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这种生活太美好了吧!我也想和爱的人在乡下有一栋房子!我也想有个会做饭的宝贝!


第21章
  “我要从山上带给你快乐的花朵,带给你钟形花,黑榛实,以及一篮篮野生的吻。我要,像春天对待樱桃树般地对待你。”
  ——巴勃罗.聂鲁达
  这几日,郑青云突然沉默了许多。他像个初通哲理的大学生,做一个闷声不吭的思想者;很多次我看向他的时候,正好对上他偷偷打量我的目光。
  “青云,怎么了,”我被他看得发怵,“是需要我做什么吗?”
  他眼睛一眨,唇角笑容漾开,轻轻摇着头,每次都是一样的回答:“不用,刚才在发神,魂儿丢了。”
  他最近发神的频率太高了一些。不过还好,他看着我,总比他不看我强千万倍。
  消磨了四五日,我才想起郑青云第一天对我提出的要求,于是问他:“说好的去爬山呢?”
  “哦,哦,”他如同大梦初醒,恍惚地点头,“明早就去吧,这次不用起个大早,走过去半小时就够了。”
  我说:“最近你记性不如以前好。”
  郑青云怔愣片刻,手指攥着衣角,讷讷地说:“那是因为哥前几天和我讲了外国诗和中国诗,现在天天没事就自己琢磨呢。”
  我忍不住笑:“我就随口提了半小时,你还惦记上了。”
  我不是什么涉猎广泛的人,前几天在一个空着的房间里看见书架上摆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席慕容的诗,我便拿出来翻了翻。恰巧郑青云走过来说了几句他喜欢的,我猜测他应该对这些挺感兴趣,于是和他坐在院子里一边喝茶一边交流了一会儿。
  没想到随口的闲谈能让他冥思那么久。我心里生出一点春天树上冒出初芽般的得意。
  郑青云抿着唇看我,黑曜石一样明亮的眼睛上蒙了一层雾,这让他迷离、安静,但对我的吸引力未少半分。他沉默了须臾,才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轻声说:“的确,很惦记。”
  他的声音微微发颤,让我想起清晨迎接露水的花瓣,晨露落下那一刻,也该是颤得如此动人。
  第二天我还是起了个大早,母鸡进了肚子,公鸡依旧不知疲倦地在院子里转悠,伸长脖子咯咯咯地吓跑黑夜。郑青云揉着眼睛起来吃早餐,稀饭,鸡蛋,包子,这几天一直如此。
  天光渐亮,万物复苏,绿叶披拂的小山沉稳地坐在溪水旁,鸡鸣狗吠交缠不止。
  走过一路氤氲着桂花香的乡间小道,郑青云在山脚站住,用脚蹬了下前方一块大石头,确定它不摇晃后跨上去,冲我招了招手:“你别看这山是绿的,其实上面什么颜色都有,四五月的时候,海棠花该开满了一整条道,就在我们以前的村子周围。再往上还有野果子,不知道能不能吃,我也记不太清。”
  他抓着身旁一根还未长成参天大树的孱弱树干,瓷白饱满的额头和青绿色的树叶一般高,有几片斜在他的眉梢上,他也不躲开,微微仰着头用鼻尖顶着叶柄,唇堪堪要覆上去。
  我跳上去,故意用手抓住树干,借着惯性让那棵可怜的小树惊慌地颤抖,那片不识趣的叶子也顺带着离开了郑青云的唇,剧烈地摇晃了两下,像波涛骤起的江面上的一叶扁舟。
  和一片叶子较劲,我真是越活越回去。
  我说:“你们以前住在这儿,美是挺美的,就是不太方便过日子。”
  郑青云随手摘了一根枝:“所以才迁到下面去,山上的老房子还没拆,等会也许还能给你指指我小时候住的那屋。”
  我萌生出难以言喻的雀跃,似乎我见到了郑青云小时候住过的房子,就能抹平这近二十年的时光,回到懵懂的童年时期,在山清水秀的好地方遇见尚是稚子的他。
  我不由得加快脚步,问:“走不了多久吧?”
  郑青云走在我前面,就和我们第一次一起爬山一样,只不过这里的山路台阶更为原始,他时不时还会回身拉我一把:“走不了多久,就是路有点老了,哥你要小心一点。”
  “知道了,其实这里还算是好的,我爬过根本没有台阶的地方,就在……”
  我说着说着,左脚尖一滑,险些在山上表演高空劈叉。脚掌像踩在冰面上似的向一旁滑开,我在失去平衡时看见那块浸着泥的水洼,悲哀地想,得了,这就是报应,话都没说完就要被打脸了。
  呲溜一声,鞋尖磨蹭石头发出尖利的响声,盖过了我没忍住从喉咙里滚出来的沉闷惊呼。郑青云猛地转身抓住我的手腕,他使了十成十的力气,攥得我腕骨生疼,火辣辣的,我眉毛拧紧。
  “稳住,不要往后仰!抓住我!”
  我从未听过他如此急切地说话,反手也抓住他的手腕,借力让身体重心朝前,没想到再次用力过猛,脸撞上了郑青云的小腹。
  手腕的火像是顺着神经烧到了耳根,我贴着他微微发硬的小腹,心中大恸。这也太丢人了!
  郑青云明显身体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待我惊魂初定后,机械地举起手,落在我背上却是轻轻柔柔的:“好了,站稳了,怎么那么不小心。”
  隔着一层布料,他身体的温度依旧如一尾游鱼钻进我的额头里。比气温略高的温热像一团被风吹散的蒲公英,在我的体内飘到每一个角落。手腕的疼痛消失了,我的唇贴着他的衣摆,在他的肚脐上印下一个吻。
  那个地方开出一朵花,白粉色的海棠,是这漫山遍野最特别的一支。
  我站定,仰头看他,抱歉地说:“对不起,吓着你了吧?”
  郑青云先点点头,然后又无可奈何地缓缓摇头,我看见他耳垂还有一抹艳丽的粉没遮住,眼里跳跃着奇异的、我读不懂的光。
  他说:“没事,我该让你走前面。”
  听到我耳朵里,好像还多了一层意思——没事,反正无论如何,我不会怪你。
  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郑青云的肚脐的位置上,仿佛那里是我爱情的栽培之地,方才它获得了一次特别慷慨的雨露的浇灌,更加香气远播。
  于是我听郑青云的,走在他的前面,注意着脚下,心里却想着,我已经吻过了他的头发,他的肚脐,什么时候才能在这之间筑一座桥,在他的眼角,他的唇上,他的乳/尖,他的每一寸皮肤上,留下我的印记?
  二十九岁的我,第二次对一个男人抱有性的幻想。在这样暧昧的时刻,我已经拥有了太多,就算他不答应,我也不会介意。
  又走了十多分钟,我的眼前出现密集的遗弃许久的房子,木头已经腐朽了,透着发黑的死气,枯朽衰败的气质和周围的生机勃勃格格不入。郑青云带着我一个一个地找,最后在一个保存最完好的、处于古老村落边缘的房子旁站定,说:“应该是这里了。”
  他指着挂在门口的一个生锈的铃铛:“这个铃铛,是我八岁的时候,和姐姐去成都之前,在这里挂的。”
  我问:“为什么人已经走了,却要把铃铛留下?”
  郑青云说:“因为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还会回来,”他声音轻飘飘的,讲述在岁月洗礼后渐渐浮起来的往事,“我离开的时候,我爸妈走了,我姐姐带着我。在那之前她一直在外面打工,我们很少见面,后来我才知道,以后我只能和她相依为命,这个地方,也离我越来越远了。”
  他盯着一动不动的、已经变成灰色的铃铛,接着说:“很长一段时间姐姐也没回来,都是大伯在守着我们家以前的房子,直到后来全村搬迁,我们才每年回来一个月,老房子就再也没管过了。”
  我走近废弃的房子,一股潮湿阴冷的腐烂味道向我扑来。我微微蹙眉,屏气忍着,用尽了一包纸才拭尽铃铛表面的灰,将它摘下来递给郑青云:“既然来了,就拿走吧,做个纪念。”
  郑青云接过铃铛,淡淡地笑了笑:“谢谢哥,我回去以后,把它挂在新房子门口。”
  方才取铃铛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八岁的郑青云孤零零地站在门口,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抱起他,无声地淌着泪,泪水打湿了他肩膀一大块。郑青云似乎什么也不知道,呆愣愣的,沉默了一会儿后,跟着女人一起哇哇地哭。我想上前擦干郑青云脸上的泪痕,他却一下子消失了,再次出现时,变成了眼前这个总是笑着的男人。
  回忆是无情的子弹,有的只与你擦肩而过,惹你惊慌,有的却会将你撕裂,留下空洞的残骸。
  郑青云今天比以往平静了许多,他环顾四周,对我说:“你看,海棠还在。”
  九月是海棠的结果期,红色的球形果实垂着脑袋,像春节时家家户户门前挂着的小灯笼,喜气洋洋的。我和郑青云都被这火红的热情感染了,他敏感的心也雀跃了不少,摘了个果子掂在手里,说:“这果子是可以吃的,好像还可以入药,以前村里有人拿去卖,但我没吃过。”
  他转头笑着对我说:“海棠树开花的时候,我还把细铁丝折弯来穿过珠花,给我妈插戴,我姐姐回来了,我就也送她一个。”
  我问:“青云,你的花圃里有海棠吗?”
  他愣了一下:“没有,海棠是长在树上的,而且城里买海棠的人不多。”
  我手心包裹着一个火红的果实,认真地看着他:“那以后,我在我书店的院子里种一棵海棠树,每年开花的时候,我就叫你过来一起看,好吗?”
  郑青云看着我,全身只剩睫毛煽动。也许是片刻,也许很久了,他抿着的嘴唇微微张开,将摘下来的果子放进我的衣服口袋里,垂着眼说:“好。”
  郑青云有变化了,我说了这是双向暗恋哦哈哈


第22章
  郑青云赠我这一个字,就好像往我嘴里塞了一颗山楂,表皮酥酥软软的,咬下去才知道里面是那样醉人的酸甜。他垂着的眼挑起来,舌尖的甜就在我口腔里漫开,他的眼眸里映着红色的海棠果,最深处藏着还未绽放的花心。
  我仔细算着,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五次邀约。是不是只要我不停地邀请他,他就不会拒绝走近我的生活,不仅是现在,将来也是?
  那我要做一个毫不吝啬的分享者,将我拥有的快乐都倾囊给予,小到今天在路上看见了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七星瓢虫,天上有一朵形状奇特的云,我都写在信里,给他寄同城快递。
  郑青云说要带我去摘山上的野果,我们就继续朝山上走去。过了老村子的一段路有刚开花的桂花树,那是没有人特意照顾的野桂花,开得不盛,但香气毫不遮掩地散在空气中,热烈馥郁。
  再往上走,树上就不开花了,挂着沉甸甸的果子,树枝被压弯了腰,似乎下一秒便会折了。
  “这是苦枣,”郑青云从地上捡了根长树枝拿着,戳了戳树上青色的果子,“味道嘛,那是真不怎么样。”
  我见他单是提起就皱着眉毛,语气里满是嫌弃:“你是吃过吗,那么大的怨气?”
  郑青云撇撇嘴,从树上打了两个苦枣下来,慢悠悠地走过去捡起来:“小时候吃过,五六岁的时候吧,跟着村里的大孩子上来摘果子吃,结果遇见这么个不好看也不好吃的玩意儿,现在想起来嘴里都全是苦味!”
  他嘴里咂摸着,仰起头盯着扑簌簌掉叶子的苦枣树,半眯着眼,眼尾晕着金黄的光。
  我见他转着苦枣就像老年人转核桃,好笑地问:“怎么,不甘心,要让我也尝一尝?”
  郑青云偏头,眼睛睁开,唇角一勾,复变为精神抖擞的样子:“你要愿意,洗干净了可以试试看,我只是打下来让你看个清楚的。”
  说着,他朝我眨了眨眼,微抬下巴,“接着!”掷了个椭圆形的枣子给我,颇有点重量,落在手心尚有钝痛。
  这野果安静地躺在我手里,表皮光滑,有着春天树枝刚抽芽的嫩青色,凑近了闻还有一股草酸味。
  郑青云走到我身旁,也凑过来继续说:“村里人打苦枣,好像是因为这可以入药,清热化痰,至于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
  我说:“是不是所有带着苦味的东西都可以清热?”
  郑青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大笑道:“果然,从小就被逼着多吃苦的,苦瓜,苦枣,乡下城里都一样。偏偏甜的就不能多吃,说是坏牙齿,败胃口,现在想想怕不是个骗局!”
  我挑挑眉:“你真单纯,还就信了。”
  郑青云无奈地摇摇头,黑发遮住了他的半边眼睛:“以后再也不信了,走吧,上面还有好多。”
  我脱下外套,袖子扎在一起,兜成个袋子,带着两个苦枣继续向上。一边走,枣子就在袋里晃悠,发出砰砰的闷响,我像个沿途化缘的僧人,这座山就是我的施主。
  郑青云手揣在裤兜里,轻车熟路地走在蜿蜒崎岖的小路上,宛如一只轻盈的燕子从这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这个,我叫它状元果,”郑青云环抱着粗壮的树干,他的手臂竟不能将它完全围住,“又长大了,以前我大伯都可以把它抱住的。”
  我问:“又是你随口取的名字?”
  郑青云做出一副被我识破后恼怒的模样,踢了颗小石子到我脚边:“对啊,我又不知道它叫什么,就算知道了,也记不住。”
  他又变成了那个属于自然的精灵,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可又句句真诚,像是在逛自己的院子,骄傲地介绍私藏的珍宝。而我是得到特许证被他亲自领进来的参观者,见了什么都新奇,但最让我惦记的不是这满山的珍宝,而是这个带点小脾气的藏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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