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孟钦时他姐夫向来脾气温和,这会儿只能将询问的目光投向自家老婆。
孟雅知道秦锦这会儿要走,当然不会同意孟钦时回去,态度十分强硬:“掉什么头!继续走!手机带了就行了,能有什么重要东西,反正明天就回来了!”
“不行!我必须回去拿!很重要!”孟钦时完全不肯让步,伸手就去开车门,趁着前排那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打开车门出去了,头也不回的朝着路口一路狂奔。
孟雅摇下车窗,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人就已经跑得没影了,她不耐烦地拍了一下车门,深吸了一口气指挥道:“掉头回去,把他给我截下来!”
顾之昀的车驶出了巷子,以缓慢的速度行驶在不算太宽阔的街道上,这一片的车多但是路窄,再加上有些小摊小贩会趁着城关交警不在出来摆摊,原本不宽阔的路就会变得更窄,几乎是以龟速在移动。
秦锦耳朵里塞着耳机,里面传来的旋律温柔而缓慢,歌词一遍遍道出内心的柔软情愫,秦锦很喜欢这首歌,在发布当天就将它反反复复的听了好多遍,几乎是无限循环。车窗外的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他的眼神又恢复了过往的冰冷与疏离。
突然,余光瞟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路狂奔着从车窗外晃过,他的心瞬间被提到了嗓子眼。他紧紧攥着手机,耳机里的音乐声逐渐飘远,哪怕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不能回头不要回头千万别看。但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透过车后窗看了一眼。
如同有心灵感应一般,原本奔跑着的少年也停下了脚步,视线落在了这辆车上。孟钦时站在原地,紧紧地盯着正缓缓朝着路口驶去的车,在四目相对的一瞬,心里所有的不安与慌乱终于找到了出口。
仿佛有一道天雷在那一个瞬间劈了下来,将他整个人都要劈成两块。初春时节的清晨,风中的寒意刺骨,孟钦时就这样定定的站在那里,注视着后车窗内那双熟悉的眼渐渐远去。秦锦的面容随着汽车的开远而越发模糊,到最后几乎什么也看不清。
“等等,等等!”孟钦时如梦初醒,拔腿就跑,朝着汽车驶出的方向拼命追着:“等等!秦锦!你去哪儿!你要去哪儿!!”
顾之昀透过后视镜看见了那个奔跑着的身影,又回头看了看秦锦,后者耳朵里塞着耳机,闭着眼睛,双手紧紧攥成拳头,似乎对于外头的动静充耳不闻;可是他却能清楚的感知到秦锦的情绪,那是一种竭尽全力的克制。
奔跑着的少年被驶入主干道后提起来的车速甩开了,从后视镜里再也看不到他的影子,连同那条巷子一起都被抛在了脑后,顾之昀抬眼又确认了一遍,最终无声地叹出一口气。
孟钦时弯腰扶着膝盖不停地喘着粗气,他的额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黑发都被汗水浸湿紧紧贴着脸庞,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在汽车汇入了主干道的那一刻紧紧包裹着他。这一刻他才知道自己的那些不安都不是空穴来风,原来他真的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一个。
他太累了——
仰头跌坐进路边的雪堆里,完全不顾自己的衣服都被脏兮兮的雪水打湿,胸口不停地起伏着,如同一个被主人丢弃的犬类动物,懊丧又无助。
第68章 等着流浪的你来牵住我的手。
孟钦时拆开了那个放在自己房间的礼物盒子,里面放着一对陶土娃娃,是按照他的草稿本上画的那两个手拉手的Q版小人儿捏的,陶土娃娃下面还有一封信,孟钦时不敢打开信封,他知道那里面写着的内容一定是他不想看见的。
房门紧锁着,他将那对陶土娃娃从盒子里拿出来,捧在手心里,指腹轻轻摩挲过那只白衬衣娃娃的脸,突然就红了眼眶。
一切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那天秦锦和孟母的样子都怪怪的,为什么那天秦锦会突然出去吃饭,为什么回来的路上突然会答应他去买烟花,为什么今天突然要他去舅舅家里拜年还催得那么急。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悄然发生了,只是秦锦独自一人承受了原本应该两个人共同承担的一切,哪怕是去找顾之昀帮忙也不愿意让他夹在中间为难。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打开了信封。
孟钦时,我挺烦你的,十年前刚碰见你那会儿我就在想怎么会有人这么的讨人厌。喜欢到处得瑟,又像个二傻子,一天到晚都不知道在瞎乐呵些什么。
你总是自以为是的把我拉进你的世界,拉着我进入你的圈子,可是你大概忘了,你就是我的克星。我每次碰到你都一定没什么好事,一定会倒大霉。
中考之前非拉着我去拜文曲星,结果害得我第一天缺考,到后面我只能和你读一所学校;天知道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我有多想把你揍进地底,然后再把你活埋了。
可是,也是因为有你,我的生活变得不那么单调了;就像是有人给平静的湖面投了一颗石子,给原本黯淡无光的房间掀开了厚重的窗帘,晕开的层层涟漪、照进心底的阳光还有迎面的春风盛夏的星空,都是你带给我的。
你是这世上唯一知道我所有的人,虽然没有人知道那天我向你袒露心迹时有多忐忑不安,我害怕你会因为我的身世而离我远去,也害怕自己再也无法与你并肩前行。
我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好,不是所谓的校园男神。
我有阴暗面有不愿为人所知的过去,也有许许多多别人一定难以忍受的坏脾气;但是,你好像都能忍受,因此我也会在你面前毫不掩饰。
因为被偏爱,所以才有恃无恐。
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也算是在我的意料之中。你别去质问小雅姐和阿姨,她们只是做了一个母亲和一个姐姐应该要做的事。
而我也只是做了我应该要做的选择,我们都还不够强大,也不能独立,没有办法以一己之力为彼此撑起一片天,因此这是我们不得不做的妥协。
原谅我没有办法亲口对你说出再见,那太难了;在写下这封信之前,每当我面对你的时候,我都想要跟你亲口道别,但每次话到了嘴边就会咽回去。
上次你在咖啡厅画的那张画其实是我拿走的,你草稿本我也拿走了,还有你的粉红色围巾,虽然我不会戴,我才没有你这么糟糕的品味。
这对陶土娃娃是我自己的捏的,照着你画的小人儿捏出来的,你就当是临别的赠礼吧,如果实在觉得生气要砸了它,那我也阻止不了你。
最后,再说一句再见,但愿在未来我们还有机会相见。
落款处,秦锦两个字写得清秀漂亮,与他每一次签名时一模一样。孟钦时揉了揉眼睛,从书桌上抽出那本语文书,翻开到第一页。
秦锦和孟钦时中间连着一个小小的爱心,直到现在孟钦时都还记得当时的情景,那时秦锦有多气急败坏,一张脸就像是覆盖了厚厚的冰,在大夏天里看的人一哆嗦。
孟钦时死皮赖脸的让秦锦给他的每一本书写名字,就好像只要秦锦这样多写几遍,就能把自己的名字刻进心里一样;随后他抽出了数学书,翻开扉页。
那一刻,他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扉页上,孟钦时的名字前面也多了一个秦锦,和一个爱心;他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又抽出了英语课本,然后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每一本上面,都被秦锦亲手添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一个爱心,与那本语文书变得一模一样。
就像是把心脏泡进了一碗温热的柠檬蜂蜜水里,既甜蜜又心酸,这样强烈的情感不断刺激着孟钦时的泪腺,到了最后他终于忍不住抱着那一大叠书哭出声来。
滚烫的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在书上,将秦锦秀气干净的字体浸湿,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又赶紧擦干净眼泪,将那一本本书小心翼翼地收回。
秦锦那条棕色小熊的围巾挂在衣架上,孟钦时抬手取下来,拉开房门走出去。孟母和孟雅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擦着眼泪唉声叹气,另一个表情十分严肃,刚刚才知道真相的孟父神色凝重,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没有人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孟钦时没有理会任何人,将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又一圈,直接朝着玄关处走去。
孟母抬起头,泪眼婆娑的望向他:“你去哪儿啊?”
“找人。”孟钦时沉沉地回答道。
“找谁啊?你去哪儿找啊?”孟母的声音颤抖着,一双眼睛哭得通红。
“我要去把他找回来!你们凭什么瞒着我!凭什么!凭什么!”孟钦时像是压抑过低后忍无可忍一般,爆发出一声又一声怒吼,他站在门口望向沙发上坐着的三个人,胸口因为过度激动而不断起伏着。
“你去哪儿找?他现在人已经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你去哪儿找?!”孟雅的声音有些尖锐,如果仔细看也不难看出来,她的眼眸正微微泛红。
“那我就去英国找!他在哪儿我就去哪儿!”
砰地一声巨响,原本摆放在茶几上的烟灰缸碎了一地,使得三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原本一声不吭地孟父身上。
“你哪儿也不准去!”孟父颤巍巍地站起来,脸色凝重,精神矍铄的面容在这一刻变得格外苍白,就好像在短短的两个小时之内经历了沧桑蹉跎。
“爸——!”孟钦时没见过这个样子的父亲,此刻显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哪儿都不许去!你今天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我就......我就……”孟父一句话还没说完,突然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紧紧捂着自己的胸口连连喘息着,好像随时都会晕过去。
“老孟!老孟!”孟母从沙发上站起来,伸手去扶人,她所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几个人登时慌了手脚,赶紧涌上前去七手八脚的将孟父扶住,孟雅下楼去开车,孟钦时背着孟父,孟母在后面扶着,将已经昏迷过去的孟父送进了医院。
南川市机场,秦锦背着书包站在检票口旁边,手里紧紧握着机票与护照。他把手机关机了,就在接收到孟钦时将近十条的微信后终于忍不住选择了关闭,行李已经办好了托运,距离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顾之昀站在他旁边,抬手看了一眼腕表:“走吧,只有半个小时了。”
“嗯。”秦锦应了一声,往前挪动了一小步,然后又回头看了一眼。
喧嚣的机场人来人往,无数人从他眼前匆匆走过,或是饱含着对于旅行的向往,或是夹杂着即将分离的不舍,又或者是迷茫的、忙碌的、还有因为错过班机而愤怒的。
他们从秦锦面前一晃而过,到了最后的最后,秦锦也没能从人群之中发现那个熟悉的匆匆忙忙的身影。
他到底还在期待些什么,明明已经选择了离开,就应该潇潇洒洒的走,又何必抱有期待;即便他来了又能怎么样,难道自己现在就能无所顾虑的和他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自欺欺人下去么。
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只有一条路摆在他面前,他不得不走,这条路上不会再有孟钦时,也不会再有过去,兴许有些孤独,可他不是早就习惯了孤独。
无非就是从头再来。
秦锦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转过头,将自己手里的机票和护照递了过去,转身进入安检机。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回头看向窗外,这座城市依旧美好如初,依旧静谧安详。远处的山峰尚有冰雪不曾消融,透过云层的阳光照进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突然有些想念孟钦时摩托车后座的风景与温度。
那时,他们一起穿过学校外的街道,两旁的枫树林在夕阳余晖下格外的好看,透过树叶缝隙照进来的光均匀地洒在少年英俊干净的脸上,耳机里的歌声轻柔而干净。
周六的夜晚,站在台上手里拿着话筒的孟钦时自信又张扬,轻轻唱着秦锦最喜欢的一首歌,歌词里说“匆匆,风吹花开日落,时间啊,揭开我的迷惑,许下的愿望在天边海角铺成了银河,等着流浪的你来牵住我的手。”
所以,你还会等着流浪的我来牵住你的手吗?
当耳机里再次响起这首歌的时候,秦锦望着已经在云层下变得模糊不清的这座城,默默地在心里问道。
第69章 不用了,我都忘了。
高中毕业的盛夏,孟钦时站在南川六中门口,回头看了学校最后一眼,他在这所学校整整度过了四年。与秦锦在这里一起度过了半年,不到四分之一的时间,但却是他高中生活里最重要的时刻。
秦锦就像是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再也无从寻觅踪迹,他们就好像是两条相交的线,过了唯一的交点以后就再也没有交集。
孟父因为他和秦锦的事情大病一场,好了以后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现在基本上都不去太远的地方长时间工作;孟母更是如此,三天两头就要跑回来照顾他的生活,仿佛要弥补些什么。
高考填志愿的那天,孟钦时盯着志愿表发了很久的呆,他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里,事实上没有了秦锦他觉得去哪里其实都是一样的。
“我以后也去北京!”记忆里的少年活力十足,说这话时眉眼里闪烁着耀眼夺目的光芒。孟钦时用中性笔在地理课本上的中国地图上方圈出了北京的位置,冲着秦锦笑道:“我虽然考不上清华北大,但我还是可以跟你在同一个城市读书的,这样我就经常去看你。”
秦锦抬头看了一眼,然后继续着手里的算术题,语调平稳,显得波澜不惊:“好好写你的题,不然你哪儿都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