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现代耽美]——BY:吸猫成仙

作者:吸猫成仙  录入:03-18
  难归by吸猫成仙
  文案:
  两个人爱而不得的故事。
  陆明臣x宋书华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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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明臣名校出身,年纪轻轻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他还拥有一个完美的丈夫,经营着一段堪称完美的婚姻,他的人生,可谓是成功和完美的典范。
  但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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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虐恋


第1章 手镯
  “阿华,这些事你让周姐做就好了。”
  陆明臣坐上饭桌,接过宋书华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手,拿起筷子。
  桌上三菜一汤,清蒸的鲈鱼、豆角炒的嫩牛肉、炒青菜,还有一个海带排骨汤,都是陆明臣喜欢的家常菜式,全部出自他丈夫宋书华之手。
  “周姐口重,你胃不好。”宋书华简短解释,把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放到陆明臣面前,在他对面坐下,“快吃吧,菜凉了。”
  宋书华也是男人,但他自觉扮演着妻子这个角色。
  或许有人天生就适合做妻子,并不受性别限制。宋书华个性温吞安静,既不适合都市白领们高压的工作环境,也不擅长和各色人打交道,仿佛生来就适合家庭。
  于是婚后他就几乎做上了全职主夫,成了成功男人背后的支柱,把陆明臣照顾得周到妥帖,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两人面对面吃着饭,桌上只有餐具轻磕的声音。结婚七年,他们早已习惯这样沉默的晚餐,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公司经过陆明臣前几年的疯狂扩张,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公司了。现在涉及的业务,宋书华相当陌生。
  而宋书华的生活三点一线,除了家里,就是每周三次的钢琴班教学,和每周两次的瑜伽练习,实在乏善可陈。
  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的面孔,看了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一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了一张和他性格一样温柔清秀的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一头自然微卷的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一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的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一线,同样的黑痣左边嘴角也有一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的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一副抽象画,有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了陆明臣的目光,随后想起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么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的。”
  陆明臣打开了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的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了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的刺。
  他熟练地把一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一旁,再把剔好的鱼肉和陆明臣面前的青菜调了个位置。
  如果换个人,陆明臣会觉得他故意这么做,只是为了激起自己的愧疚感,但他知道宋书华不是。他只是习惯性照顾自己,帮他剔鱼刺这种动作从三年前他被鱼刺扎了喉咙去医院取出来之后就开始了。宋书华总是乐此不疲做着这些事。
  正因为知道他不是刻意,陆明臣真的感觉到了一点愧疚。
  “还有半个月就是我们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记得吗?”
  宋书华点头,准确说出他们纪念日的日期:“十二月十二月号。”
  “手镯本来是给你准备的礼物,结果店里刻错了名字。”本应刻着LMC/SSH的手镯内侧,刻的却是LMC/LY,“昨天打算拿去换,一到公司就忙忘了。”
  “给你的惊喜没有了。”说这话时,陆明臣给对面的男人夹了一筷子菜。
  宋书华笑得有点羞涩:“光是公司的事就够你忙的,我也不戴这些。”
  陆明臣当然知道他从不戴首饰。
  “戴不戴随你喜好,但送不送是我这个做丈夫的职责。”
  宋书华便低下头,说谢谢。
  他总是这样,顺从惯了的人很少有反对意见。即便是反对,但只要陆明臣稍微强硬一点,他就退让了。
  他们这样的组合大概是所有模范夫妻的标准范本,哪怕结婚已经七年,也从来没有跟彼此红过脸。
  吃过饭,陆明臣回书房继续处理一点工作上的事情,宋书华则收拾碗筷,打扫卫生。
  他们请了家政,陆明臣也不止一次让宋书华不必做这些事,但他总能挑出家政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后来陆明臣也不再劝,逐渐理解了他想要为自己找些事做的需要。
  陆明臣洗漱完上床,宋书华收拾了他的脏衣服才去洗漱。两人都上了床,已经是睡觉的点。
  宋书华背对着陆明臣。陆明臣心思还在刚在的手镯上,既是内疚,但更多的是试探,他从后面拥住男人瘦削的肩,把手探进他的衣服里,求欢的意味很明显。
  宋书华没有拒绝,只轻声提出疑惑:“不是还没到一号吗?”
  不知是羞耻还是生性冷淡,结婚多年,宋书华一向对这件事没什么热情。每月一号逐渐成了两人默许的履行这项义务的日子。
  陆明臣亲吻他的耳朵和脖子,原本还只是想试探对方态度,亲着亲着却也有了渐入佳境的感觉。反正男人就是这么回事,他呢喃的声音里也有强硬的态度:“我有些想……”
  不过只要丈夫要求,宋书华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只是让关了灯。
  黑暗袭来,但被子里被裹在身下男人并没有因此放松,他仿佛只是隐忍,偶尔哼出的声音更像是痛苦到了无法忍受。陆明臣并不清楚他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因为在这件事上,这两种感受的反应是那样的如出一辙。
  他起初问过,宋书华从来不说,只会别扭得一脸难堪。
  同是男人,他暗自猜测丈夫可能是某种身居下位的不情愿,也只好不再深究他这种无法启齿的羞耻。
  因他的这种反应,陆明臣有点后悔了,只是草草了事,也没有什么快感。唯独心里某一角放松了些,看来自己的丈夫的确是毫无察觉。
  完事后,宋书华趁灯光没有亮起,匆匆跑去浴室。陆明臣开灯,收拾了一下自己,重新回到床上。
  这时候手机床头柜上的手机呼吸灯闪了闪,有信息进来。他划开手机,赫然看见黎阅发来的信息。
  【Honey,你在做什么啊?】
  陆明臣什么都没来得及回,后面接着来了一长串。
  【有没有想我呀?我好想你哦。】
  【晚上我们可不可以打电话嘛,想让老公哄我睡觉。】
  【你不会现在正在陪那人吧?快点回话。】
  【快点回复我好嘛。】
  【五分钟后我给你打电话。】
  陆明臣简短地回复。
  【明天来找你。】
  【真的吗,Honey?我都两天没有看到你了,真的很想你。】
  【我给你看我新打的脐环。】
  接着是一串暴露的照片,当然不止是脐环。
  【Honey,好看吗?】
  【是不是超性感的。】
  陆明臣皱了眉,想问他为什么不经过自己的同意去弄这种玩意儿,但又觉得没什么必要,最后回了一条。
  【已经很晚了,先睡吧,有什么明天见面再说。】
  【那我要和你一起睡,老公,亲亲。】
  ……
  因黎阅这一串信息,陆明臣又想到那个手镯,不爽的情绪再次泛出来,搅得他心烦意乱。
  这时候宋书华已经再次洗漱完出来了,他掀开自己那一半被子,规矩躺在床上。
  等了一会儿,陆明臣还没有关灯。
  “明臣,还不睡吗?”
  “我有点睡不着,你睡吧,我去书房。”
  被窝里的宋书华点点头,浅浅地宽慰了一句:“你也早点睡。工作上的事,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嗯。”他翻身起来,给男人掖了掖被子,“晚安。”
  “晚安。”


第2章 分手
  陆明臣的信息一早上没有停过,黎阅不停给他发,每一条都是急促而迫切的,也从来不管他在开会或者见客户。
  半年前,俩人才在一块儿那会儿,黎阅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给他打个电话,对他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在他屡次要求下,才改成了发信息。
  意外的是,陆明臣并不反感黎阅对他的过度依赖和急切渴望,年轻人身上这种把一切燃烧殆尽的热情,老实说,很能打动他。
  热情、激情、热烈的性……填补了他波澜不惊的安稳生活,成为诱使他出轨的首要原因。
  他提前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在十一点离开公司,十一点一刻,到了公司对面的小区。
  他在这里长期租了一套房,有情人的时候用来安置情人,没有时,偶尔工作得太晚也会在这边过夜。
  他没有按门铃,但电子锁密码输入的声音已经惊动了房间里一直等候的人。门一拉开,黎阅扑进了他怀里,抱住他的脖子,跟着腿也提上了来。
  陆明臣兜住黎阅的屁股,把这个小猫一样的漂亮男孩抱进屋里,放到沙发上。
  “Honey,怎么来这么晚?”
  “公司有事。”
  “你那次不是说你管着很多人嘛,当老板还那么忙,你的员工到底干不干活啊。”
  陆明臣在他对面坐下:“我不是老板,我只负责管理公司,很忙。”
  黎阅搞不清楚陆明臣做什么的,只大概知道他是个什么公司的负责人。他也不打算搞清楚,只要人来他这里,他就开心。如果人能不离开,不要管工作,更不要回那个“家”,完全只是属于他的,那就更好了。
  “哎呀,我还没来得及做饭呢,今天不用吃外卖。”说着他跳了起来,娇生惯养的男孩有些手舞足蹈,“你说中午会来,我早上就出去买菜了,我最近学了做菜,给你露一手……”
  抬步要走的黎阅却被陆明臣伸手拉扯了一下:“你先坐下。”
  听男人的声音里透露着些许不快,男孩有些不明就里,习惯性地一屁股就要坐到陆明臣腿上:“怎么了嘛,老公?”
  陆明臣把他推到一边,掏出手镯丢到他怀里。
  ……
  黎阅脸上有一丝难堪闪过,但他很快拿出自己最拿手的撒娇姿态:“哎呀,这个镯子我找了好久,还以为弄丢了。原来在你那儿,太好了……”他抓起手镯就套在手腕上,伸手去搂男人的脖子。
  却被男人躲开。
  “黎阅,我们到此为止吧。”
  “……”
  男孩举着胳膊愣了愣。
  他收起自己讨好卖乖的样子,几丝慌乱的神情僵在那张脸上:“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听到的意思,我们分开吧。”
  “……我不同意,”男孩“蹭”一下站起来,气得直喘。他指着陆明臣的鼻子,“你说分开就分开,你把我黎阅当什么,小猫小狗?不要了就扔出去?”
  陆明臣缓缓抬起眼皮,语气不变:“这是第二次了。上一回你试图跟踪我回家,我就警告过你不要触碰我的底线,也给了你一次机会。
  “我不可能离婚,这是我们一开始就达成的共识。你这样一再出尔反尔,我真的没办法再和你继续下去。
  “就这样吧,一周之内从这里搬走。卡里是五十万,你拿着去散散心。”
  “……”
  男孩怒不可遏,把茶几上的卡抓起来用力砸到陆明臣脸上,只可惜那只是一张小小的卡片,甚至不能砸疼他。
  “你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钱?我就差你这五十万?陆明臣,你个王八蛋,混蛋……”
  黎阅抓着他的衣领前后推攘,陆明臣垂着目光,任他撒泼。
  直到眼泪逐渐爬满男孩的脸,他也没有力气再继续,缓缓蹲下身体,抱着膝盖痛哭起来。
  陆明臣把一摞纸递给他,黎阅一把抓住他的手,拖着哭腔:“我不要分手,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以后不这样了还不行吗,我不逼你离婚,你不要扔了我……”
  “我没有扔了你,你还年轻,以后也会遇到新的人,对方能给你想要的全部。”
  “我不要……我只要你……”男孩搭着他的手站起来,再次扑进他怀里,“陆明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别人……”
  陆明臣任由黎阅在自己怀里大哭,没有拒绝,也没有试图去安慰他,等着他哭够。
  这不是第一个男人分手时在他怀里哭泣,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个。怎么说呢,争吵、推攘、哭泣,甚至来说耳光,都像是分手的副作用,和这个动作伴随发生。但哭过闹过,最后也就分开了。
  哪怕对方还没爱够,还有感情,但“爱”这件事,总是要两个人才能发生并维系下去。
  陆明臣享受爱,也十分愿意报之以爱、以金钱、以时间,甚至更多。可“爱”派生出的占有欲总会迫使对方来破坏他的家庭,试图让他离婚,这是陆明臣唯一无法接受的事。
  哪怕所有的关系里,最初他都会表明自己已婚,并且不会离婚,也从不会摘下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
  曾有个情人说他这种行为很可笑——明明在出轨,却还戴着象征忠诚和誓言的婚戒。
  可笑,或许吧,人生或许本来就是一出滑稽戏。而此刻,他在扮演主动提出分手那个薄情寡义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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