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巨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米布袋

作者:米布袋  录入:03-18

  蒋云歪了歪脑袋:“欺骗?”
  “你的说法太不艺术了!”老头嫌弃的挥挥手,“应该说是现代文明里矫饰的伪装,浮躁的脚步声中虚浮的追忆!”
  ……这些蛋疼的艺术家。
  蒋云把玩着胸针:“所以,如果要再找替代品,你需要一个价格便宜,但是看上去很贵的胸针?”
  这事儿不太好办,但是这里, 可是奢侈品众多的米兰,谁知道会不会有另一个脑子抽抽的艺术家,也搞了这么一出呢?
  “也不是,”老头不屑的回答,“还要足够合适,要漂亮,精致,熠熠生辉。”
  这老头的要求也确实不简单。
  “以您的威望和资历,就算从博物馆借皇家展品也不是没可能,”蒋云奇怪的问,“……当然,如果不考虑那些艺术追求的话。”
  小助手又是偷偷笑。
  “你闭嘴!”老头转头训斥他。
  “怎么了?”蒋云奇怪。
  米兰虽然赶不上弗洛伦萨那么有名,但自古也是一座艺术之城,不说管理更严格的公立博物馆,各种私立博物馆,还有历史悠久,藏宝颇丰的世家同样不少,可惜老头年少成名的时候,曾经大大的得罪过这一群人。
  那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老头这种现在看起来有些复古繁复的风格,却被当时人认为过于新潮前卫,那些被夸张修饰的线条,重重叠叠的点缀,被有些评论家批判为不伦不类,当时获得的赞美虽然不少,批评的声音同样很多。
  然后,老头做了一件或许叫他后悔了几十年的事情——当然,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
  老头在当时的报纸头条上开大炮,将所有支持老派风格的人叫做应该被没埋进坟墓的老古董,迟早有一天会被历史彻底遗忘的可怜虫。
  这个打击面实在有些大了,就算一部分原本对老头的新风格不是那么介意的人,也将这个满嘴喷粪的新锐设计师打进了不愿来往对象的名单。
  老头那几年的日子,是真不太好过。
  评论家的猛烈抨击,豪门望族的不以为然,这个刚出头的设计师要不是凭着一股子不服输的蛮劲,还真支撑不到现在——虽然嘴毒又暴躁这个毛病,他到现在都没改。
  如今,阿历桑德罗虽然已经成为了享誉全球的设计大师,在某些人那里依然不受待见,毕竟,他们可是被老头扫进了坟墓的可怜虫。
  博物馆的学究们是这样的,豪门望族也差不多,当年老头开起大炮来,可从来没有担心过扫射面积不够的问题。
  想要借珠宝首饰?呵呵。
  老古董准备带进坟墓里的东西,您怕是看不上吧?
  反正可怜的老头从来没有借到过昂贵的古代珠宝为他的秀场增辉,这对一个喜欢华丽的古典宫廷风的设计大师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或许也是因为这种隐秘的不甘,他才选择了那个装模作样,看上去就像是古代宫廷宝藏的廉价首饰。
  蒋云却突然想起来:“你老板家里藏品也不少,为什么不向他借?”
  “言?”老头一愣,“他那里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在老头的印象里,言末就是一个典型的商界新贵,这种人凭着天赋异禀在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的财富,可是穿着做派,依然深深的留着原生阶级的痕迹。
  言末的气质举止确实很出众,但是他连西装领带都不愿意穿,常年都穿着一身只追求舒适度的宽松休闲装,名表也从来不带,看上去可一点不像从一个深厚底蕴的家族里出来的富家子。
  老头甚至以为言末对那些珠宝同样看都不看一眼,更不用提收藏了。
  虽说老头对言末的猜测很对,可惜架不住这位的家世,比一般的欧洲大贵族还要悠久和富有。
  蒋云是看过言末在郊区宅子里的藏品的,规模和质量都相当吓人,据说这样的储藏室,他们家还有好几处。
  蒋云也不好多说,只是建议:“你可以去问问他。”
  老头半信半疑的照办,然后差点直接疯了。
  言末是五年前买下的珀尔希,也就是说,他足足和那些精致美丽的小东西错过了五年!
  “你不是因为一个科技公司才变得这么有钱的吗?!”老头简直要怀疑人生了,为什么真的会有这种彻彻底底的人生赢家,还被自己给碰上了!
  言末觉得老头的想法莫名其妙,他自己有钱,也不耽误家族同样也很富有啊。
  然后,向来很有艺术家风骨和立场的阿历桑德罗,就特别不要脸的抱着老板的大腿,央求借他的藏品看一看。
  言末手上这种东西确实不少,他对那些也是真没什么兴趣,不过他的祖父父亲都喜欢这个,他这里才积攒了不少。
  言末轻易就答应了老头的央求。
  没想到第二天,绕了一圈,老头又过来求蒋云了。
  这事儿说来也巧,老头兴味盎然的在满满都是历史的宝库里看了一圈,最后却看上了一个只剩照片的胸针,再一细问,言末说已经送出去了。
  对于老板这种土豪行为,除了流口水也没有其他办法,但是知道送礼的对象就是蒋云,他却正好求之不得。
  “这绝对是最好的替代品!我可爱的小天使,你一定要答应我的请求!”他央着蒋云。
  蒋云还莫明其妙的:“这是一款古代东方的胸针,言末那边还有不少古欧洲皇室的珍宝,你怎么会选了这个?”
  老头却小声说道:“如果我选了那些,被那些老古董看到,绝对被会嘲笑的。”
  ……真是无聊的理由。
  “只要言末同意,我无所谓。”在他心里,本来就是代替言末先保存着这枚胸针。
  “言说,只要你同意,他也无所谓。”老头马上说。
  这事儿就这么决定了。
  因为这枚古代胸针确实价值不菲,蒋云也不可能真的随随便便就带出来,在之前的排练中,他也只给老头亲眼确认过颜色和款式,并没有佩带出去。
  一直到了走秀当天。
  这天,后台格外的忙,身形骨感的模特往来穿梭,化妆师,设计师,设计师助手,还有各种辅助人员将原本就不宽敞的后台挤得水泄不通,有时候模特甚至只能够站立着,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换装。
  这是一份竞争激烈,工作环境糟糕,强度惊人的工作,但依然叫人趋之若鹜。
  模特儿们舒展着身体,毫不在意的来来去去,他们早就习惯将自己的身体作为商品展现出来,无论是不是在聚光灯下。
  蒋云刚入行的时候也不太适应,不过现在,他当然早就已经习惯这种几乎毫无隐私的工作环境了。
  飞快的换装,走秀,T型台上华丽的灯光,台下的掌声和惊艳,和后台混乱犹如战场的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
  蒋云在这地方还算如鱼得水,言简却十分的不适应。
  他也是珀尔希的员工,所以有后台的通行证,最近都是大秀,各种生面孔来来去去,也没有人多余注意到他。
  他勉强挤了进来,头一个反应就是十分嫌弃的捂住鼻嘴,人多又狭窄的地方总会有些奇怪的味道,再混上除臭剂和无数种香水的气息,确实显得浓郁而刺鼻。
  只不过,这位的表现也实在难看。
  “走快点,别挡路!”言简还在人堆里探头探脑,后面一个准备上台的模特就不耐烦的用力一推,把这个一看就与这里格格不入的东方人推到了角落里去。
  角落里堆着一堆刚被模特们换下来的衣服,现在后台犹如战场,谁都顾不上整理这些。
  “好大的胆子!”言简半天才把自己从角落的衣服堆里扯出来,刚想开口骂,却发现对方早就离开了,他也根本分不清是谁推的他。
  他本来就是一个特别洁癖的家伙,连被别人碰一下都会觉得嫌弃,更不用提刚才被别人穿过的衣服包围的可怕经历了。
  他虚恶了几下,刚想离远点,又被后头过来的模特狠狠推了一把。
  第二次亲密接触。
  这回言简终于学乖了,自动自觉的沿着墙边的角落里前进,终于顺利发现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蒋云!
  他真是太讨厌这家伙了,抢了言末哥哥的注意,言末哥哥家里的房间,还有自己站在T台上发光的机会!
  所以,他得靠近好好看看,这家伙到底使了什么样的法术!
  很可惜,后台实在太乱了,对他这样的菜鸡而言,别说是想要使点坏,就算是靠近蒋云,都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然后,他第三次被人推进了脏衣服堆里。
  言简忍无可忍,终于灰头土脸的试图离开,很可惜,他就连想要离开都不太顺利,又被人裹挟着,推推搡搡了半天,精神几乎崩溃,才终于挤了出去。
  这体验真是槽糕透了!言简离开后台以后,仓皇的喘了一口粗气,又掏出手帕,试图把身上那股子难闻的气味擦掉,只可惜,熏香的小手帕实在不够给力,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他狠狠的跺一下脚,从另一边去了观众席。
  蒋云这边,终于到了他上台的时候。
  这时候,蒋云才小心翼翼的取出那枚胸针,翡翠跟钻石比起来少了些璀璨夺目,却更有一种深沉又温润的美。
  这么胸针捧在手上,就像是真的捧着一汪活泉,活泉里还有莲花和游鱼。
  蒋云对古董并不是太懂,也知道这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旁边的工作人员帮他把古董胸针别在了衣襟上,蒋云深吸一口气,将自己最好的状态展现出来。
  这时候,他就是T台上的王。
  舞台的灯光从头顶照下来,恍如银河在他的面前铺展开来,周围是四散起落的星光。
  这是独属于他的世界。


第76章
  蒋云现在穿的是一身高定的华丽外套, 依然是典型的阿历桑德罗风格, 层层相叠又不显繁臃的绣片绸缎还有华丽的珠宝点缀,就像是古代欧洲宫廷的贵族最喜欢的打扮,但是更加利落的剪裁, 冷峻的配色, 又更迎合现代人的喜好。
  这是一套中性的长外套, 虽然女模特也能穿出它复古的华美, 但是蒋云偏中性的长相身形, 依然穿出了另一种雌雄莫辨的美丽。
  他纯东方人的五官完全没有被这套华丽得惊人的礼服外套压住, 甚至正好相反, 他温润的气质完美的掌控了这套衣服, 胸口的胸针也同样熠熠生辉,这个带一点古拙气质, 来自遥远异国的珍宝, 在现代的舞台上依然绽放出叫人无法忽视的光辉。
  台下人正交口称赞, 言简却震惊得瞪大了眼睛。
  那枚胸针……那枚胸针!
  他认识那枚胸针,问题是,那是言家的传家宝,从来就只传给儿媳的信物。
  蒋云凭什么带着这个!
  他几乎现在就想要冲上台去,一把把这珍贵的胸针从蒋云的胸口拽下来!
  这是言末借给他用的?还是他自己求来的?不管哪种可能,都叫言简如坐针毡,心神不宁。
  凭什么,凭什么?
  论起出身,他言简更高贵, 论起容貌,依然是他言简更出色,就算是论起亲近度,他与言家是远亲,依然要排在前头,然而,为什么风头依然被这个父母不详的流浪儿给抢了?
  言简喜欢言末,喜欢了很久。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言末,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第一次被陆小姐带着去言家做客。
  陆小姐是个极其严肃的女人,因为是带着私心收养言简的,所以对这个小男孩儿根本没有半点温情可言,只反反复复的警告他,言家是一个规矩多么森严多么高贵的地方,切不可以说多行错,要是他没有讨了言家喜欢,陆小姐也不介意再把他丢回孤儿院去。
  言简害怕极了。
  他那时候就已经是孤傲又偏激的性子,在孤儿院里从来都是最受欺负的小孩儿,好不容易有人收养,他自然是不愿意再落回原来的处境里,被领养又退回去的孤儿有多可怜,他已经见过好几次了。
  他战战兢兢的走进院子,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满脸严肃的小男孩儿,端坐在门口的大石头上。
  那个男孩比他大几岁,穿着蓬松的白色羽绒服,一张小脸素白,正看着天发呆。
  这男孩有一种与他年纪不太相符的从容,似乎不管在哪里,都是他的主场。
  陆小姐一见到男孩就迎了上去,那笑容是言简从来没有见过的亲切:“是末儿啊,这大冬天的你怎么在外头?”
  言末这才把眼睛从天上移开,礼貌的点点头:“母亲要我在外头欢迎客人。”
  “你母亲也太心狠了!”陆小姐替他鸣不平,一把拉起言末的小手,“哎哟哟这冰凉的手,哪个做妈的竟然这么舍得。”
  言末抽回自己的手,礼貌的微笑:“你们是……”
  “我是你陆阿姨,”陆小姐说,“这是你远方弟弟,叫做言简。”
  “你好,我叫言末。”轻而易举就得到陆小姐喜欢的男孩微微眯着眼睛,笑呵呵的同言简打招呼。
  言简一下子就被这男孩迷住了。
  言末拥有的,几乎是他向往的一切。
  温馨和睦的家庭,漂亮的大房子,生来便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永远不用担心被抛弃的处境。
  言简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奶奶还活着的时候,也在他耳朵边上描述过他们家族的昔日荣光,只可惜,那些辉煌早就败落,到最后,那个能够追忆的人都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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