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他有点笨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东方有鱼

作者:东方有鱼  录入:09-26

  (哭哭哭,不开心)】
  知乐画了一排哭泣和嘴角下垂的脸庞。
  【今天好像开心,又好像不开心。
  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要自觉。】
  知乐停下笔,检查了一遍,忽然又想起什么,最后再添上一行:
  【跟媳妇同住的第一天。纪念。】
  知乐满意的收工,收拾好东西,爬上床,盖好被子,关掉灯,闭上眼,进入梦乡。
  无论如何,新生活开启了。


第14章 反常
  第二天,知乐发现沈程不见了。
  知乐起床后,见沈程的房门紧闭,便去敲门叫沈程起床,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以为沈程还在睡,知乐便先去洗漱穿戴,一切结束后再度来到沈程房门前,贴在门口倾听。
  还在睡吗?太阳好高了。
  知乐犹豫要不要继续叫,手无意识碰到门把,门原来虚掩着,一碰之下便径直打开了。
  “……我进来了哦。”
  知乐走进房中,却发现房内空无一人,窗帘早已拉开,明媚的阳光照进房中,床上被子折叠的整齐平整。
  “已经起床了啊。啊,是我起晚了。”
  知乐忙跑下楼,寻找沈程。
  然而楼下却无沈程身影。
  “哥哥!哥哥,是不是要吃早饭了啊。”
  知乐在客厅里张望,旋即到餐厅,一楼的起居室等几个房间,又咚咚咚跑到二楼,四下找寻沈程,结果都没有人。
  “哥哥,你在哪里?”
  知乐来到房外,站在空旷而美丽的花园中,目露迷茫与不安,哥哥不见了,去哪里了。
  “哥哥?沈程!”
  知乐的叫声没有唤出沈程,却召来了其他人。刘姐听到声音,匆匆赶来:“小江先生,你起来了。”
  知乐看到她,马上停下脚步,并往后退了几步,面上流露出紧张与戒备,他认得她们,昨晚沈程介绍过,这是家中的人,不必太害怕。
  刘姐几人见状,便远远的停下,中间隔着段距离,笑道:“刚才去看过,见你还在睡,就没有叫你。早餐一直备着在,现在吃吗?”
  知乐不说话,黑色的双眸闪烁,看着刘姐。
  刘姐:“小江先生?”
  知乐鼓起勇气:“我,哥哥呢?”
  “沈先生吗?”刘姐回答道:“沈先生去公司了。”
  哦,原来是上班去了。知乐明白了,之前沈爷爷告诉过他,他一时没想起来。不是消失不见了,知乐放下心来。
  “……早餐在哪里?”知乐饿了。
  另两个女孩儿很快将早餐准备好,并将知乐带到餐桌前坐下,早餐丰富而精致,知乐却没有即刻就吃,只因刘姐和那两个女孩儿还没离开。
  虽然算勉强“认得”她们,知道是家中人,但知乐仍旧有些不自在。
  “沈先生走时交待,要好好照顾小江先生。小江先生有什么事,可以随时吩咐我们。我们全天候都在旁边那栋楼里。”刘姐说。
  知乐拘束的点点头。
  “要是想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也请小江先生直言,好便于厨房准备合您口味的。”
  “都吃的,不挑食。”知乐说。
  “好的。”刘姐说,接着拿出一只对讲机,放到桌上,“小江先生,这个您拿着,要有什么事,随时叫我们。”刘姐大概给知乐讲了一下用法,看出知乐不自在,便带人离开。
  知乐一个人坐在桌前吃早餐,今天做的西式餐点,除了牛奶,都是他没怎么吃过的,有几样小甜点在县城的面包店看到过类似的,卖相却没有这么好看,味道也远远比不上。
  知乐细嚼慢咽,吃的津津有味,本着不能浪费的原则,进而将它们全部吃的干干净净。
  吃饱后,知乐感到心满意足,接着对桌上那只对讲机产生了兴趣。
  他在电视上见过,里头威风凛凛的军官与士兵们之间常常用它通话,“我是猎鹰我是猎鹰,收到请回答收到请回答。”非常神奇和威风。
  知乐拿起对讲机,它不像电视里的那么大,更小巧可爱,知乐左右看看,将它凑到嘴边,小声说道:“我是知乐,我是知乐,收到,请回答,收到,请回答。”
  说完他笑起来,随即顺手按了按那个醒目的红色按钮。
  然后,不到三分钟,脚步声响起,刘姐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知乐面前。
  知乐:……
  刘姐:“小江先生有什么吩咐?”
  知乐吓了一跳,慌忙将对讲机丢到桌上,如烫手的山芋,更站起来,退后一步,离刘姐远一点。
  刘姐一看便明白怎么回事,得到过叮嘱,知道知乐怕生,怕吓到他,便缓声,笑着道:“小江先生吃好了?对,该收拾碗筷了。”
  说着刘姐便手脚利落将桌上收拾干净,而后又马上离开,“小江先生请随意。有事再叫我们。”
  知乐等了一会儿,重新拿起对讲机。居然真的一按人就会出现,像动画片里的神奇口袋,好厉害,知乐很喜欢,却不敢再乱按,他还是自己一个人待着比较轻松一点。
  吃饱喝足,知乐离开餐厅,来到大厅,有一瞬间的茫然,接下来该干嘛呢。
  在老家时,也并非整天跟着爷爷,但总有那么个人在,不像现在,空荡荡偌大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个。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总是让人有些许不适应和怅然,世人如此,知乐第一次离家千里,也会产生这种情绪。
  但知乐是一个很容易开心的人,他来到外面,左顾右盼,金色阳光铺天盖地,春天里花园中百花绽放,斑斓的蝴蝶翩翩飞舞,高大的梧桐树叶沙沙作响,这一切瞬间冲散了知乐心头的愁绪,心情马上好起来。
  一个人也要做事。一个人也有很多事可以做。
  知乐每天都有固定的一些事要做,譬如锻炼。在家时通常是早起运动,或者跑步或者做体操或者骑车等等。这两日换了环境,都没顾上。
  这可不行。
  得补上。
  要自觉。
  今天刚吃过饭,不适合再做剧烈运动。于是知乐便在院子里散步,顺带逛逛园子。
  散完步,知乐回到房中,开始读书写字。
  中午独自吃过饭,午睡一个小时,起来后呆呆坐着发了会儿呆,想起什么,便起来,跑到娱乐室里,鼓捣了许久,而后悻悻出来,拿出手机开始玩游戏。
  夜色降临。
  知乐望望外面渐暗的天空,目光中露出期待,天黑了,沈程马上就要回来了。以前爷爷农闲的时候也曾到外面工作,便是这样,清晨出门,太阳落山后便会回家。
  沈氏公司。
  沈氏集团近年来业务拓展,其商业触手已伸展到诸多产业,覆盖范围极其庞大,为便于管理与发展,去年总部一分为二,城南与城北中心各立一栋楼,沈明与沈程各领其责,分管两部。
  沈程回国后,入职城南部。
  此际,二十八楼办公室,阳光透过透明的落地窗洒进来,铺满半个地板,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助理朱辉站在办公桌前,正在汇报相关工作。
  “……这是策划部提交的最新方案。”
  沈程接过,低头翻阅,眉头微拧,目光在文件上飞快浏览,不过短短几分钟,便给出反馈:“毫无可取之处,全部重新做。”
  朱辉道:“这已是第三版,策划部整个部门连熬了半个月才……”结果却得到毫无可取之处的评价,朱辉不难想象策划部之后的悲惨反应。
  “那就通知行政部,重新考核策划部总监业务能力,”沈程头也不抬,声音波澜不惊:“不行就换人。”
  朱辉不敢再说。
  沈程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一身黑色简约西装,脊背自然笔直,桌面上一台电脑正运行着最新分析数据,沈程一边签阅文件,间或瞥一眼屏幕,一边听下属汇报,一心三用,却有条不紊,全无差错。
  朱辉看着这位年轻的上司,再次心中涌起钦佩之情。
  作为沈泰远之孙,又有其兄沈明“朱玉在前”,众人对沈程自然尤为关注。不同于沈明一直在国内,沈程这些年在国外十分低调,几乎没有爆出任何新闻来。
  众人对他的了解,仅停留在英俊的外表和莫测的性子上。
  朱辉来做助理前,也跟所有人一样,对沈程的商业能力持观望态度。然而短短一个月内,沈程便以出色的成绩交了份漂亮的答卷。
  如今的时代,真金鲜少会被埋没,而一个人有没有真才实学,往往三言两语或一两件事便可鉴出真伪。沈程不像沈泰远那般儒雅,以和为贵,也不似沈明那般亲和,总是笑脸迎人,他雷厉风行,以身作则,严明高效,冷面无私,甚至不留情面,令人心惊胆战。
  但同时又公平公正,任人唯才是用,虽不亲和,却不□□□□。
  自他上任以来,整个城南部工作风气肃整,业绩激进,所有人对这位才二十出头年轻的掌权者真正又怕又敬。
  如今商业圈中所有老一辈最羡慕之人便是沈泰远,有这么一对孙子,沈氏未来更加不可限量。而沈程一跃成为圈中新贵,比之当年沈明,更令人为之侧目。
  出身好,长得好,还才能过人,这世上的确有这么些受上天偏爱之人啊。
  “下一个。”
  朱辉回神,接过沈程签好的文件,正要接着报备下一项事宜,却发现沈程的目光扫向桌角的手机。
  这已是今天的第三次了。
  沈程不像沈明,是工作狂,但上班时间内,却非常专注,讲究效率,心无旁骛,从不会因其他事物分心。
  今天却出现了反常。
  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朱辉迅速在脑中搜索一遍,公事上需要约见沈程的,多半都会先通过他这里,而私事上……近段时间的日程上,沈泰远北上陪同友人治病,暂无消息。
  再更私人一点的……沈程才回国不久,倒是各种邀约不断,不过他现在正忙,早一概推掉,眼下这般着实让朱辉猜不透。
  “沈总,可是有什么遗漏的重要电话?”
  身为助理,朱辉尽职尽责,不放心的问道,怕工作上出了疏漏。
  沈程短暂的分心片刻,想到早上自己朝刘姐已做过叮嘱,刘姐做事稳妥,应当没问题,而家中的安保也没问题,非常安全……听见朱辉问,便收回目光,示意无事,继续。
  朱辉便接着道:“荟萃杂志的主编已约过您几次,希望能做一期关于您的个人专访。”
  荟萃杂志乃当下颇具知名度的一家财经周刊。
  “不是已经做过?”沈程回国之初便做过一期访谈,算是正式入场沈氏集团的一个宣告。
  朱辉回答道:“这次是它旗下的娱乐新闻版,主要想就有关您的……婚事方面做相关报道。此事他们之前跟沈老先生提过,沈老先生的意思是,这种事无伤大雅,但看您的想法。”
  沈程公开性向后,关于他的恋爱婚姻的热度不减反增,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沈老爷子给他定亲之事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圈子里已隐隐流传开。各路媒体更是蠢蠢欲动,只不过没得到许可,无人敢公开大肆报道。
  沈程两道剑眉微微拧起。这门所谓的亲事从一开始沈泰远“以死相逼”,到带人回家,他始终处于被迫与被动状态,现在还要公布于众,世人皆知?这立刻激起了沈程心中的反感。
  “不接。”沈程冷道:“通知下去,这件事没有我本人同意,不得有任何报道。”
  朱辉忙应是。
  沈程交待完,将手边的手机一拨,推远,连带着方才片刻的思绪也立刻烟消云散。管家里那人做什么,他如今所做已仁至义尽,其他的不必再管,住得惯便住,住不惯正好,到时他自己主动离开,岂不正合心意?
  生活不是言情小说,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无脑爱。
  接下来的一整天,沈程忙碌而专注,不再分心私事。
  傍晚,华灯初上。
  沈程起身,穿上外套,离开公司。作为公司最高负责人,只要愿意,每天自然有忙不完的工作。不过多年的国外生活,让他形成不爱加班的习惯。尤其在沈氏,他加班便意味着下属们也要跟着加班,于是他通常将剩下的工作带回家再继续做。
  车子平稳行驶在主干道巨大的车流中。
  沈程坐在后排,抬眼看向外面,黑色双眸沉静,略带倦色。这座一线城市,璀璨繁华,人流如织,步履匆匆,似乎所有人都在赶着回家。
  车子一路驶进沈家别墅里头,外面大门无声无息合上,沈程从车上下来,像从前无数个时日一样,独自走向所居之处。
  “哥哥!”
  然而今天却响起了一道陌生的声音,犹如一道天籁,从天而降,打破了这空荡荡寂静的家园。
  沈程蓦然停下,抬眼望去。
  庭院中已亮起灯,灯火通明,知乐站在门厅外,看见沈程,便马上跑过来,修长的双腿急急穿过花园,穿过小喷泉,来到沈程面前。
  “哥哥,你回来啦!”知乐笑容满面,朝沈程说:“我等你好久。”


第15章 偷看
  庭院的灯光明亮而不刺目,带着种充满艺术美感的朦胧,知乐的笑容在灯光映衬下,仿佛泛着温暖的光泽。
  事实上,无论白天与黑夜,他的笑容总是温暖的。
  沈程看着眼前的少年,不自觉眯一眯眼,心中蓦然升起中奇怪的感觉。
  这座园子,自置办以来,沈程鲜少入住,直到这次归国,才作为常住居所,通常都是他一人来来去去,从前在国外也是,住在外面公寓,上学下学,上班下班,多半独来独往,形单影只,早已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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