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腔》[娘受vs渣攻]——作者:水千丞

作者:水千丞  录入:03-30

自从他自己工作,有了稳定收入后,他都尽可能的把自己弄干净,只是刚下了班,还没来得及洗澡,如今却又跟当时的同学坐到一起。仿佛一切都没变,邵群还是那个永远干净高傲的贵公子,而他还是那个有个没人管没人疼,每天臭烘烘的往学校跑的娘娘腔,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要厌恶自己。而现在他明明已经不一样了,为什么邵群看到的还是这么狼狈的他。在依然光鲜亮丽的邵群面前,他依然是那么的无地自容。
香槟色的跑车无声无息的滑了出去,邵群一路沿着海岸快速的前行,海风吹的李程秀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他只能紧紧的抓着胸前的安全带,忍着一阵一阵的恶心。
等开到市里,邵群的速度才慢下来,车窗也升了上去,邵群仿佛是一路都在憋着气一般,此时才松了口气,换下了刚刚一直绷着的脸,轻松的冲他一笑,“没事吧,我开车就是有点儿快。”
李程秀面色苍白的摇摇头。
“你吃饭了吗?”
“吃了。”
“那我带你去吃宵夜吧。我以前来深圳的次数不多,不过以后有可能在这里长期发展,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
“我们,谈工作?”
邵群轻笑道,“那家店的糖水做的非常好,也不知道能不能入得了你这个大厨的眼,先去尝尝吧。”
李程秀不再追问。邵群还是跟以前一样,说的话就不容别人反驳,一切都得按照他的意思来。
邵群把他领进了一家茶楼,服务员都认识他一般,熟门熟路的带他们近了一间包间。
邵群随便点了十多样东西,点完后对李程秀道,“我等你等的肚子都饿了。”
李程秀不知作何回答,只能僵硬的点点头。
邵群沉默的看了他两眼,挪着椅子往他身边靠了靠,柔声道,“程秀,我可以这么叫你吧,你一直很紧张,难道很讨厌我?”
李程秀诧异的抬头,正对上他漂亮的明亮的眼睛,心里狂跳了几下,他尴尬的摇了摇头。
邵群诚恳道,“在异地能碰上以前的同学,其实我挺高兴的。这么些年我也一直没忘记过你,只是我当时小,不懂事,给你和你家人都带来很多麻烦,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你道歉,没想到真的能再见到你,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你愿意接受吗?”

第三章

邵群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都太过诚恳,以至于李程秀听了反而更加局促,甚至有些不好意思。
他当年确实相当恨邵群,如果不是他,他今天就不会窝在一个酒店里当厨子。他应该能考上好的高中,好的大学,会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可是时隔十四五年了,很多东西他都有了更通透的认识,也开始相信命运,邵群之于他,已经是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印象,就像他不会去恨小时候总抢他糖的小孩一样,他早就对于这个人,快没有记忆了。
在那样认真恳切目光下,李程秀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他觉得从那天见到邵群到现在,一直堵在心里的硬疙瘩渐渐消融了,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于是第一次对着邵群,清晰而毫不迟疑的说,“没关系。”
邵群看着他的眼神,异常的明亮,看的李程秀都有些不自在了,他才撇开头。
样式精美的点心很快一样一样摆了上来,邵群热情的招呼他吃东西。
李程秀食量不大,晚饭也刚吃过,不太有胃口,就随便夹了几样。
邵群边吃边问他这些年的情况。
李程秀就轻描淡写的说,退学之后就去打工了,后来说深圳有很多打工的机会,就来了。
邵群点点头,沉默了片刻,说,“那件事之后,我家里把我送英国去了,等我再回来,去找过你,但是已经找不到了。”
李程秀想到那时候的艰难和窘迫,胸中就憋闷不已,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哦了一声。
邵群放下筷子,再一次重申,“能再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很多年没有人对李程秀表示过殷切或好感了。他习惯了或被厌恶或被忽略,有一个人能因为见到他而高兴,哪怕可能只是客套话,对他来说也是有些受宠若惊的。邵群的优越和光鲜,突然也变得不那么让他排斥,李程秀心情好了很多,就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说,“谢谢你。”
“我才要谢谢你,愿意帮我这个忙。”
李程秀想起他们要谈的“正事”,就问,“派对,要怎么做,我没有经验。”
“没关系,你不用有负担,具体的事有具体的人操作,你只要负责定菜单,要采购的东西,然后提前做些准备,当天把菜准备好就够了,跟你平时在酒店做的相去不远。”
李程秀听得这话安心不少。他没做过类似的工作,只有以前酒店接待会议团的时候,可能有可以借鉴的地方,但他还是怕搞砸了,以后在酒店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邵群就给他大致讲了讲会来多少人,菜色主要的口味,一定要有的几样特色菜,等等,李程秀认真的听着。
最后邵群说过两天带他见这次派对的负责人,到时候他们一起着重商量。
一顿饭吃下来,李程秀终于打消了在邵群面前的那份局促紧张,说话也越来越顺畅完整。
邵群忍了又忍,还是问道,“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为什么……”
李程秀愣了一下,本来刚缕顺了的舌头仿佛又打了结。
在认识邵群之前,他就已经很沉默寡言,退学之后,变得更加自闭,最高的记录是整整一个月没和任何人说过一句话。
他小时候总和女孩子玩儿在一起,等到长大到能分辨男女有别时,他的整个人,从行为动作到处事方式到说话的语气,已经在男孩子中显得怪异另类,因此总是被嘲笑,他为了避免被人发现,只能用沉默掩饰。
越不说话就越不说话。
本来俩人聊得顺畅,李程秀一时有些忘形,邵群这一句提醒,仿佛一下子把他打回了原形。
邵群也觉得挺尴尬,“我只是随便问问。”
李程秀低垂着眼睛,点了点头。
“不过你变化不大,还是以前的样子。”
李程秀坐直了身子,下意识的把身体和他拉开距离。
“你也,变化不大。”
邵群勾着嘴角一笑,“你知道吗,那天我见到你后,我跟大厉他们说了,你还记得大厉他们吗?”
李程秀身子一抖,脸色变得更加苍白。
邵群还自顾自的说着,“他们都挺高兴的,很想见见你。大厉和阿文在北京呢,小升在上海,本来我一直邀请他们来参加派对,他们都说忙没空,结果一听说你在,都说一定来,你看看,你面子比我还……”
“不要。”李程秀小声说。
“什么?”
“不要。”李程秀抖着声音说。
他连邵群这个人都不想见,更别说他的那些朋友了,他不明白见到他,究竟有什么可让他们高兴的。
当年把他当畜生一样耍,如今若无其事的跟他道个歉,他们就成了多年不见的旧同窗了吗?他们有要好到可以坦言欢笑的程度?
当年的事,总可以归结一句年幼无知,所以他早就不在意了,如果不是邵群的出现,应该说他早就不记得了。
可是这群人如今要再次集体出现在他面前,就像多年前一起追着他咬过的狗,哪怕那群狗已经长大了不咬人了,他还是心有余悸,还是止不住的厌恶。
邵群沉默的看着他,突然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柔声道,“你不想见,我就不让他们来。”
李程秀身体如遭雷击,猛地一震,哗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许久不曾和任何人有过身体的接触,此时竟有种慌不择路,想破门而出的冲动。
邵群尴尬的收回手,眼中闪过一丝异样,转瞬即逝,他也跟着站了起来,道,“你吃饱了?那我送你回家吧。”
李程秀点了点头,拎起旁边椅子上的塑料袋,安静的跟在邵群身后。
邵群一回身,就看见他低着头,像女人一样把袋子抱在怀里,慢腾腾的走在他身后,他皱了皱眉,快走了几步,穿过茶楼大堂的时候,跟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两人在路上有一搭每一搭的聊了几句,邵群按照李程秀说的地址把人送到地儿,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那栋破旧的老式公寓,“你就住在这种地方?”
语气里面甚至是带着惊讶的。
李程秀脸上有些发烫,他很想告诉他,有很多人都会住在这种地方,又觉得跟他这样的人多说无益,就说,“谢谢,送我回来,我走了。”
邵群点了点头,把车门锁给他打开。
李程秀正要打开车门下车,邵群突然叫住他。
“程秀,你下次休息是什么时候?”
“下星期三。”
邵群摇摇头,“下星期三太晚了,你这个星期六请一天假吧。”
李程秀一愣,心里顿时有几分不舒服,“不能请假。”
“有什么不能请假的,酒店也不是没了你不行。”
李程秀依然摇着头,“不能请假。”请一天假就拿不到奖金,他凭什么为了他一句话就得请假。
邵群脸上终于露出几分不耐,扒了下头发,道,“如果你担心你们老板,我会跟他打招呼的,就这么定了吧,要是等到下星期三,时间太紧迫了,我希望我办的PARTY能让人挑不出瑕疵,也希望你能配合我的工作,这不也是你们老板要求的吗。”
李程秀哑口无言,看着邵群跟他挥手再见,然后升上车窗,一脚油门车就飞驰了出去,仿佛多留一秒都难受。
李程秀依旧抱着他明天的早饭,吭哧吭哧的摸着漆黑的楼道上楼。
每次走这个楼梯,他都挺害怕的。楼道里的灯泡坏了,常年没人修,楼梯又窄又陡,晚上必须摸着墙前进,可是墙面上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白天他经常看到很多污秽的东西附着在上面,每次摸黑上楼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提心吊胆的经历。
回到自己的屋里打开灯的一瞬间,他浑身都被汗打湿,整个人虚脱一般躺倒在床上。
没有光亮的楼梯间,前后看不到头的黑暗,死一般寂静的校园,他哭着喊着放他出去,声音回荡在空荡的大楼里,更显得阴森可怖。
这个遥远的噩梦因为邵群的出现,而愈见清晰起来。
李程秀其实是姓李的。
学校里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
“程”是他的母性,可能从一开始,老师就叫他程秀,所以所有人都以为他叫程秀。
这个学校根本不会有人在乎李程秀到底姓什么或者名字怎么写,尽管从初中部到高中部,所有人都认识他。
但凡学生们提到他,都是用所有人都公认的他的形象的绰号,“娘娘腔”。
所有人在求学生涯中,都一定遇到过这样的人。
他们虽然横看竖看都是男的,但某些动作,语调,为人处世的方式,就是让人觉得女气。
李程秀就是这样的人,无论是动作,语调,还是为人处世的方式,都很不男人。
李程秀其实长得不难看,皮肤白嫩,眉眼周正,轮廓清晰,成绩也很好,要是不是那样一种感觉的人,他肯定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就算他是娘娘腔,只要人豁达开朗,除了第一印象让人不舒服,认真相处,大部分人还是会接受他的。
但是他实在让所有人都接受不了。因为他总是浑身散发着让人忍无可忍的味道。不是浓烈的酒臭,就是厨房里油腻的饭菜味,或者混合,整个学期都不见他换过几次衣服,连定力修养极好的老教师碰到他都忍不住要皱眉绕道。
跟人说话也总是阴沉沉的,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比女孩子还瘦,走路轻飘飘的总是低垂着脑袋,一付软弱窝囊的丧气样子,让人看着就心烦。
据说他小时候是没有这么糟糕的,家里虽然不宽裕,人也一样瘦小,但是穿戴还是干净的,也没有一副见鬼的营养不良的样子。后来据说他爸跟别的女人跑了,除了留了个破房子外把所有的钱都卷走了,他妈就天天酗酒,也不怎么管他了。
能上全市最好的重点中学,也是因为自己努力,他据说是他们县少数几个考上这个学校的人,于是县里就给出了钱供他,不然像这种随便一抓都是高官或富商子弟的学校里,哪里是他能进得来的。
他的身世什么的,在学校都不是秘密,全是大家课间课后的谈资,偶尔有那么几个同情他的,只要一看到他的样子,就都摇头了。
他那么一个人,什么都低眉顺眼的不争辩,被人嘲讽的话即使脸憋得通红也一声不吭,被人推推搡搡的话也只是颤抖着肩膀低着头快步走开,这么软弱好欺负的人,只能让那些被惯坏了的孩子变本加厉的把他当充气娃娃,肆意的发泄着他们年轻的傲慢和顽劣。
每当下课的时候,李程秀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
一般不会有人跟他抢道,大家只要看到他,都会夸张的捏着鼻子自动退开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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