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归[现代耽美]——BY:吸猫成仙

作者:吸猫成仙  录入:03-18

  “你说过你爱我的,陆明臣,你说过你只爱我一个人的……”
  “对不起。”
  这句道歉又让男孩平息一些的情绪再度激动起来,他胡乱地在陆明臣身上捶打:“我不要对不起……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啊……”
  “对不起。”
  这种拉扯从上午持续到午后,黎阅终于累了,也再也哭不出来了。
  两人坐在沙发一端,中间只有各自的沉默,和黎阅时而的抽噎。
  在墙上的时钟走到下午三点时,陆明臣站起来:“我走了。”
  “陆明臣……”黎阅抬起一双哭得红肿的眼睛看着他。
  “爱一个人难道是一种惩罚吗?”
  “……抱歉。”他往门口的方向走过去。
  “陆明臣……”黎阅扭动脖子,目光跟着他的身影,泪光再次湿透了眼。
  男人回过头,等着他的最后一个问题。
  “你真的有爱过我吗?”
  “……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陆明臣拧开了门。
  黎阅拔高声音,再次追问:“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随着入户门关上,“砰”地一声,什么东西砸在了门后面。
  走到电梯间,陆明臣深呼吸了一口气。随着这口气缓缓吐出,他整个人都萎靡了下去。还没走出这栋楼,他就已经想起黎阅的好。小孩很任性,脾气也不好,但会听他的话。
  黎阅很爱他,也很崇拜他。
  爱过吗?当然是爱过,甚至在斩断关系的现在也还有感情,还会不舍。情感和理智并不那么同步,说不爱了,就真的不爱了。但这的确到了该分开的时刻,其他的事他都可以包容和忍受,唯独破坏他婚姻不行。
  他这个年纪已经不会那么感性,权衡得失,为了一个情人毁掉家庭的事他无论如何都做出不来。
  到了一层,他去找了物业。让他们帮忙注意一下,楼上2008的男孩搬走时,记得通知他。
  黎阅不会在这里住太久,他父亲是汇润集团的老板,也并不知道自己儿子和有夫之夫搅在一起。现实总会比想象中更冰冷,陆明臣选择长期关系时,总会提前把分手的风险考虑进去,并不会去招惹黏上甩不掉的对象。
  公司还有事,他原本计划这边处理好了,再回公司,却发现高估了自己。现在他十分沮丧,也觉得累,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家是没办法回去,他就近找了家酒店,开了个房间,点了个餐让送过来。明明肚子很饿,现在却吃不下。
  电话开始狂响不止,在他把黎阅加入黑名单后,对方又开起了短信轰炸,他索性关了机。一头倒在床上,先睡了个昏天暗地。
  醒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有那么一瞬间,陆明臣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姓谁名谁,处于一种巨大的空洞和茫然中,一切都是虚无,而他就是虚无本身。
  静悄悄躺了一阵,意识才缓慢回归。他开了手机,已经是下班时间,接踵而至的还有无数条信息和电话记录。
  他把黎阅的通讯忽视掉,给两通工作上的来电回了话,接着给宋书华打了个电话。
  “书华,公司临时要出趟差,今晚就走,和你说一声。”
  “出几天啊?”
  “五天……”话说出口来,不知道是不是这种糟糕的时候,从丈夫熟悉温柔的声音里得到了些许安慰,“我尽量三天回来。”
  “好,你在外边照顾好自己,饮食方面多注意,出门在外犯胃疼很遭罪。”
  这一刻,一点内疚又翻了出来,微波一样在他胸口荡开,让他顿了顿。
  “嗯,我知道了,你在家也是。”
  挂断电话,他再次长舒一口气。可能是睡过一觉的原因,情绪比从公寓出来好了不少。这三五天,只好先暂时住在酒店了。


第3章 纪念日
  进入十二月,公司格外忙一些。直到定时提醒跳出来,陆明臣才想起他欠宋书华一个结婚纪念日礼物。
  下班后,驱车来到店里,当他再次拿到那个同型号的手镯后,突然变了想法。用送过情人的礼物送自己丈夫,怎么都不合适,就让柜员重新介绍。
  项链、手镯、戒指、袖扣……陆明臣翻来覆去没找到合适的。
  他想着宋书华的模样,从头到脚,除了他们的婚戒,什么都不佩戴,连衣服都从来不穿明丽的颜色。
  初见时,他被对方那种静雅的气质吸引,看得久了,难免觉得对方素净得有些土气。
  他又换了好几家店,边看边选,无知无觉中,天色晚了。
  路过一家珠宝店,他突然被玻璃展示柜里的耳钉吸引,恍惚记起,宋书华是有耳洞的,只是他好像从来没有戴过耳钉。莫名地,陆明臣想象着那只圆润的耳垂,如果戴上耳钉应该是好看的。
  只是这边柜台里都是女士耳钉,他只得又找了一家可以做男士钻石耳钉的店,定做了两只。
  等把这件事搞定,天已经黑下来了。
  到十二号那天,陆明臣把一些不那么紧急的工作推迟到第二天,下午提前走了。
  他先驱车去珠宝店取定做的耳钉。既然是纪念日,也已经定做了礼物,不在外就餐反而显得奇怪。他给自己助理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他定了一家餐厅。
  推开家门,陆明臣先看到请的家政无所事事坐在他家沙发上。
  正是工作时间,家政一见雇主回来,紧张得立马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解释。陆明臣看了一眼亮着灯的厨房,把外衣挂在衣架上,让家政先回去了。
  他拉开厨房门,宋书华系着围裙,正低头切菜。这时间看见自己丈夫有点诧异:“今天回这么早啊,饭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去休息。”
  “别做饭了,我在餐厅订了位置。”
  宋书华看了一眼准备得七七八八的料理台,嘟囔一句:“很快就好了。”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没忘。”
  陆明臣扫了一眼料理台,比平时的菜式丰盛了不少,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心里突然软了软。
  这些年来,他虽从未在男人身上感受过和情人之间的那种激情和热恋,但除此之外,对方也把所有都给了他。或许有的人生性如此,温吞冷淡,没有那种如火般的热情。
  纵然他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办到,更没法让两种互相抵触的特质共存在一个人身上。他挑不出丈夫的错处,唯一错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满足。人怎么可能什么想要的都得到呢,到了这岁数也该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了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了。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宋书华一向很有耐心,等了他快一个小时,什么异议也没有。
  陆明臣往外走,他就安静地跟在他身后。陆明臣驻足等待片刻,宋书华上前来,他就牵了对方的手。
  手指交握的瞬间,宋书华明显有些意外,这是陆明臣甚少会做的动作。但对方假装什么都没察觉,牵着男人往楼下走。
  交握的手指让婚戒碰在一起,陆明臣竟莫名感到了一点安心。这是种特有的安心,只存在他和宋书华之间,和任何一位情人都不会有。
  到餐厅点菜,也全凭陆明臣做主。
  吃过饭,时间还早,陆明臣提议再逛逛。两人从餐厅下来,顺腿儿迈进下面的商场,陆明臣拉着宋书华进了男装店:“都到这儿了,去挑两件衣服。”
  一进门,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宋书华不动声色地往男人身后侧了侧。陆明臣瞟了他一眼,对导购说:“你先去忙吧,我们自己看。”
  回过头,陆明臣轻声笑:“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害羞。”
  也不知是害羞还是难堪,宋书华脸红了。知道他脸皮薄,男人也无意再拿他开玩笑,只是亲昵地揽过他的腰:“去看看,挑你喜欢的。”
  宋书华沿着衣架和饰品架默默看起来,陆明臣跟在后边,看着丈夫高挑的背影,想他只比自己小两岁,如今也三十出头了。但岁月似乎在他身上出现了某种停滞,不光是身材和外貌和他们初见时一样,连那种青涩和拘谨也和当年一样。
  这些特质出现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有时让人很恼火,然而有时也别有一番风情,这完全取决于他什么心情。
  “这件衬衫喜欢吗?”陆明臣指着模特身上一件刺绣的宝石蓝真丝衬衫。光滑的丝绸材质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十分夺目。
  不远处坠在他们身后的导购一听这话,立马凑上来介绍:“这款是天然蚕丝的,花纹也都是纯手工刺绣,纽扣的材质是纯珍珠母贝。先生要是喜欢,可以上身试试。”
  “是给他。”
  导购打量宋书华:“这款颜色一定很衬这位先生的皮肤,模特身上那件有些大了,先生您穿什么尺码,我立马安排调货。”
  “不用了,谢谢。”他一脸难为情对陆明臣说,“试衣服太麻烦,算了吧。”
  这大冬天的让宋书华去试衣服的确有些难为人,陆明臣对导购说:“他穿37码,你调完货直接打包。”
  导购没想这么容易就卖出了一件商品,连连答应,又告诉他如果回家试过尺码不对,随时换,他们还有送货上门的服务。
  一路逛下来,陆明臣又给他挑了些里里外外的服装。宋书华对陆明臣强硬地决定他穿什么衣服没什么异议,也没有自己主动看上的,逛来逛去他只选了一条围巾。
  结账时,陆明臣直接递出卡,宋书华却把那条围巾挑出来,说他自己付钱。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宋书华少有这样坚持的时候,陆明臣只好作罢。
  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车,宋书华才把一直拿在手里的围巾递给陆明臣,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明臣,纪念日礼物……”说着他垂下头去,“……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也不知道送什么……”
  陆明臣发动汽车的动作一顿,才知道他坚持自己付钱是这意思。
  这围巾差点五位数,虽在他们购买的那一堆东西里是单价最低的,但要是兑换成宋书华钢琴课的收入的话,也是好几个月的薪水。
  陆明臣接过来,当即拆开了围在脖子上:“挺好,很舒服。”
  听他这话,男人像是舒了口气。


第4章 冷淡
  车里暖气开得很足,围着围巾的脖子微微有些发汗。陆明臣专心开车,宋书华胳膊肘抵在车窗沿,撑着下巴看窗外,两人惯常没什么话说。
  可能是再也没有什么阴暗秘密,也决心不再背叛家庭,今天的沉默令陆明臣舒适。暖风呼呼吹出来,让他想起小时候冬天外婆家里取暖用的煤炉子,上边那壶水一直咕噜噜响,白雾和热气一起冒出来,整个房子就都暖和了。
  一旁沉默的丈夫好像也有了一种平日没有的温度。
  “阿华,我们结婚七年了……”
  听到这话,宋书华转过头,诧异望着陆明臣,等待他的下文。
  “这些年,你对我们的生活还满意吗?”
  宋书华眨了眨眼,对这没头没脑的问题有点慌:“满意啊,怎么了,明臣?”
  陆明臣牵起嘴角,笑着伸手摸了摸宋书华的脸:“没什么,要是有我做得不够好的,你要告诉我。”
  “没有,你很好。”
  “那就好。”
  回到家,陆明臣把那一堆包装袋放在玄关。宋书华把外衣挂上衣架,就要去收拾,却突然被对方一把从身后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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