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着,伸长右臂去枕边的包袱里摸索一番,掏出一把不足一尺的小刀来递到林非手里,笑道:“这就是金屋恨。你看它多漂亮!”
林非抽出来一看,的确是个温柔敦厚的造型,若不是沈谢说明,决计想不到它内藏乾坤。他又细细摩挲了一番刀柄,赞道:“又不滑溜,又不涩手,真是好木头!——这刻的什么字?”说着便招呼沈谢一起来看方才摸到的一点小小凹凸,对光看去,是两个黄豆大的篆字,什么装饰突出也没有,十分难认。
“这两个字是‘长门’吧?”沈谢回头看唐远,唐远微笑着点点头,林非扫了他们二人一眼,小声说:“你认识篆字呀。”“不认识,猜的。”沈谢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金屋恨工艺太复杂,流传于世的很少,正式挂了号的只有一对‘长门’‘司马’。我瞧着这两个字更像‘长门’一点……”
林非还要废话,沈谢怕唐远累着,把刀子放回去便硬拉他告辞,回自己房间去了,为了省钱,他二人还是只要了一个房间,两人睡前照例比试一场贴身缠斗功夫,谁输了谁便睡桌子。
林非毫无悬念地又被赶到了桌子上,皱着鼻子一面铺被子一面说:“下次不比这个了,我总是输,哪年才得好好睡一觉。”“愿赌服输,你自己说的。”沈谢嘿嘿一笑,故意大喇喇往床上一趟,高声道:“哎呀,这褥子太厚了,睡着不舒服呀。”
“老子不干了!”林非一翻身从桌子上跳下来,双脚在桌腿上借力交错一点,飞身扑了上去,直接蹿到了床的内侧,顺手抢过沈谢的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好,怒道:“我偏要睡床!”
沈谢突然被抽走了已经捂热了的被子,寒冷的感觉分外明显,不由得一哆嗦,也恼了,伸手就去拽林非,一边小声骂道:“别耍赖,把被子还我!”他虽武功比林非高,抢被子这件事上却敌不过从小和姐姐打架斗争过无数回的林非,三下两下便把自己也缠了进去,两个人衣衫散乱,被一团布料绞得动弹不得,对视半晌,林非干脆闭了眼——他武功先不如林是,因而被林是欺负,再不如沈谢,又被沈谢欺负,所幸被逼急了就生了智慧,装睡撒泼耍赖玩得极是顺手,当年林是往往拿弟弟没办法,如今沈谢更是无奈,又学不来林是一脚把人踹下去的狠劲儿,只能尽量把剩下的被子往身上裹一裹。
林非哪里真睡着了,一觉得沈谢有动静,就赶紧用力一拽,企图就此把沈谢逼下去睡桌子。但他毕竟力气小,这一拉一扯,干脆把自己扯得直滚进了沈谢怀里。他这会儿清醒着,也就不害羞了,当即学着小时候缠林是的法子,把沈谢腰一搂,两条腿直绞到沈谢身上,高高兴兴地睡过去了。
沈谢不知道这是林非婴儿时养成的习惯,更不知道从前他抱的一直是亲姐姐,天真烂漫,全无邪性,只当他是报复自己在少林寺那晚的举动,不由得低低笑骂道:“你占我便宜啊。”
他说完这话,突然觉得心头一热,好像又喝了苏谨言的茶似的,全身都颤抖着起了反应。那一次他心慌意乱,并不曾细细体会这种感觉,林非又打又闹的还踹得他差点没命,因此只当自己是被药物所迷,事后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今天这感觉全然不同,他只觉得一股温柔的情意慢慢在腹中升起,像小蛇爬过树干似的在全身游走,连指尖都满溢着欢愉。林非睡得热了,小脸红扑扑的,拱在他胸口,教他十分想低头去亲一亲。他记得小时候在少林寺养过兔子,也是这样小小的、热热的一团,湿漉漉的眼睛和一抖一抖的耳朵,引得他从心底里生出爱怜。
他低头轻轻一吻林非的脸颊,果然很像小兔子,柔软的,热乎乎的,很好玩的一个小东西。林非却不如兔子乖巧,大概是触了痒,皱着眉头一躲,在枕头上蹭了蹭。
这一蹭就蹭上了沈谢的唇。
于是火焰一下子就烧了起来。药物催生的火从小腹直蹿上头顶,不曾过心,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场火却是从心里烧开去的,沿着四肢百骸直烧到头发稍。夜晚那么安静,他只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声,混着林非细细的鼻息,近在眼前的无意识掀动的嘴唇完全是一场盛大的诱惑,淡红而柔软,蒙着一层潮气。
然后身体也变得不受控制了,比上次更绵长而稳定的索求欲如浪涛般一层一层卷上来,头脑分明知道应该赶紧推开怀里的人,手臂却无法不收得更紧。
那一次他并不介意压倒的是谁,这回却清清楚楚地明白,他只想要林非一个,无关身外风雨,无关宿命情仇。
林非睡得迷迷糊糊,被一抱一压,一点不去反抗,沈谢又想说你快醒过来吧不然我真的要控制不住了,又真的很想趁火打劫,把便宜占实。
矛盾得要死。
“哎……热……”林非到底不舒服,吸了吸鼻子,松开沈谢往旁边一滚,被子也不要了,四仰八叉地躺着,睡相极其嚣张。
沈谢不敢再看,摸索着替他盖上被子,远远地跑到桌子上睡下。
从这个角度恰好可以看见月光把林非赤裸的手臂照得润泽明亮,犹如经年摩挲的羊脂玉。
完了完了!沈谢悲哀地想,今晚彻底别睡了。
大半夜悄悄洗冷水澡的沈谢认认真真地盘算着,我老人家要赶紧娶个媳妇。
林非终于赢了一回,睡得太舒服,直到唐远来叫门了还没清醒过来。沈谢劳累了一宿也不利索,晃晃悠悠地正准备去开门,就听见唐远不耐烦的大嗓门:“你们俩缠绵够了就赶紧起来啦!”
12.
沈谢本来就心里有鬼,一听说话当即炸了头皮,冲出去指着唐远却又说不出话来,眼风扫见林非晃晃悠悠地出来了,顿时红了脸,讪讪地抢先下了楼,再不肯提起此话。
向成都去的一路上,沈谢不断见到满是打斗痕迹的破房子乱地,间或一两个发胀的死尸,风吹得厉害,已经闻不见什么臭气,只是触目惊心,吓人而已。他心里难过,与林非说过几回,林非开始还笑“你没见过世面”,渐渐的也就不说话了。
进了四川地界,沈谢一眼看到一片荒芜田地尸横遍野,石头上泼的血凝固了,变成沥青的颜色。这显是一场残酷的斗殴留下的痕迹,无人收拾,无人过问。
还不等他反应,林非已经捂着嘴跳下车去,背对着那片修罗场呕吐起来。
沈谢只觉得胃里的东西全翻涌到喉头,却又吐不出来,越发难受,扶着车前的横梁半天说不出话来。突然觉得后心传来一阵温暖,料是唐远在帮自己顺气,忙按着他手下的指引缓缓引导呼吸,很快便缓了过来,回头刚要说谢谢,就看唐远也是一脸悲伤凝重,全不是平日嬉笑风流的模样。
“他们是唐家的人,还是苏家的人?”林非吐完了,黄着一张脸,半边身子靠在沈谢身上有气无力地问道。“都不是。”唐远淡淡说道,“都是不相干的人,也许是被牵连了,也许是为了别的事。”
“没有人管么?”沈谢不想多看,上了车放下帘子,重重叹息。“不知道。”林非也上了车,闭着眼睛喘气,“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三人本是沈谢和林非轮流驾车,唐远有伤在身,不轻易出来吹风。但此时沈林二人都不肯再掀开帘子看一眼,只能唐远接了车驾。他受的只是外伤,不受寒也不会出大事,挥鞭子时稍稍用上一点内力便足够把马儿指挥得说东是东,说西是西,反而比沈林二人凭一股子蛮力抽打更平稳迅速。
他们一口气直奔着青城山去,天府之国的千般娇媚、万种风情都不曾入得沈林二人的眼睛,直到听见都江堰惊心动魄的水声从头顶直压下来,沈谢才明白已经到了青城山。
他本想着这里是苏唐两家争斗的主战场,应该更是一片血腥屠杀的场面,却不料在车里就闻见了清新的草木芬芳,下车看去,满目葱茏,花草摇曳,间或一两声鸟鸣从林木深处传来,一声声回荡在山水之间,在震得泥土都轻轻颤抖的水声中摔成碎碎的叹息。
林非自幼生长在江南,从未见过这般又宏大、又幽雅的景色,不由得呆了,抚着石上的青苔不肯离去,眯着眼赞叹道:“我要是苏谨言,也要抢下这么个地方,再不走了。”
“我也是!”沈谢亦是陶醉,“这个地方,难怪要叫做天府。”
唐远收拾好车马,走过来笑道:“一路上过来的风景更好,那桔子跟月亮似的,又大又亮,金黄金黄的,你们偏不肯看。”
林非一听见这话就不干了,恼道:“你也不说——我只当这里是修罗地狱。”说着,拉起沈谢就往山上跑去,笑道:“我闻见血麒麟的气味了,这么浓烈,这里一定有好大一片!”
沈谢想起从苏家带出来的那些书里,确实写过一味神药叫做“血麒麟”的,枝叶纤细苍翠,花朵孱弱洁白,单枝看毫不起眼,但若是花开成海,那便是一地星光。这种花能解鹤顶红之毒,药家视为祥瑞,故以麒麟命名,而其气味腥甜如血,花汁见风即红,鲜艳如血,故又在麒麟二字前面加了个血字。这血麒麟十分珍贵,一朵能直百金,而青城山上竟有成片的花海,便是不为采药卖钱,也应该去一饱眼福,看一看天上的星辰落到地上,是个什么模样。
沈谢轻功师出少林,在平地上是一等一的好手,到了山里就不大利索,而林非的轻功显是来自珞珈灵蛇一派,最适应山地,一下子便跑没了影。加上沈谢记挂着说慢慢走来追赶他们的唐远,脚下便不是很快,一路走着,一路便看风景。
青城山是道家圣地,自然清幽之中带着点一尘不染的出世气质,沈谢习惯了少林寺晨钟暮鼓、香客往来的热闹,乍一来道士们的地盘,见如此安静,心下不由得佩服,觉得这才是修行人的态度。
他刚要转过一道小瀑布,就听见林非凌乱的脚步声竟朝自己靠过来,暗笑他又在大惊小怪,却也心头温暖,想着你一有事还是第一个想着来找我,不由得加快几步,上前迎接。
林非一眼瞧见沈谢,飞身上来扑进沈谢怀里,抓着他衣襟就开始干呕。沈谢本能地想推开,手里刚一有动静,林非便夺命似的抢上来拽得更紧,吐不出来就开始哭,全身抖得如秋风中半落不落的枯叶。
沈谢一见这样子不对,忙把林非按进怀里,柔声问道:“你怎么啦?”
林非不答话,把头埋在沈谢胸前只是嚎哭,哭到后来没力气了,便缩成小小一团窝在沈谢身上,小声抽泣。沈谢问又问不出话,动又动不得,虽然见惯了林非抽这种风,却也无奈,探头看了几次,终于见到唐远身影,忙招了招手,笑道:“唐叔叔,你先往前去,我一会儿就来。”
唐远见了林非缩在沈谢怀里的场景,嘿嘿一笑,道:“又闹别扭呐。好罢,我先去,你们快点跟上来。”
沈谢一听,又闹了个脸红,埋下头,学着林非的样子也缩起来,听唐远的脚步渐渐远了,才抬起头,红着脸摇林非:“你快起来啊。”
“沈谢,沈谢。”林非声音嘶哑,听起来颇有梦话的味道,沈谢有点好笑,强搬起他脸来听他说道:“快走,我们回苏州去。”
沈谢从前从未见过林非这副形象,一双清凌凌的灰眼睛目光涣散,满脸都是惊惶,几乎是跪在地上恳求自己快快离去。“我们送唐叔叔到地方以后,自然就回去啦。”沈谢不忍看那双眼睛,别过头去低声劝慰道:“也不回城里了,就去乡下找个这样的地方,安安静静地住着,什么恩怨情仇都和我们没关系。”
谁知道林非一听见“这样的地方”五个字,又是一声尖叫,气都倒不过来地喘道:“不要!不要!”
“好好好,不要,不要。”沈谢越发糊涂,只能顺着他的话说,试着扶他起来去追赶唐远。
林非个子虽小,非要赖在地上的话也是不容易拉扯起来的,沈谢急了,把人一掀一扛,甩在肩头,提气便追。
追了没几步,唐远却自己回来了,也是脸色青灰,淡淡说道:“我到地方了,你们回去吧。车里有银子食物,够你们回苏州啦。”
“你们怎么都跟见了鬼似的。”沈谢嘀咕一声,把林非从肩头卸下来,笑道:“我也要去看看。”
“不许去!”唐远一声断喝,劈面就是一掌,沈谢心里愣了一下,手上却立即使出拆解的招数。当日方丈试他内力,用的也是这样平平正正的一掌,然而方丈收发有度,唐远却是存心发狠,沈谢那“杨柳观音”只使了半招便给打得倒退了一步,胸口一紧,哇的一声吐出血来。
“唐叔叔?”他虽给打得心脏隐隐疼痛,却不着恼,隐约有了刚发现林青山也是自己杀父仇人时的抑郁之感,捂着胸口不说话。
唐远一掌下去把沈谢打得吐血,立刻回过神来,上前为他按摩顺气,口中说道:“真对不起,我刚才什么也没想,就想拦着你,你别生气。”
“你让我去瞧一眼,我就不生气。”沈谢近墨者黑,跟着林非把耍赖的本事学来了一二分,此刻拿出来试手,见唐远不动声色,便把眉头一皱,低声道:“罢了,你必有你的缘由,我又是你晚辈,又是你师弟,不该与你提什么要求。”
说着,拖着步子慢慢往山下走去。
“你要看,可别后悔。”唐远心神不宁,没防备住这一招,顺口就说了出来。沈谢一听,也不装可怜了,把林非往唐远身边一推,独个儿往他二人来时的地方跑去。
转过那路口,沈谢登时愣在原地。
尸山血海。
一片妖异的战场,遍地是残破的肢体,折断的兵器有的丢在地下,有的就插在人身上,本该银白雪亮的地方糊着腐烂的碎肉和干涸的血迹。许多尸体搂抱在一起,显是临死前还不忘厮杀。头颅大多面目模糊,和绞成一缕一缕的头发、撕烂了的布帛揉在一起。用来分辨敌我的衣裳装饰已经看不出分别,都只是黑乎乎、乱糟糟的一片。
粘稠的血腥味从黑油油的土地上蒸腾起来,混着草木的清香,闻起来就像传说中的祥瑞之花。
血麒麟。
只有血,没有麒麟。
一闭眼,眼前依然是腐烂的碎尸,肿大的一颗头就在鼻子底下,咧着空洞的嘴巴朝着天空微笑。
沈谢当即吐了个昏天黑地。
吐得干净胃里的东西,吐不掉心里的腥臭。沈谢闭着眼,动也动不得,用自己都几乎听不见的嘶哑嗓音叫了一声:“唐叔叔!”
“我在这里。”唐远沉静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我陪你们下山。”
林非被迫又走到这里,已经晕了过去,沈谢怕唐远牵动伤口,伸手接过林非,勉强抱住了,跟着唐远飞快地下了山。
都江堰的轰鸣在山下听得格外明朗,水清木华,鸟语花香,一派太平气象。沈谢心中微微舒畅,抬起头正瞧见一株无名小草,娇怯怯的一颗红果子挂在梢头,仿佛美人含羞似的低着头;然而那美人突然抬起脸来,冲他咧嘴一笑,满脸血污,身后的草木也化为了一个个横死的人,一股腥风扑面而来。
他尚未倒下,已然昏厥。
再醒来时,已是在成都的客栈里,换了干净的衣裳,身边包袱整整齐齐,林非就躺在一睁眼便可瞧见的榻上,睡得十分安详。
沈谢不见唐远踪影,心中有些慌,趿着鞋便起身想先去开门,一眼瞥见包袱下压着一张字条,心中一沉,拿起来看时,果然是唐远留的字:我携虎符领军平乱去也!你二人乖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