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南停下手,居高临下盯着我:“不答应也得答应,我今天还就霸王硬上弓!”
“你说过你不再欺负我了,你不仅是楚霸王,你还是楚骗子!”破口大骂。
楚南怒目而视,盯得我头皮发麻,才把手放到我头上捣腾两下头发,轻声细语地说:“你不是说想以后和我上一个大学
吗?我教你学会了之后,我们以后就读一个大学。而且,这东西也不难学,很简单的。”
我想了想,说:“你说话算话?以后同我读一个大学?不准别人欺负我?”
“嗯。以后我们读一个大学,读了大学再一起工作,一直在一起,没人敢欺负你。”
我拧眉考虑了好久,怯怯然地问,“真的很简单?你没骗我?”
“嗯。”楚南斩钉截铁地点头。“以后只有我们两人才能做,就跟石毅他们都不一样了。”
我哦了一声,点头同意。在我眼中,没什么比能和楚南以后一直在一起更重要的了。
楚南见我点头,毫不迟疑扒掉我睡衣睡裤,双手撑在我肩膀两边望着我:“学了之后你就只能喜欢我一个人了,以后也
只能同我一个人做,知道了吗?”
我望着楚南又大又好看的眼睛,点头。
一瞬间,楚南嘴唇就压到我嘴唇上,我瞪大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下身一阵剧痛……
第二十二章:开端
我猛地睁开眼睛,上半身蹭得坐了起来,梦的余韵仍在脑中萦绕。
因为有前两次的证实,我对这次梦境深信不疑。
为什么会是这样?
梦中的楚南,跟楚霸王这个名号真是对得上号。……那才是楚南原本的面目吧。
我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可笑,演绎了一场多么完美的跳梁小丑。
我浑浑噩噩走到饭厅,只见楚南和大舅两人已经喝高,开始胡言乱语。
赶巧我爸打完牌走出来,吩咐杨彦搀扶大舅回家。
而送楚南回去的任务,我就当之无愧。
唐磊帮我把他拖到车上,两两相对无言。
在我把车开出很远之后,我仍可以透过后视镜看见唐磊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送我们的离开,夕阳余辉无端洒他一身金
黄。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人和人的缘分也是如此奇怪。
路上,我爸打来电话,说:“楚南这人不错。”
我转头望一眼楚南,回答:“恩,人确实不错。”长得好看,人才出众。
半响,我爸叹气:“你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我莫名难受:“爸,我是不是太傻了?”
“这世界没有傻不傻的,只有值得与不值得。”
我哧溜笑了出声:“爸,你的情商挺高的。”
“没大没小!”我爸骂道:“……你妈和外婆暂时接受不了,过段时间再告诉她们。”
“嗯。”我沉默一会儿,问:“你怎么这么容易就接受我和楚南了?”太意外,太不合常理。
我爸沉凝一下,说:“你车祸以前就同我们摊牌了,说你喜欢男人。……你妈这三年来提心吊胆不准你出去结交以前的
狐朋狗友,结果还是没改变什么。……这么多年,我也想开了,只要你过得好,还有什么可勉强的。”
“谢谢爸!”我用真诚得不能再真诚的语气说。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对你们的感激。都说儿女是父母上辈
子欠的债,可我欠你们的,未免太多了。
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楚南拖到床上躺着。我很庆幸他醉酒的姿态还不算特别难看。
这里是楚南那幢空旷的房子,因为我们在一起之后很少过来住,显得有点凄凉落寞。墙壁上的油画都粘起了灰尘。
我去厨房兑了一杯蜂蜜水给楚南解酒,结果喂他喝到一半,他抱着我不撒手,嘴里还喃喃有词,可惜听得不太真切。
我没在意,把剩下的半杯水放好,拍着他脸在他耳边轻轻说:“睡一觉醒来就好了。”
楚南反而抱得更紧了。“……我爱你。”
我全身一震,望着楚南满脸因醉酒通红的俊脸,有一种做梦的错觉。
我倾身在楚南耳边,虔诚地说:“我也爱你。”
楚南脸上开始微笑,嘴角弯成很好看的角度。“我们的梦想……很快就可以实现了……很快……我就能带你……嗯嗯…
…卓卓……我爱你……”
“……”
什么叫做晴天霹雳,这就是经典版本的晴天霹雳!
良久,我才挣开楚南的怀抱,通体冰凉,像是置身冰天雪地之中。
我僵硬着走到隔壁书房,打开灯坐到钢琴前,掀开钢琴盖,手指放在上面毫无意识地敲击出《蜗牛与黄鹂鸟》的调子,
一直重复着“蜗牛背着它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原来这首歌真的可以弹出悲伤的味道……
不知过了多久,无意中瞥见本该干净的桌子上,竟然放着一份文件。
我停下手,起身去拿过来看。
是一对中年夫妇结婚证书的复印件,和几张小孩子的照片。照片中的小孩子衣衫褴褛,两眼无神,像是被遗弃的孤儿一
般。我把照片放到灯光下仔细瞧了瞧,猛然发现,这照片中的孩子,怎么像是——榛榛!
我去卧室见楚南仍在睡梦之中,又轻手轻脚回到书房,翻找了一下书房里所有的抽屉和书架,结果一无所获。
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张卓,楚南,榛榛,车祸,三年前,梦想……
所有的事情都和那三次诡异的梦境一样,刺得我指尖生疼。
三年前,三年前我也有过一场车祸,那场让我们全家人一直逃避不愿提及的车祸。
他们之间会有联系吗?
坐在书房里想了一个晚上,无果。
早上,天气阴霾,冷风萧瑟,我给楚南留了一张纸条,裹上风衣直接往学校里去。我等不及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何因
果。
曾经,面对爱情,我对自己很自信。相貌,家世,青春,气质……今日,我发觉这一切都是沧海一粟,毫无价值可言。
停好车刚没走几步,就碰到一个冤家——唐磊女朋友。
一样的气质出众,一样的招摇美丽,一样的傲慢无礼。
“温杨,我有话跟你说!”
我停下脚步,好整以暇望着她,“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系花靠近,脸色在清晨的阴郁中显得暗淡无光:“我和唐磊分手了。”
“我想这应该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中肯回答。
系花花容失色,凄凉摇头:“所有的都是你因为你。”
我摊手:“当年是你把他抢走,现在你们分手我也未插足,我不知道怎么就和我扯上关系。如果追溯起来,我想我自始
至终都是受害者。而你完全没有理由站在这里指责我。”
良久,系花声音哽咽:“当年我知道是我不对,可是两年了,为什么他还对你念念不忘。”
“这话你应该问唐磊,而不是在这里拦着我,向我诉苦。”虽然现在是早晨时分,但学校里各处已经聚集很多早读的同
学。我和系花这样站着,而她又如此凄凉,未免太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我曾经为这个大学的八卦事业贡献颇多,现今快毕业离开了,实在不想再次歌一曲夕阳红。
“我没什么意思。……只是觉得良心不安而已。我……”
我连忙打住她:“不要婆婆妈妈,直接点,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唐磊他真的很喜欢你,你们还是和好吧!”
我忍不住冷笑:“这算是施舍吗?”
系花摇头:“当年唐磊答应同我在一起,完全都是因为你。而我现在也想通了,我不该要挟唐磊,棒打鸳鸯,我……”
我实在听不下去,转身朝图书馆大步走去。
听她说话,我胃疼。
系花娇柔的嗓子在后边喊:“他是真心爱你的,你错过他会后悔的!”
我心里暗道:听你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才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这时候图书馆还没有开门,我站在一楼旧报刊书籍室外百无聊赖。
正巧,碰到辅导员大妈正拿着豆浆站在隔壁社科阅览室门外,不停看表。
我走过去打招呼:“周老师早!”
辅导员大妈吓了一跳,抬头见我又大声折腾嗓子:“温杨!”
我想同她握握手,但见她手上提满了资料文件,遂作罢。“周老师这么早来图书馆有事?很赶时间?”
大妈答非所问:“你今天怎么来学校了?”
我耸肩:“来找一点资料,可惜还没开门。”
“资料?”
“嗯。听说图书馆保存有以前的旧报纸,想借来看看。”
大妈恍然大悟,沉默良久,犹豫几下,扭捏三分,又说:“我看报纸说,你现在继承你爸公司了?”
我点头。
“那……”大妈皱眉纠结措辞:“你们公司现在还招人吗?”
换作我恍然大悟。
“我要先去问问人力资源部经理。”我斟酌一下,据实回答。
大妈理解地点头。
“如果你们公司还要人的话,可以优先考虑一下我们学院的。毕竟是一个学校出去的,大家互相帮扶一下也没什么。”
我笑笑,没有作答。当年他们使劲往我身上泼脏水的时候,可没有考虑过我们是校友。
旧报刊太多,也很杂乱无章。
而我也只隐约记得好像车祸是发生在三年前的四月份,温暖而多情的人间四月天。
只可惜,管理旧报刊的管理员是新手,对报刊存放排版一无所知。结果就是我和他两人都灰头土脸半小时,也没找到一
份符合条件的。
正当我们准备继续奋斗时,我妈打来电话。
我起身接过电话:“妈,大清早打电话什么事?”
“杨杨。”我妈语气着急:“你先回家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出什么事了?”
“你爸和大舅都在,你先回来再说。”完了又强调:“开车小心点。”
挂断电话,我瞅着外面乌云盖顶的天空,正是风雨来袭的前兆。
第二十三章:记忆
人们总是爱感慨世事无常。
因为没有人可以预料下一刻将会有什么降临在你头上。
灾难,不幸,也有可能是买彩票中五百万。
我觉得我一直带着一点不幸。
尤其是在这种薄暮冥冥,云迷雾锁天气下,总要有点悲摧的事情发生在我头上,才能对得起我衰神的封号。
第六感觉总是这么邪乎。
在我极其镇定且清醒地开车两公里之后,一辆运渣车从我前面横穿呼啸而过,与另一辆正在转弯的小奥拓来了个亲密接
触,爆发出响当当的“啪啪啪”!随即是不停歇的刹车声喇叭声尖叫声,声声不息。
事发地点距离我只有半米的距离。
我反应敏捷及时刹车,可惜车子刹车性能实在太好,惯性还是让我美丽刘海下的额头和方向盘同志上演了一幕鸡蛋碰石
头的人间惨剧。
显然,我额头是鸡蛋。
倒在方向盘上的前一秒,我脑中还在想,我妈那张乌鸦嘴怎么就预料到了我今天开车会流年不利。由此证明,我果然不
是正常思维的人。人家正常的反应该是:妈妈的,老子今天咋就这么倒霉!
下一秒,脑袋巨疼,脑子里细胞像是在打群架,拼了个你死我活。
后小脑嗡嗡嗡地直响,成千上万的思想在疯跑。记忆像是一张张黑色透明胶片,在老式电影投影机下哗啦啦地过滤,转
动下慢慢依次滑过,投影,放映。
张卓飘飘渺渺三十二圈的年轮,温杨迷迷糊糊三年的时光。
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
我趴在方向盘上冥想,到底我算是张卓,还是温杨。
唾弃自己,辗转两辈子,脑袋还是那么不好使。
车窗外响起杂乱无章的声音,随即是震天动地的敲窗声,以及穿云裂石的呼喊声,像是一锅煮开的水,折腾得你想忽视
都难。
我强撑着爬起身来,按下车窗,向窗外的人笑笑,表示自己命大还没死。
看我多么善良。
我拉下车顶的镜子,扫视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和脸,发现竟然无丝毫破损,该啥样就啥样。只是比起三年前出车祸那一晚
隔着朦胧夜色看起来,貌似鲜活了许多。
相继又感慨,假如我用这张脸和十二岁的楚南相遇,会是哪般情景。
假如,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
就像神话,明明知道不存在,却心心念念去追求。因为不存在,所以完美。
车祸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我留下来也没历史性作用,遂准备开车离开。
而发动引擎那一刻,我突然又茫然了,此时此刻的我,哪里才是归宿,何方是我家。
我不禁自嘲,自己怎么都跟哈姆雷特一样了,关键时刻总是: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难道说年龄
变小了,智商也跟着脱线?
突然,电话铃声滴答滴答响起,我瞟眼一看,是我妈。
——原谅我,我觉得这样称呼她更适合,虽然有鸠占鹊巢的嫌疑。
我直接按掉电话,随即迅速发了三个字短信:有急事,尔后直接关机。
对不起,我需要一点时间来整理我混乱的思绪,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接受能力实在有限。我想我现在还没有那个强悍
的心态去面对一场未知的变故。
半个小时之后,我坐在滨江路边上的一张凉椅上,手里捧着一杯热奶茶,望着河对岸的摩天大楼,思想飘忽不定。
以前看小说,总结出一个定理:失忆总是一个特有味道的情节。失忆的主角通常在你觉得特崩溃的地方做着特让你心肝
儿疼的蠢事,随后在整个情节即将崩溃的边缘,记忆又再一次华丽丽地闪亮登场,把人民大众虐个死去活来,轮回几百
世的冲动都有了。
而我这个衰神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地方,不伦不类地找回了记忆,算是怎么回事儿呢。
我记得了我是张卓,我和楚南认识了二十年,相爱了十五年,我那一世大半的人生,都洒落在他的身上,即使重生过后
,以温杨的身份,也神奇地和他纠缠在一起。
就算重生,失忆,迷糊,波折,我也一如前世十二岁时的一见钟情,被他迷得晕头转向,深深不可自拔,就像刻在三生
石上的宿命,注定了纠缠不清。
而这三年来的朦朦胧胧,又算是什么呢?
我承认我不是聪明的人,可是这三年来,也活得太憋屈了。前世的自己虽然一直在楚南的光环下显得默默无闻,甚至有
时候被他宠得傻里吧唧,但自认为还是有所作为,好歹也是靠实力奋斗成一个名副其实的经理。
而作为温杨的自己呢?——往事不堪回首。
作为张卓和温杨的时间里,唯一的共通点,大概就是大家都不约而同认为我这人天生就该活在象牙塔里,最好一辈子都
不要出来。
犹记得,认识楚南二十年来,楚南总是先入为主禁锢我的思想,希望我跟着他的步调前进,绝不越雷池半步。就像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