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托斯按捺下激动的情绪。
他略微思考了一下后,朝着侍卫微微一笑:“为了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我……”
话还没说完,侍卫突然睁大了眼,猛地拽了一把麦托斯。
一柄标枪呼啸着从他耳边穿过,重重地扎在了地上,接着就是一声惊恐大喊:“敌袭!”
“是那些该死的奴隶吗?”“我就说奴隶不可信!”“那群下贱的玩意儿。”
跟着四王子的侍卫们纷纷骂骂咧咧起来。
然而,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不是奴隶。”“是刺客。”“保护王子!”
所有人都拔出剑,四处乱挥,并尖声咒骂。
四王子麦托斯勒住缰绳,茫然四顾。
在此之前,他勉强算是个有点儿书呆子气的学者,还从未经历过战阵。
面对眼前的情况,他一下子愣住了。
但这样的愣住,显然非常致命。
“快跑,殿下,快跑!”
刚刚同他说话的那名侍卫焦急地大声喊道。
太晚了!
一柄标枪穿透了他的胸口,携裹着巨大的力量,将他从马上击落,宛如断翅的鸟,仰面重重地跌落在地上,血如泉涌。
第165章
在击退刺客的袭击后, 四王子麦托斯伤得太重,虽然暂时还没死,却已经禁不住长途颠簸了。
侍卫们只好慌乱地将他先抬到路边的一处小神庙内休息, 然后,留下一部分人保护、照料,另一部分人则急匆匆地离开,分头去寻找治疗师,来救治这位濒死的王子。
“我,我还不能死……”
四王子麦托斯费劲儿地睁着眼, 用力地喘着气, 低喃着:“我会活下来,活下来,我还有很多的事……我的理想……理想……”
之前同他对话的那名侍卫跪倒在他的身边, 哽咽地唤了一声:“殿下。”
四王子麦托斯闭着眼睛, 感到自己的身体这一刻就像是破了个大洞的水囊,那些蓬勃的生命力如同水一样飞快地从洞中漏了出去。
他的头很晕, 眼前一片血色,浓烈的不甘心充斥在心头。
他的梦想才刚刚开始,他的事业也即将启航,他不能、更不应该倒在这里!
所以, 他竭尽全力地呼吸,还试图维持大脑的清醒, 不让自己昏死过去, 反复不断地自语着:“我会活下来……会活下来……活下来……”
侍卫们无措地看着这一幕。
然而伤口实在太疼了。
四王子麦托斯难忍地惨叫了一声, 仿佛要说服自己一般地继续喃喃自语:“我要拯救这个国家, 我要拯救这个国家的人民!”
说到这里,他还紧紧攥住身旁那名侍卫的手腕, 高声问道:“诸神啊,一个要为人类自由、国家强大而奋斗的人,应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去吗?应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去吗?”
“不应该。”
那位跪在他身边的侍卫立刻回答:“不应该,殿下。”
四王子麦托斯那双一向温顺的眼眸中流转出极强烈的对生的渴望和迫切!
他此时的面色已经白得发青,体温跳崖般下跌,呼吸也变得断断续续,全身上下都被死亡的阴影所笼罩,却还在垂死挣扎,固执地不肯离开人世。
他努力转移着注意力,随口问道:“这里……这里是哪儿?”
“是神庙,殿下。”
那名跪在他身边的侍卫流着泪说。
然后,侍卫抬头看了看,又补充了一句:“是秩序之神的神庙。”
“秩序……秩序之神……”
仿佛一道闪光在脑海中骤然划过。
四王子麦托斯如遭雷击!
他不顾侍卫的阻拦,挣扎着就要坐了起来。
黑夜女神和秩序之神是博蒙特国内信众最多的两位神明。
他们的神庙大大小小遍布了全国,有专门修建在市中心的大型神庙,也有这种路边的小型神庙。
前者占地面积广,内部结构复杂;
而后者占地面积小,结构简单,就如现在所见的这座神庙,只摆放了一个用石头做成的高大底座,底座上是一个小神龛,神龛里,是一尊象牙鎏金神像,威严、可畏又熠熠生光。
这尊秩序之神的神像,完全占据了四王子的视线。
他呆呆地看着那尊神像,对生的光彩就这么一点点儿地从眼睛中消失,脸上也渐渐弥漫起了一种恐惧。
侍卫们全都不明所以。
那名本来跪在四王子身边的侍卫,似乎想劝几句,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不想再浪费这位殿下的精力了。
许久,四王子麦托斯终于发出了一声嘶哑的喘息。
“秩序之神!”
他张开嘴疯狂地喊着:“秩序之神!秩序之神!”
几只黑色的大蚂蚁从神龛中大摇大摆地探出了头。
它们长长的触角晃动着,一双复眼冷酷又漠然地俯视着神龛下的人类。
——我会死。
——真傻。
——我太傻了!
——秩序之神,秩序!
——当我试图打破世间秩序的时候……
——我就注定会死。
四王子麦托斯终于迟钝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儿。
“秩序之神,秩序之神!原来是秩序啊!”
他猛地站起来,一脸狰狞,踉踉跄跄地冲到神龛前。
“殿下!”“殿下,不可!”
侍卫们愕然地大喊着:“殿下,那是神明。”
四王子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抓住了神龛中的神像。
但在他试图摔碎神像的那一刻,光明与生命一起抛弃了他。
他抓着神像向后倒去,呼吸停止,再也没能睁开眼睛。
神像跌落在他的血液之中。
越来越多的黑色蚂蚁从神龛中爬了出来。
它们抖动着触角,晃悠着脑袋,爬到了四王子的尸体上……
侍卫们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他们情不自禁地跪倒在地,为此战栗起来。
与此同时,有人拿着四王子麦托斯的佩剑找上了奴隶军。
确切地说,那是四王子麦托斯同巴勒斯交换的佩剑,象征着彼此的友谊。
显然,这是四王子遇刺后,不慎掉落的东西。
但糟糕的是,巴勒斯不知道这一点儿。
当看到这个佩剑后……
这位豪爽的奴隶军首领就热情地将那个拿着佩剑的人,以及他的一队手下,都迎进了奴隶军的营地。
听起来似乎有点儿过于草率。
可一来,巴勒斯不是个专业的首领;二来,他们之前还签订了和平的合约;最后,没人会想到四王子麦托斯会这么容易被人杀死。
总之,战斗在猝不及防间爆发。
那些被迎进营地的人,同外头的军队里应外合,开始对奴隶军展开大规模的屠杀。
他们不要俘虏,声称‘敢反抗的奴隶就应该被打死’。
奴隶军中的所有人都怒不可遏。
他们一边对敌,一边悲愤大喊:“巴勒斯!我们被骗了!”“首领,你看看这些畜生吧,我们被骗了!”“国王、王子、贵族都是骗子!”
巴勒斯闭上眼睛,泪水从眼角滑落。
他不想怀疑四王子,虽然只是短暂的相处,可那明明是一个真诚又热烈的青年,绝非一个虚伪的骗子。
然而,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战斗爆发得极为仓促,奴隶军压根没做好战斗准备,但大家还是奋勇作战,好多人死在了混战中。
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
巴勒斯的身心都被愧疚所填满。
——都是我的错!
——这些人的死,都是我的错!
他后悔自己轻信,后悔自己引狼入室。
如今,只有鲜血才能洗清他的罪孽。
他决心死战到底,为奴隶军殿后。
“真抱歉,你刚刚才来就……”
巴勒斯侧过头,冲着一个人露出了歉疚表情。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前来投靠的德鲁。
只能说世事无常,这倒霉孩子才来,就赶上了这么一场危险的战争。
德鲁知道巴勒斯很难过。
但他向来不懂怎么安慰人,只好朴实地说:“我也不是来享福的。”
巴勒斯不禁一笑。
然后,他又去嘱咐身边人:“等下,看准机会就带大家走吧!能逃多少,就逃多少!如果逃出去,又不知该去哪,就去找迪菲恩斯吧!”
等说完这些,他拔出那柄四王子换给他的佩剑,带头冲锋。
战场太混乱了。
很快,这位奴隶军的临时首领就淹没在了一片人潮之中。
最后,一部分奴隶军趁乱逃出战场,不知去向;还有一部分奴隶被俘虏;最后
一部分奴隶军,则随着巴勒斯一起,永远地沉睡在了这片土地上。
“不到三个月,镇压了一场暴动,怎么样?”
王宫里,王后拿着情报,对凯丝微笑:“多么简单啊!那些蠢男人还要和奴隶讲和,真有意思。”
凯丝极为震惊。
尤其是在听到四王子麦托斯的死讯时,她几乎不敢置信:“四王子殿下真的?真的死了吗?”
尽管同样算计了那位四王子……
可她从没想过要杀死对方。
王后闻言,不由抬起眼皮,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凯丝:“你有些地方和我很像,凯丝。比如,遇到事情,我们都喜欢动动脑子,好好思考一下,而不是像有些女人那样只知道尖叫、或者等着别人安排。”
“这样很好,要知道,头脑往往比美貌更为难得。好在你已经很有头脑了,只是……只是,你还欠缺很多、很多的经验,亲爱的。”
她靠向凯丝,声音渐渐压低:“你不该问刚刚那个问题,我可爱的儿媳。因为,想要一个秘密不被人发现,最好的法子,就是让知道秘密的人越少越好!”
凯丝的脸色很差。
她勉强笑着说:“谢谢母后的教导,我,我只是……”
她顿了顿,终究还是被‘四王子、奴隶军’的那些情报给搅乱了思绪,情绪一时激动,忍不住问道:“可是母后……为什么?哪怕四王子知道了,也不会说出去的。何况,他又怎么知道我肚子里的孩子一定就是……所以,为什么非要……我是说,他毕竟是王子。”
王后重新坐了回去。
她和蔼地微笑着:“看来你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四王子的确无法确定什么,甚至哪怕确定了,事关王室继承人,如果他真的聪明,也不会对外说什么。”
“但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威胁,不论是对你,还是对我,亦或者是对我的小孙子。”
“听着,凯丝,想要成为统治者,就要学会残忍。谁对你有威胁,就杀掉谁,千万别犹豫,先下手为强!”
王后派出的人收拢了四王子带去谈判的军队, 顺便也给四王子麦托斯收了尸。
他们擦拭干净秩序之神的神像,重新恭恭敬敬地放回了神龛里,然后, 将四王子的尸体放进了一个临时买来的棺材中就不管了。
因为按照王后传来的‘要给奴隶们一个狠狠教训’的命令,他们还需要派人去追捕那些逃跑的奴隶军。
此时,一部分走散的奴隶已经躲藏在了各处荒郊野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生存,他们很有可能会沦落为强盗和土匪, 为这个国家的混乱再添一把火;
而另一部分奴隶则在德鲁的带领下, 按照巴勒斯去世前的嘱托,疲惫又茫然地踏上了‘寻找迪菲恩斯’的路……
迪菲恩斯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堆包袱。
他这会儿还在兴冲冲地追求乔恩。
那天和巴勒斯分开后……
迪菲恩斯就化妆成了一个卖酒商贩,顺顺利利地混到了博蒙特军队的军营附近。
说起来, 商人绝对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存在。
他们无处不在, 无处不去。
众所周知,当军队长时间驻扎在一处地方的时候, 围绕着所搭建的军营周围,一些商铺、酒馆和小贩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陆陆续续地出现。
尤其是在士兵们每个月发饷银后,那些卖酒的狡猾商人就像定点刷新的NPC一样,准时准点儿地出现在军营周围, 把酒卖出几倍的高价。
然而,明知道被宰。
依旧会有士兵争着抢着地去买那些高价酒。
因为长时间又残酷的战争, 使得所有士兵们的心理都一直是紧绷着的状态。
他们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因为战场上松懈就意味着送命, 可不管是多么坚韧的弦, 绷久了都有断裂的可能,所以, 这些士兵们的心理普遍都很糟糕。
这年头又没什么心理医生,除了偶尔絮絮叨叨地向神明倾诉外……
绝大多数人通常只能靠喝酒,来排遣自己内心深处的焦虑不安、恐慌空虚等种种负面情绪。
这导致军营周围时常会出现卖酒商贩。
由于太常见了,又导致大家一般除了询问有什么酒外,几乎没人会仔细关注卖酒小贩的样子。
——这简直令人气恼。
迪菲恩斯摸了摸脸上的胡子,很失望地想:“我还特意设计了形状,对着镜子贴了一上午!整整一上午,多么有趣的胡子啊!我原以为有人会注意到……”
不过,没被认出来也是好事。
毕竟前不久,他才杀了安德鲁塞林格,博蒙特国王的通缉令还没过期。
如今也算深入‘敌营’了。
万一真被认出来,也是蛮危险的一件事。
想到这里,迪菲恩斯就叹了一口气。
那天,他和巴勒斯聊天,不经意提到了‘喜欢的人’……
然后可能是酒喝多了,一时上头!
他居然兴冲冲地跑来打算找人诉说自己的心意,可等到了地方,才想起刚刚杀过人的事。
——唉!
——爱情就是这么令人昏头。
很久以前,迪菲恩斯和一只小狗住在同一个狗窝里。
那只小狗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后来某天,一只漂亮的母狗路过,仅仅是路过而已,那只听话、乖巧、懂事、从不乱跑的小狗就疯狂奔出家门,再也没回来。
——人和狗的区别并不大。
——所以我的行为也没那么不可理解。
——只能算是……
——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从小沦为奴隶,迪菲恩斯没能接受太多的正统教育。
但他自学成才、自得其乐,还很擅长从身边各式各样的事物中发掘一些知识点儿,然后为自己偶尔的乱来行为找到合适的借口,一如此刻。
这时,一声突然提高了音量的叫喊,打断了迪菲恩斯的胡思乱想。
原来是旁边一个卖鞋的小贩唾沫横飞地同一个士兵推销自己制作的鞋子多么、多么得好穿,以及多么、多么得结实。
结果,被拽住的士兵可能说了几句质疑的话,立刻惹恼了那个小贩。
两人你拉着我、我推搡着你、互相争吵,因为声音太大的缘故,惹了好些人围过去看热闹。
迪菲恩斯下意识地退开几步,考虑要不要离开。
但他的目的还没达到。
他还想重新认识一下乔恩,根据他探听的情报,那位金发美人今天轮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来闲逛,刚好逛到自己这边,然后,也许可以请对方喝上一杯酒……
这么一迟疑、一做梦、一发呆……
后头着急想要凑上前看热闹的人,随手就推了他一把。
迪菲恩斯正走神、乱想,一时没站稳,就这么被推到了路中央。
“啊。”伴随着一声轻呼,一头毛驴被紧急拉住。
另一头,迪菲恩斯虽然不慎被推出来。
可他身手矫健,闻声立刻灵活躲避,然后,一个箭步就跳到了路旁。
可当他转过头,看向声音来处时,却情不自禁露出了一张笑脸,还反射性地微微躬身,行了个礼。
——多么有缘!
——我才刚刚想到他……
迪菲恩斯傻乎乎地笑了起来,目光中充满了热情,如果能具现化一条尾巴的话,大概已经狂摇起来。
这让乔恩有点儿困惑:“抱歉……我认识你吗?”
拉着险些撞到人的小毛驴……
金发年轻人的漂亮面容上流露出一种思索神色。
他仔细望着眼前这个卖酒的小贩,第一眼看过去的印象就是胡子,满脸的胡子,唯独下巴处的胡子被修剪成了一个尖尖的形状,这就显得有点儿可爱了。但胡子除了遮挡五官外,并没有在以往记忆中留下什么印象;
接着,倒是一双熟悉的眼睛,非常熟悉——明亮、灵动、热烈、充满了生气。
最后,是头巾下露出了几缕金棕色的头发。
尽管彼此间不曾有过什么真切的交际。
可乔恩却依旧很快就认出了这个人,曾经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那个杀死了安德鲁塞林格的奴隶杀手。
乔恩可没有替安德鲁塞林格报仇雪恨的心思,自然也不会拆穿眼前人的身份。
于是,他干脆继续装着没认出的样子,忽略自己刚刚的提问,转而一本正经地嘱咐起来:“下次小心点儿,路中央很容易被撞到。”
“啊,好的,你这么好看,人还这么好……”
迪菲恩斯冒失地咧嘴笑了:“早知道是你,我就不躲了。”
“什么?”乔恩懵了。
前头夸赞还能听懂,后头‘不躲了’是怎么个意思?
迪菲恩斯热切地说:“如果我被撞倒,你会来搀扶我吗?”
“呃……会吧,毕竟是我撞到了人……”
乔恩犹犹豫豫地回答,总觉得这话题有点儿奇怪。
“所以,我错过了和你亲密接触的机会啊!”
迪菲恩斯一脸懊恼地说:“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次机会?”
——什么机会?
——被撞的机会?碰瓷的机会?还是……接触的机会。
乔恩难得被人搞无语了。
他有点儿尴尬,又觉得好笑,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地笑了出来:“我们似乎并不认识。”
“迪菲,你可以喊我迪菲。”
迪菲恩斯继续保持着热烈的语气,眼睛也亮晶晶的。
——很好!迪菲恩斯变迪菲。
——有掩饰,但不多。
“我想,我们之间还没那么熟……”
乔恩收敛了笑容,委婉地拒绝着。
他没打算和一名杀手交朋友,尽管对方民间风评不错,杀死安德鲁塞林格这事儿,更是称得上是大快人心。
“可我经常想起你。”
迪菲恩斯真诚地说。
——想起我?
乔恩不太自在。
因为他发现对方似乎压根没打算在自己面前掩饰身份,几乎是在当面大声说‘我就是那天的那个奴隶,我就是杀死安德鲁塞林格的杀手迪菲恩斯,我那天见到了你……我经常想你’。
“生命短暂,时间有限,我实在不想让自己留有遗憾。”
迪菲恩斯的眼睛简直明亮得吓人:“除了直言不讳,我其实不懂得该怎么说好话。但总之,我可以也喊你小乔吗?我听到别人这么喊你……”
“不行!”
不等乔恩回答,‘别人’先出声了。
斯蒂文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二话不说就动了手。
他左手拉开乔恩,右手一拳砸在了迪菲恩斯的脸上。
“等等。”乔恩试图阻止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
这可是还在外头,他不想被人看笑话:“斯蒂文,停下,什么事都没发生。”
但斯蒂文竖了竖耳朵,却假装听不见,又是一连几拳狠狠击出。
迪菲恩斯猝不及防,被打得连连后退。
但作为杀手,他在格斗上的造诣同样不凡,很快回过神来,就举起右前臂,挡下一串攻击,接着一记左勾拳,毫不客气地反击了回去。
刚刚那群看吵架热闹的人立刻转移阵地,纷纷凑了过来。
甚至连本来在吵架的卖鞋小贩和买鞋士兵也都不吵了,转头来看打架的热闹。
一群人聚集过来,吹口哨的、鼓掌叫好的、大喊着‘上啊,打他’起哄的。
整条街都活了过来,简直热闹极了!
还有好奇一个卖酒小贩怎么突然同人打起来了?
一时间好些人的目光都悄悄扫过乔恩,他们在人群里交头接耳:“看那边,看那边,金发那个……”“诸神啊,果然好美。”“为了那位,被打也值了!”“哦哦,难怪了。”
乔恩听着那些自以为声音很低的讨论,面无表情,已经放弃挣扎。
他现在只想给某只猫鼓鼓掌,牛逼啊斯蒂文,这么长时间,正经谈情说爱、甜言蜜语一个都没学会,瞎几把争风吃醋倒是学得飞快,真是好的不学坏的学,竟学一些没用玩意儿!
突如其来的打斗, 最终以迪菲恩斯的落荒而逃为结尾。
但这并不代表斯蒂文有多厉害,只是因为一个卖酒小贩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打败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
所以,伪装后的迪菲恩斯哪怕还有余力继续和斯蒂文打下去, 也不得不收敛地装出了一副打不过的样子。
但这种收敛,是对战双方都能感觉到的收敛,如果换成那种年轻气盛、傲气满满的人,说不定会收着力道、不占这个便宜,还会觉得胜之不武什么的。
但斯蒂文属于另一种类型。
他压根不讲武德,看到别人打架收着力气, 他的反应是‘啊哈, 好机会’,然后冲上去,专门照着别人的脸, 来一通疯狂猫猫拳……迪菲恩斯不逃才怪。
乔恩默默站着, 任人群的喧嚣和呐喊涌过自己。
当斯蒂文走过来的时候,他还幻视了一只耀武扬威的黑猫。
因为不想继续被人围观。
两人沉默着, 肩并肩地离开了这条街道。
不管怎么说,猫在外头打架的行为还是需要教育一下。
乔恩一边这么想,一边侧过头,板着脸地问:“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斯蒂文倒是从头到尾都很冷静:“我知道, 我在打人。”
乔恩挑了挑眉,立刻质问:“无缘无故?!大街上?!让所有人看热闹?!”
“不是无缘无故。”
斯蒂文加重语气地重复了一遍:“不是无缘无故。小乔, 不管在哪?不管有谁看?只要有人敢从我身边抢走你, 我都不会放过他。”
乔恩露出了愕然的表情, 那张漂亮的脸顿时有点儿严肃不起来了。
他咬了咬下唇, 想忍住笑,却还是忍不住上翘的唇角, 语气也软了下去:“你是多此一举,我哪也不会去的,我和刚刚那个小贩根本不熟,只是说了几句话,难道你不信我吗?”
斯蒂文的肌肉慢慢放松下来:“我没有怀疑你,我也知道你们不熟,但是……”
他犹豫地瞥了一眼乔恩,好半天才轻轻地说:“但是,他让你笑了。”
随着年龄增长,金发少年的美丽似乎更加耀眼,而这样的美丽直接导致他从小到大都不缺稀奇古怪的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