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把烟叼在两指的中间,直到火焰一路烧上了烟,才把它熄灭。我实在装不出故作轻松的微笑,最后只能平淡地说道,“我想,他或许想和我玩玩恋爱养成游戏。”
林冬又是一阵沉默。我上前想帮他把绳子解开,但是他拒绝了,“还是缠着吧。反正现在松开了,之后还是要缠上的。”
我坐到他身边,忽然反手抱住他。我手尖还飘着香烟味。我明知道林冬很讨厌烟味,但这时已经顾不上那么多。我说,“林冬,我会陪着你,直到你把毒瘾戒掉为止。这是我欠你的。”
林冬不知是不是已经没有力气推开我。他的双眼在我的面庞上停留了片刻,随后他低下头,很是平淡地说道,“什么欠不欠的。不管以后发生了什么,都是我的选择。小九,你不欠我。”
宠物
后来林冬的毒瘾总是断断续续的发作,一次比一次厉害。我手里拿着湿毛巾,在他情况好一点的时候,就给他擦汗。林冬开始拒绝喝水,拒绝吃东西。他嘴唇干裂,他不发病的时候也焦躁了起来,他有时对我破口大骂,有时又卑微地趴在我的脚尖,央求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哭了,只知道自己全身都在冒汗,汗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已经分辨不出。这单元房里的空调在我刚搬进来时就不好用了,房子里唯一的凉风就是从厨房那扇大窗户飘进来的。我又给林冬的手上缠了一道麻绳,那条麻绳是深红色的,就好像传说中月老的红线一样,紧紧地拴在他的手上。
后来我就强行地撬开林冬的嘴,嘴对嘴地把水灌进去。他的牙齿很锋利,有一两次咬到了我的舌尖。我不敢喂他吃的,怕食物会卡在他的食道里,两天一夜,我守在他身边,眼睛红的和兔子一样。有一阵子林冬特别清醒,他有些虚弱地对我说,“还好,圆圆看不到,我这,狼狈的样儿。”
我强支起眼皮,摸了摸他的手,声音嘶哑,“放心,你这狼狈的样儿,只有我看得见。”
文修按上门铃时,我已经头晕脑眩,几乎是靠着身体本能地走到了门前,从猫眼里看着来人,嘴上习惯性地问道,“谁啊?”
透过猫眼,我看到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文修,穿着一身修身的衬衫。另一个则穿得一身黑西装,脖子上还挂着围巾,感觉是从异国刚度假回来,季节颠倒的人。我心里忽然一暖,脑中一直绷紧的神经放松,身子也软了下来。
我用最后的力气打开了门,惨白着一张脸,指向屋内狼藉的地面,“帮我……”说完我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似乎我在晕倒前,跌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再次睁开眼时,已经不再是我家。我正坐在文修的那辆拉风无比的跑车上,车上只有我们两人,林冬和那个穿西装的陌生人都不见踪影。我慌张地坐起身,差点被横在胸前的安全带勒得岔气,文修从前车镜斜了我一眼,声音毫无波澜的,“终于醒了?”
我莫名地能感觉到他语气中有不满的情绪,但我只当那么错觉。我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林冬呢?”
“有我朋友看着他呢。”文修单手转着方向盘,嘴角抿在一起,“我觉得比起你的朋友,你更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情况。”
我低头看了看,虽然我衣服穿的皱皱巴巴,但也没到影响市容的地步,顿时大惑不解,“我怎么了?”
“你……的身体是铁打的吗?”文修继续斜眼看我。
“不是。”
“那就奇怪了。”文修声音冷了下来,“你几乎在我们那天分别之后就再也没吃东西。难道你不是想把自己饿死吗?”
在他的厉声厉色之下,我居然真的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条件反射地道歉,“对不起。我忘了。”
文修可能是见我承认错误的态度如此良好,也不好再多追究,但他的嘴角还是抿得很紧。我虽然知道这时候不是问他十万个为什么的好时机,但还是忍不住,“林冬他真的没事吗?我不放心他,他也几乎两天没有进食,我怎么都没法给他喂饭下去,你说这该怎么办?他现在在哪?你的朋友真的靠得住吗?……”
文修冷笑了一声,打断了我诸多的疑问,“原来你也能问这么多的问题,你一下子这么‘热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啧,你问这么多问题,我该先回答哪个?”
我连忙将喉咙里更多的问题扼杀,挑了一个我最想知道的,“你那朋友,真的能治好林冬吗?”
“没有百分之百的可能性治好,但配合药物,百分之三十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剩下的就全看你朋友的意志力。”文修将车停到了路边,离我们停车地方不远,有一家便民店,他拉开车门,“你乖乖坐在这儿,我马上回来。”
我坐在软软的车垫上,脑中一直想着他所说的那‘百分之三十’可能性。百分之三十,不算高,比心脏移植手术的成功率要低了许多许多,但我还是看到了希望。不靠催眠,不靠戒毒药,只是强制戒毒,林冬都挺过了两天。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什么他做不到的。
文修回到车上时手里提着满满一塑料袋的饮料。其中乳产品占多,什么牌子的都有,娃哈哈,酷儿……他把那塑料袋扔给我,然后用着勉强算是凶狠的眼神瞪了我一眼,但其实瞪眼的动作被他那双桃花眼做出来,更像是在对着我抛眉眼,他说,“快点喝了。”
我剥开娃哈哈的塑料包装纸,用吸管将它戳开,然后忽然间想起小的时候,邻里间的孩子都喜欢喝这东西,然后总是喜欢拿着空瓶到处闲逛,变着调的唱‘娃哈哈’。因为那时电视里总有一支娃哈哈的广告,广告里的画面很温馨,总是一个小孩子拿着瓶‘娃哈哈’欢快地笑,然后咕咚咚地喝了下去,他妈妈就会在一边抚摸他的头,然后说一句很恶俗的广告词,然后背景音乐会奏起,‘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味道好,天天喝,真快乐。妈妈我要喝:娃哈哈果奶’。
那时我也会央求我妈给我买一瓶。但我妈回家时总是太晚,超市早就关门,所以我最后也没尝上它究竟是什么滋味。这童年的味道,没想到有一天会重新回归到我的手上。更没想到买它给我的人,居然会是我的客人,文修。
我沉默了很久,最后叼上了那塑料吸管,轻轻地吸了一口。娃哈哈果奶名不虚传,酸酸的,甜甜的,让人只想这样一直喝下去,难怪我小时候有那么多小孩青睐它。小小的娃哈哈瓶连我的手掌都不够,我固执地喝了一瓶又一瓶,最后呼出来的空气都有一股娃哈哈果奶的味道。文修从后车镜看我,忽然笑出声,“小九,你好像个孩子。”
我身子一僵,把空空的塑料瓶扔回塑料袋里,“我只是……有点渴了。”
文修耸肩,方向盘一个急转。他把我带回到他家里。仍旧是毕恭毕敬的仆人,众星捧月般地为他脱鞋,换衣。我在一边面无表情地看着,直到他对我招了招手,把我领到他的房间里,请我坐到纯白色的毛毯上。他坐在高脚椅上,像是帝王,只是伸手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另一个癖好,喜欢别人的完全服从,但我还是把这一点记了下来。文修的手很轻,真的更是在抚摸宠物一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擦过我的发丝,丝毫没有觉得别扭,“小九啊,我们是不是该谈谈我们的事了。”
“我们有什么事可谈?”我音调平淡地问道。
“你不觉得该感谢我吗?”文修用手指挑起我的下巴,强迫我仰起头看他。他头顶的吊灯很是刺目,我只好半眯上眼。可灯光还是明晃晃的,怎么也逃不掉。
这情景让我想到了一年前我接过的一个角色扮演爱好者。他喜欢当医生,穿着一身白大褂,然后找来各种和医学有关的器具,手里拿着骇人的手术刀和镊子。庆幸的是他从来没有在我身上留下痕迹,每次只是把我吓哭他就会收手。好像这样做他就会得到扭曲至极的快感。
我干脆闭上了眼,“那我现在说谢谢你。这样你满足了吗?”
“你觉得我会满足吗?”文修的手指顺着我的脖颈慢慢向下,在我的锁骨上划了两圈。我感觉很痒,不自觉地就睁开了眼。刺目的灯光已经被文修逐渐靠近的脸遮挡上,他离我那么近,皮肤白得几乎透明。我毫不迟疑地回答道,“你不会。”
文修对我的回答很满意,他的手一直沿着我的T恤伸了进去。我的白色T恤很宽大,像是大号的睡衣一样,松垮垮地横在我的肩上。他的手指在我的皮肤上跳动,那双堪比钢琴家的手,慢慢地在我胸前画着圈子,同时也在我心底某处激起一层层涟漪。
他压低身子,几乎是把我的耳垂整个含在口中,声音充满诱惑,“那你倒是说说,你打算怎么感谢我?”
我迟钝地偏了偏头,用茫然的表情看他,“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有。”我对他没有任何价值。我不会英文,不会算数,连写出来的字都是歪歪扭扭的。我有钱,却永远不够多。这世上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不明白,文修他想要我用什么去回报他。
“你无以回报,就以身相许吧。”文修干脆撩起了我的T恤,我很配合地没有挣扎,乖乖地缩在他的怀里。他的体温很温暖,好像是一杯温温的奶茶。不像是林冬,他的体温一年四季都是冰冷的。
他抱着我,呼吸开始错乱,或许是我的呼吸乱了,房间里只剩下急促的呼吸声和衣服轻轻落地的声音。我闭上了眼,眼前就忽然疯狂的重放起之前的影像。是林冬,他拿着银色水果刀,满脸茫然的表情。
我深吸了一口气,主动地将手勾上文修的脖颈,双眼迷离,我说,“让我抱抱,一会儿,就一会儿。”
手术
我去他家的浴室疯狂地泡澡。那巨大的浴池,就像是小型的游泳池一样,上面还瞟着玫瑰花瓣。而洗发香波和香皂,清一色都是玫瑰味的。玫瑰花在这个大宅子里似乎无处不见。我换上了一身新衣服,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包装一新的糖果一样,被送到了文修的房间。
文修其实在‘正经’的时候,还是很忙的。他喜欢趴在床上用那雪白的APPLE手提电脑敲字。但他在见了我进房后,向来都会合上电脑的屏幕,只顾着和我聊天。我那时并没有注意到这样细小至微的细节。
电视是开着的,我进到房间里去时,正雷打不动地播放着七点的新闻联播。
两位主持人一男一女,都一脸严肃地说着国家大事。我忽然间就想起了胡子。不知道他最后有没有被警察抓到。如果被抓到,他一定会死的很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便坐在沙发前看了整整半个小时的电视,却没有看到一条有关胡子的信息。
或许是因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三天,已经平息了下去,没有人对它再感兴趣了,所以就没有提及。又或许是胡子那天真的幸运逃脱。想到这儿,我顿时有些失望。我其实是希望他被抓进牢里的。倒不是因为他人太坏,只是因为他是个贩毒的。其实如果不是林冬染上了毒瘾的话,我根本对贩毒的事儿漠不关心。
痛恨毒贩子也只是因为它和我的生命有了交际。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自己很自私。但自私不一定是个缺点,在兵荒马乱的时代,自私是生存的最基本基础。
“你想不想搬到我这儿来住?”文修不知什么时候凑到我的身旁,他边说着边轻吻去起我的面颊。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心里有什么东西,痒痒的,但我还是回答道,“不想。”
“嘿,你知不知道之前有多少人想在这儿住下来?你怎么会不想呢?”文修下巴支在我的肩膀上,嗅了嗅,似乎很是满意,“我喜欢你全身都是这样的味道。”
你是把我当宠物狗养了吗?我强把这个疑问塞回脑中,很坦诚地回答起他之前的问题,“每天见面,会降低新鲜感。距离产生美。我们离得远一点,只有这样,你才会期待下一次见面。”
“你是说,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容易失去,对吧?”文修又摸了摸我的头,蓬乱的发丝从他的手指缝中滑落。
“嗯。”
文修的脸色忽然一沉,他狠狠地咬了一下我的嘴唇,像是在惩罚我。我不知道我说的哪句话话惹他生气了,但他生气的事实已经不容改变。言多必失。我开始后悔起刚刚和他说了那么多话。以后他想听美丽的谎言,我就只对他说谎话。
文修站起身,嘟嘟囔囔,“算了。你不喜欢住这儿无所谓。喜欢住这儿的人可多了,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我觉得我不会后悔,所以就跟着笑了笑,也没放到心上。
当晚,文修把林冬所在的私人治疗所地址给了我。他说林冬至少要在那里住上一年,情况好的话,半年后就可以出去。我心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或许林冬彻底戒掉毒品的时候,我和文修之间的包养合同也彻底失效。
当然我希望林冬能更早的好起来,因为我怕文修在和我相处久点儿后,就会厌恶我。他显然不缺钱,那天去我们鸭店估计也是心血来潮,他可以包养更多年轻貌美,懂事听话的MB。所以我知道他对我的宠溺,是不会长久的。我原本是不怕失宠的,因为文修已经把一年的钱给付清了。但是我担负不起那私人诊所那昂贵的费用。
我和别人睡好几个晚上,都抵不过人家催眠师几句简单的指令。现在是文修替我交着诊费,但谁知道以后他还会不会愿意当这冤大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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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早,我离开文修家,搭车去了林冬所在的私人诊所。这里设施和环境可比医院要高级的多。空气中也没有讨厌的消毒水味,而是柠檬香。
我在私人诊所外面不远的小店里买了一束百合,打算送给林冬。这里不像是戒毒所,只允许家里人的探访,我在前台登了记录,就被告知什么时候可以探望林冬。
我去的时候很不巧,林冬正在催眠师那儿做治疗。我就推门到林冬的病房里等他。他的房间很干净,铺着淡蓝色的壁纸,病床头的花瓶里空空的,于是我就把自己手中的那束百合插了进去。我等了大约有一个小时,林冬才被人送回了病房。
林冬看上去比前几日要好了很多。他的手背上插着一根管子,有人帮他高举着吊瓶,里面似乎是营养液。林冬表情仍旧有些浮躁,但他见了我之后,居然还咧嘴笑了笑,“小九……”
“林冬……”我小声地叫着他的名字,伸手轻轻地触摸他的脸。
帮林冬举着吊瓶的人清了清喉咙,有些疑惑地打量了我和林冬。我连忙放下手,“你快点躺下。”
林冬躺下后,那人便走出了病房,走之前他提醒我说:探访时间不能超过半个小时。他关上门后,病房里只剩下我和林冬两人。我原本有很多话要对林冬说,可看着他的脸,却又忘得一干二净,最后还是林冬先开口的,“小九,你知道我要在这里住多久?”
“一年。情况好一点,半年。”我快速地回答道。
“我争取半年。”林冬考虑了一会儿,然后又抬头看我,“小九,你能帮我一个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