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微笑道,“好!既然已经达成共识,我带你们去客房休息吧。”
后园开满了蔷薇,夜露的幽光,在花瓣上闪动。
雨雾慢慢聚拢来,天地间一片灰蒙蒙。
小侯爷与李翔已经前往不同院落,仁杰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前方的李钺身形高瘦,穿绣宝蓝雀金线的白衫,飘飘若仙。
他忽然回眸浅笑,指着不远处的木屋,“小三,我的关节有些疼,你自己过去,行吗?”
“遵命,大哥请回。”仁杰独自往前,轻雾与他同行,弥漫于小桥流水上,在桃花林中,在小木屋旁。
溪水在暗夜中缓缓流动,桃花清香吐艳,凄冷的浓雾,迷离的星空,月亮掩在乌云后,仁杰听见自己的脚步,沙沙沙,仿佛全世界只有他一人独行。
寂静中,传来一阵锣鼓喧闹的声音。
仁杰侧头倾听,溪水尽头的出现一点亮光,似乎越来越亮,也越来越大。声音是从那里传来的。
他犹豫了片刻,继续前进。越过小桥,走过桃树,来到小木屋前,停足凝望着这幢精致的原木屋,他的眸子藏着淡淡的情意,明明是第一次来,却有说不出的亲近感,仿佛异地游子旧地重游时,专注地观察他印象中的一切。
仁杰的眉头轻轻蹙起,手竟然控制不住,有些轻颤。
凉风吹着,浓雾迷漫的溪水尽头,那一点光芒逐渐明亮,不断的扩大。
仁杰眸中里晶光一闪,果断地推门走了进去。
眼前别有洞天。
车如流水马如龙,竟然是热闹非凡的江南城镇,马路旁围观者众多,一队戎装威武的骑兵正在入城。
回头一看,身后的木板门,成了一家首饰店门。
不远处,马蹄轰轰作响,掀起灰尘滚滚。仁杰揉了揉眼睛,仔细再看,最前面的一匹高头骏马,毛色淡黄,金光闪闪,原来,马蹄是纯黄金打就而成!
坐在马上之人,身穿金银交织的盔甲,腰悬宝剑,面如朝霞,俊美得不像世间的凡人。
“李翔!”仁杰大吃一惊,那人分明是惠王爷,眉目却稚嫩青涩一些,也找不到丝毫杀戮残暴之气。
旁边的酒楼商店林立,大哥的声音从空中传来,“小三,你觉得这位惠王爷如何?”
“嗯?什么意思……”
仁杰疑惑地寻声望去,对面的高楼上,两位贵公子在二楼倚窗而坐,其中一位便是刚分开不久的夏邑王,而另一位眉目俊朗,居然是……
那位少年神采翩然,与高中毕业时的仁杰长得一模一样。
乍一见,就好像乘坐时光机器,回到过去探访自我。
仁杰站在街头,满目锦楼花坊,来往人群热闹非凡,他的心神慢慢变得恍惚。
这里是一个虚幻的世界吗?
还是我因缘际会,回到了两年前,与真正的李家三少邂逅?
就在这时,街心一阵混乱,李翔的坐骑忽然受惊,如被妖魔附体,狂暴地冲往街旁的首饰店,马蹄高扬,毫不容情地向仁杰头部踩下去……
105.初遇惊艳
李翔的身体上下颠簸,几乎要跌落尘埃。
这匹西域进贡的血汗宝马,万里挑一,性情温顺,陪他度过不少兵戎岁月,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他的太阳穴突突直跳,脑中飞快地一转念,伸手遮住马的双目,举掌砍在马颈……
下一瞬间,李翔飞身掠起,将首饰店门前的男子一把推开,避开了马蹄践踏之苦,马轰然倒地,木质店门撞破了一角。
那人神情呆滞,手中金簪啪的落下,跳了几下,停在李翔脚边。
“让你受惊了。”李翔居高临下,淡淡一笑,“你是店主吗?”
对方恍惚地跪下叩头,“是,草民拜见见过王爷大人。”
李翔回头吩咐副将,“快去取些银两,赔偿店主的损失,地上的金簪,本王买下了。”
“遵命。”副将左摸右掏,神色越来越不自在,小声地汇报,“王爷,末将把您的钱袋弄丢了……”
李翔蹙眉,冷冷地一扫四周,“怎么回事?”
贴身侍从小顺子苦着脸,凑在其耳边道,“王爷,我们遇见小偷了。”
李翔冷哼了一声,有些不悦,刚答应百姓补偿店铺,
一位公子越众而出,捡起金簪,对着阳光慢慢玩赏,“这支双鸾衔玉果金簪,小鸟展翅欲飞,十分精致,大概需要不少银子吧?”
店主就像是做梦一样,猛抬头,受宠若惊地说,“是,三公子真识货,此簪以金丝梅花为托,两只鉴花鸾鸟立在花蕊上,翅膀能随时颤动,其口衔之翡翠,碧绿如水,珍贵无比……”
他恢复了商人本性,忘了自己的狼狈,讨好地表示,“不过,三公子若喜欢,小人愿意无偿送上。”
三公子掏出一个鼓鼓的织锦钱袋,扔给店主,“不必,这些银子够吗?”
“够哦,买下两只也绰绰有余。”店主不住称谢。
“顺便换一个新店门。”
李翔袖手站在旁边瞧着,副将牵来一匹高大的白马,他翻身跃上,拱手作揖,“多谢这位公子,请告知你的尊姓大名,所欠银两,小王一定派人送还。”
“小人叫任杰,家住寒月山庄。”他扬头举高手中的金簪,俊脸泛着真挚的光辉,“王爷若不嫌弃,请收下这只簪子。”
他的模样俊逸、潇洒,充满自信,好像料定对方无法拒绝。
店主不禁张大嘴,惊讶地倒吸了一口气。
扬州城内,这种金簪是富贵人家用来送新妇的见面礼。任三公子居然赠给初次见面的王爷,一脸理所当然,好像不知道对方也是男子。
更出人意料地是,李翔接过金簪,眸光淡雅,凝注任杰,“我与任公子一见如故,请到前面的酒楼小斟,你意下如何?”
“求之不得,王爷请。”任杰喜上眉梢,向人群略一颌首,跨上一匹马,随着队伍向前飞驰。
李翔来到一处僻静的小巷,停步举手命令,“封锁此地。”
大队人马迅速而有秩序地守住两头出入口。
李翔纵马过来,两眼精光闪烁,彬彬有礼地说,“请任三公子下马。”
任杰脑后的风府穴一跳,顿时有丝不好的预感,笑嘻嘻地推辞,“小民忽然想起,家中有事,眼看天色已晚,请……”
话语未落,他一跃而起,直接跳上沿街砖楼屋顶,拔腿就跑,随行的禁军高手立刻拦截。
李翔掠到屋檐,微笑道,“日当正午,阳光如此灿烂,任公子为何急于回家?”
任杰抽出匕首,应付众人的围攻,忙中偷闲,探头向李翔挤挤眼,“王爷,您怎么发现的?”
李翔叹了口气,“我的坐骑倩影,经历过大小战役,一向机警,若不是被暗器射伤,怎么会受惊发狂?”
他一挥手,诸位高手停下进攻,任杰也收了招式,虚心请教道,“小人还露出什么破绽?”
“你赏人的那个钱袋,乃惠王府特别定制,独一无二。”
任杰风采翩翩,笑得十分愉快,“佩服,佩服,小人对王爷的仰慕,如高山流水,延绵不绝。”
李翔的容颜清贵优雅,此时,染上了融融笑意,顺手将金簪插在任杰发间,“小王未入扬州城,就听到了任家三少的鼎鼎大名,如今一见,果然文采风流,玉树临风。”
他一眨眼睛,笑容变得冰冷,“只是,你伤我坐骑,就得付出代价。”手下毫不容情,用力扯下任杰的外套。
任杰睁大了幽黑的眼睛,表情复杂,有欣喜、有羞涩,“王爷的定情之物,小人一定好好珍藏!不过,这里人多,你不会用强吧?”
他没心没肺地笑着,一纵身飞得又高又远,朗声道,“这是我的回礼,接着!”
一个黑乎乎的物体迎面飞过来。
李翔凝神劈出一剑,任杰拧身闪过,“王爷,改日再与您比试。”他运功跳跃几下,从大家的视线中消失。
“王爷,要不要追下去?”
“不必了,任三公子武功深不可测,方才,他根本是与你们玩闹。”
李翔接过那个所谓的礼物,是一只通体光滑碧绿的竹笛,他试着吹了几下,音色窒涩,笛内另有玄虚。
果然,里面藏着一个小纸团,李翔展开细读,脸色变得柔和,“任三送来的情报,实在是一份大礼。”
他跃下屋顶,集合部队,决定连夜北上,突袭叛军在城外三十里的据点。
经过几日的战斗,李翔消灭了大部分叛乱部队,凯旋回城。
扬州知府安排盛大的欢迎宴会,李翔推辞不过,命副将等人参加,自己带着小顺子,和几位便装的禁卫高手,慢悠悠地到街上闲逛。
他着织锦玄纹罗衫,佩雕金乌鞘宝剑,初秋的太阳刚升起,照得他身上暖洋洋的,远山一碧如洗,瘦西湖波光潋滟,柳树成荫,游人如织,这样轻闲的日子,对他是一种奢华的享受。
前面围着一群人,不断的欢呼拍手,李翔心生好奇,也挤进去。
场中央,几位衣衫朴素的少年,正在练杂耍卖艺。
其中一位风神隽秀,如清泉般干净漂亮,吸引了观众的全副注意力。只见他拳起时如猛虎出林,脚踢时如蛟龙入海,拳影翻飞,拳风虎虎,每一招都灌注了真功夫。
李翔眼前一亮,这不是江南第一公子任家三少爷吗?
一套拳法舞罢,任杰微笑着四处团团行礼,“各位乡亲,今年旱灾,外乡难民涌入城中寺庙,请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助这些无家可归者。”
他把身上的银子全数投往捐款篮里,接着,少年们举着篮子收集善款,在扬州城,任杰就如超级偶像,一呼百应,他既然出面,众人反应异常踊跃,纷纷慷慨解囊,喊道,
“三公子,我捐十两!”
“一两。”
“三公子,老夫捐二十两。”
任杰来到李翔面前,俏皮地皱了皱鼻子,“想不到王爷大驾光临,对了,小人先恭喜您大获全胜!”
李翔眼神冷凛,吩咐小顺子,“把钱袋送给任三公子。”
“遵命。”
任杰兴致勃勃地说,“多谢王爷的善心,我请您去品尝扬州的特色小吃,您肯赏脸吗?”
他摸了摸干瘪的钱袋,还剩下一点碎银,应该够了。
“带路吧。”
李翔身份高贵,性格淡漠骄傲,很少接受陌生人的殷勤。他本不会理睬任杰,可是,对方身上有一种少见清新的气息,令他感到惊奇而迷惑,时而像个顽童般嘻笑人生,时而散发出超龄的慈悲深沉,让人看不透,却心甘情愿地信任他,追随他。
任杰向身边的少年交代妥当,指着湖上的轻舟道,“王爷,我们去水上人家,如何?”
荡舟瘦西湖,是一件人生美事。
船舱中,准备了不少小食,有扬州干丝,一片豆腐干可被分成十七层然后切丝,丝细如发,蟹黄包,取饱满的膏蟹的蟹黄,配以精白面粉制成,可谓扬州点心中的极品,还有春卷、三丁包、干菜包等。
最令李翔惊艳的是扬州大汤包。按照任杰的指导,他用两只手指小心的提起包子,咬开一个小口子,立刻用力吮吸汤汁,啊!香美浓郁,满满的含在嘴里,鲜得舌尖都快要吞下去了。
他快活地又吸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地叹道,“这么好吃的包子,我从没尝过。”
任杰抽出丝巾,轻轻地擦去他唇边的汁水,很高兴地说,“王爷喜欢就好。”
李翔微微一怔,对方过于亲昵的举动,让他不太习惯。
他姿容绝世,心高气傲,平常人那里敢近他的身?一时犹豫是否应该扳下脸,教训对方。
任杰神色如常,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越矩,一转话题,神采奕奕地问,“王爷攻打叛军,还顺利吧?”
李翔抛开不快,淡淡地说,“已经控制了局势,但叛军余孽,可能会设法反击。”
任杰举目望着渐渐靠拢来的几艘小船,神情变得凝重,“请问王爷,您水性如何?”
李翔目光四下一转,压低声音道,“我不善水,但知道的人不多。”
“看来,您的这个秘密保不住了。”任杰笑嘻嘻的,一点也不担心,“王爷,等一下落水时,请你伏在我肩上,我带您游回岸边。”
李翔手抚宝剑,镇定自若,斜瞥了对方一眼,奇道,“你我萍水相逢,你为何救我?我又凭什么相信你?”
他的语气平缓,似乎希望对方举出恰当的理由,说服自己。
106.牵手
任杰有些腼腆地笑道,“王爷,如果我说,是因为您长得……像我的梦中人,听起来可笑吗?”
李翔的宝剑出鞘,发出清脆的龙吟之声,他站起身,眼眉凝霜,怒视眼前这轻薄小人,“胡扯!”
远处湖上,长堤春柳随风垂腰、四桥烟雨朦胧,这样美景,更衬托出他的绝世容光,尤其是他因嗔怒的模样,微微潮红的面颊,显得那么鲜活,那么生动。
不过,这位美若天仙的男子,随时可能翻脸,拔剑砍下某人的脑袋。
任三公子最怜香惜玉,此刻却顾不得欣赏美人,他以手护着自己的脖子,斟酌字句,诚恳地说,
“王爷息怒!您很像一位故友……不如协力共度此劫,草民再向王爷请罪?”
不明来意的船只聚在四周,李翔眼看形势紧急,举剑清朗笑了一声,“好,本王与你联手抗敌。”
任杰的一只手轻搭剑柄,提出个荒唐的要求,“能否借王爷的剑一用?”
将父王御赐的上方宝剑,借给一位陌生人?
敌人围攻,防身武器怎能给人?
“你开什么玩笑?”
任杰眸子闪闪烁烁,如湖水般幽深难懂,“王爷,你愿意信任三一次吗?”
是那眸光迷惑了他吧?
李翔的语气有所松动,“你想做什么?”
任杰脸上又浮起漫不经意的笑容,“我打算凿船。”
李翔的手指被一根根掰开,他眉头越皱越紧,却松开了手。
在一边侍候的小顺子,惊得说不出话来,居然有人从监国大将军掌中夺剑!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李翔脸色不太好看,坐在船舱内垂袖观看,不知这任三少弄什么玄虚?
任杰提剑,慢吞吞地在船上晃了一圈。
李翔不满地哼了一声,这个任三怎么回事,他以为在唱大戏,大牌名角只要一露面,台下就会拍手叫好?
奇怪的是,敌人的船只好像停下,围成一个圆弧,不再靠近。
难道,这是美男计?
任三公子继续在船上晃悠,恍若陶醉于欣赏湖光山色。
李翔有点不耐,眸子的寒气更甚,这是第二圈了,那人真的想以自身美色,迷惑敌人抛下武器吗?
这时,任杰缓缓举起宝剑,剑尖斜指船舷。
剑光大盛,如一泓秋水,碧绿森寒,闪电般刺入湖面。
噗!噗!噗!他运剑如风,连挑带刺,将船底戳出几个小洞,重创藏在水下的刺客。
每一剑,看起来都普普通通,但是极快,快到令人无法看清它在动。他身上的衣服被体内真力所激,鼓动得猎猎作响。
任杰的招式很平淡,很简单,绚丽归于平淡,简单之中,却孕育着无数次苦练后的精华,临敌之智慧,高手所能容纳之武功极限。
水面上,飘起汩汩鲜红的血。
李翔不禁露出一丝笑容,这一次,他没有信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