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哥,让我来[现代耽美]——BY:沈日十

作者:沈日十  录入:08-10

  她站起来,拍拍胸脯,说出了自己的豪言壮语——“哥哥你放心,下一个高考状元肯定就是我。”
  罗束笑着去摸她的头,说道:“行了,未来的状元郎,快去洗漱吧,早点睡觉。”


第26章
  豪言壮语是发下了, 躺在床上的罗栗,在心潮澎湃之后,余下的只有满满的迷茫。
  罗栗一直觉得自己成绩不好, 只是因为她没有把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面, 只要她愿意去学的话,不必任何一个人差。
  这是她的想法, 也是大部分人的想法——我现在不够好, 只是因为自己不够努力, 只要我努力了, 一定就会发生改变。
  但现实往往是, 努力了,改变也发生了,却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而达到预料目标所需要的努力,却是一个庞大到无法实现的数字。
  上一届C城的文理两个高考状元,都出自一中的火箭班,教导他们的老师恰好是罗栗这一届的老师,明明使用者同样的资源,得到的却是天差地别的两个结果。
  “人呐, 有的时候就是要接受自己的平凡。”罗栗在微博上打下这段话, 初中老师说她聪明却不努力的时候, 她以为对方是在夸自己聪明, 如今努力了,才发现自己所谓的聪明,在真正聪明的人面前, 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如果她算聪明,晚自习看剧追星嗑瓜子,白天踩着点来上课数学却考了满分的黄乐桃算什么?
  如果她算聪明,上课做作业下课看课外书,从不带课本和作业回家也从不在早自习读书却考了年级第一的夏言蹊算什么?
  突然认识到这个真实的近乎残忍的现实,让罗栗的心脏如同被人一把捏住,闷闷的难受。
  对啊,她早该知道的。
  她是个笨丫头。
  同样是记单词,黄乐桃听写前看一遍就能一字不落的默出来,她抄完了老师要求的十遍还得在草稿纸上反反复复的记十几遍才能保证第二天听写的时候写得出来,同样是做数学题,一道题杨飞鸿能够想出起码三种以上的解题方法,而她连夏言蹊讲了解题步骤之后自己都经常求不出正确答案……
  压抑的哭声隔着门板传来,罗束将要敲下去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是知道妹妹的自尊心有多强的,被人嘲笑普通话不标准,每天早上天不亮就爬起来对着新闻联播练普通话,虽然是乡下来的孩子,学习进度比班上同学落后了一大截,但是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她硬生生从倒数第一名追到了班上的十来名左右,不然中考也不可能考得上一中。
  罗栗心里憋着的那股劲儿,就和他当初跟着父亲离开那个小乡镇,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时候一样,咬牙切齿非要做出大的成就不可,说什么也不愿意认输,这是兄妹俩前进的动力,也是他们痛苦的来源。
  罗束在想,自己将罗栗送入火箭班到底对还是不对。
  他本身出自火箭班,知道火箭班的氛围如何,他的初中同学里面有在普通班的,平时大家会在一起打球,上网,但当他参加了高考,普通班的同学却连名都没有报,直接辍学出去打工的时候,他才知道在高中三年里面,二者的距离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越拉越远。
  他可以让罗栗去和她水平相等的普通班,以罗栗的学习能力,怎么着都是班上的前几名,但是在那个地方,要么磨平了她身上的锐气,要么让她明明心有不甘,却又因为普通班和火箭班二者相去甚远的资源而绝望。
  是,罗束不强求自己的妹妹一定要大富大贵,但是他希望,除了平平安安以外,罗栗活出来的快乐,能够少一些普通人的烦恼。
  罗束硬生生收回了手,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才转身离开。
  ……
  哭得累了,罗栗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醒的时候两只眼睛黏黏糊糊的睁不开,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进了盥洗室,用冷水冲了冲眼睛,才觉得眼前的视线干净了起来。
  一抬头,便对上了两只肿眼泡。
  “……”
  没!脸!见!人!
  “罗栗,起来了吗?”哥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即使知道他不会突然破门而入,罗栗还是下意识的抵住了门,靠在盥洗室的磨砂门上回应道:“起来了,起来了,在洗脸!”
  她的视线飞快地扫过水盆,镜子,毛巾……脑子里想着一切能够用来消除肿眼泡的方法。
  要是顶着这双眼睛出去,哥哥肯定猜得到她昨晚上哭过了,到时候又要问东问西,担心个不行,她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因为考得太差才哭得那么惨的吧,丢死个人了。
  幸运的是,罗束把煮好的面放在桌子上,就要出门去见一个客户。
  防盗门关上的声音让罗栗吐了一口气出来,她在门上靠了一会儿,拿了张帕子,决定去冰箱里找几个冰块给自己冷敷一下,顶着两个跟核桃似的眼睛,先不说好不好看的问题,罗栗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冰箱在厨房旁边,路过餐桌的时候,冒着白烟的面碗让罗栗瞥了一眼,却见上面卧着一个金黄色的煎蛋,蛋上是用火腿肠和番茄摆出来的笑脸。
  想到哥哥一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切好火腿肠和番茄,还要翘着手指摆弄半天的场景,罗栗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的哥哥呀……
  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
  罗束跟罗栗找家教的问题,在公司里跟沈无薇提了一嘴,沈无薇这才想起来,自己和小姑娘,已经快有半个月没有联络了。
  她道:“什么时候一起吃个饭吧,联络一下感情。”
  虽然订了婚,身上有了婚约,多了一层未婚夫妻的关系,但是两人心里都对彼此除了欣赏以外没有更多的好感,在公司里面工作的时候其实很容易看出来两人的不亲密,比起其他活动,吃饭是既能够显示两人亲密,又不至于太耗费精力的一件事情。
  罗束对此没什么意见,他想到今天早上师弟回自己的消息,提议道:“今晚上我约了给罗栗联系的补习老师一起吃饭,你要不要一起来。”
  沈无薇欣然应下,理由是考察一下这个即将走马上任的补习老师的人品。
  罗束让她大可不必如此担心,自己的师弟不仅是上一届的高考状元,也是C大的学子,在学校人气很高。
  “成绩好又不等于人品好。”
  沈无薇认识的斯文败类,大多数智商都远高于常人,即便是少数几个在学业上蠢笨的,情商也足够弥补智商上的不足。
  在她心里,聪明人三个字,从不等于好人或者是人品高尚的人,聪明仅仅是一个智力上的表现,不足以体现道德修养。
  她对罗束不怎么在意,对罗束家的小姑娘却很上心,最近才闹出了一桩家教非礼学生的丑闻,她可不想让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家小姑娘的身上。
  不知不觉间,沈无薇已经将罗栗划入了自家的范围,人的缘分有的时候就是那么奇妙,沈家不是没有和罗栗差不多大小的女孩,比她长得好看的有,比她脑子快会说话的人也有,偏偏沈无薇就对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罗栗上了心。
  罗束虽然觉得沈无薇多虑了,不过对于沈总的要求,他没办法拒绝,更何况沈无薇好歹有个未婚妻的名头,所以让师弟和他们三个一起吃饭的话,也勉强算得上是一顿家宴。
  “好吧。”
  ……
  在家的罗栗还不知道晚上的饭局,昨天晚上罗束来敲门,本来是打算说这件事情,结果今早上就给忘了。
  吃了哥哥煮的爱心面条,罗栗心情好了不少,哼着歌洗了碗,顺便打扫了一下厨房,先是用铁丝球将有油渍的瓷砖刷了一道,再用湿抹布擦干净,最后看着窗明几净的厨房,顿时觉得心情大好。
  果然,整理是一件让人能够快速回复心情的好方法。
  七天小长假第一天,罗栗不想为难自己,刚刚考了月考,虽然成绩不好,也背了一书包的书回家,但她现在一点都不想翻开书本。
  只要想到打开书包就会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月考成绩,心里就堵得慌。
  窗外的天气不错,秋高气爽,昨晚不知什么时候下了一场雨,现在已经停了,地面上虽然还有着些许的水汽,但空气中留下的只有清新的气息,没有雾霾,连汽车尾气都闻不到,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是一个适合外出的天气。
  要是平时放假,余灵不联系罗栗出门逛街,她是绝对不会主动联系余灵,宁愿一个人在房间里看小说宅到天荒地老,但是因为月考的原因,她现在只想出去走走,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
  出乎意料的是,吃早饭之前就发出去的微信,一直到罗栗打扫完卫生都没有得到回复。
  余灵虽然不像她一样是个重度手机控,无时无刻都在玩手机,但也不至于一条消息一个多小时了都不回复,罗栗给她打了电话,提示的却是关机。
  这个小懒猪……肯定是昨天晚上玩手机玩得太晚了忘了充电自动关机。
  罗栗自觉的为余灵找好了借口。
  因为她也经常干这种事嘻嘻嘻。
  想到每次自己手机关机,隔了好几个小时才回复余灵消息,被余灵嫌弃的时候,罗栗心中隐隐觉得,自己翻身的机会来了。
  哼,还说我,你还不是一放假就玩手机,大家半斤八两!
  ……
  没了余灵,罗栗才发现自己可以联系一起出门的人少之又少。
  平日里聊得最多的花彬彬是男生,她没兴趣和花彬彬逛街,花彬彬估计也没兴趣和她一起出来玩,黄乐桃离得很远,据说从她家到学校开车都要三个多小时,思来想去,罗栗按着手机,最后落到了夏言蹊的电话号码上。
  “有空吗?”
  “有事说事。”


第27章
  这边罗束和沈无薇抱着文件走进了会议厅, 那边罗栗和同桌正哼哧哼哧的往山上爬。
  两人爬的山与其说是山,不如说是一个小山包,海拔高度不过几百米。山顶的地方有一处清甜可口的山泉, 得名甜水山, 早上五六点的时候便有锻炼的老人提着两个水壶上山打泉水。
  “走不动了,走不动了。”
  罗栗喘着粗气, 豆大的汗水直往下掉, 她对着走在前面的夏言蹊摆摆手, 也不顾地上满是灰尘, 一屁股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她才爬到山腰, 三四月的甜水山是极美的,不说十里桃花,一两里总归是有的,人走在山路上的时候,桃花花瓣便纷纷扬扬的洒落下来,落到发顶肩头,往甜水山上走一道,能染一身桃花的香气回家, 然而现在已经入了十月, 山上的桃树连桃子都没了, 只余下光秃秃的枝干, 在萧瑟的秋风中等待着明年春天的到来。
  风一吹,背后的汗水讯速地凉了下来,冷得罗栗打了个哆嗦, 从她坐着的地方看过去,C城的钢筋水泥如同怪兽一般,一直蔓延到天边去。
  夏言蹊等了一会儿,见她坐着不肯起来,一边往下走,一边把书包反背到胸前,从包里掏出了一瓶矿泉水,拧开之后递了过去。
  “还爬不爬?”
  “休息一会儿。”
  “上面有凳子,去上面坐吧,别挡路。”
  夏言蹊说的凳子,是用水泥在转角平台处砌起的石凳,上面贴了光滑的瓷砖,是上山下山的人歇脚的好地方。
  到第一个平台的时候,有一个老大爷正坐在那儿给自己扇风,入了秋的天气里,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褂子,两条充满肌肉的胳膊露在外面,面前放着的是两个标着二十公斤的塑料桶。
  罗栗看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默默地跨大步快速的离开了老大爷的面前。
  这个时候,上山的人有,下山的也多,许多人手里提着塑料的野餐布,都是去甜水山上野餐回来的,山顶有一块平坦的地方,四周都是松林,旁边就是甜水山的泉水流出的地方,风景好,又有干净的水源,是个野餐的好地方。
  “你吃鸡爪还是薯片?”
  罗栗拉开书包,夏言蹊才发现她这一大包背的居然全是零食。
  鸡爪薯片,辣条面包,应有尽有。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罗栗拨拉零食的时候,露出来的红色衣角,应该是罐装可乐的身影。
  “你背那么多干嘛?”
  “吃啊。”罗栗理所当然道,顺手撕开一包薯片,自己拿了一块之后,递到了夏言蹊面前。
  夏言蹊无语的看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把手伸了进去。
  “咔嚓咔嚓。”
  两个少女肩并肩坐着,同吃着一包薯片,十六岁的时光,慢得就好像天边悠悠然飘荡着的云。
  “言蹊。”
  “嗯?”
  “你说我会不会被踢出火箭班啊?”
  “不会……咔嚓。”
  “同桌!”夏言蹊刚把一片薯片放进嘴里,突然就被罗栗抱了个满怀,只听少女在她耳边激动地说道:“你居然这么相信我,实在是太感动了。”
  她怔了怔,一道暖融的笑意从她的眉眼间流过,只是很快便消失不见,夏言蹊又端起了她日常的嫌弃脸,用没有抓薯片的左手拎着罗栗的衣袖,把她的手移开了自己的肩膀。
  “女女授受不亲。”
  被推开的罗栗没有生气,边吃薯片边笑,杏仁似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夏言蹊瞥了她一眼,然后自己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
  国庆是个好日子,高架桥上,一眼望去,全是被装饰得漂漂亮亮的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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