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她只对我说过一句:“遵从你心,不要后悔。”
  我不怪她,单单是祝福,我就很感激了。
  我突然问她:“妈,你有没有觉得我阴沉,脾气很坏,经常不考虑别人的看法。被我这样的人喜欢,会不会很累?”
  我妈愣了一下,瞪圆了眼:“说什么呢,你是我卓婉华的儿子,万里挑一,瞎贬低自己什么?”
  我无奈地看着她,她平静下来,说:“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问这个,但如果你觉得你是这样,就慢慢改过来。谁还没点脾气了是吧?可谁也不能剥夺你爱人的权利。你要真喜欢那孩子,你就多和他处处,让他知道你的真心。感情都是要慢慢磨合的,你这样东想西想有什么意思?”
  我赶紧求饶,止住她接下来发泄式的长篇大论:“卓女士,他还没谈过恋爱。”
  我妈立即警觉:“什么?卓子骞,你不会看上了个刚毕业的高中生吧?!”
  我哭笑不得地听她念叨,听她说:“差了十岁……也没啥关系,就是怕这一开学人家见了更好的,马上就把你忘了。”
  我刚想开口,窗外便传来一声嘹亮的鸡鸣。大晚上的,这村子的鸡真怪。
  我妈又嚷嚷:“你这是跑哪里去了,这地方飞机能到?”
  我告诉她我开的刘开允家的车,她就顺着话题开始聊我的几个朋友。说了一会i儿,她自己都口干舌燥,端起水杯喝水。我举着手机享受这片刻的沉默,突然听见房门被推开的声音。
  是郑青云。他见我正在打视频电话,只冲我招了招手就想离开,我连忙唤他过来,对我妈说:“卓女士,给你看一眼我的旅伴。”
  顺带眨了眨眼,警告她别太激动,以免露馅。
  郑青云笑着和我妈打招呼:“阿姨好,我是郑青云。”
  我妈脸上也摆出亲切的微笑:“小郑啊,这孩子长得真好看,谢谢你一路照顾我儿子,有机会阿姨请你吃饭啊!”
  郑青云笑呵呵地点头,我妈接着问:“对了小郑,你多大了啊?二十有没有?”
  还真和年龄过不去了。
  郑青云说:“阿姨,我二十五了。”
  我悬着的一颗心掉回原位,还好还好,我生怕郑青云一脸天真地说“我十七了”,就像我们初次见面时那样。
  我妈笑得更欢了,郑青云和她聊了几句后出了房间。我问:“妈,陈国豪没来找你麻烦吧?”
  我妈眉毛一挑,眼神轻蔑:“来了,我就说了一句你不在,让他滚,把门一摔就完事。”
  我竖起大拇指:“卓女士,厉害!”
  我妈突然敛了笑容,转了话题,悠悠地说:“其实你在和我说你多了个旅伴的时候,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我没说话,她接着说:“小郑没谈过恋爱,知道的可能比较少,你要是真喜欢他,就别太心急,都住在成都,以后有的是机会,懂吗?”
  我说:“妈,这是你第一次对我的感情生活发表那么多见解。”
  我妈沉默地看着我,须臾,叹了口气:“他还不知道吧?”
  我轻轻点了点头:“嗯。”
  “你们俩有缘,就算最后做不成恋人,也会是很好的朋友,”我妈认真地说,“顺其自然,不要操之过急,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好好爱人。”
  我想起郑青云曾经也说过,因为这段经历,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我想要更多,我妈在提醒我,不要让贪心导致最后一无所有。
  “不要让过去影响你,爱是甜蜜的负担,不要变成枷锁,”我妈目光炯炯,豁达地一挥手,“没别的了,最后一句,祝你成功!”
  卓子骞他妈真的好,希望天下的妈妈都这样好~


第20章
  乡村的空气湿漉漉的,连带着所有东西都蒙上一层水气,秋的凉意覆在皮肤上,哄着留恋夏天的人沉静下来,停下脚步嗅一口氤氲的香气。
  青草香,稻谷香,桂花香。
  和我妈打完视频电话后,我和郑青云搬了两张板凳坐在楼下,眯着眼睛在黑夜里找寻光。
  他告诉我他记事早,很久以前的事都还记得一清二楚。五六岁的时候爷爷奶奶把小郑青云抱在腿上,一个给他唱儿歌,一个给他摇扇子,在这样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哄他睡觉。他们给他吃红薯干,给他吃冬瓜糖,唯独不让他到处乱跑,但他最想做的就是去找那只不停叫嚷的野狗。
  末了,他望着天,轻声问我:“子骞,你说,记性好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呢?”
  我也说不好,有的时候我无比希望自己能拥有记住一切的能力,有的时候我觉得忘记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本领。
  我没回答郑青云,他似乎也没想着要我回答,最后竟然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我拿了件外套盖在他身上,蹑手蹑脚的,坐在他身边端详他的睡颜,一个姿势维持了好久也没觉得累。直到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乡村的风渐渐变得凛冽,郑青云依旧睡得安稳。我不想吵醒他,小心翼翼地将他抱回房间,走得很稳很慢,没有开灯。
  他的身体像一团温暖却不灼人的火,在我的怀里安静地燃烧,以至于我松开他时是那么依依不舍。明明是个与我差不多高的成年男人,睡着了却一点锋芒也没有,呼吸均匀,嘴角带笑,似乎正在做美梦。我在他的房间里站了很久,走的时候,轻轻带上了门。
  方才我抱着他,像一个丰收的农民,心里充斥着最朴素极致的喜悦,不愿放开天赐的沉甸甸的礼物。
  这个晚上,因为母亲和郑青云,我有幸拥有一夜好梦。
  第二天早上,嘹亮的鸡鸣声没能吵醒我,是院子里鸡飞狗跳的吵闹声将我从美梦里拽回现实。
  我掀开窗帘,好一会儿适应了外面的强光,看见楼下郑青云穿着围裙追着一只个头威猛的母鸡跑,大伯家那条颇通人情的土狗蹲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母鸡歪歪扭扭地朝土狗的方向冲去,咯咯咯地叫着。郑青云气喘吁吁地停下几秒,瞧准时机朝母鸡扑过去,两只手掐住了母鸡的脖子,大声嚷嚷:“吃只鸡都那么麻烦,累死个人。跑!叫你跑!”
  说着,在母鸡的屁股上掴了两巴掌;土狗惊魂未定,生怕自己得到同等待遇,赶紧夹着尾巴溜走了。
  这一幕实在太好笑,我打开窗户朝郑青云喊:“青云,你太不容易了!”
  郑青云刚把母鸡的腿捆住,手上还缠着红绳,听见我的声音,抬头朝我一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可不是吗,为了你吃鸡,我都快要累死了!下来再说!”
  我下到院子里去,郑青云将捆好的母鸡往地上一扔,坐在椅子上气喘吁吁地说:“这鸡是真难捉,我追它追了二十分钟。”
  我给他倒了杯水:“我还以为你很在行这个。”
  郑青云摆摆手:“我也以为的。今早大伯提着鸡过来叫我拿着,我那个时候还刚起床,就让他扔在院子里。早知道逮只鸡那么折腾人,我当时就算是光着身子也要下楼把它拴着再走。”
  他喝了口水,想起什么,突然转移话题:“哥,我记得昨天晚上我们在院子里聊天,我……我是怎么回房间的?”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抱你回去的。”
  郑青云一口水噎住,呛得满脸通红:“太不像话了……我那么重,哥你的胳膊还好吗?”
  拜他所赐,我哪里都挺好的,尤其是心情。
  我说:“还好,”停顿几秒,补充一句,“你其实不重,我怕你着凉,所以就自作主张带你回去了。”
  郑青云愣了愣,张嘴想说什么,又似乎不好意思开口,站起来将椅子推回去:“我去杀鸡。”
  我也起身:“我和你一起去。”
  郑青云站在原地垂着手,为难地说:“你去干嘛,一身腥,好好待着,”他绕到我身后,将我按到座位上,“客人就该好好享受。”
  然而他耐不住我固执:“我是什么也不会,可我想学,我在这晒太阳我愧疚。”
  郑青云只好让我跟着他,走到厨房,将鸡按在板上,拿起刀,下手之前犹豫地看着我:“哥,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些?”
  我学着他的样子拍了拍母鸡的屁股,轻松地说:“我有那么没见识吗?你下刀就是,我不晕血。”
  这句话半真半假,我不晕血是真的,但我也的确没见过从头开始的杀鸡。
  郑青云于是放心,将鸡竖提着,刀放在它的脖颈旁,在它还没来得及尖叫出声前,利落地一刀抹了鸡脖子。
  围裙上溅了些血,郑青云像个没有感情的刽子手,面无表情地将鸡血放到一个碗里。我双手抱胸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
  我喜欢的人,手里可以捧花,也可以拿刀。
  我想起那句老话,“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郑青云往桶里倒满沸水,将刚死了的鸡扔到桶里,霎时白烟腾起,夹杂着鸡毛被躺下的腥臭味。郑青云洗净手,拉着我离远了些,说:“杀鸡是不是特简单,但是没必要学,现在市场上卖的都是杀好了的,还是会炒菜比较重要。”
  我心里想着,还是你厉害,会杀鸡也会炒菜,嘴上却说:“嗯,是挺简单的,有机会我也试试。”
  郑青云哭笑不得,戴上手套准备除毛,门外响起郑青云大伯的说话声:“小满,在不在家?”
  郑青云扭头回答:“大伯,我在厨房!”
  大伯走进来,闻到空气里鸡毛的臭味,皱了皱眉:“小满,你在做啥子哦!臭烘烘的!”
  郑青云弓着腰:“杀鸡!”
  大伯瞥见我,和我打了招呼,冲到水池旁将郑青云推开,嘴里絮叨着:“你别忙活了,带着朋友出去耍一哈,要吃鸡我来杀。”
  郑青云听话地脱了手套,笑着看了我一眼:“那麻烦大伯了,毛去了就好,我回来再做。”
  他笑意更深:“我这朋友要求有点多,我得变着花样满足他。”
  水声阵阵,我没听清大伯和郑青云又嘟囔了一句什么,站在一旁红了耳根。
  我和郑青云出了厨房,日光正盛,他找遍了屋子也只找到了一把伞,叹气道:“我去大伯家里再拿一把算了。”
  我快速说:“没事,”接过伞走到院子里撑开,“这伞挺大,我们可以一起打。”
  阳光落在郑青云脚下,他像是被钉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心一沉,他却走到我身旁,勾起唇角:“哥比我高,哥撑伞,好吗?”
  仿佛方才是我的错觉,仿佛只是一颗流星划过他的眼眸,余下一抹碎光。
  他的肩膀碰到了我的手臂,我心尖一颤:“好。”
  在郑青云面前,我将律师的职业素养忘得一干二净。
  虽然我早就不是律师,如果可以,我希望我现在只属于他,而他也理所应当地占有我。
  遍地金黄,偶有绿意点缀。天上的金和地上的黄是不一样的,金是透亮的光束,黄是温暖的实体,然而二者撞在一起时,迸发出的是独属秋天的充盈和美好。
  摇曳的稻穗,高个儿的玉米,伏地的红薯。若是春天,还会有万顷油菜花。
  我提出要去地里看看,郑青云说:“地里蚊子多。”然后带着我下了地。
  农作物都昂着头,张嘴吮吸阳光,也有蔫蔫低头的,毕竟是少数。田里的路窄,容不得两个大男人并排走,郑青云便走在我的前面,看见个好地方想停下,干脆纵身一跳,踩在野草上,用手拨弄流苏一般的稻穗。
  “好久了,”郑青云喃喃说,“我好久没看见秋天的稻谷麦子了,每次回来,都是挂对联放鞭炮的时候了。”
  我收了伞,也跳下去:“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美。”
  郑青云偏头对我看我,眉眼带笑,我说:“青云,谢谢你。”
  他的手掌抚过稻节,大拇指和食指揉捏着粗糙宽厚的叶片,眼神柔和地看着随着风轻轻摇动的稻穗,说:“又和我说谢谢。”
  阳光舔舐他的脸颊,他仿佛融于稻田。
  他沉默着站了一会儿,我凑近脑袋,嗅着空气中成熟稻谷和湿润泥土的清香。
  郑青云说:“子骞,我想起一句诗,写春天的,我却觉得现在用也很合适。”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他没说下一句,我便也没说。我透过稻穗和叶子的缝隙看他,他没有看我,他在发神,怔怔地望着前方的山,过了一会儿,目光又悠悠地回到周围的稻子上。
  我想起另一句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想告诉郑青云,他装点了我的梦,很多次很多次。
  我还想告诉他,昨晚上我将他抱到床上去的时候,快要抑制不住吻他的冲动。我的唇最后落在他的发梢,颤抖着,只停了一瞬;我只满足了自己这一点私心,希望他不要介意。
  我们走过稻田,走到河边,裤脚湿漉漉地回去,用一锅鸡汤暖了身子,一盘炒鸡饱了食欲。当然,吃完饭后碗是我洗的。
  我洗碗的时候,郑青云就倚在旁边的柱子上,悠闲地哼着歌。洗到一半,他的声音小了,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开,偏头问我:“哥,你刚刚说什么?”
  我摇摇头,朝他一笑:“没什么。”
  不必告诉他。
  我只是在轻轻地念,用只有我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补全了那段诗:“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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