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总裁和他的猫爸爸[现代耽美]——BY:纸折月

作者:纸折月  录入:11-02

  何书墨想了想,打开了和崇临的聊天界面。
  他先看到的是系统给崇临发的消息,时间是变成猫的那天早上,他说:家里要一起去山里旅游,抱歉不能去你家打游戏了。山里信号不好,等我回来再和你联系。
  崇临的回复是:行吧,早点回来。
  后面还零零碎碎的一些消息,一部分是在自言自语地说游戏里的事,包括即将上线的新地图,还有他的死对头“疯刀”哪天又出现干了什么之类。另一部分则是吐槽一个人打游戏好无聊,让他赶紧从山里滚回来。
  何书墨的视线停留在最后一句,是今天发的:小墨墨十八岁生日快乐,话说你失联也太久了吧,打你电话也不解,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被拐卖到哪个山沟里了。
  何书墨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拇指飞快地戳着键盘:“滚,少在背后咒你爸爸,我这么英名神武,怎么可能被拐卖了。”
  信息刚发出去半分钟,崇临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何书墨接起电话,听筒里传来崇临震耳欲聋的吼声:“儿子你死哪去了?爸爸担心死你了知不知道,这么多天,一条消息也不回,我怕你被什么神秘组织给绑起来卖了!”
  何书墨把手机拎远了些,防止耳朵被震聋:“山里没信号,我不是说了嘛,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个有信号的地方。”
  “你是跑到哪个无人区了啊,二十一世纪了还有地方没信号,你居然还在那里待了半个月?墨墨,你要是被什么绑了,你就咳嗽一声,爸爸想方设法也会找到你,把你救出来!”崇临的语气像是在开玩笑,但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何书墨听得出他话里掩藏起来的担忧。
  “少脑补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何书墨安慰道:“我好得很,最近远离了手机电脑这些磨人的小妖精,充分感受了一下大自然的风光,倒是有了新的人生感悟,还真有点舍不得这里。不过再玩一阵就回去了,最晚开学之前,放心吧。”
  “行,那爸爸等你回来。”崇临松了口气,又与他聊起游戏。
  再次听见“疯刀”这个名字时,何书墨的心情有些复杂,他想:你可能不知道,这个账号的背后坐的是九霄的总裁,而我,现在是他手下的一直小猫咪,昨天不仅睡在了他被窝里,甚至还把他变成了春梦对象。
  快挂断的时候,何书墨心里突然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系统其实是在极力为自己隐瞒变成猫这件事的,甚至在隐瞒不了的时候,愿意短暂让自己变回人类。那自己是不是可以利用他这个机制,获得一些变成人类活动的机会,虽然可能也没有太多实际意义,但他还是想短暂地享受一下作为人的自由活动时间。
  “崇临,那个,后面几天,我有时候说不定会和今天一样,找到信号。你要是有事可以多打几次,说不定就打通了,不保证每次都能打通,但总会有几次通的。”何书墨心想,这样如果系统判定自己当时处于安全隐蔽的环境里,是不是就会和今天一样,让自己变回人类?
  可惜崇临并不能领会他的苦心:“那你就不能信号好的时候主动给我打吗?还给你多打几次,我怎么那么闲,我谈恋爱的时候,都没这么惯过我媳妇。”
  “咳,行吧,那我回头有信号了,给你电话。”何书墨苦笑着说。
  “这还差不多。”崇临说:“那我等你电话,敢再失联这么长时间,我就报警了!”
  【生日礼物:赠送宿主三次变回人类的机会,时限一个小时之内,可以主动解除。请宿主合理分配使用时间,请勿在任何人面前暴露变猫的事情。】
  生日礼物?何书墨刚挂断电话就听见了系统提示,指尖在屏幕上无意识地滑动着:真的是生日礼物吗?还是因为自己刚才答应了崇临会给他打电话,所以合理地给自己创造了打电话的机会呢?
  不管了,结果理想就好。何书墨看了看时间,还剩半个小时,抓紧时间,填饱肚子才是正事。钱包里还有零钱,何书墨走进面馆,点了一碗牛肉面,特意加了个鸡蛋,就当是长寿面了。
  彼时严律正在办公室里吃着午餐,家里又开好的猫罐头,倒是不用担心猫咪挨饿,但是那个挑食的小东西真的会乖乖吃罐头吗?它还在生气吗?因为自己说绝育的事。或许还有别的事吧,他好像不是太喜欢和人亲近,平时自己多摸两下,都小气地朝自己喵喵叫。别的人更是碰都不给碰。昨天把他按在被窝里闷了一个晚上,或许是因为这个生气吧?
  严律放下筷子,问一旁整理文件的荀良骏:“猫生气了要怎么哄?”
  “啊?”荀良骏手一抖,手里的文件差点扔出去,自家老板自从养猫之后,这画风真是一天比一天不正常了,瞧瞧,问的这都是什么问题。哄猫?就老板那个暴脾气,他不跟别人生气就不错了,哪轮得到别人跟他生气,还哄,人他都不带哄得,现在居然要哄猫?


第19章
  “呃……”总归是老板的问题,荀良骏硬着头皮答道:“它喜欢吃什么?要不喂点好吃的?”
  “喂吃的?”严律的手指在键盘上轻轻敲动,或许哄一般的小动物可以,但自家这只,不知是聪明的过分了,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总觉得他的思维更接近于人类。一个……闹情绪的小朋友。
  严律这样想着,配上早上猫咪生气地扎着尾巴,弓着背,朝自己哈气的画面,觉得还有点可爱,不自觉眼神柔和下来,又问:“那如果是个闹脾气的孩子,要怎么哄呢?”
  荀良骏觑着自家老板诡异的脸色,不自觉又抖了抖,这,这是在笑吗?老板你到底想问什么啊?你为什么看起来一点不像是养了只猫,反倒是像和女朋友吵架了。荀良骏内心呐喊道:我只是个一心奉献给工作的单身狗啊,我连女朋友都没有,上哪知道孩子怎么哄啊。再说了,您家那只是猫啊,是猫啊!怎么就变成哄孩子了,老板你是不是昨晚酒喝多了,现在脑子还不太清醒!
  可是这些话荀良骏也只敢在心里骂骂,面上还是绞尽脑汁地替老板出主意:“呃,要不,送礼物?小孩子应该都喜欢收礼物的,新衣服,新玩具什么的。”
  “礼物?”严律点点头,这倒是个办法,不过送礼物讲究投其所好,目前严律的印象里,何书墨一共对三样事情有过兴趣,第一个是吃,他炒的菜还有熬的粥似乎都很受对方喜爱,第二个是游戏,虽然最后他在键盘上打滚害自己掉进河里,但是明显那天自家小皇上开心的不得了,尾巴扬的高高的,在后面一甩一甩。最后一个就是严律自己了,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天底下这么多人,他偏偏钻进了自己的家。
  可这三样依旧不适合送礼物,严律蹙眉道:“我再考虑考虑。”
  何书墨一口气吃完了两份加大碗的面,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看了看时间,还剩三分钟,赶紧结了账,重新钻进胡同里。时间一到,他重新变回猫咪。
  世界在眼里重新变得巨大起来,比他还高的草叶,跟他脸一样大的花,巨大的昆虫,高墙一样被修剪的平整的灌木从。但他心里,却没有了刚变成猫时的慌乱和畏惧,何书墨挺着吃得圆溜溜的肚子,艰难地爬上一棵两米高的树杈,躲在阴凉的枝叶间,没一会就陷入了黑甜的梦乡。
  何书墨再醒来是已经是黄昏,暑气依旧没有消退,天上浓重的乌云盖住了落日,空气像是静止了一样,感觉不到一点凉风,反而有些憋闷压抑的感觉。何书墨估计着时间应该已经是五六点钟,依据是小区中,已经飘出淡淡的饭菜响起,何书墨动了动鼻子,甚至能分辨出,谁家做了小鸡炖蘑菇,谁家做了红烧肉。
  中午吃得很饱,睡了一下午,倒也不觉得饿,何书墨伸长了爪子,抻了个懒腰,想从树上下去。低头一看却发现,上树容易,下树难,他不知道该怎么爬下去了。
  何书墨缩了缩爪子,前爪左右交换着调整位置,听说猫都是跳高选手,要不大胆一跃?他伸头看了看地面,感觉像是离了几层楼的高度似的。上来时不觉得多高,怎么从上往下看,觉得这么高啊!这往下一跳,会不会把脚都摔断了?
  何书墨:“……”要不趁这会没人,直接变回人类跳下去?对于人类的他来说,这样的高度,倒是可以轻松跃下,只希望变回人类的时候,不会因为体重增加,压断了树枝。
  虽然有些心疼来之不易的变回人类的机会,但是眼下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最为稳妥了。况且生日礼物嘛,自然要在生日的时候享用一下,他可以顺便再去吃个晚饭。
  打定主意,何书墨重新变回人类,轻松从树上跃下,拍拍身上沾的草叶,朝小区外走去。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何书墨看到一个长相俊秀白净的青年,因为何书墨的长相也是这个类型,两人身高相仿,乍一看还有点像兄弟俩,但仔细一看,五官模样并不相同,气质更是大相径庭。
  那青年在盛夏仍穿一件长袖白衬衫,背挺得笔直,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牛仔长裤,白球鞋,带着金属框眼镜。看着青春又乖巧,典型的好学生。他像是在等人,不住朝路口张望,直到何书墨经过时,才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一个和气又礼貌的微笑。
  嘁。何书墨冷漠地把脸转开。他自己虽然长了一张乖巧耐看的脸,却很讨厌被当成那种提线木偶似的,毫无个性的“乖孩子”。最不耐烦和青年这种头发丝都写着优等生的人打交道。
  他母亲说他,就是因为自己做不到,才嫉妒人家,才想当然地觉得优等生都是毫无个性的书呆子。
  何书墨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他承认说书呆子确实是有意贬低,那些人的内心或许也有很丰富的情感,有他们的叛逆和坚持。但是全被隐藏起来了,他们表现在外的,全是流水线一样的,毫无趣味的,千篇一律的乖巧。
  在他看来,所谓乖巧,其实就是一种讨巧的生存方式,违心地假扮成别人喜欢的样子,来获得认同感。太狡猾了,做自己不好吗?年纪轻轻就要带着面具生活。所以何书墨不听,并坚持我行我素地贯彻自己中二又执拗的生活方式。即使现在他发现自己确实是过于幼稚了,但仍旧无法对这类三观与他截然相反的人,产生任何好感。
  正走神间,何书墨余光瞥见路口一辆熟悉的白色轿车,严律下班了?今天回来得挺早嘛,不过他等会到家就会发现他猫不见了,他会生气自己不告而别吗?或者担心地四处寻找自己,还是无所谓地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何书墨想了想严律着急上火的模样,隐隐有些担心,甚至想悄悄在他回家前溜回去,他说会给自己做好吃的……
  不行!何书墨又握紧拳头,暗自告诫自己不能心软:想想他昨天晚上蛮不讲理地把自己塞进被窝,害自己做那种奇奇怪怪的梦,今天一早上还嘲笑自己,说什么绝育,哼!喵星人绝不半途而废,说离家出走一天的,一个小时都不能少!
  下一秒,他旁边那位白衬衫突然朝着严律的车快步走去,晚风撩起他的额发,他扬起的嘴角似带着几分羞涩,声音像是裹了蜜,又甜又粘:“律哥,好久不见。”
  咦!何书墨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真肉麻,他不会受昨天的梦影响,开始腐眼看人基了吧,不然为什么看着这位凑到严律车前的白衬衫青年,总觉得对方含羞带怯的,像是见到初恋情人一样。
  “高简?”严律放下车窗,诧异地盯着眼前的青年。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的确是高简的初恋请人,只不过是高简单方面表白过的而已。
  回想起第一次见到高简,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他与高简只认识了不到一年,后来高简就转学去了国外。不过时间虽短,这个人还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毕竟是当年在学校里小王子一样的存在,又是第一个试图接近他,说过喜欢他的人。想起两人最后因为他无法控制的坏脾气,不欢而散的结局,他心中始终觉得有些亏欠对方。
  何书墨想听八卦,但他现在这么大个子杵在路中间有点显眼,不是那个可以随便隐藏起来的小猫咪了,他转开身子看着路口,佯装是在等人,耳朵却努力捕捉严律和对方聊天的声音。
  “什么时候回国的?”严律从车窗里探出头问。
  “昨天。”高简抿了抿唇:“我托了些朋友,才打听到你现在的住址,抱歉,我就这么冒冒失失跑过来了,我,我一直很想你。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又急着想见你,只好堵在你回家的路上碰碰运气,没想到,我们,还挺有缘的。”
  哦豁?何书墨差点没管住喊出来,这是啥情况?如果忽略青年的性别,这越听越像是旧情人会面啊!
  “今天不行。”严律说:“家里还有些事要处理,改天吧。”
  家里有事?何书墨想,不会是说我吧?总算你还有点良心。
  “这是我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回头你可以来公司找我。”严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高简。
  “嗯,我一定会去的。”高简欢喜地接过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背包夹层。他知道严律对于不喜欢的人从不敷衍,他愿意给自己名片,就说明他还是想见到自己的。心里的忐忑被欢喜慢慢取代,夕阳下,高简望着渐渐远去的车,双颊被阳光镀上一层柔和的金红,眼神里,带着偏执的狂热。
  一张名片就这么高兴?何书墨不能理解的摇头,这年轻人怎么回事?不会真的喜欢严律吧?彼时何书墨对于同性之间的喜欢还很陌生,毕竟从小到大没有接触到过类似的人群,因此乍一看到高简这样的人,既有些好奇,又有些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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