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完本[强强甜文]—— BY:清简

作者:清简  录入:08-18

所以,他的床伴一直都不固定,在感情世界里也从没认真过。
他跟路天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会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但是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好。
听见他这感想,江恒当时笑了笑说:“所以,你对,小、小天的,喜欢,是那种,对小、小猫小狗,的吗?”
路爵没细想,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没法知道,这路天毕竟不是小猫小狗对吧。
那一夜他睡得恍恍惚惚,又做了那个相似的梦。
视网膜传来一阵刺痛,他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只能看见面前的一片猩红。
黑夜潮水一样吞噬了四周的景物,混沌的雾气中,传来一阵阵血腥的味道。
一个男人的脸隐匿在黑暗中,还时不时冲他露出微笑。
路爵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脸,但却只是徒劳。
大脑突然传来尖锐的嗡鸣,他痛苦的弯下腰捂着头部,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冰冷的手/枪。54/式,铁黑色。
路爵毫不犹豫的举起枪,把漆黑的枪口对准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
——嘣。
鲜血迸溅,开出一朵朵颜色妖冶的罂粟。
他杀了那个男人。
枕着被冷汗浸透的羽绒枕醒来,路爵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痛欲裂。
睁开眼看到头顶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还是起了床。
走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路爵从镜子里看到一张略带疲惫的脸,一张帅了整整四七二十八年的脸。
挺拔的鼻梁跟眉宇形成深深的沟壑,剑眉斜飞入鬓,凭添一股英气,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隐隐的压迫感。
路爵对着镜子漫不经心的摸了摸下巴。
他也没穿上衣,镜子里的文身从左手手臂一直延伸到肩膀上去,这个黑色的图腾,还他妈有点抽象。
洗完脸刷完牙,路爵就地来了数十个伏地挺身。
他净身高一八五,平常站直了,身材挺拔紧绷如同满弓。肌肉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锻炼出来的,线条犹如雕刻。再加上他骨架窄长,所以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一挂的。
他腹部沟壑纵横,八块肌肉一块儿不落,漂亮的人鱼线紧紧收进内裤里,与肩部形成完美的倒三角。
豆大的汗珠随着他运动的动作,从喉结滚落到骨窝,描摹出颈部性/感的线条。
路爵呼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拿毛巾漫不经心的擦了两下脸。
低头瞄见了腰窝上那个寸把深的疤,像这样的疤他身上有不少,肩膀上有,手臂上有,后背也有。
关于这些伤口,路爵曾经进行过猜想。
老子以前绝壁是个黑/社会老大,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带着两百多小弟,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
酷到爆炸。
某天,风云突变,老子的江湖地位不保,被兄弟插刀,在腥风血雨中差点没被炸死,江恒开直升机把老子救到一个小破城里,于是老子才沦落到开酒吧的地步。
可是,经过几番思索,路爵觉得这个猜测有一丢丢不现实。
因为,江恒应该不会开直升机。
所以,故事的版本应该是江恒开着破旧货车把他运到这里。
操,逼格一下就down下来了,路爵拒绝接受现实,还是活在幻想中开直升机比较帅气。
出门之前,大东给路爵打了个电话,说已经到了S市一切安排妥当,叫他不要担心。
路爵拿着手机点了点头,想起来大东看不见他点头,于是犹豫的问了一句:“你能不能把手机递给小天?”
路天不会说话,把手机递给他猜哑谜吗。
大东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照做了。
“小天,记得不要随便脱衣服。”路爵说,“不要咬人。”
想了想路爵又说:“也不能咬狗。”
大东笑了:“我替狗感谢您一下子。”
“甭客气。”路爵本来想说,注意安全之类的,但是想想就算是歹徒碰见了路天,那注意安全的也应该是人歹徒。
就按路天那徒手撕人的操性,谁敢对他图谋不轨谁就倒了八辈子血霉。
电话那头没声响,大东高着嗓子喊了一句:“爵哥,他点头了。”
路爵不自觉露出一个微笑:“过几天我就去接你,别怕。”
沉默半晌,他才听见路天说了三个字:“不担心。”
声音很平静,也很温柔。
“嗯,不担心。”路爵一晚上所有的不安、烦躁、恐惧、忧虑,就这样被这句话给一扫而光了。
“爵哥,我们这会儿刚到,先带他去熟悉一下环境了。有什么事儿再跟你说。”大东说完就挂了电话。
路爵老妈子一样把路天平时的生活习惯清点了一遍,列成清单给大东发了过去,发完后,他也被自己体内隐藏的人/妻属性给吓了一跳。
就连“蓝色不要跟黄色一起穿,这种搭配很直男”,路爵都给写了上去。
他估摸着以后在自己的社交软件上,还能再添个标签:“穿搭爱好者”。
这是他除了“知乎流氓类话题知名答主”标签之外,最能拿的出手的一条。
编辑完以后,老罗立马给他发了条消息:“行啊,你现在开始进军时尚界了?穿搭爱好者呢还,怎么这么给里给气的啊。”
“比你多一个标签,你不服是吧。”路爵回,“有的人啊,就最见不得别人比他优秀。”
“哎,我奇迹凉凉过关的时候一直压你一头,我这么优秀我说什么了吗?”老罗不服,“你给我等着啊。”
没过多久,路爵刷新了下老罗的资料界面,标签赫然多了一条:“养狗王子。”
“罗狗王,你挺行啊。”
“狗王过奖了。”
顶着狗王这标签,老罗玩奇迹凉凉都比别人有牛批些。多凶啊,狗王之王。
“智障玩意儿,你知道为什么我老喜欢跟你一块儿玩吗?”路爵问。
“怎么?”
“因为我经常口渴,只有你脑子里的水最多。”路爵说,“不信你晃一下脑袋,肯定能听见大海的声音。”
“我操,还以为你说哥水多呢。”
“敢情你还是朵出水芙蓉。”路爵没由来笑了,“德行。”
老罗回:“谢谢您嘞。”
没多久老罗又发来一条消息:“等会儿一起吃饭吗,我做多了。”
路爵想了想:“都有什么?”
老罗拍了张结衣的照片发过去:“狗肉火锅!”
路爵不加思索就答应了:“好!等我。”
老罗做饭是一绝,什么宫保鸡丁,松鼠桂鱼,蒜蓉蒸虾,他全不会。
老罗只会煮面条,但是却好吃到开个面馆都能生意爆棚的那种。
路爵在他家吃了两碗,吃完把汤全给喝了,一边冲他竖大拇指一边说:“好吃!”
“你能把嘴边上东西擦明白了再说话吗。”老罗嫌弃的看了他一眼说,“晚上跟我一起去截人呗。”
谁又欠你钱不还了?”路爵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擦了擦嘴问,“截谁?”
“没人借我钱,前提是我也得有钱借给别人。”老罗抬眼看着他说,“截刘顺那孙子。”
“操,你知道他在哪儿么。”路爵听说他弄完这一出,就立马躲起来了,身边没有两个以上的保镖就不敢出门。
“知道啊,他今天要去的场子,有我认识的人。”老罗说,“不过,他身边那几个保镖的身手不错,得小心点。”
“我就喜欢身手不错的。”路爵笑了笑,“这样的打起来才有手感。”
当天晚上,刘顺从酒局上下来,果然被灌了个烂醉,连走路都走不稳,被人驮着才勉勉强强的找到了自己的停车位。
路爵跟老罗就倚在他车前,一见人来立马扑了上去,一人按住一个保镖,往地上一摔,拽着刘顺的胳膊就往小胡同里拉。
胡同黑咕隆咚的也没个监控,平时不会有人路过,把人揍死在这儿,等尸体凉了也不一定能被人发现。
路爵拽着他的衣领,拳头就像是雨点一样往他脸上招呼,刘顺脸上青得青紫得紫,眼睛底下瞬间黑成了熊猫,只好护着脑门缩在墙角连连求饶。
“去/你爸爸个大黄狗。”老罗狠狠往他心口踹了一脚,“哪位大哥的裤衩子没穿好给你露出来了?你不挺牛逼挺能耐吗?还他妈暗中算计人呢。”
老罗还想再说几句,被路爵给阻止住了:“别说了,反派容易死于话多。”
老罗一愣,又补了一脚,恶狠狠的说:“我们是好人,这孙子才是个坏蛋,坏出水了都。”
“再出也没你这出水芙蓉水多。”路爵说完伸出长腿随意一踢,把哼哼唧唧的刘顺踹到墙角,拎着他的衣领往前一提,剑眉蹙起,形成恶劣的压制感,放低了声音说,“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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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小地方不比大城市,屁大点儿的事儿警察压根都不会管。
况且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只要敢豁命,就是有权有势的人也得对你退避三舍。
这是路爵在X市混了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生活经验,能在这个破地方把酒吧开好,他也算是差不多什么人都见过。
可是没想到,他刚揍完刘顺,没过几天江恒的诊所竟然在半夜被人给砸了。
江恒的眼镜被打碎,眼底一片淤青,穿着白大褂站在路爵家门口的时候,依旧风度翩翩没有半点狼狈。
江恒是处女座,特别龟毛,即使是挨了揍,也得把头发给收拾得一丝不苟,维护他男神形象。
路爵一推门看见他这模样就愣住了:“我操,这怎么了?”
江恒抬手遮住眼睛底下的伤,淡淡笑了笑,摇摇头说:“你家,有没有,冰块。”
“是刘顺那孙子吧?他去带人找你了?”路爵有点搓火,“他妈的,一官二代,怎么整天净搞些不入流的报复手段。”
倒打一耙,偷偷搞事,背地里使坏,什么招儿卑鄙就用什么,让你气得抓心挠肺也没法子。
他暗算自己,路爵尚可忍耐,但是现在朋友都已经受到了牵连,路爵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有个,病患,闹事。”江恒用纱布包了冰块往眼底轻轻摁了一下,疼得直吸气。
“绝壁是刘顺那孙子。”路爵皱着眉头,往沙发上砸了一拳,“这地儿待不下去了。”
路天在S市待了几天,路爵就失眠了几天,因为怕被人发现路天的地址,他也没敢怎么联系路天。
总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路爵想了想说:“江恒,我们搬走吧。”
江恒眼神变了变:“搬去,哪儿?”
“S市。”路爵昨天晚上想了一晚,他决定要给路天弄个新身份,让他像普通的青少年一样接受学校的教育,他自己也弄个身份证,重新开个酒吧得了。
江恒知道一般路爵的决定,是轻易不会因为别人的劝告而改变的,通常他撞到了南墙才会回头,所以只是徒然叹了一口气。
“我不,拦着你。”江恒说,“但是,我选择,留下。”
“我走了以后,刘顺应该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路爵说,刘顺也就一地头蛇,也就能在X市猖狂点。
“就算是,没有刘顺,你也会,搬走。”江恒看着他的眼睛就像是看透了一切。
“这话怎么说?”路爵问。
“你,不属于,这里。”江恒抿了抿唇角,抬起眼睛看着他,浅色的瞳仁在灯光下亮亮的,“小天,给了你,开……开始,新生活,的……勇气。”
对吗?
路爵没说话,指了指酒柜说:“钥匙在抽屉里,里面有两瓶好酒。一瓶是放了十年的泸州老窖,一瓶是老罗送的军区特供茅台原液。”
江恒有些疑惑,他在这儿聊着生活呢,爵哥怎么突然说起酒了?
“这是我最贵的两件东西。”路爵说,“不带走了,送给你。”
说完他起身穿上外套,扯了扯衣领,然后就走了。
路爵走的时候毫不犹豫,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甚至连一件衣服都没有带。
江恒看着他潇洒的背影愣了一会儿,低下头发了条消息:“爵哥还是回了S市。”
——“你怎么不拦着点?”
江恒:“如果我能拦得住的话。”
——“他的生活让他自己选择,看来一切都是注定了的。”
有时候人为了躲避命运所做出的一系列决定,只会把人更准确无误的推向命运的漩涡。
江恒轻笑着摇了摇头:“他还是一点儿也没变,一如多年前那么固执。”
——“直接说人犟驴得了,江副真是文化人。”
江恒:“……呵呵,这话我可没说。”
——“过几天我刚好在X市执行任务,找你喝酒去?”
江恒:“喝酒误事,我也没空。”
——“得,你又拒绝我。我又不会把你给吃了。之前你说不找同行,现在你当医生了,我他妈还是没有机会吗?”
江恒二话不说把手机关了。
这么多年了,这傻逼他也不嫌累。
*
路天刚到治疗机构的时候,医生护士都很惊讶。
这个穿着干净,安静沉默的少年,从外表看起来简直不要太正常,压根不像是自闭症儿童。
霍院长把人领过来的时候,路天正一脸不耐烦的背着包跟在他身后,看见陌生人就一脸戒备的拉低鸭舌帽的帽檐,直到遮住那双漆黑的眼睛。
虽然遮住了眼睛,但仍然遮不住他身上的锐气。
就好像是一个贵族即使落魄,随便往穷人堆里一站,也散发着“我他妈就是高贵”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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