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寄君by山河寄君

作者:山河寄君  录入:10-12

牧儿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彬鸢,这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主子,小的时候,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后来,村里因为收成不好,姐妹们嫁的嫁人,兄弟当的当了兵,死在下战场上。
他是家里最小的那一个,被父母卖给了镇上的一户人家当奴隶,后来国破家亡,他又辗转被卖到各地,一次运输的路途中,遭到了土匪的打劫,押送奴隶的官兵都被土匪杀掉了,他也捡了一条命,呆在这土匪窝子里。
“公子请说吧!”
“你当真不害怕?”彬鸢有些紧张,因为识人不清很可能导致自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奴不害怕!”牧儿突然逾越地握住彬鸢的双手,跪在地上,仰着头,把对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脏上,如同宣誓一般的说道:“公子请一定要相信,奴绝不会背叛公子!”
彬鸢因对方那诚恳的话语,被说得心口有些颤动,反复搜索脑海中的记忆,确定自己以前根本不认识一个叫做牧儿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没有人会随随便便的对一个人忠诚。何况你我才认识短短半天,你要如何证明?”彬鸢把手抽回来,虽然他多半是带着利用的心态,可是在这乱世,唯有心狠才可以活下去。
牧儿笑了,感受着手上的温度,如当初般相似,就觉得眼前的人和当年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变过。
他知道,公子肯定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但这对于彬鸢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可对于他却是珍贵的回忆。
那时候他刚刚被卖进一户大户人家做奴隶,一个新人,当然会被一些看不顺眼的人给欺负。
那时候,主人家来了客人,还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商人,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这个受伤之后的人。
是彬鸢救了他,让受伤的他躲在招待客人的客房里,才躲过了一劫。
那人特意为他叫了宵夜,给他留了治伤的药留了一些钱,还买通了一些下人,自此以后,他的生活才有了一些好转。
“公子请放心,奴一定会证明给公子看的!”他咬牙坚持说道,眼眸中泛着一丝执着的光芒。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彬鸢会在山寨里,直到被分配到这里服侍新的主人,当他走到床边,看着熟睡中彬鸢的样貌时,就相信这一定是上天的安排。
他不知道公子遭受了什么,又为何失去了双眼,即使这样,他的心目中,公子还是最神圣的存在。

第31章 关于男主
“那好吧,我需要你办的事情,有一点危险。”彬鸢默默盘算着时间,“最近这几天,你帮我了解一下山寨的地形情况,平时巡逻的人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上岗也观察一下。”
“这个就包在我身上吧。”牧儿点点头,瞧着太阳已经映进了屋子里,建议道:“公子要不要出去走走,最近大雪消融,天气冷的要命,现在好不容易出了太阳,可不要错过了。”
“好。”彬鸢伸手示意对方搀扶自己起来。
因为不熟悉房间,他总是找不到出去的方向,也幸好身边有个小厮帮忙。
又过了几天,彬鸢该吃吃该喝喝的日子过得倒还悠闲,就是最近福笙一直没有来找他。
彬鸢并不着急,当然,现在的他精心策划了一件大事情,能不能成功,主要还得看上天给不给他一个翻身的机会。
如同手下汇报的一样,那伙商队浩浩荡荡地从山尖上走了过去,一路风平浪静,根本没有碰到传闻中被土匪围堵打劫的景象。
事出反常必有妖,骑在高马上,楚由默默把四周的景象以及地形记在心中,他深吸一口气,忽略掉心中那不平衡的气息,一遍又一遍给自己催眠。
要相信殿下!
他知道殿下并没有死,也知道殿下在策划什么。
鸢宅还没有被屠杀的前一晚,丑时三刻,万籁俱静时,殿下推开了他的房门。
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知道,其他人都被蒙在鼓里,他仍然记得那一晚殿下严肃的语气中,包含了多少辛酸以及无法言喻的痛苦。
“你要知道,我恐怕没办法保护所有人的性命。你可知,在这世上有钱无权是多么悲惨的事情,有可能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彬鸢将三封提前写好的信摊开在桌子上,“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明日晚上不管我碰到什么事情,你们只管做自己该做的事就好,不要回来了。”
“殿下!”楚由不得不攥紧那三封信,绝望的看着殿下将风花雪月全部的财产资料一一转让。
“不用担心我的安危,带着大家好好的,最好离开这里。蛴魑国是个不错的好去处,将风花雪月的所有财产转移过去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现在所面对的不过是一场小小的风波,以后的事情躲了去了,你且安心大胆的去做吧。”
自那以后,他每晚都没有睡过好觉,无时无刻总会想起殿下离去时的背影有多么的荒凉。
没人能够体会他的想法,只有他一人在这乱世之中保留着人性。
明面上风花雪月的产业好像就是卖东西,实际上,他们真正的产业是药。
每年,这片大陆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会因为疾病而死,殿下曾经花费了几年的时间辗转各地统计发病率,疾病的类型,针对好几种疾病撰写出了几本草药书。
殿下花费高额几倍的价钱买下药材,再低价贩卖给普通的老百姓,时间一长,这样的日子,一坚持就是好几年。
当然这件事情墨野与梁羽辞也是知道的,他们几个曾经熬夜围着一盏蜡烛翻看账本,计算着每一笔收入的钱财,每一笔低价售卖出去的草药。
没有任何人有他们熟悉风花雪月场下的事情。
彬鸢回想起往日的种种,觉得自己有些圣母婊。
可是,他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不可能因为自己在一本书的世界里,就觉得周围那些活生生的人是假的,只要活着,那这一切都是真的。
生活在这世界的百姓愚笨,也很善良,他们很穷,却不会穷的丢了人性。
彬鸢曾经亲眼看着一对母子投河自尽,当然,古代的小孩心思很单纯,他们想要的不过是母亲能够健健康康,可当浑身上下摸不出一个铜板买药的时候,这世间所有的困难仿佛都放大了百倍。
在这土匪窝里呆上了一个月,天气依旧寒冷,迎新年后,土匪山涧里一天比一天热闹。
阁楼下的梅花林开的茂盛,一朵一朵梅花红艳艳的,如同吸饱了鲜血,肆意生长着婀娜多姿的身姿,供人欣赏。
梅花很香,淡淡的香味在寒冷的空气中飘得悠远。
“公子,该喝药了。”牧儿把厨房里熬出来的药端给彬鸢,生怕对方烫着了。
“最近外面都在干些什么?”彬鸢一口将要喝尽,即使嘴里苦的已经没了味觉,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眨一下。
人变得可真快,以前最畏惧的在现在看来不过是小菜一碟。
“他们最近在策划袭击另一伙快要路过的商队。”牧儿听到的东西很少,偷听的太明显也会引起察觉,每次都要路过的时候,也是急匆匆的走来走去。
“是哪一国的商以?”
“好像是……挧国的。”牧儿将彬鸢异常冰冷的手放在汤婆子下暖着,弓着腰说道。
“枕头底下有一封信,你想办法把它寄出去。”
牧儿低着头,僵硬了一会儿,微微点头,轻声轻脚的回到阁楼上去了。
天边的红霞缓缓沉下山峦,山寨后山的山林里,一只鸽子缓缓飞起,很快就消失成了一个点。
牧儿在林子里停留了许久,才敢缓缓的走出去,他眼神观望,很快人影就消失在了小路尽头。
与此同时,置身在沙漠中心地带火焰城中的楚由可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寒冬的气温。
当然,地处特殊位置的火焰城一年四季,可没有冬天。
现在是一月份,满大街上可以看着光着膀子的大汉,妇女们也是穿得极少,胸膛那一块用一块白布裹着,露出荞麦色的肚皮,女子的身体一点儿也不比男子弱小,女子的肚脐上还有肌肉,看着十分分健壮。
楚由打开三楼的窗户,透透气时,正好看到王果果拿着又死了一只的信鸽,往楼上赶。
“楚大人!殿下来信了!”王果果兴奋的把鸽子递出去。
接过对方手中已经死掉而僵硬的鸽子尸体,楚由面色复杂,将绑在鸽子腿上的信打开,一一浏览下去,走到烛台边,将信烧掉。
“鸽子你们拿下去吃了吧。”楚由将鸽子尸体又还给王果果。
“殿下都说了什么?”王果果接过鸽子尸体,不为所动,这等了半个多月,好不容易才等到殿下的消息,他可是骑着马,跑到几公里外的沙漠上才找到了一只鸽子。
楚由看了一眼王果果,面色沉重。
“殿下让我们尽快找到一人……”
王果果脸色一僵,哑着嗓子开口:“不会是有关于墨大人吧?”他心有些余悸。
按照原先计划的来说,当时他与刘小军带着受伤的墨野藏身在树林中,打算等追杀的人离开之后再出去,可是没想到那伙人追杀的那么严。
为了引开那些黑衣人,他与刘小军选择了不同的方向逃跑,吸引着黑衣人分成两队,等他成功甩掉了黑衣人,返回来寻找墨野的时候,草地上只有一滩血迹,却没有人。
而刘小军更是下落不明,他至今也难辞其罪,深深愧疚着,殿下好不容易安排了重要的任务给他,自己却什么也没有做好,还弄失了两个人。
“不是。”
“什么?”王果果一阵炸呼:“不是?那是什么人?”他还当真想不起来殿下在这种关键时刻要寻找什么人。
楚由皱着眉头,他所担心的只是那名字,看到那个字的时候,就知道殿下要寻找的人肯定不是浮桑国人。
“库拉达·巴曼,这是他的名字。你也去打听打听,看看这样的名字到底是哪一国人?”
“这……”王果果默默品味着这个名字,这看起来的确不像他们国家人的姓氏,倒有点像一个已经消失了而不存在的国家。
“楚大人,你确定殿下当真是要寻找这个人?”王果果百般不确定的又询问了一遍。
“怎么了,有何意义?”楚由平静而又严肃的目光放在王果果身上。
被这双威严的眼睛一瞪,王果果哪里还有意义,当即就猛摇头:“没有没有没有,我没有啥意义……”
“那就赶紧去找人!”
王果果拼了老命的点头,麻溜的滚出去,顺带把门关上。
从楼上走下来,他心虚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正好碰到蹲在楼梯上守着他下来的都安。
都安听到身后有动静,赶紧站了起来,瞧着王果果又拿着鸽子尸体下来,迫切的询问:“殿下的信上都说了什么?”
吁了口气,王果果百般不解的回答:“还能怎样,等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才等到殿下的回信,殿下却要寻找一个奇怪姓氏的家伙……”
“殿下要找什么人?”都安跟在王果果屁股后面跑着,他长得比王果果要高出一个头,身材也比对方壮,两人挨在一起有一些违和感。
“哎呀,别凑我这么近,热死了!”王果将对方推了推,磨磨牙说道:“叫什么来着?哦,库拉达·巴曼。”
“什么?!”都安以为自己听错了,伸手按住快要走开的王果果,皱着眉头再次询问:“你再说一遍!”
王果果正恼火着,要不是看在对方和自己相处不错的份上,他早就要飙起来了。
“我说你这是没听清楚吗?叫库拉达·巴曼!”
都安严肃的点点头,依旧皱着眉头,百般不能理解的回答:“殿下明明就认识巴曼啊!不就是殿下把巴曼派去南蛮,难道他在南蛮碰到了什么事?”
这下子轮到王果果震惊了。
“等等等等!我想说,我们的问题在同一条线上吗?我说的是库拉达·巴曼,不是说巴依满!”他还特意重重地咬准音,生怕都安又误会了。
当然,都安显得有些哭笑不得,他可是地地道道的南蛮国人,又怎会不知道自己国家的习俗以及名字的习惯。
“这本来就是同一个名字啊。”都安解释道:“我们所有南蛮国的男子,在没成家的时候,名字和成家之后的名字是有些变化的。就比如我现在叫都安,可一旦我成婚之后,名字就会变成乌拉卡·都安。名字都是提前取好了的,只有到了那个时间我们才会改口,巴依满还未成婚之时,当然用的是这个名,等他成婚以后,名字就会改成库拉达·巴曼。”
王果果嘴巴张得合不拢,当然,他是被这奇葩的习俗给惊讶到了,乱成一团的脑袋根本没有想过来要赶快把这件事情上报给楚由。
两人聊着关于南蛮国的习俗,直到天色泛黑,王果果一拍大腿高高的喊了一声。
“完了!一时好奇忘正事,先不说了,我得去把这件事情告诉给楚大人!”
望着王果果一溜烟儿的跑开,都安还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当然,在他看来拥有两个名字是很平常的事情,毕竟在南蛮国,这样的习俗是很普遍的。
可是对于浮桑国人来说,只有常年经商的人才知道南蛮国的男子成婚和未成婚是有着差异的。
在南蛮国,尚未成婚的男子,都被分配到了未成年这一块,成婚以后,他们的名字会自动改掉,这也就相当于他们成了一个大人,改掉后的名字,象征着他们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楚由得知这件震惊的事情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赶快找到鸽子把信传出去,可是等他来到关养鸽子的地方时,赫然间才想起,他们的鸽子都已经死完了。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祈祷殿下能再送一封信,也要祈祷那送信的鸽子不要渴死在半路上,不然,他们得知这个消息永远无法送出去。
是夜,假山石桥水声溅溅,雪消容之迹,更冷。
屋子里填了炭火,彬鸢坐在小窗前,无所忌惮寒风中的丝雨打湿了黑发,他死里逃生后生性薄凉了些,不喜不悲似丢了魂,总是让牧儿担心。
“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
屋内的两人同时看向门口,当然,彬鸢是看不见的,敲门声响起时,他只是惯性的扭头了一下。
“谁?”牧儿把手上的东西放下,戒备的看着门口,问道。
然而,门口并没有回答声,静静等了一会儿,依旧未得到回复,牧儿来到门口,透过门缝往外看,并未瞧见有人。
“不用看了,人已经走了。”彬鸢说道,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离去,可见得那人应该是打算要进来,最后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匆匆逃离了。
炭火噼里啪啦的炸响,打破了夜的沉静。
“牧儿,最近可有回信?”
“没有。”牧儿将窗户关上,只觉得外面的寒风冷得哆嗦,“放出去的鸽子一直都没有回来,公子,不如明日我再去找一找,看看可还有活着的鸽子。”

第32章 寨主夫人
一般像寨子里很少有活着的动物,特别是鸽子之类的,山寨里的人将东西抢回来,金银首饰归大寨主处置,论功行赏,剩下的就会分给二当家,其余的一些活物很快会被宰掉。
被打劫的商队一般都带着随行养着的活鸽子,主要是为了方便送信。
而且,并不是每一只鸽子都能很好的找得到路,训练起来也比较麻烦,而老天留给他们的时间根本就不充足。
几日后,福笙带着山寨里的土匪,围堵在山间,打劫了一伙从南蛮往挧国押送朝廷货物的商队。
刀剑磨磁的声音夜半三更响起,野心勃勃的土匪们如同饿极了的豺狼,狠狠的扑向那些早已筋疲力尽的士兵,将人杀了个干净。
最终,无法反抗的老弱病残妇女拥挤在一块,害怕的围在一起,这其中的女眷有些长得亭亭玉立,一看就不是普通身份。
福笙朝着那几个女眷走去,用刀挑起女子的下颚,左右观察,嫌弃的放下,在女眷们害怕的瑟瑟发抖,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只听到那转身离去的人冷幽幽的开口。
“妇女老弱病残放了。”
一帮子等着劫财劫色的土匪懵了一下,即使再不情愿,迫于大当家的威严,还是照做着将那些人放了。
大获全胜的土匪们,满载而归,笑颜融融的回到山寨,把一些投降,年轻气盛的普通农民与奴隶关押在一起。
晚上,寨子的广场上升起了一大堆篝火,喝得脸颊通红的大汉与载歌载舞的女奴当场表演起了让人脸红心跳的活动,这在场的每一个壮年男子无一不都是脸红心跳,恨不得自己怀里也有一个香浓可口的美娇娘。
当然女奴是很抢手的,并不是每个人想要都可以拥有。
主位上,福笙如同一只懒散的猫咪斜靠在椅子上,眯着眼睛,享受着火光的温度,死囚睡眼惺忪的打了一个哈欠,迷迷糊糊的站在大当家身旁。
他昨晚没睡好,隔壁的凉刀与他那新好的女奴闹了半宿,可怜他这个单身汉子,又没女人疼爱,又得不到女人,成天跟着清心寡欲的大当家身后跑,搞的寨子里的人都以为他估计是要当和尚了。
“怎么了,没睡够吗?”懒洋洋的声音传来,死囚爬到脑壳顶上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面对大当家那双如猫一样锐利的眼神,自然是不敢承认,当即就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有大当家在,我哪敢睡着!”
福笙嘴角勾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当然他心知肚明,却也不会和自己的小弟计较这种小事。
围在篝火旁人越来越多,有的开始划拳喝酒,有的当众和女人闹腾在一起,豪放,在这里没有任何繁文缛节,礼仪简直就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是土匪,豪抢掠夺是他们的天性。
以前,福笙总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当然。
直到遇到了那个人,他开始有些稍稍改变自己的想法和一直以来坚持的观念。
“鸢最近在干什么?”喧闹声中,福笙懒懒的说话声很小,但一直站在他身旁的死囚却听了个清楚。
“啊!鸢公子最近晒晒太阳,没事的时候就在梅花林里坐着,哦,前些天还去了书楼。”死囚并不觉得自己汇报的东西哪里很奇怪,如实的说道。
“书楼……”福笙唰的一下,睁开了全部的眸子,异色双瞳的眼睛,就像是冰与火。
当然,他的右眼是蓝色的,就像雪山顶上那开着的蓝色雪绒花;左眼是红色的,如同熊熊燃烧的篝火一样灼热。
一个瞎子怎么可能去书楼?
福笙凑到了一丝不太寻常的动向,他这人的掌控欲本来就很强,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手掌心中,不喜欢任何事情超出他的预料。
他起身,死囚赶紧为大当家披上大衣,紧紧跟上前面那快速走掉的人。
他这跑腿的可不容易,忙的都是一些琐事,就连大当家那一头飘逸的头发,还是他绑的。
土匪堆里,还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大当家非常的爱惜一件雪白色的披风,皮肤是用雪白的狐狸毛制作,上面绣着“风花雪月”商标的图案,精致的刺绣也显得非常的高档。
但生活在这土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件衣服已经陪了大当家许久,很多人猜测,这件披风是大当家的情人赠送的,虽然只是猜测,却也暗暗的让许多想要勾搭大当家的女奴们失了心。
“吱嘎~”
木阁楼梯板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木地板是不会断的,只是人走在上面时难免会发出声音。
福笙双手轻轻推开房门,屋内微弱的蜡烛光忽闪忽闪着照耀着帐帘,那坐在床边正在更换衣服的人尚未睡着,他亲自挑选过来伺候他的奴隶正跪在地上为他脱鞋。
“你下去吧。”福笙不容拒绝的说道,来到床边直接坐下。
“是……”牧儿将鞋子放下,把头压得低低的,万般无奈的退出了房间,关好门。
彬鸢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也的确是有很久没有见到对方了。
“这么晚了……”
“是啊,这么晚了。”福笙一声嗤笑,打破了严肃的气氛,堵住了对方后面的话。
彬鸢乖乖闭嘴,把藏在被子下的右手一点一点地退出来,他的动作很小心,但右手还是被另一只手给捉住了。
福笙非常佩服对方,竟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当然他也很佩服对方的勇气,把那封露出一个角的信拿出来,左右掂量一下,当着对方的面撕开信封。
彬鸢笔直的坐着,双手不自然的拽紧了被褥,心脏也跳的快了些,对于不知是祸还是福的下场,他总是显得有一些紧张。
在忐忑又不安的情绪下,彬鸢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掐住了命运的脉搏一样,奄奄一息。
“呵,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彬鸢一惊,霎那间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错了,他皱着眉头,嘴巴一张一合,一句话也表达不出来。
这人的心思太难猜了,虽然嘴上总是非常有礼貌,温文尔雅的,可他知道,这人比以往他接触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恐怖和害怕。
对方身上那怎么也洗不掉的血腥味,即使用阳光掩盖着,可那种常年杀人的气息,是怎么也无法用气味掩盖的。
就像一个人和死人呆久了,他身上的那种气场往往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见对方不回答,福笙不偢不倸,目光定格在他的脸庞上:“我这人,最喜欢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红色的,如火焰一般,不是吗?”
捉住对方的手,抬起,放在自己跳动的心口上,福笙开始剔除对方心里的戒备:“听说过蝼蚁撼树吗?”
紧抿着嘴,彬鸢依旧不回答。
这人给他的感觉太恐怖了,冰凉的手,活跃的心脏跳动声,如恶魔一般蛊惑人心的语气,他害怕自己踏错一步,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你在怕什么?”福笙看穿了对方心里的那点小心思,迷恋的目光在那双红润的嘴唇上来回徘徊,如饥如渴:“他们可真可怜,被你一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却毫不知情,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彬鸢殿下!”
“你!”彬鸢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一刻却突然意外的冷静,并且还心平气和的质问:“你的条件是什么?”
“这个嘛……”福笙假装冥思苦想,其实目光从未从对方的脸上移开过,一个人自导自演,平静的脸颊上,发出愉悦的声音:“你看这个如何?”
“你!你无耻!”彬鸢呵斥一声,拍到对方停歇在自己脸颊上的手。
精雕细琢的五官在烛光下犹如一个瓷娃娃,真的很美,跨越性别的美,是最致命的。
“我可是土匪,可耻对于我来说又算什么?”他轻描淡述的说道,至于彬鸢腰间的手轻轻一拉,白色的腰带滑落,外衣从肩上跌落,雪白的锁骨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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