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他笑道:“走吧,还等什么?”
3.隐藏的情愫
结果,还是没有去成城南的花红院。
当然,顾虑到断袖男会武功,人品又不让人放心,也断然没有跟他去他说的好地方,因而只是找了个小茶馆坐了下来。
品了点儿清茶,听了会儿小曲儿。
我托着额头,望着街上来来回回的行人发愣。
该死的,天怎么还不黑,想回家都找不到借口……
“如果担心就回去看看吧!”沐敏之抿口茶,放下杯子,翘着二郎腿,很突兀地说了一句。
“什么?!”口中的茶几欲喷出,我急急咽下,“瞎说什么!我怎么可能担心那小子!”
“别急着辩白,”依然是漫不经心的语气,沐敏之从桌上的白瓷碟中捏起一颗饱满的梅子丢入口中,边咀嚼边含糊不清
道,“卫璃不是路痴么?他一人独自出来,身边又没个跟班什么的,你能放得下心?好了好了,担心都写在脸上了,我
不吃醋,快回去吧!记得明儿一整天都陪我就行了。”
我咬咬牙,整个人往后一靠,舒舒服服倚在了软垫上,狠狠瞪他一眼,辩驳道:“不回不回!那小子那么大个人,即使
真走丢了,问路也能找回去。”
沐敏之却锲而不舍地问道:“那你爹真把你丢进柴房怎么办?”
我拉不下脸,只好不屑的哼哼:“笑话!那是我亲爹!就算我再不成器,也还是他的儿子,又能让一个外人张扬多久?
”一边说一边有点忐忑不安,我爹那狠手段,我实在是太清楚了……
沐敏之突然来了精神,咻的一下坐直了身子,激动的两眼放光:“小晴,你愿意冒着这么大的风险陪着我,我真是太感
动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他以扇遮面,还真摆出了一副娇羞的模样。
我干笑,假装没听见他后半句,拿起茶水狂灌几口,继续充当大头蒜:“嘿嘿,好说好说,只要你平时能少折腾点我,
留口气让我娶媳妇就行了!”
他娇羞一笑,朝我抛了个媚眼:“这好办,你娶我不就行了?”
我满脸黑线,捂着胸口,做垂死状:“大哥,你饶了我吧!我就一苦哈哈的小混混,一没钱,二没色的……”他看着我
挣扎于水火,乐得眉眼弯弯:“小晴,我就爱你这口是心非的模样。”
我面部肌肉僵硬地抽抽,懒得继续跟他蘑菇下去。
茶馆的老板娘亲自送了一叠金丝脆枣上来,沐敏之冲她点点头,眼角眉梢风情无限。她含着笑,手在空中拐了个弯,那
一叠金丝脆枣到了我的眼皮底下。我微笑着冲她点点头,她脸一红,赶忙放下盘子走了。
午后的暖风拂面,格外滋润人。让人懒洋洋的昏昏欲睡,也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沐敏之提议去看看城北的诗仙大赛,我刚一表现出兴趣,就被他糊里糊涂地拉走了。
哪知,说是在城北,其实是在城西北角,当我们从城东赶过去的时候,一个多时辰已经过去,诗仙大赛的名次基本上已
经定下。匆匆浏览了一遍诸秀才的妙词锦句,眼瞅着太阳西沉,天色有些暗,我们又急急忙忙往回赶,时间基本上都用
于了赶路。
再回城东时,天完全黑透。告别了沐敏之,我风驰电掣地回了家。
府里灯火通明,家丁们皆战战兢兢。
爹阴沉着脸坐在前厅,一见我进门,往我身后一瞅,皱眉道:“璃儿呢?”
果然又是这样。经验告诉我,逃是逃不过的,辩解亦是无效的。
我撩起袍子,低眉顺眼跪下了:“孩儿今天去看诗仙大赛,午时后就没见着卫璃了。”
爹闻言,脸色越发阴沉,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越过我直直往厅外走去。紧接着,怒吼声在院子里响起:“一个个愣着干
什么?还不赶紧去找?我养你们这些废物不是吃干饭的!”
我撇撇嘴,心里有些不屑。
卫璃今天这个样子,还不是爹和二娘惯坏了的缘故?
捂在手里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二娘去了以后,更是事事依顺着,比伺候祖宗还勤快。可我娘去了以后,我则像是
卫璃的奴才,事事都要操着心顺着意,一不小心就是棍棒相加,再要么就是关禁闭。真不明白,我到底是不是爹的儿子
。
一阵脚步声过去,府里更加安静了。
爹没有回来,我依然老老实实跪在原地。
跪上几个时辰倒是没什么,只是今儿个挑衅卫璃,估计按着他的性子,惩罚又要加倍了。
等了又等,等了又等,总算,嘈杂声响起,卫主子在众人的簇拥下凯旋归来,我这狗奴才的折磨才刚刚开始。这一回,
爹气得不轻。我被他拿着皮鞭结结实实抽了一顿,丢进了柴房。
一切,都如卫主子在白天时的预料。
深更半夜,我哼哼唧唧趴在柴房的木头堆上,背上火烧火燎。
到了半夜,雾气湿重,天又变得冷得要命。
我稍稍蜷起身子,撕扯般的疼痛瞬时传遍四肢百骸,冷汗顿出。迷迷糊糊中,想起我娘的经典语录还有一条,那就是“
红颜薄命,蓝颜祸水”。绝对是用来形容卫璃的,这一点我很放心,赌一百筐黄瓜的放心。
柴房的门被轻轻推开,有人进来了。
来人在门口踯躅了一会儿,在我身边蹲了下来。
下一刻,一只比这鬼天气还要冰凉的手覆在了我的额头上。
我微微睁眼,小声道:“怎么这个时侯才来?快冻死我了。”
来人收回手,在放置在腿边的箱子里翻了翻,找出一个瓷瓶,这才冷冷道:“你这是活该。”
我点点头,继续软声道:“是是,我是活该。卫璃,下次爹收拾我的时候,你好歹求求情成不?这下又得在床上窝好些
天了,动也不能动,吃也不能吃的,没劲。”
卫璃没说话,一只手蘸了药膏,另一只手在我背上狠狠一戳。
我刚放开嗓子嗷了一声,衣服便被他掀了开来。
“呼,轻点儿,轻点儿……疼着呢……”
受不住他的重手,我双手合十,眯缝着眼笑着向他求饶。
“知道疼,下次就不要去那么不三不四的地方。”
语气依然冷淡,但卫璃手上的力度明显小了许多,几乎是轻柔了。
我奸笑,忍着疼回头看他:“你吃醋了?真是难得。那我更要多去才是。”
“就凭你?你不敢的。”卫璃终于肯抬起眸子看来,可刚斜睨我一眼,却愣了愣,蘸了药膏的手指伸了过来,在我脸颊
上蹭了蹭,满眼的心疼,“怎么伤到这里?”
冰凉湿润的药膏涂在脸上,有点酥痒。
黑暗中,我看着他晶晶亮的眼,脸有点发烧。
“没、没事,我皮厚,修养几天就好了。你别担心……”话未说完,卫璃已经凑了过来,手托着我的头,唇轻轻贴在了
我的额上。紧接着,是眉,是眼,一路向下,最终来到了我的唇。长久的亲吻缠绵中,我搂上他的脖子,与他挨得近了
些。
这,就是我至今未离家出走的唯一原因。也是我和卫璃和平相处的唯一模式。
4.追杀与采花贼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次我受伤,卫璃都会来为我上药,安抚我。
可只要我伤一好,我们就又变成了仇人。
我挑衅他,他报复我,一日又一日。
无法改变,也不知如何去改变,倒不如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点点滴滴。
即使是我们在一起的过程,也简单得如同白水。不可否认,我确实喜欢他,毫无原因,喜欢就是喜欢上了。相处这么多
年,很突兀却又如吃饭喝水般顺理成章。可卫璃却让人难以捉摸。就算是在亲吻,他的呼吸依旧平稳,心跳也丝毫不乱
,老练得像是身经百战的老头子。
也罢,他没激|情不够热情,我慢慢挑起来就是。感情的事,急不得。
……其实,我这人挺好相交的,给点儿温暖,就死心塌地了。
接下来的几天,生活好过神仙。
卫璃亲自下厨,顿顿煲汤,顿顿大补,很快我便红光满面,虚火过旺了。
我抱着枕头坐在床上,看他穿着单衣,不厌其烦的将汤匙中的汤一口口吹凉,极度殷诚的递到我的嘴边,最后脸一拉,
冷冷来上一句:“快,张嘴!”,心里格外惬意。
无奈太饱,我只得摇摇头,摸摸肚子上若隐若现的赘肉,无声的看着他。
卫璃凝眉,勺子往前送了送,挨到了我的唇,道:“药不死你,喝了。”
我叹口气将汤喝下,眼睁睁看着他收回汤匙,又从碗里舀了一勺,继续刚才的动作去了。
其实,我是很想告诉眼前这一切代劳的傻子,我的手又没伤着,完全可以自己来。可这能被关心的机会,实在是少之又
少。再想想他一副冰冷的模样,却在府里众人诧异的目光下,站在炉灶前小心翼翼为我熬着汤。
如此贤惠,如此温婉,能不无私,我怎么都不会无私,撑死也不。
心底的欲 火被他这副低眉顺眼的模样勾了起来,我的目光偷偷瞄过去,啧啧,瞅瞅那唇,那腰,那腿,还有散开的衣领
间若隐若现的锁骨……脑中幻想着他被我压在身下,双鬓粉红,喘息低吟的诱人样子,心子痒痒的。
鼻根一热,有什么东西从鼻子里淌下,“吧嗒”滴在了枕头上。
是鼻血。
果然……补过头了。
卫璃见状,迅速放下汤碗,起身走到外室去了。
我仰头捂着鼻子,困难的支撑着不让血再滴到床上,唧唧歪歪道:“我说不喝了吧,你还非得让喝,这下全浪费了吧?
”
很快的,卫璃端着水盆走了进来,将盆放到床沿,坐下将帕子浸入水中,揉了两把捞出来拧干了,啪的贴到我脑门上,
淡然道:“浪费怕什么,再补回来就是了,我也愿意陪着你。”
闻言,我差点一头扎进盆里,一轮红日冉冉打西边升起来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一定有事瞒着我。
井水清凉冰适,燥热之感散去,血很快止住了。
我扶着额头上湿漉漉的帕子,大呼“血光之灾啊血光之灾”,企图再制造些混乱,以填补这几日无聊的空白,以及因瞎
想而产生的欲 火旺盛。
卫璃没搭理我,收拾了我造下的一片狼藉,取了书坐在一旁静静的看。阳光从门外洒进来,暖融融的一片,照在他的白
衣上,明晃晃的。长睫如扇,低垂着,遮住了他漆黑的眸子,肤如凝脂,将温润的气息染成真实。
凉意扫过鬓角,我抬起头,摸摸流入头发的水珠。
差点又被他的外表骗了。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乌鸦嘴。说什么不好,偏偏说血光之灾。
十多天后,自打我再次出现在大街上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莫名其妙被追杀。
追杀我的人,个个身形矫健身手不凡,脑袋却明显让门夹过。他们一边整齐高呼着“采花贼纳命来!”“简扬你不得好
死!”,一边举着刀剑疯狂向我劈来,有模有样,跟事先培训过似的,连辩解的时间都没给我留一丁点儿。
幸好当时沐敏之在我身旁,武功貌似还挺强,我才险险逃过一劫,脚还抽了筋。
虽然简扬作案从未留有活口,也就无人知晓他的模样,但像我这样的江湖小透明,半点武功不会,居然也有机会在江湖
上闯出点知名度,还是鼎鼎有名的坏名号,实属诡异。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从大街到小道,再到湖边、酒楼、茶庄,短短半个月,追杀次数一路飙升而上,
已然打破了个位数,向着双十稳步迈进。
追杀的人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有杀手,有侠客,有混杂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中的歹人,甚至还有路边小茶馆的小贩。
原因是,我眼瞅着他很淡定的将一包耗子药当淀粉撒进了我要的一碗藕粉里。
几番下来,我几乎怀疑,简扬是不是和我苦大仇深,我是不是小时候抢过他的馒头,亦或者他是不是带着我的画像去作
案的,再或者……我我我还真就是那采花贼?只是我自己不知道罢了?
一身冷汗,凉飕飕的。
沐敏之每日仍然嘻嘻哈哈,神情却较往日严谨了许多。事情并非儿戏,慎重对待才是要理。与此同时,他骚扰的时间也
明显变长。是可忍孰不可忍,严重干扰到我的吃喝玩乐,我决定去城南把那采花贼勾出来,为民除害。并且在不伤及彼
此的前提下,和他好好谈谈,联络联络感情。
后面那句,是沐敏之瞎说的,完全可以忽略。
至于诱饵,呃,顺从已经渗入骨子里的挑衅因子,我决定用卫璃。
出这样的馊主意,是因为当时我只是疑惑,又太相信自己和沐敏之的能力,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更不会
想到给日后带来的诸多麻烦。自然的,等意识到,也真真正正来不及了。
5.一笔桃花风流债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很神奇。
还未等我鼓足勇气向卫璃发出战书,他却像是和我有了心理感应,主动来约我。
说是城外山谷里的樱花开得正好,问我是否愿意与他一同前去欣赏。
真是天要下红雨,巧到不能再巧。我拼命点头,心里想着若是能当着卫璃的面擒获简扬,那必然会是一件很英雄很有成
就感的事情,或许卫璃从此便彻底钦慕于我也说不定。即使预想的没有发生,后果应该也一定很积极,至少能弄清楚原
因,也不会再被追杀。
一切都很美好,至少头开得很好。
只不过,人算不过天,躲不过桃花债,逞英雄的人注定是狗熊。
如果当时我再多衡量一些轻重,再傻我也不会制造这个局。局里,我还无比认真告诉沐敏之,让他守在山谷外,如果运
气好,恰恰能勾到简扬,会拖住他让卫璃去求救。并且一心一意万分大无畏地认定,即使自己受伤挂彩并没有关系,只
要卫璃是安全的就好。
然而,事情远比想象的要复杂许多。
按着先前和沐敏之研究的简扬行动路线,以及他可能出没的一些地点,我带了俩保镖,穿得一身花红柳绿,腰间挂了十
几条玉佩,得了吧瑟的到处游蹿,就怕人家盯不上我。连续晃了一圈,已经过了午时,我故作神秘地上了一顶轿子,让
轿夫慢慢往樱花谷溜达。
到了半路,四周忽然静谧起来,轿旁有人悄声开口:“沈公子,有黑衣人跟上了。”
我惊喜,没想到居然会来得这么容易。
轿夫的步伐变得矫捷,抵达谷里的时候,卫璃已经到了。
碧空白云,朗朗苍穹。清风拂拂,樱花瓣从树上纷纷绕绕下来,细致娇艳的美。
树下的那一抹翠绿,别样妖娆。
我快步迎过去,他转过身来,唇边挂了一丝笑容。
素白的脸上,两弯明月似的眼,依然浅浅流动着清冷的水光。
拈起他肩上一片粉白的花瓣,我冲他晃了晃,傻笑。
他没好气地拨开我的手:“乱献殷勤。”
仍旧是千年不变的冰冰冷冷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在撒娇。
还是正事要紧。我忍着调戏他的念头,丢掉花瓣,飞快在他脸上掐了一把,顺势趴到他肩上,附耳道:“卫璃,待会儿
可能有点小动静,你就站在我身边。不会有危险,沐敏之就在谷外。他和知府大人的交情不错,借了不少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