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壬之歌(第一部)——发霉桃子

作者:发霉桃子  录入:03-19

第一章
吉格?加拉塞少爷来到京城(上)
若干年以前,有过一位骑士。他的祖先曾与这个国家最早的君主们并肩作战过,继而留给他一片美丽富饶的封地和"骑士"这一封号。他
在这片土地上享有至高无上的威望,本可以像他的父祖辈们一样平静安乐地度过一生。直到有一天,祖先的热血在骑士的体内沸腾,仿
佛冥冥中的召唤,骑士拿上长矛和剑骑到马上,与他的跟班,一同离开了出生的村庄。他们走过一个接一个的村镇,终于来到全国最大
的城市--京城。
凭着其贵族出身和卓越的武艺,骑士投奔到当时身兼元帅的亲王麾下,担任一个末职的军官。那时战乱四起,亲王率领帝国的军队征讨
四方,骑士身在其间,勇猛善战,很快脱颖而出得到赏识,继而晋升为常在亲王左右的将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场惨烈的战役中,亲王遇险。骑士奋不顾身前往相救,不幸负伤,从此落下残疾,再不能征战了。亲王感激之
余不禁惋惜,上表国王,恳请授予骑士高官职务。然而骑士意在沙场了,宫廷政务对他而言了无生趣。谢绝了亲王的这番美意,骑士自
告返乡。国王因为骑士的战功,加封骑士为男爵,并赏赐他无数的财宝。骑士离开京城之际,亲王亲自送别,依依不舍,感人至深。
就这样,骑士成了男爵,带着巨大的荣誉和财富返回故里,娶了美丽的村姑,成了富甲一方的乡绅老爷,直到寿终正寝。与此同时,亲
王则娶了昔日敌国的公主为妻,换来了两国渴望已久的和平。
讲这样一个故事,意在为读者描绘出故事成长的土壤,因为此后发生的一切,均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平凡传奇的基础上的。这个故事属于
加拉塞男爵家的丰功伟绩,故事中的骑士,便是现任加拉塞男爵的父亲--英勇的维克多?加拉塞大人。
加拉塞家族的领地位于埃克兰王国的东南部,毗邻小城多弗勒,不很大,物产也不比其他领主土地上的丰富,是一块既默默无闻又安详
自在的土地。与那位骁勇善战的父亲不同,现任的加拉塞男爵生得很文弱,个头也不高,甚至还有轻度的近视。他也确实如他的看上去
那样热爱书籍,喜欢写作;男爵最引以为傲的一桩业绩便是将其父的传奇经历撰写成书。虽然加拉塞男爵为人素来谦逊胆小,但在文学
领域却有着骠骑兵的勇猛和果断,用起修辞来毫不吝啬,以至于笔下的维克多骑士犹如神兵而非凡体。当然,父亲在儿子眼里本身就是
半个神,更不要说像维克多骑士这样的父亲之于加拉塞男爵这样的儿子了。
此书完稿之后,男爵将其付梓,印成书籍后小心保存以供子孙后代观瞻--既膜拜先祖的勇武,也赞叹书写者的文采。男爵及其夫人共生
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其中两人不幸夭折,二子一女业已长大成人,出落得相貌堂堂,眉宇间流露出古老的贵族血统。
其中,二儿子吉格最为引人注目,倒不是说这位小少爷何等英俊潇洒,只因家眷中老一辈的人见了他都说吉格跟祖父维克多年轻时简直
一模一样。且不论其长相,单说这位小少爷尚武好斗的性情,倒颇有些骑士祖父的模样。
还是孩子的时候,吉格少爷就显得特别活泼。他不像父亲和其他兄妹那样喜好文艺,整天跟庄园里那些佃户们的孩子搅在一起,玩一些
打打杀杀的游戏。吉格九岁那年,有一次在院子里跟一帮伙伴玩闹。他们用小树枝当剑互相拼杀,吵得不可开交。正在屋里看书的男爵
听到喧哗声原想叱责一下,不料在透过玻璃窗看到此景后,顿受启发,立刻不惜重金从外乡聘请来一位剑术师傅教小儿子武艺。
那位自称来自狮眼峡谷的剑术家在把握过学生的筋骨肌肉后,宣称吉格是难得一遇的剑术奇才。加拉塞男爵喜出望外。前面已经提到,
男爵对其父膜拜有加--虽然他喜欢的更多是自己添油加醋写出来的那段故事,而非骑士经历过的事实--然而因其自身体质不尽人意,无
法身体力行地实践对父亲的追随。莫说骑在马上挥剑疾驰,就是坐马车慢悠悠地巡看一天领地,男爵都抱怨骨头散架。这下好了,父亲
的伟业可以通过儿子来发扬--对他来说,作为桥梁夹在两位大人物中间的那种荣誉感实在妙不可言。
转眼又过了十载,吉格不负众望长成了英俊威武的青年,身躯修长,金发披肩,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神采奕奕。再加上他习武在身,名气
就更大了。走在路上时,远近的少女们见了他都要脸红,胆子大些的倒会朝他扔几只水果过去,自信大方的吉格少爷无不照单全收。不
到十八岁的时候,就有人前来提亲。当然,这些要求加拉塞男爵是绝不会答应的--他把小儿子培养成材可不是送给人家当女婿的。
事实上,男爵也在考虑着:何时该开始了?
终于有一天,吉格像往常那样在庭院里与师傅的过招,与此同时在书房里,男爵隐匿在玻璃窗后面默默地观看。当看到他连续数次将师
傅的长剑击飞出手后,加拉塞男爵于是明白:时候到了。
此后不久的某日傍晚,男爵于晚餐后将小儿子召入书房。
"我的儿子,"男爵坐在扶手椅里,目光慈祥地打量着站在那里又高又壮的小儿子,"你想必已经猜到为父找你来的目的了吧?"
"说真的,爸爸,不知道。"年轻的少爷坦然答道。
"你很镇定,这样很好,很好。"父亲微笑颔首,转身从背后的书架里取下一本不比《圣经》厚实多少的薄皮书--《勇士维克多?加拉塞
传》,即其为父亲所写的巨着--翻开看了几页,继而转交到儿子手里。
"这本书你看过吧?"他对儿子说。
"很多遍了,爸爸。"吉格回答。
"你定然崇拜其中的主人公,你伟大的祖父吧?"
"是的,爸爸,从小就崇拜着。"
"你想成为他那样出色的人对吧?"
"这我不敢奢望。"吉格如实道。
"不必谦虚,我知道你打小就梦想着,对此我很高兴。"
不,我打小的梦想是吃一百个炸面圈,吉格在心里嘟囔。
"那么,去吧!"
"去哪里,爸爸?"
"前程。"男爵挥着手,一副斩钉截铁的神情说:"去寻找你的前程,我的孩子。"
吉格神情茫然,男爵认为他可能需要一点提示--毕竟还是少年,腼腆是难免的。
"难道你不是日夜都憧憬着离开这片穷乡僻壤吗?"
"不,爸爸!"吉格紧张地辩解,"我很喜欢这里。"生怕对方误会似的。
"我懂,我懂。"父亲朝他摆摆手,"你不用这样安慰父亲,这里的庄稼地一定让你厌烦透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吉格在心头近乎绝望地哀号。
"你显然是知道的,父亲的爵位只能传给长子,日后这里的主人就是你哥哥文森。除了那五千个金币的年金,你从我这里再也得不到什
么了。"
那已经够了,吉格想。他从来不是个贪婪的人,拿那五千个金币他可以养好几匹马,房子里还有十来个仆人伺候着。
"可你知道我们现在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吗?是锄头和镰刀?"
难道不是?吉格想。
"不,是剑!是马蹄载着利剑,是骑士的英魂,是战斗的勇气!"男爵说得激动起来,便离开扶手椅站起,走到书桌前,拿出钥匙打开其
中一只上锁的抽屉。
"来,来看看这个!"他将一张折成书信样式的纸递给吉格。
"这是什么?"
"亲王的亲笔信。"
"什么亲王?"
"就是克洛维亲王啊!后来的克洛维陛下!你祖父当年跟随的元帅!"
"您可没说他后来当上国王了。"
男爵叹口气:都是在这乡下地方害的,他的小儿子连这种常识的历史都搞不清楚。不过没什么,他很快就要见大世面了,像吉格这样聪
明的小子,一定能应付自如。
"好吧,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你先读这封信......嗯,还是我给你念吧。"男爵说着,把那封珍贵的手稿展开,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单片眼
镜嵌好。
"致我忠诚的朋友:得知您去意已决,敝人不甚惋惜。昔日并肩的浴血奋战令我们的友谊牢不可破。故此,敝人对您承诺:有朝一日,
但凡冠以‘加拉塞'这一高贵姓氏之后生持此信前来敝府。无论他寻求何等帮助,敝人及敝人之家人必将以厚礼接待,并致以
最诚挚的援助。您的挚友,埃克兰的克洛维上。"
不错,这就是当年那位的亲王,后来的国王克洛维三世陛下写给维克多骑士的信。亲王殿下是在其国王兄长无嗣而亡后继承王位的。如
此一来,骑士的后人倘如凭此信前往,得到的将是直接来自王室的提拔。
加拉塞男爵念完信,不禁有些热泪盈眶,镜片被蒸汽熏得模糊,他连忙摘下来用丝巾仔细擦抹干净。
"怎样,吉诺拉德?"男爵喃喃念着儿子的大名,"当然,我知道你恐怕不屑走这种轻松的捷径,但这到底是来自你祖父的荣誉,借助它
的力量没有什么可羞的。我信任你的才能,儿子,你尽管闯荡吧!拿上这封信,你的前途就有了最坚固的基石,最伟大的前程就在你前
方!"
男爵老爷振振有词,吉格却只觉得莫名其妙,如坠云端,后来连怎么离开书房的都不清楚了。这次古怪的交谈让这位年轻的少爷心生出
一个不祥的预感,似乎象征他人生的那条平静的河流要出现一个漩涡、一场激流......
一座瀑布。
三天后,吉格?加拉塞被打发上路了。
当日的天气既不好也不坏,并没有出现加拉塞男爵期盼中万里无云的好兆头,或者壮烈的雷鸣闪电。此时正值大麦收获的季节,空气中
弥漫着一股馥郁的香气。
加拉塞家的庄园门口挤满了人。小伙子骑在那匹高大的深棕色阉马上,威风凛凛,俨然是打造一座骑士铜像的完美模范。他的父亲似乎
为这一天早做好了准备,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套时下流行的武士装扮:一柄长剑、两杆火枪、还有一把据说是祖传之物的镶宝石的匕首。
母亲则为心爱的小儿子置备上最英武标致的衣裳:一顶装饰着羽毛阔边帽、扎在领口绣了族徽的白丝巾,身后再披一领斗篷......方圆
数十里也找不到这样耀眼的美男子。在场围观的少女们见了这样的吉格,无不心潮澎湃。
此地的本堂神甫主动前来加拉塞家的小少爷祝福。吉格的剑术师傅要赠送他几句最后的叮嘱。吉格已经出嫁的姐姐帕菲,特意从多弗勒
城里赶来为小弟送行。
"别害怕,我的小兄弟,上帝会保佑你的!要是遇上什么难事就多想想家里,这里有爸爸妈妈,有文森,还有最爱你的菲菲。"多愁善感
的少妇说着说着就啜泣起来,抱着一旁的母亲,母女俩相拥而泣。加拉塞男爵看不得这种妇人性情,走上前去,大手一挥--
"去吧,孩子!去奔你的前程去吧!"
那匹马似乎也明白男爵的心思,听了这话竟然不顾骑手的指令,嘶鸣一声,朝大路踏步而去了。
伴随着身边淅淅沥沥的掌声和妇女的哭泣,男爵望着儿子骑在马上的身影,眼眶不禁湿润:他父亲当年或许也是像这样走出农庄,开始
实现其丰功伟绩的。那时为他送行的人,有多少能预料到他此后获得的荣誉呢?儿子的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假如幸运的话
,自己那时仍在人世,看到那荣归故里的景象该是多么振奋人心啊。他要听伟大的将军吉格?加拉塞亲口讲述自己如何在战场上英勇杀
敌的,如何受到国王的嘉奖,他要亲手抚摸那条象征荣誉的蓝勋带......当然,他还要为儿子着书立传。假若此间他不幸辞世,就把这
任务交给大儿子文森--多好的安排啊,这下子家里又可以出一位作家了!
第二章
吉格?加拉塞少爷来到京城(下)
就在男爵老爷那胜于常人的想象力开始天马行空的时候,他那位未来的将军儿子骑在马背上郁郁寡欢。
吉格?加拉塞感到委屈。他有一种被误解、被算计、被摆弄、甚至被愚弄的感觉。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一场荒唐闹剧。几天前与父亲
谈话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时他还以为那只是一向沉湎于骑士梦中的父亲,又一次突发奇想的感言--这类事经常发生,最夸张的不过是在
他九岁那年,父亲竟然为他请了一位老师教他剑术,并且一学就是十年。好在吉格并不讨厌,反正他整日精力充沛,习剑倒是个发泄的
好途径。
谁知到了现在,他居然真的走在去往首都的路上,衣冠楚楚、全副武装地!于是,吉格明白了。不是什么心血来潮,这是父亲一直以来
都在以他为棋子走的一局无聊透顶的棋!
读书人的一意孤行是可怕的。这一点从父亲写的那本骑士小说就足以证明。若说里面那位威风八面无所不能的大力神是他的祖父......
就是给他一百个炸面圈他也不信!不过多亏了这本加拉塞家族的《圣经》,吉格才对文字稍稍有了点感情--必须承认,那本书对孩子而
言着实妙趣横生。
既然排场已经摆了,此时若想调转马头回去,不是把老父当场气死,就是他被对方当作不肖就地家法处决。吉格开始往好处里想。像所
有精力充沛、家资富裕的贵族子弟一样,他不是没向往过有朝一日去繁华的首都走一遭。听说那里宫殿林立、美女如云、国王的马车队
像天神一样威风地走在马路上......
想到这里,加拉塞家的小少爷果然打起精神来,甚至催促身后的跟班加快速度,以便赶在日落前到达某个村落留宿。
显然,这里提到的一个人物是在刚才那番盛况里忽略了,鉴于他的存在感还没有稀薄到可以视而不见的地步,我们在此对其人作一番短
小的简述。此人名叫罗什?巴蒂特,目前和此后相当长时间里的职业都是吉格?加拉塞少爷的跟班。罗什本是庄园管家巴蒂特老爹的小
儿子,长得身材中等,一头黄发,一张扁脸,小小的黑豆般的眼睛和一张唇缘肥厚的鱼嘴。这副尊容固然抱歉,尤其跟他那位英俊的主
人相比,以至于读者日后必定不愿再见到此人的描绘,而笔者亦可省下些许笔墨。
就这样,憨厚的跟班罗什听从吩咐,赶着身下那头负重的斑毛骡子加快速度,跟上主人的骏马。在他们前方,红日正欲西沉,绚烂的霞
光中仿佛有林立的宫殿、如云的美女、以及巨大的车轮轰轰隆隆压过坚固的马路......
至于前程......哎,就让它和加拉塞男爵的小说都暂时见鬼去吧。
关于吉格少爷和他的跟班罗什在路上的经历,我们就此忽略。话说五天后,主仆二人顺利来到王国的首都--米萨。
众所周知,米萨不仅是埃克兰最大的城市,也是整个大陆首屈一指的繁华之都。各地的艺术家们蜂拥于此,各种各样的流行从这里诞生
。不要说每年都有上百种新的香水和帽子被设计出来,就连时兴的舞步和小曲从这里流传至各国的宫廷及大街小巷。
诸位已经知晓,吉格少爷打小生长的地方是座偏僻的乡下庄园,除了邻近的小城多弗勒,就再没去过更大的城市。再加上他不像父兄那
样喜爱读书,见识面就更窄了。如今来到繁华的首都,一路走马观花,短短不到半天时间,两个外乡青年就见到了比他们过去见过的总
数还多的人和房舍。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如此光鲜亮丽的城市竟弥漫着一股令人掩鼻的臭气。对于成长在乡下那等清新环境中的吉格闻起来,就如同把世上

推书 20234-03-20 :一切非你莫属 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