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伸手在风中抓了一把,指缝里全是沙子。欢声笑语中,那少侠蓦地蹙眉,一手按在茶台上:“你看!”
江宜道:“是啊!风好大!”
少侠翻了个白眼,他手掌下桌面抖动越来越明显,茶碗不住摇晃,茶水几乎泼洒出来。江宜亦察觉到了,地面似乎在震动。
起初他以为是人群欢闹所致,但很快众人也惊慌起来,不知谁喊了声“狼骑来了!”,场面立即混乱起来,到处是逃跑的人。
“快走!”少侠拍案而起,一手抓了江宜,一手提剑拨开人群。
江宜一头雾水,被他拉着边跑边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少侠道:“来不及解释了!先跑!——糟了,我的马!”
木桩上缰绳断了一半,一看便是被人割断了,少侠估计原本是想骑马离开绿洲,眼下马被人偷了,地面震动愈发剧烈,连江宜都能看见,一股烟尘从天边升腾而起。
少侠当机立断,冲进路边毡包,挑开一只人高的皮箱,一把将江宜推进去。
“是突厥人,”少侠道,“来打草谷了。可恶,这次来得这般凑巧,刚好孔将军不在城中!”
第11章 第11章 残剑
箱子里装的俱是华缎软绸,颜色艳丽,似乎是伶人的行头。少侠一面将江宜朝箱子深处按,一面捞了衣服将他盖住,正要合上盖子:“你且藏好,待到外面没有声音,安全了再出来!”
江宜撑住箱盖,探头问:“等等,你呢?”
少侠冷笑,铿然抽出佩剑,按着江宜的脸把他推进去:“侠客从不躲躲藏藏!”箱盖合拢。
四面骤然黑暗,人群的奔走呼号隔着箱壁,听上去朦朦胧胧,渐渐低了下去。江宜耳朵贴上去,很快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有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仿佛鼓面在他面颊边擂动。
大漠突厥狼骑的名号,即使江宜足不出户也有所耳闻,其人以狼神为图腾,勇悍无匹,传闻战士的胸膛皆纹有兽首。沙州在交界之地,五十年未遭过侵犯,突厥人逐水草而居,亦从不管东西互市的商路。然而五十年过去,世道似乎已与书中所写的不同了。
江宜听见骑兵的马蹄踏进沙州,四处追赶,怪嚎并惨叫,令人寒毛迭起。
糟了!残剑!
一支长兵刷然捅进皮箱,猝不及防,扎进江宜小腹将他刺了个对穿。江宜后知后觉,低头,看见自己肚皮上豁然出现一只洞:“………………”
长兵的勾援绞住箱壁,一拉,皮箱四分五裂,缤纷的衣饰滚落出来。马上那狼头兵本是搜刮财物,岂料衣服底下钻出个人来,当即以绳圈一挥,套在江宜脖子上,一手拽着催马就走。
江宜双手摸索到拴住脖子的绳索,抗争不得,混乱中,看见绿洲中毡包被骑兵践踏得东倒西歪,那少侠仗剑迎向骑兵,于马蹄下斩断绳索,救得一人,然而更多汉人被骑兵的套索圈住,当作货物一样拖行。
一道鸣镝冲天而起。狼骑掠完就走,拖着大大小小的货箱与俘虏,绝尘而去。
少侠追赶几步,只能放弃,恨得一口铁齿咬碎,方回去找江宜。然而,那装衣服的货箱已经四分五裂,其人不知所踪。
草原上,一道烟尘,犹如翻出地表的长蛇。狼骑队向着日落之地,那座兜鍪似的高山驰去,那是汗帐所在的突厥金山。
经过戈壁石滩,似乎抵达了金山下的营地,这队外出劫掠归来的狼骑总算减缓了速度,将俘虏与掠来的战利品一同关起来。十几个汉人俘虏有老有少,跟着马跑得半条命都没了,哀哀呻吟。江宜爬坐起来,掀起营房一角,窥见外间有巡逻的卫队。
“逃不出去的,”身边一人说,“被抓来,算咱们倒霉,非得等朝廷拿东西来换,才有活命的机会呢。否则,就是给突厥人做奴隶——喂,这种时候你还能看书啊?!”
江宜身上什么东西都弄丢了,只有从沧州带出来的那卷书还在,此时掏了出来,对着帐外火光翻阅。
“既然逃不出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人恨恨道:“你、咳咳、你就不害怕么?!你是外地人吧!”
那卷书乃是神曜皇帝传,江宜看得很慢,才翻到少年李桓岭代兄弟从军,历经艰辛后归来母子团聚,山下就刮起一阵风,吹得篝火乱窜,光影晃得人眼花,只好放下书。俘虏营的毡包壁上映出一道黑乎乎的高大人影。
影子蹲下来,就在江宜边上,将帐帘掀开一寸:“是我。”
江宜本在揉眼睛,听到声音几乎没吓一跳:“残剑兄?”
那人俯身钻入营帐,黑暗里,正是残剑那双明亮的眼睛。
“你怎么在这?”江宜忙问,“外面看守的士兵呢?”
“嘘。”残剑比了个手势,压低半身察看营中各人的情况。有人恐惧得瑟瑟发抖,有人浑身尽是擦伤,痛苦地抽气,还有的人腿折了。
残剑动静放得很小,以防被外界发现,到江宜身边坐下说:“突厥人的右贤王胡山抵达金山下,部众都出去迎接,看守一时松动,被我找到机会溜进来。”
江宜道:“我是说,你怎么跟到这里来了?”
光线很暗,他虽看不清楚,却闻到残剑身上沙尘的气息,手掌一摸,残剑头发里挂满沙砾,想是追风赶月一路疾行。
残剑笑道:“既然收了你的钱,怎么能不办事?况且,对不起,在市集里把你搞丢了。”
江宜十分感动,这一文钱的生意竟然值得残剑如此尽心相待。
眼前境况实在不容乐观,听着耳边呻吟不绝,江宜眼前阵阵发黑,不知自己是怎么了。晕眩中,残剑一只手搭在江宜肩上,说了句什么,江宜没听见,不过靠近残剑身边,视线似乎便清晰了许多。
残剑见他神情恍惚,有些担心:“我们得想个办法逃出去。”
江宜:“你说的对,可是,有什么办法?”
残剑道:“塞外以草木纪年,草木黄落为秋,华叶荣茂为春。每年春,可汗麾下二王十国会约定时间前来觐见。方才我在外面,瞧见右贤王胡山到了营地,掳走你们的狼骑就是胡山部属。想必明日他们就会去朝见汗帐,届时看守的人手松动,或许我们有机会逃走。”
不过,第二天,所有汉人俘虏都被剪住双手,与朝见的大部队一起转移了,似乎要作为战利品献给可汗。
白日的突厥圣地,只见青草才没脚踝,旷野上奇石林立,犹如倒插在大地上的蜂刺。残剑在江宜耳边道:“那是杀生石,狼神的子民每杀掉一名敌人,就会在草原上立一块杀生石,是力量的象征。”
看守的士兵以带刺长兵在二人之间一拨。江宜不得已与残剑分开,重重黑影立即又出现在他眼前,无数杀生石升腾起黑烟,凝结不散,汇聚成一片浓黑的雾海,众俘虏被绳索牵着于雾海中行走,被浸没的半身竟然闪过枯骨状的惨白颜色。
江宜闭上眼睛,一晃脑袋,幻觉始终在他眼前缠绕不休。
这尚是他第一次见到秽气的实相。
曳咥河外金山上,汗帐上飘扬狼头旗,长风鼓起旗帜,金饰的狼头居高临下,露出灿然的獠牙。俘虏被关押在右贤王的地盘上,负责看守的士兵进来,抓了一个女孩儿要走,那姑娘拼命挣扎,早已破烂的裙裾下露出先前被马拖行弄得淋漓的伤口。
江宜护了一下,就被士兵一脚踹倒,丢开女孩儿,要来揍人。残剑立即挡在他身前,挨打也不还手。那士兵简直怒不可遏,要抓人被拦,要打人还被拦,一边以突厥语斥骂,一边狠往残剑身上招呼了几下。俘虏营中人人自危,莫敢相助,只有江宜想回护,却被残剑按在怀里,不能动弹。
直到栅门外有人来叫,士兵乃骂骂咧咧地走了。
残剑高大的身躯蜷在地上,好半天,终于动了一下,翻过身来,手里是一柄士兵身上摸来的胁刀。
残剑虽是一名剑客,身上却从不带剑,以至于关键时刻还得靠偷。
“呼……”残剑喘着气,朝江宜笑了一下,庆幸他的脸没有破相,江宜不禁愣住:“你没事吧?”
残剑道:“我没事。行走江湖,学的第一门本事就是如何挨打,这种时候让我上就行,雇主就不要逞强了。”
他是不知道江宜天赋异禀,不用学就很能挨打,想当初在江家被莲冠道人鞭了一百零八下,依然完璧无损,骇得其人直呼妖邪。尽管俘虏们个个灰头土脸、饥痛交迫,江宜却如无事发生,连衣服下小腹破了个对穿的大洞一事都快忘了。
“入夜后,”残剑靠在江宜肩上,声音有些沙哑,“寻个时机,割断绳索,偷了他们的马连夜逃跑,天亮就能看到沙州城了——哎,你别摸,又疼又痒的。”
江宜拨开残剑衣襟,想察看他的伤,被残剑捉住手。
“好啦,你别管了,真的没事。嘘,你听,是突厥人在唱歌。”
天穹下无数人合唱的歌声刺破云霄,雄浑而嘹亮——
狼神之子
金山峩峩成你胸怀
白水汩汩濯你战铠
绿草荣荣敛你尸骸
狼神之子
原野驰战马
苍穹指兵戈
毡帐遍四野
长刀过南河
残剑听得津津有味,翻译成汉话讲给江宜听,思索说道:“看来,他们的一位狼神之子死了,这场春祭也是为了给他敛尸。地位如此尊崇,除了可汗不作他想。有新的王要在今年春祭时即位,胡山去沙州外劫掠,难道是献给新汗王的礼物?”
江宜简直对残剑充满了好奇:“你怎么连突厥语都听得懂。”
残剑道:“到处走走,年纪大了,自然什么都懂一点了。不足为道。”
“残剑兄,你太谦虚了,”江宜道,“你说,汉人被俘虏过来,是为了献给新汗王?什么意思?”
残剑道:“说不定,胡山想把汉人当作人牲,在可汗的即位大典上杀牲祭天,这里十来个俘虏,日后就是可汗墓前十来座杀生石,成了他的功勋。”
大家原本懵懵懂懂,只以为是被俘虏来做奴隶,运气好也许朝廷还会赎人。未想到来了个明白人,一句话令众人的命运都走上了绝路,一时间啜泣声此起彼伏。
第12章 第12章 残剑
一人痛哭道:“做人牲,那是要被剥皮放血的,那些人天性残忍,与其被他们折磨,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我只是来沙州做生意的啊!怎么会遇上这种事?!”
江宜的头又晕起来,眼前黑雾缭绕。
“好啦,”残剑道,“这位大哥,你冷静点,人家小姑娘都没说什么。来来大家聚过来,听我说,有会骑马的不?咱们得尽快找到机会,趁他们守备放松,抢了马匹连夜逃跑。”
“你说的轻松!骑马?我不会啊!”
“那个……我会,以前给地主家养马……”
残剑笑道:“那就好说了,会的带不会的,实在没人带,就夹紧马肚子,别摔下来就行。现在都去睡觉,养好精神,晚上咱们就行动。”
一番话,似乎令众人安定了许多,至少没人再绝望饮泣。江宜亦察觉到凝滞的秽气略微淡去了。
残剑坐到江宜身边,现在他成了所有俘虏的主心骨,然而笑容之中,似乎又有些满不在乎。
江宜小声说:“多亏你,否则大家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残剑声音也很小,却说:“狼骑个个在马背上长大,这些人却连马鞍都没摸过。怎么跑得过人家?只盼他们能发现得晚一刻,这些人也就能多活一刻。”
江宜不说话了,好半天,看了眼残剑虽然挂着微笑,却仿佛隔了层什么的侧脸,道:“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
“这就对了。不管怎么说,你跟在我身边,我总能护你逃回去。”
残剑又伸手按了下江宜发顶。江宜总觉得他这个动作像在逗什么小动物,残剑虽看着年纪轻轻,有时说话却有几分老气,江宜心想难道自己在残剑眼里就是个毛没长齐的小孩儿?
入夜后,俘虏营中暗影重重,草原上的妖风肆无忌惮,呼啸声一时盖过夜幕下的种种动静。贵族的毡帐燃着长明灯,将营外看守的影子映在幕壁上。残剑拔出白日偷来的胁刀,割断俘虏们被绑缚的手脚,做了个嘘声,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他自己以削铁如泥的刀刃撬开栅门铁锁,闪身出得营房外。
众人鸦雀无声,只见壁上犹如上演一幕寂静的皮影戏,看不清残剑如何动作,几个看守的影子便悄无声息地软倒,继而残剑飞掠般消失在光影里,前去探路了。
黑暗中,众人面面相觑,其中有人轻声问江宜:“那位大侠是个什么人物?忒也厉害了……”
然而江宜也不知道。
一盏茶功夫,残剑回来了,一身轻松,为众人打开牢门。一行人争先恐后逃出俘虏营,才知道还有更厉害的——残剑带的路线上,七七八八全是横倒的突厥武士,有猝不及防的,也有身披鳞甲、装备齐全,皆被残剑迅速而悄然地解决了。并且,以江宜的眼光看来,这些人都没有见血,仅是晕过去了。
残剑一身功夫于突厥营中如入无人之境,先时拿他与流寇黑帮作比,简直是侮辱。
一众俘虏尽都心服口服,这下是残剑说东绝不往西,都盼着他能将众人救出险境。
苍茫月色下,远处汗帐方向传来昼夜不休的欢歌笑语,杀生石在夜幕中如同无数幽冥卫士,投以注目,令人心中发寒。突厥人的马圈外,两个守夜人已被残剑撂倒了,马儿都有灵性,睁着黑亮的眼睛看向众人。
残剑不知从哪儿剥来布料,裹上马蹄,又以铜枚塞入马嘴。战马训练有素,衔枚后便不发出丝毫声响。
“上马,抓紧时间快走。沿曳咥河往东,绕过阿尔泰山再南下,太阳升起的时候就能看见沙州城。”残剑道。
那个给地主养马的姑娘一把撕了裙裾,翻身上马,露出的大腿上满是血痂,正是差点被突厥兵带走的女孩儿,江宜帮着将另一个女孩儿塞进她身前的位置。“多谢你们救了我!”那姑娘咬着泪水,看向江宜与残剑,两腿一夹马腹,纵入夜色之中。
余人也赶紧如法炮制,追随而去。
“我不会骑马的呀!哎我不会——”
残剑单手将那哥们丢上马背,缰绳绑了两圈,一拍马腿把人送走了。
“那个,其实我也不会。”江宜惭愧地说。
残剑一手托住江宜后腰,一瞬间轻飘飘的感觉充盈江宜全身,他不由自主便被扶上马背。残剑飞身坐于江宜身后,衣袍划过利落的弧,一手绕过江宜抖动马缰:“走!”
奔马疾行,寒气砭肤,江宜伏在马背上,风中睁不开眼睛。
残剑火热的胸膛贴在他后背,身前则是马儿温暖的鬃毛、起伏的筋肉,江宜感受到一种混乱的喜悦,似乎不是在逃命,而是骑在了童年看见的那匹英俊野马的脊背上,于辽阔原野中快意驰骋。
河川东流不舍昼夜,十匹良驹踏过曳咥河,将阿尔泰山甩向身后,天际渐晓,夜幕自荒滩疏草间退去。众人亦感觉到疲惫,体力不济,速度不自觉放慢下来。便在此时,身后长空中一声尖啸。
“狼骑追过来了。”残剑说。
江宜抬头,看见天上一道响箭。
他想起残剑说过,一旦被狼骑发现,手无缚鸡之力的众俘虏便只有等死的份。而残剑武艺深不可测,只要甩开拖累,带江宜安全回到汉人地盘不是问题。
其实江宜从不担心自己的生死,他师父说过,天有大任降于他,受些苦难也罢,终归不至于丧命。而此间这十余条性命却是实实在在,危在旦夕。
江宜抓住残剑握缰的手腕,残剑似乎有所领会,低头。“能拖住一时半刻么?!”江宜问。
残剑猛地收紧缰绳,骏马长嘶扬起前蹄,于疾行中被勒停。
“雇主有命,莫敢不从。”残剑声音里带着笑意,似乎早料到江宜会这样请求。停步的这短暂一刹,同伴从身旁疾驰而过,身后,山脉尽头出现数道纵马迫近的剪影。
残剑掉转马头,反向驰去。
对面一支飞箭射来。“低头!”残剑一声喝,按下江宜肩膀,飞箭擦身而过。弓兵跨马追来,抽出腰间长刀,短兵相接的瞬间,残剑以胁刀刀背拗进弓兵喉头,其人两眼翻白堕马,残剑左脚踹开马镫,翻身挂于一侧,以脚尖勾起长弓,捞了箭囊回身坐好。
一串动作行云流水,江宜尚没来得及心惊肉跳,那位倒霉的先遣弓兵就已被他们抛在身后。
前方数个追兵已愈来愈近,残剑轻描淡写,抽箭架弓,拉弦轻微的崩响在江宜耳边,如银瓶乍破——飞箭离弦。
对面一人马镫断裂,惊呼中摔下马背,其后同伴忙勒住缰绳,一时人仰马翻。
残剑连发数箭,一箭一人,神乎其技。
然而依江宜所见,突厥的楛箭未免太钝了,被射倒的人还能爬起来揉胸口。
追兵如潮水般不断涌来,其中夹杂着陌生的外族语言。残剑不愿陷入苦战,拍马欲走,天际一道黝黑的箭光射来,势如闪电,与先前不可同日而语,正中胯下马腿。军马哀鸣声中,前腿跪地,江宜被余势甩出半空,惊鸿一瞥,窥见对面射箭那人——
群马簇拥中,一顶雪白的狼尾帽。
“江宜!”残剑纵身,捞住江宜一手,巨力将他拽得有如轻薄纸鹞般腾空而起,破烂的外衣飞扬——天际红日于这一刻初升,越过山丘,越过草场,越过荒石,越过残剑乌黑的发顶,穿透江宜腹部洞穿的伤口。
金红的光芒于他身体中绽放。
“脱司……”
追击的狼骑这一刻停下动作,神情震惊。白狼帽分众而出,难以置信眼前这一幕,红日犹如通过江宜的身躯降临在他们面前。
江宜被残剑捞回马上,而敌人已没有追击的意思,纷纷收起了兵器。
“脱司!”白狼帽下马,似乎向江宜致意。滚滚旭日的照耀下,江宜面容宁静,犹如一尊神祇。
帐中悬着一幅鲜红的图画,画中涂料肆意泼洒,形状如同火焰,江宜敞着衣襟坐在裘皮地毯上,望着图画。
残剑道:“那是火神脱司的神像,也是太阳神,与狼神一般皆是突厥人的神明。”
“这我知道,”江宜轻声说,“太阳神带来光明与温暖,然而守护草原与戈壁的却不是太阳,而是飓风。西北是风伯的领地,祂为巨岩塑型,为沙洲造势,使骏马日千里,使鹰鹫击长空。草原子民描绘火的模样,如舞如狂,那也是风的形状。”
他看向残剑。
江宜脸上毫无血色,平时看来似乎只是面相过于白净,然而此刻胸怀大敞下,露出腹部可怕的洞口,实在够吓人的。便是静静坐在裘毯上,都能将人震住,何况刚才在狼骑马前露的那一手,阴差阳错之下,被突厥人当成了某个了不得的存在,恭敬请回了金山营帐。
估计此时族人中已经风传太阳神现世,正手忙脚乱准备如何祭拜他。
这戏剧性的发生,令江宜心生微妙感觉。从前他因这具身体而被生身父亲当作妖邪,如今却因同样的原因被奉为神灵,可见师父说的不错,人的际遇时刻都在变化。
只是不知道残剑是怎样想的,会不会觉得雇主是个怪物?
“人生当真是活得久见得多啊。”残剑十分感慨。
江宜一愣,残剑那话似乎把他当作了雨天的太阳、山寺的佛光,稀奇却又没有那么稀奇,足以让人感叹一句“真是开了眼了”,然后继续埋头赶路。
那白狼帽安排的毡帐,悬挂神像图不提,还铺满裘皮毡毯,供着马肉羊奶、貊炙干酪并从沙州劫掠来的瓜果,规格很高。残剑闻着肉香食指大动,用突厥人的宝石小刀割下暗红色的炙肉,问江宜:“你来点吗?”
江宜纳罕地道:“肚子破了这么大个洞,吃下去也会漏出来吧?——残剑兄,你当真半点不怕我?”
残剑反而问:“那你说说,你有什么可怕的?”
江宜道:“你看我都这样了,居然还能走能跳能说话,而且,肚子里也没有肠子没有脏器,受了伤不痛也不流血。岂不是像一具活尸,或者一副借尸还魂的皮囊?”
残剑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挪坐到江宜身边,手掌按在江宜胸膛上。
江宜的皮肉如阴房里的白瓷,光泽冰冷,残剑的手则是小麦色,手掌与那推倒礁石的浪潮一般。江宜被他摸着心口,因那力度而打了个颤。
“但你的心还在跳。”残剑认真道。
‘如果我已不是我,只是存放天书的柜子,那我还剩下什么?’年幼的江宜问师父。
师父回答:‘你还有一颗心,这是神唯一没有拿走的东西。’
江宜也曾试想过,也许世外天需要的毕竟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是以最终还是给他留下了一颗心来存放三魂七魄。
残剑的话说出口时,江宜心中也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应和,便不大好意思地笑起来。两人对视少顷。
白狼帽在帘外出声道:“脱司!”
江宜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遇到有人想见他,还得在外面先请示的情况。不免有点尴尬:“请进……”
白狼帽掀帘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然而仍是一眼看到江宜腹中洞口。残剑提起江宜外衣,将他身体裹住。
白狼帽身着绿绫袍,以雪白狼尾裹额垂于脑后,乌黑长发束辫结绺,腰间银鞓上一枚赤琼石吊扣,吊扣下佩一柄翻卷狞狰花纹的黄金腰刀。突厥人自称狼神后裔,族中贵族俱戴狼尾帽,而白狼王更是罕有,不难看出白狼帽身份尊贵。
先前在乱军之中,尚不觉得,此时和平相处之下,方看出白狼帽长着一双蓝眼珠,五官秾郁,如同草原的半日花,令人赏心悦目。
“脱司携带火种降临草原,赐予子民以福祉,狼群不必在黑夜中行走,狼的子民愿永世供奉太阳之神……”
残剑将白狼帽的异族语言翻译给江宜听,大意是将太阳神赞美了一番,再小心谨慎地询问太阳神此番降世,是有什么旨意。
江宜道:“我不懂突厥语,残剑兄,麻烦你告诉他,他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体质特殊的凡人,再怎么不同寻常,也是人,不是神。”
残剑叽里咕噜同那白狼帽交谈一番。白狼帽蹙起眉心,这才用正眼看待江宜,半天叹了口气,开口竟是十分流利的汉话:“我想也是,察巴克脱司是草原的神,怎么会降临在汉人的身体里。”
残剑说:“他是汉人里的修道者,修寂灭道,讲究生死如一。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巫。”
残剑不动声色,在江宜背上写了两个字——应变。
白狼帽立时又变得十分尊敬:“巫在草原上的,等同于太阳神使者。修道者也是草原的贵客。前番多有得罪,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