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 [金推][现代耽美]——BY:橙子雨

作者:橙子雨  录入:10-04

  瘦削、高挑、气质内敛,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艺术家或者职业歌手的感觉。
  《Sugar》可是一首非常非常难唱的歌。
  尤其是现场版本,不知道多少职业歌手在这首歌上翻过车。就算在他们酒吧驻唱的专业歌手,被要求唱Maroon5的歌时,也总是会选慢歌演唱。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说不定,做得到的。
  这么想着,已经回到了酒店。洗澡的时候,程彻窝在浴缸里却又偷偷反省,自己这种存心欺诈的行为,是不是太自私?
  本来,赵清嶺明明有那么多好书可以选。
  结果却被他给骗了……
  “吱呀”一声门响,程彻一回头,赵清嶺进来了。
  又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浴室里来偷看洗澡!
  程彻在浴缸蜷缩起了身子,瞪他。
  ……
  赵清嶺这人吧,天生360°无死角。
  无论累或者不累、疲倦或者不疲倦、睡着还是醒着。他好像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帅、都美得闪闪发光。
  这件事其实程彻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
  一直觉得很无解——就连做坏事的时候,他都能一直亮晶晶的。比如此刻,在在浴室的灯光下,头发有点凌乱但依旧耀眼,眼神尤其清纯无害。
  他就那样在浴缸旁边蹲下来,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瞅着他,神色很温柔。
  温柔归温柔,不还是在干着色狼的行径?
  程彻把浴巾扯进浴缸遮住身子,继续瞪。
  赵清嶺忽然伸出手:“过来,抱抱。”
  “……”
  也就是自打在一起之后,程彻才发现了他男神原来是个撒娇怪。天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要抱抱。
  “不抱。”
  他翻白眼。心想你一身整洁的白衬衫,我这一身湿漉漉,怎么抱啊?
  “不行,要抱的。”他男神说。
  “因为彻彻,你这一路回来的眼神,都是想要求抱抱的眼神呀。”
  程彻:“……”
  心里像是有什么坚硬的东西,化开了一样。
  他感觉脑壳生疼,偏过头:“我才没。”
  “别嘴硬,你傻乎乎,骗不了我。”
  赵清嶺说着,不顾白衬衫弄湿,强硬地把他给抱了过来。
  那个拥抱很结实。
  很温暖。
  可惜某些人不懂见好就收。
  居然随即就很无脑地,直接把他整个人从浴缸里抱了出来!
  “?!?!”程彻慌了,伸手想去拿浴巾却拿不到,试问一个赤身LUO体的大男人被人突然从浴缸抱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湿润的身体,紧贴着赵清嶺的衣服。那种肌肤与衣料细微的摩擦……怪极了。
  “喂!放开我,”他小声,踢他,“你发什么疯?”
  赵清嶺笑而不语,只抱着他,轻飘飘转了个圈圈。
  程彻:“?!?!”
  程彻:“你别别别!浴室那么滑,摔倒了怎么办?”
  “不会的,我平衡能力超好,”一个圈圈转完,赵清嶺问他:“要不要再转一圈?”
  “不要。”
  可赵清嶺就像是没听见,又转了一个圈圈。
  “要不要再来一圈?”
  “不要,呜!你停停停!”
  “要不要再来一个?”
  “……”
  “……”
  几圈转下来,程彻大概是彻底转晕了。
  也认命了,脸颊微红,点点头。
  可他等着继续转圈圈,坏孩子问完之后却不转了。
  只用一对琥珀色的眼睛笑眯眯看着他:“再转,可就要收钱了。”
  “这样吧~回国以后,咱们去KTV。你给我唱个专场,就当是付今天的钱了怎么样?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不好!”
  “我说好就是好。”
  赵清嶺不由分说,又抱着他转了几个圈圈。
  脑袋后面照例用小皮筋随便揪了个茶色的小尾巴,转圈圈的时候蹭到程彻的脸上,痒痒的。
  ……其实,只要能确保不滑倒,谁又不喜欢被举高高转圈圈?
  他虽然二十**了,以前也从来没被人这样宠过呀。
  喜欢。
  他抱着他的肩膀,不说话,耳根微微红。
  是男神,又对他那么好。
  还特别细心,经常一点点小小的情绪波动都能照顾到。
  ……呜,真的好喜欢他呀。


第43章
  接下来的几天旅程, 路线沿着波罗的海一路向上。
  经过了拉脱维亚的首都里加, 终于到达了行程的终点站——波罗的海旁爱沙尼亚的首都塔林。
  作为“欧洲的十字路口”, 爱沙尼亚至今保留着童话般中世纪的建筑风格。又因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为沙皇俄国的附庸国而存在,因此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有文化底蕴,都透露出强烈的类圣彼得堡风格。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站在海边吹风时,程彻说。
  “二战背景,主角和他的爱人在战火里分开,后来又在这座城市重逢。”
  “在这里?这么浪漫吗!”赵清嶺望着眼前雾色腾涌的波罗的海,眼睛闪亮亮, “书在哪,下次给我看!”
  程彻笑笑。
  赵清嶺特别爱看书。家里明明已经有一整墙的书,但他总是不满足。
  一听说有趣的新书,还是会眼睛闪亮亮的。
  除了书, 这人还特别爱看电影。
  明明外形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下班后喜欢出去夜店浪的类型,其实不然。
  赵清嶺不仅完全不浪,本性还异常的宅。
  交往三个月里,这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下班以后开开心心准备好晚餐、切好水果,铺上小桌子然后拉灯。
  两个人靠在一起窝沙发, 放一部经典的旧电影, 开上最高级的环绕立体声音效, 然后相互依偎着一边吃一边重温。
  ……
  塔林这座城市三面环海, 四处总能看到海鸥的身影。
  海边更有各种各样的小摊贩市集, 卖驯鹿皮毛、卖艺术油画、卖当地特色的咖啡与糖果,还有大大橡木酒桶里各种各样自酿的啤酒。
  经过的时候,赵清嶺问:“彻彻,要不要喝格瓦斯?”
  程彻赶紧摇头。
  他印象中,那东西甜得齁人,不好喝。
  “不好喝?怎么会,你喝的是哪种?”
  “超市里面瓶装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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