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那一天,相当地晴朗,相当地热,南风席卷了一地的落叶,旋转着在阳光中穿梭。风那么大,像是要把我吹走一般,我尽力睁开眼睛,却看不清树下的人影。
“我喜欢你。”
啪!
风依然那么大,摇动着树梢与草叶发出歌唱一般的声音。我仰起头,在被风吹乱的发间可以看到蓝得不可思议的天空。
那一年夏天来得很早,天气好得令人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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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梨树的风景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在火车车厢里了,窗外的景色如胶片一般迅速向后退去,旁边的坤英正在用Discmen听音乐,音量大得我都听得出是Everything
but the girl,她一抬头看见我,露出一点点笑容。
“你醒了啊?”
“恩……”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不好意思,习惯性地用食指摸额头。
“对不起啊,一大早把你拖出来,害你没睡好。”
“没事,我现在很清醒。”
说着我打了个呵欠,她依旧朝我笑笑,我也回以微笑。三月的春意,是窗外飞逝的嫩绿和粉红。
今天在坤英的堂哥家有一场派对,为了庆祝另一个堂哥海外学成归国,所以他们这一辈的亲戚都携伴参加。我就是被坤英“携”来的。
“什么庆祝?纯粹是一个玩闹的名目罢了。”坤英耸耸肩,她是一个认真的女孩子,虽然说不上来,但我总认为她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你大可以不参加呀。”我笑道。
“那怎么可以?”坤英又较起真来,双眼紧盯着我,“以往集会我都只能和七巧一起去,这次有了男朋友了,岂有不去的道理?”
七巧是坤英的密友,是一个和坤英有着本质上相同东西的女孩子,也是个有趣的姑娘。
“和七巧去也没什么不好啊。”
“......怎么说你都不明白。”坤英放弃了解释,头转向窗外看风景。
列车经过一座铁路桥,进入了绿色的谷地。仔细一看原来是很大一片的农田,朝阳折射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农田之后是青色的竹林,全都朝向同一方向倾斜,今年的新叶和去年的枯黄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遗憾的是七巧也并非一个人来的,打扮得跟艺术家似的沉默青年心不在焉地站在她身边,有着一张看不出年纪的娃娃脸,说他是个少年也会有人信。七巧则用一种很有成就感的满足眼神瞟着坤英。
“那不是,未央老师吗?”
坤英有些震惊。她是未央的书迷,因此大受打击是当然的。我则是第一次见到他本人,虽然之前有给他的书设计封面,但都是通过出版社联系的。
未央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从他的小说里可能有些稀薄的影子,但我觉得这个人有些难以理解。究竟现在在这里的,是他本人,或者只是他的一部分也未可知。总之我不觉得这个人就的未央。
“那是因为你以貌取人。”
作为未央迷的坤英很不满我的疑虑。虽然不是那么一回事但她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令人信服。
“为什么喜欢未央的小说呢?”我问。
“因为很好啊。”
“未免太笼统了吧?”
“好就是好,哪有为什么?”
坤英不理会我的刨根问底,转身去拿果汁。
未央的书我并非没有看过,只是一次也没有下决心看完过。他写的是那种没有明显秩序,没有实际参考,充满了暗示与象征性符号的语言,看起来没头没尾,像盘古开天地之前的世界。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想通过这些文字传达某些意念。当我见到他本人时这种感触更加的深刻,而且似乎这一切在他本身而言都是无意识的。
我开始悔恨给他的书设计装帧时没有和他本人沟通过。现在再看我那设计,并没有融入他的理念。实在幼稚。
脱节了。
我懊恼地想,手指又习惯性地摸上额头。
“想什么哪?”
坤英又回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杯柳橙汁。
“工作上的事。”
“那就不要跟我讲。”
坤英还是个学生,对于社会啊工作啊什么的都缺乏兴趣。
“那就讲你有兴趣的好了。”
“恩,我来给今天到场的人打分。”坤英一本正经地退了两步,“今天派对的主角雅英哥,一门心思都在我那未来大嫂身上,不及格。当主人的纪英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不及格。倪大叔是我大嫂的走狗,不及格。我大嫂一点女人味也没有,又不漂亮,又不讨人喜欢,给她鸭蛋都嫌多,负分好了……”
我听着坤英对大家的不满,像极了叛逆期的少女,不由露出微笑。我年少时也是这样,对什么也不满意,总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待遇,想想连这样的思想也离我远去了。
“歌英老是一副长辈的样子,鸭蛋。”坤英果然孜孜不倦,还在继续,“未央和七巧也是,本来我还中意未央的,谁知道他居然看上了七巧,一块儿封杀。”
“没有一个你顺眼的啊?”我开玩笑的说。
“恩,这个嘛,有点难……”她的眼光扫了几圈,忽然兴奋地抓住我的手臂,“喂喂,有部阿尔法罗密欧。”
跑车当然不会在房子里。我顺着她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立即就明白了她的感觉。那是一个颇高大的男人,目测接近一米九,穿着感觉十分复古,戴着茶色的眼镜,头发的颜色很浅,似乎是这家主人陵纪英的旧识,两人之间用一种很默契的方式交谈,不时露出会心一笑。整体上就像一部散发着古典气质的名车。
“不知道他是谁,没见过……”坤英有点撼恨地说。
“去问你哥不就清楚了。”
“聪明。”坤英打了个响指,“我去打听,你等着。”
不一会儿坤英捂着额头怏怏地回来了。
“被雅英哥敲了一粟壳,还说‘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
“乖啊,不痛了。”我摸摸她的头。
“你怎么也这样?”
坤英愤怒地咆哮。
中国人所谓的庆祝铁定离不开吃饭。坤英十分懂事地给大家敬菜,七巧也不甘示弱地敬酒。得,她们两个又攀比上了。从她们的状况看来不知是该说她们关系好还是不好。终于她的堂哥们一人敲了她们一记才停止了逐渐升级的战事。坤英坐回我身边端着碗好久才开口。
“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没关系,我了解。”我夹给她吃喜欢的笋,“吃饭。”
坤英闷不吭声地扒饭,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发起呆来。桌对面坐的是纪英和阿尔法罗密欧。
“你有没有听过我家的谣言?”坤英小声地说。
\\\\\\\\\\\\\\\"古老的家族总有些传闻吧?”
“不是啦,”坤英又靠近了些,怕别人听到一般,“就是,我哥是同性恋的事。”
我摇摇头。
“本来说纪英哥和雅英哥都是,但雅英哥这一次像是打算结婚了,谣言也传不了多久……”坤英瞧了瞧她的“未来大嫂”。老实说这个人我是打过交道的,靖岚书店的总编辑。明明是个女人却有不输给男人的气魄,脸和身材都十分中性,声音又低,我怀疑雅英是同性恋的传闻是因为她不像女人的缘故。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纪英哥。”坤英一副股市分析家的表情,“他从来没交过女朋友,老是出入同性恋酒吧,我拉他去看三级电影他都不去。他若说他是异性恋打死我也不相信。”
“打死你还能想事那叫诈尸。”
“那我说‘他若说他是异性恋我都不信’。”坤英纠正语法错误,“你看他今天又拉一男的来了。”
“阿尔法罗密欧?”
“可惜是个同性恋。”坤英无不扼腕,“为什么好男人不是结婚就是同性恋?”
“你这句话攻击范围很广哦。”
“你看我两个老哥就知道嘛。”
她的堂哥们除了择偶趣向奇怪之外的确是男人们的典范。
“别难过,你也是个好男人。我不亏。”坤英斩钉截铁地说。
“说得也是。”
吃完饭之后家住得不远的就起程回去了,我和坤英则要等明早的火车,所以今晚得住下来。
晚饭比午饭时的人少了许多,基本上算来就是我、坤英、纪英、雅英、阿尔法罗密欧。吃完饭大家轮流洗澡,然后都到院子里玩焰火。
人一少,坤英终于和阿尔法罗密欧说上话了,而且还可以和他一块儿玩,现在她兴奋得很。我坐在走廊边喝茶时,陵雅英不声不响地坐在了我旁边。
“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谈谈的,只是一直很忙,没来得及。”他说。
意料之中,我洗耳恭听,静待下文。
“这个房子是陵家战前时购置的,修葺了很多次,看不出有那么久吧?”他说着摸摸手边的廊柱,“坤英小时侯住在这里,和我们几个叔伯兄弟。歌英不住这里,她是继承人,要单独培养。”
“那时候坤英很健康--坤英后来住了很多年医院你知道吧?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学医的,虽然没派上用场,但坤英已恢复了,这比什么都重要。我还记得她那时候个子很小,被我们笑她长不高。我们几个喜欢爬到院子里的树上,哪,就是那棵。”
房子也许不现老,树的年龄却不容小窥了。我想着这么粗的树,得有多高呢?我抬起头,看不见树冠上面的天空。
“虽说我们不是亲兄妹,但我们最疼的是坤英。毕竟这孩子成长得很艰难,好多次我都以为要失去她了,还好她现在还能跳能笑的。”
说到这里雅英的目光变得十分柔和,“虽然她现在还是个学生,但我想有你照顾她,我们也比较放心。”
我想问他凭什么相信我?但似乎有些不妥所以作罢。
“别用那种眼神看人,我这么说是有依据的。”他笑道,“一看就知道,你是值得信赖的,而且两仪也很看好你。”
“总编辑?”
“她可能比较了解你,她说:‘如果坤英觉得对的话,没必要把别人的看法强加于他们啊。’”
“我们年纪是差很多。”
“而且你已经出社会了,她还只是个孩子。”
我点点头。
“你们都还年轻,说句不好听的,将来也不一定会一辈子在一起。我只希望你,在任何情况下,都别伤害她。”他低下头,“我这要求很没道理,只对你做出要求。你就当是
兄长对你的无理要求吧。”
“不,你的心情我很明白。”
“看得出来。”
“论年纪我也是坤英的兄长,我也想保护她。”
“这样我就放心了。”
雅英露出少见的温柔笑容,远远看着在院子里玩得起劲的坤英,焰火的光芒照亮了他的脸,眼镜片在反光。我仰起头看着升上天空的礼花,闪耀着火花落下,感觉十分接近却又在触碰以前消失不见。
“你的做法是明智的。”
在回程的车上坤英没有听音乐,反而打听雅英和我的谈话。“是啊,想想如果我欺负你,你那两个身材高大得不像亚洲人的堂兄怎么会放过我?”两人只要一出马就可以撂倒我。
“是啊,纪英哥学过散打,雅英哥学过拳击的。”
“哦……”看来只要一个出马就可以撂倒我了。
“我看你也去学点武术什么的吧?”坤英习惯性地耸肩,“这样太容易被人威胁了。”
“雅英他们也没有威胁我啊。”
“他们没有别人会有嘛,总之学一样也好,想想看。”
“恩……”我蹙起眉头想,“合气道怎么样?”
“我倒。”坤英偏了偏重心,“也太没有攻击力了吧。”
“呵呵。”我笑。
“回去之后有什么安排?”坤英眼睛睁得圆溜溜的。
“去出版社谈下一单工作,然后回家,吃饭,睡觉。”
“你真是个无趣的家伙。”
老实说,和沈两仪谈判需要相当的勇气。这个女人从不过愚人节,因为她任何时候都可以颠倒是非黑白。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的?”沈两仪坐在老板椅上转来转去,身上的职业装坤英说是卡罗琳那·海莱拉的设计。我不太明白,总之很贵。
“早上。”我尽量简洁地回答,免得被她挑语病。
“那么雅英找你谈过了。”两仪露出有一点玩世不恭的笑容,“不用理的,他们兄弟太宠那个妹妹了。该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有分寸,不是吗?”
“是啊。”
“好极。”两仪抽出一个文件夹递过来,“这次的工作,人家指名要你,酬金相当优厚,只是日子紧。”
“这样才公平嘛。”我笑笑,日子松的酬金便低。
“歧义!”两仪的食指指了过来。
“对不起,不会再犯。”我没办法,她职业病发作。
’PELLY的唱片整体装帧,包括海报和宣传册,要求都写里面了。还有他们的唱片你一定要听,设计要合乎唱片风格。对了,你平常听些什么?”
“摇滚乐。”
“那就好,反正他们差不多电子,HIP-POP,爵士都有一点,不会令你痛苦。”
“咦?”
“虽然是流行音乐,但已经做得很有性格了。”
后来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当我把耳机戴上,就是如雷贯耳的英式摇滚,如同强劲的南风一般,灼热有威力,如果不看唱片公司的话真想不到是国产货,我第一次知道国内也可以做到这个程度。虽然PELLY是个独立音乐厂牌,但我对他们做的东西向来兴趣缺缺。我一边听得全身随节奏一起摇动,一边抄起PELLY提供的资料。乐队是新人,一色是死气沉沉的表情,词曲作者似乎也在其中,但实在分不清谁是谁。再看到制作人是一个叫百川的,同时也混音。国内的制作人我不太清楚,欧美的倒知道不少,所以完全没印象。不管怎么说,音乐还是地道的。唱片的名字叫《LOST》。
“还行嘛。”
我往桌上铺了一层草稿纸,整整齐齐削尖了笔盒里面用过的五支铅笔,从B 到4B和一支炭笔,然后就沉入音乐中,触摸音乐的温度。
LOST……
迷路?
我知道坤英来看我的时候我的样子有多憔悴,她感叹着伊拉克难民也不过如此罢。
“我知道工作对你来说很重要,但也不至于痴到这地步吧?”她叹着气帮我收拾桌上的垃圾。
“你不明白。”我有气无力地说,“我现在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出来。”
“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江郎才尽了?”
“我也不想啊。”
坤英在这里把那张唱片听了三遍,好像还喜欢听。
“音乐不错啊,怎么想不出来呢?”
“就是因为设计无法匹配上啊!”我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