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要杀我的哨兵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俺大爷

作者:俺大爷  录入:10-04

  莫狄往后靠在椅背上,笑了。“安抚治疗怎么做?”
  季末心道,只要是个特殊人类都知道的问题你来问我,但考虑到莫狄正不舒服着,于是答道:“就是找个向导医师安抚你。”
  “其实也没必要非得是医师吧,应该是个向导都可以。”莫狄说着,低下头摸了摸靠椅扶手。
  季末皱眉。
  “那不行。安全起见一定要去正规医疗机构的精神安抚科,找专业人士,这纳入医保的。”
  莫狄指头在扶手上弹来弹去,也不知道在不在听。季末继续说:“你不舒服得厉害一定不要勉强,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塔内给员工的精神安抚是专门批假的,带薪。单身的哨兵基本定期去的,你不要把这当作多见不得人的事。”
  莫狄还是低着头,季末感受着满屋子哨兵压抑的精神力,都有点烦躁了。他起身走过去,嘴里说着:“走吧?那里不排队,很快就好,做完就不难受了。”
  走到莫狄身边的时候,季末被他突然一把抓进怀里,他跌坐在莫狄大腿上,双腿被对方的膝盖顶开,两个人小腹相贴。莫狄没给季末反应的时间,就俯身牢牢抱住怀里的人,把脑袋埋在季末肩窝里,深深吸了两口气。
  “不要他们,就要你。”
  莫狄的鼻息喷在自己的颈侧,低音咕哝着在耳边回响。季末臊得不知怎么好,然而这个体位稍微挪动一下都有擦枪走火的危险,他大脑宕机,居然就任由莫狄抱了好久,红着脸一动不动。
  温软的东西贴上了季末的脖子,贴了一下,两下。季末听见莫狄问他:“你感受一下,我是不是被你安抚了?”
  季末呆呆地感受了下,莫狄的精神力跟刚刚完全不同,虽然浓度还是很高,然而柔软了下来,没有戾气,只有……
  情.欲的味道。
  那边办公桌上的斑颈鼠兔睡醒了,支棱了起来,激动地“吱”了一声。季末羞愤欲死地想从莫狄身上站起来,然而莫狄坏心地使了劲,趴在他肩头闷笑。
  “你看,你什么都不做也可以安抚我。你是我的药。”
  季末被莫狄锁在怀里,鼻头有点红。他僵硬了一会儿,轻轻、轻轻地把脑袋搁在了莫狄肩膀上,然后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说:
  季末沦陷中。
  季末:怎么办,有点拒绝不了暧昧对象了。
  莫狄:哇我已经是暧昧对象了吗?!?!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第25章 -兄弟
  “累了,毁灭吧。——季末《无关记录》”
  如果说有几个字能够概括季末这些年来不为人知的心态的话,那大概就是——“累了,毁灭吧”。
  大概三四岁的时候,小向导季末产生了第一个预知事件,时间过于久远,他已经无法考证是怎么触发的了。
  第二个预知事件是在十岁的时候,季末碰了一下父亲季向东的手,看见了父母的死状,这噩梦一看八年,在高考当天成真了。
  第三个预知事件是在十四岁的时候,触发对象是季末的哥哥,季初。
  季末的哥哥季初,大季末五岁,是个精神力A级的向导。从季末记事起,就知道哥哥特别讨厌自己。
  也许是因为自己精神力比他强很多,也许是因为自己成天说胡话,也许是因为自己胆小爱哭,总之哥哥就没拿正眼瞧过自己。
  季初胆识过人,一表人才,是堂堂正正的“季向东的儿子”。季向东作为边区的王牌哨兵,战功累累,每次回家都带着勋章,看大儿子比小儿子顺眼许多。季初爱听季向东讲边区的故事,梦想着早日跟随父亲去战斗,而季末则窝在母亲怀里,到了晚上瑟瑟发抖。
  季末一直对季初又怕又喜欢,哪怕哥哥再不喜欢自己,那也是自己的哥哥呀。小季末很想像别的小朋友一样跟在自己哥哥姐姐身后当跟屁虫,然而他不想讨哥哥的嫌,只是远远地看着哥哥和大孩子们谈笑风生,玩耍嬉闹,当自己不存在。
  就这样,季末艳羡地看着季初,长到了十岁。
  十岁那一年,对季末来说,是心智彻底成熟的一年。
  如果说在此之前小季末在夜里重复梦到的世界末日只是噩梦的话,他亲眼看见父亲掐着母亲的脖子,两人双双摔下楼梯的这个画面,让十岁的季末濒临崩溃。
  他从小精神域就不稳定,精神体只出现过一两次。他知道哥哥季初的精神体跟自己的很像,他很想摸一摸,然而不敢。这天碰到季向东的手产生的预知画面,让季末躲进了自己的衣柜里捂着脑袋,他哆嗦得柜子都在颤,在即将晕过去的时候,他的精神体终于出现了。然而没等小季末把斑颈鼠兔幼崽抱进怀里,柜门就被嘭地拉开。
  十五岁的季初鄙夷地低头,却在见到小鼠兔的那一瞬眼睛一亮。季初迅速放出了自己的天竺鼠。
  大孩子带着坏笑,给天竺鼠说:“去把那个小玩意儿给我叼来。”
  于是季末眼睁睁地看见那只天竺鼠从衣物上叼起他的小鼠兔,送到了季初手上。季初两根手指掐着小鼠兔的脖子,小家伙的小腿在空中乱蹬。那手指越掐越紧,季末感到呼吸困难。
  季初踹了一脚衣柜。“你给我出来。”
  季末缩在里面没有动。
  季初冷哼一声,“我就搞不明白,爸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儿子。”
  季末直勾勾地盯着季初手里自己的精神体。
  他的精神体,他都没有见过几次。
  “我数三个数,你再不出来,我把它扔了。”
  季末战栗着哭了出来。他忍着巨大的恐惧,从衣柜里爬了出来。他腿还发软,勉强站直就朝哥哥伸出手,想接过自己的小鼠兔。
  季初掐着斑颈鼠兔的后颈皮晃了晃,往伸过来的弟弟的手掌那里递过去,却在要把鼠兔还给季末的时候,又一移动,在空处松了手。
  小鼠兔在空中自由落体。
  季末连忙扑过去接,他心跳都停了。然而他腿还软着没能接住,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精神体在地板上摔成了银色光絮,消失不见。十岁的季末放声大哭。
  季初厌恶地眯起眼睛。就这种程度精神体根本死不了的好吗?哭什么哭?有什么好哭的!他把季末从地上拽起来,“闭嘴,妈让我叫你吃饭。”
  即使这样,在季末心里,季初也只是个坏哥哥,他并不恨他。
  十岁的小孩子沉默寡言,阴郁胆小,空有三S的精神力,却活得像个残废。谁都可以欺负他,他也不会反击。
  四年的时间过去,季末从小学到了初中,季初成长为优秀的向导,已经在边区服役一年。
  十四岁的季末逐渐清冷,他不会再跟任何人讲起自己的预知梦,变得什么都不在乎。他的全部情感似乎都在预知梦里耗光了,也或许是因为不被任何人相信而逐渐消失。季末把难过和痛苦留在了童年,自愿成为一个没有情绪波动的人。他待人极其随和,但谁都走不到他心里去。
  这一年春天,季初从边区回来看望母亲。
  季初在边区已经呆了整整一年,母亲格外想他。看着大儿子越来越沉稳,举手投足颇有将领风范,她心里很高兴。季末放学回来的时候,还没进门就听到家里十分热闹,他就知道不是父亲就是哥哥回来了。
  季初正在厨房给母亲帮厨,母子俩有说有笑。季初正熟练地掂锅,说自己在新兵连的时候还在炊事班呆过一阵,学了不少菜,要做给母亲吃。
  季末轻轻把大门合上,无声地换了拖鞋,背著书包上楼去了自己房间。厨房里的母子俩都没有注意到他回家了。
  到了要开饭的时候,季初来敲他的门。没等季末说“请进”,季初就自己走了进来。
  “下来吃饭。”季初笑着说,“回来也不打招呼?”
  季末淡淡扫了季初一眼,把习题合上。“哥。”他不冷不热地打了个招呼,起身下楼,把季初甩在身后。
  席间落座,季初拿出来大哥的做派。
  “季末,这一年过得怎么样?”
  季末有些稀罕季初居然主动问他怎么样,也许边区艰苦的环境真的很锻炼人,让季初都学会了关心弟弟。他抿了抿唇,打算说“挺好的”,可是话还没到嘴边,就听到季初带着戏谑又问了一句:“不像小时候那样总发疯了吧?”
  季末筷子一顿。
  他心里被扎了一下,但立刻从容把动作接上,继续吃饭。
  “没有。”
  季母热络地插话:“小末现在学习忙,压力挺大的,你当哥哥的就不要总拿小时候的事逗他了。来,小末多吃点。”
  季末乖顺地吃着母亲夹的肉,瞄着哥哥。季初在边区锻炼了一年,也晒黑了些,他的肌肉不突兀,身型修长有力。这外表是季末怎么都羡慕不来的——自己苍白得近乎病态,眼底永远有两个黑眼圈,唇色也很浅,一看就是病秧子。
  季初也热络地给季末盛汤,季末其实吃不下了,但这是第一次哥哥给他盛饭,季末还是接了过来。他小心接过那碗汤,放在自己跟前,小声说了句“谢谢哥”。
  “不客气!”
  一年不见,季初是真的很有哥哥的样子,他高兴地伸手摸了摸季末的脑袋。
  然而下一秒,季末就浑身巨颤,手不受控制地碰翻了汤碗,洒了一桌。
  季初满面愠色,“摸你一下都不行了?!至于吗?!”季母跑去拿抹布过来收拾。
  季末站了起来,他紧紧攥住了季初的手,声音惊惧而颤抖。
  “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然后他飞快跑回了自己房间,上了锁,在墙角瑟瑟发抖。
  这种感觉久违了。他自己都已经接受了世界毁灭还有父母身亡是自己臆想的噩梦,可是今天又有了新的浩劫。
  他看见了他哥哥季初,死在了边区的办公室里。那间办公室里有一个电子日历,日期是三年后的十二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是季末的生日。
  三年后,哥哥要死。
  季末午夜梦回的噩梦循环里多了一个影片,占据了他全部的心神。他从未有过有着如此清晰的时间锚点的预知梦,而在梦里季初那间边区的办公室墙上,明晃晃就挂着电子日历和时钟。季末在梦里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时间都没有改变过。
  知道确切的时间就好办了,三年后的那一天,一定一定不能让哥哥在边区。
  季末下定了决心,尽管还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但还有三年,他那时就十七岁了,会有办法的。
  季初回家探亲一共就住了三天,三天之后,又一腔热血奔赴边区。临走的时候,季初拥抱了母亲,将手放在季末脑袋上,犹豫片刻后还是揉了下去。
  这次季末没有躲开也没有发抖,他冰着一张小脸,没什么表情地喊了句“哥”。
  季初这才笑了,他拍拍季末的肩膀,“照顾好妈,乖一点。”
  季末和母亲目送车子远去。
  时间过了两年,十六岁的季末在商场里触发了第四个预知事件,那个人是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可惜是个残疾人,瘦瘦小小的,坐在轮椅上被撞倒了。
  季末过去帮忙,在触碰到小姑娘的那一瞬间,他闭上了眼。
  ……太残忍了。
  身体已经如此破败,居然会因为过敏哮喘而死在这天。
  季末从不管闲事,他想走开,可是挪不动腿。
  小姑娘谢过帮忙的过路人,把购物袋抱在腿上,推了把轮椅轮子就要走。这时季末开口了:“我也是一个人,你不介意的话,快中午了,我们一起吃个饭?”
  季末推着小姑娘的轮椅,问她想去哪里吃。小姑娘果然报了他在预知里看到的那家美食城,可惜美食城里店铺很多,装潢统一,他不能确定到底是哪家才会诱发过敏。季末的心变得沉重,开始想到底从哪里做起才能改变预知,于是路过药店的时候他先去买了脱敏药。
  小姑娘开心地跟季末聊天,她也是十六岁,名叫陆洁,但父母都去世了,全靠姐姐养活自己。季末一边聊着天,一边分心观察四周有没有常见的过敏原。点餐的时候已经足够小心了,谁知道陆洁还是过敏了,季末在她还能吞咽的时候给她塞了过敏药,火速打急救电话。
  最终她在医院被救活了。
  主治医生出来跟他说:“小伙子,不错啊!再来晚一分钟,你朋友恐怕都不行了。”
  季末眼睛湿润了。从他做预知梦的那天起,十多年了,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庆幸。因为他的异能,他救了一个人。
  陆洁的监护人已经来了,趴在病床边一声声叫着陆洁的名字。季末看了眼那个年长一点的女孩的背影,心想这大概就是陆洁的姐姐,衣着极其朴素,举手投足露出来一股书呆子气。
  季末抹了抹眼睛,最终也没走过去打扰姐妹俩劫后逢生的喜悦。她们真不容易,季末想。
  走出急诊大门的时候,季末又碰到了主治医生。这次主治医生边跟了好几个大夫,他急着跟他们说话,并没注意到季末。擦肩而过的时候,季末听到主治医生说:“幸亏今天送来的及时,不然她连剩下的半年都没的活。你们几个不同科室的去看完陆洁,把情况及时汇总给我……”
  白大褂之中的一个说:“癌症到这个阶段,能多一天是一天,尽量减轻病人痛苦,她姐姐也是这个意见……”声音逐渐飘远,季末的脚步顿住。
  原来,陆洁是一个本来生命就没剩几天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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