种种难处。”
——对不起只能让你自己心安,却掩盖不了辜负的事实。
“司徒瑾,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司徒瑾深深吸了口气,连大人也不叫了,更别提钧之了,竟然直呼其名。晋伯说的果然没错,这个人的骨子里的确是骄傲的。
但即使对方是幽魅,也不是个恶魂,这么快就要赶他走,看来对方对自己是无害的……但,还是保持距离为好。
司徒瑾站起身,张口想说什么,叶剪秋立刻打断道:“司徒瑾,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爱过,我无悔自己曾经付出最真诚的心,爱和爱过一样珍贵。
“司徒瑾,保重。”
——祝你一路珍重,生活美满。
“叶剪秋,无论你将来如何,我定会尽力护之。”
叶剪秋微笑点头,这才是最完美的分手方式。
看着司徒瑾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去,叶剪秋慢慢的又坐回椅子上,若有所思的点起那根没有抽完的烟。
我以赤子之心来完成处子之初恋,日出的阳光曾经照耀我,日落也曾经给我最后的浪漫,我那青苹果般的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

☆、一百一十
苍澜山的半山腰处有一弯月牙状的湖泊,名叫月神湖。
月神湖是螭国境内一处蓝色的高山湖泊,百姓称那是月亮女神的眼泪幻化而成。
来到月神湖,就如同来到一个蓝色的世界。
她仿佛包容了世界上所有最纯粹最惊艳的蓝,淡蓝,浅蓝,灰蓝,宝蓝,深蓝,墨蓝……所有的蓝色渐渐由浅至深很自然的溶为一体,蓝的清亮透澈,蓝的心魂俱醉。
湖里有成群的胖头鱼,肥大而鲜美,且并不怕人,只要你的手轻轻一触碰,它就慢悠悠的游开,单纯的不忍心抓来吃……
湖泊旁边是青青草原,周围是雪山皑皑。蓝湖,绿草,雪山……简直是世间最纯美的三种颜色。
圣洁的山水,宛如人间圣土仙境,令人心醉神迷,让人心动了情。
叶剪秋躺在地上,手枕在脑后,跷着二郎腿,嘴里叼根野草,惬意地享受美好时光。
按照约定,他每隔五天就要来这里陪着赵淳住上两天。
其实两个人在山洞里各自相安,几乎没有什么交流,一个低头弹琴下棋,一个弯腰折花掐草……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一天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
随着悠扬的筚篥声响起,叶剪秋从草地上坐了起来,无奈地告别了面前湛蓝的湖泊,挥手驱散了身旁一群白色鸥鸟,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慢吞吞地走了出来。
黑袍翻飞的赵淳的站在高处,正在静静等待他。
赵淳拿出几本线装古籍:“给你的。”
叶剪秋接过书翻了翻,看起来这些古籍有年头了,纸片发黄发脆,字体更加生涩难懂,甚至还有手法粗犷的插图。赵淳看到他用心研究洞内的植被,就主动给自己借了书,倒是挺有心的。
赵淳指着一本书道:“这里面有一种植物的介绍,我想你会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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