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美人兮(1)
今年的离禾暖季来的晚,到了四月才能脱下冬衣。
酆朝的酒炙节便是在四月。
将埋在雪水浸泡过的土壤里的酒起出来,悬一壶在门前,路人皆来品尝。这是酆朝春季最大的节日,在冬日里被冬衣的热度煨贴的酥软的身体,终于可以舒展开,追逐点乐子。
帝都离禾的酒炙节尤为繁盛。
松原河从离禾穿越而过,每到酒炙节便有赛舟与放花灯。
南默得了一匹青皮马,是三月里一位未受封的公子所赠,说名字叫缇茯苓。南默喜欢这马的毛色,四蹄乌黑,体态精神,又觉这名字取得好听,便收下来,他如今得宠,来去送礼的人倒也不少,他没什么常性,只是这匹马他非常喜爱。无事时,便牵着去宫廷外转转。
南默虽然已不是个少年,少年般的心性却例外的存了些。牵了缇茯苓,向长公主要了行碟,偷空去宫外看酒炙节的节目。
对于赛舟这样的事物,他并未有兴趣——赤身裸体的在翻涌的冰冷的江水中,亮出纠结的肌肉,拼出个胜负来,在他看来实在是在无趣不过的事情。他这样的人,见惯了真正的拼杀,所以对那些仅供观赏的所谓武勇不为所动。
他讨厌赤身裸体,他认为那是贱民的行为。
他出宫时,天色已有些暗,已有些发红的阳光照在宫殿的勾阑上,有几分末日之感,南默看着那轮已有些赤色的太阳,突然嗅到了灭亡的气息,清晰的沉重的血腥的气息。他凛然,走出宫门那一刻,他回身看了看朱红色的高大宫门,上面六排共七十二枚巨大的铜钉,闪耀着威严的光芒,他冷冷一笑,美貌的面目在那一刻,无比颓废而张扬。
酒炙节中的离禾,即使是落满灰尘的角落都能飘逸着酒的醇香,即使不去品尝,也能醉在那一片香醇之中。
南默牵着缇茯苓,在街巷上毫无目的的穿梭,看见谁家门口的酒壶漂亮,便好奇的过去看看,若是酒香浓厚,便取出自带的酒杯尝一点。不时有衣着鲜艳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手里擎着迎风可转的纸轮,涂成个样的色彩,笑声不断,银铃般悦耳。南默的目光随着那些孩子看过去,见一户人家门前悬挂的酒壶是不多见的白坯。
离禾陶器好涂以赤,青,紫,黄,等鲜艳的色彩,白色的确实少见。
他起了好奇之心,牵着马走到那户人家门前,伸手将酒壶取下来,起了瓶塞,猎猎凛冽的酒香从壶嘴飘了出来,他微微皱眉,酆朝多爱醇香酒味,这种烈酒,也只有在沙场上的军士喜爱。他摇摇酒壶,几乎是满的,只是白色的酒壶上指痕堆叠,看来抱好奇心的人并不少,但真正对这种口味的酒感兴趣的却不多。
他将小指探入,略尝了一点,不知是加入了什么,舌根竟有苦涩的味道。将酒壶挂回去,对这样的酒,他并不感兴趣。
他转身准备离开这户人家的门前时,那扇门轻轻开启,一名女子清冷的面容露了出来,他转身看见那名女子的脸时,不禁有点惊异,隐隐约约尚还能看见那女子左手小指上一抹黛色——四方的尘霜?
尘霜在并未全然开启的门中,对他露出一个微笑,“公子是来看酒炙节的么,这个时候,已经看不到赛舟了。”
南默道:“我是来看放灯的。”
尘霜若有所思,末了她还是笑了,她这样的美人儿还是适合从前那样冷冰冰的样子,这样笑着,这笑容虽然足够温柔同时也足够虚伪,用在她身上果然不能好看,笑罢,她缓缓将门关上,门真正关上那一刻,南默听到她说:“说起放灯,还是却晾桥那里景致更好。”
南默略一沉吟,抬首看看已有暮色的天,牵着马,向却晾桥的方向去了。
原来那白色的酒壶并非标新立异,确实是为了吸引旁人的注意的。
第十二章:美人兮(2)
***
所谓放灯,总逃不脱某些浪漫的色彩,怀春少女将一纸思念放入手做的花灯中,顺河水而下,希望自己的心上人能看到,抑或者不过是些微个字句,渴望能寻到良人。
南默将缇茯苓交给一家客栈暂时看管,却晾桥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几盏精致的花灯在河上明明灭灭的漂浮,看来已经有女子将灯放出来了。
有几名男子在桥下张望,看是否有美貌的女子将花灯放出来,如果有,便会将花灯捞起来,送到放灯的女子手上,是求爱之意。若女子愿意接受男子的表白,就会将赠送给男子一样东西当作信物。
南默在河岸边看着来往人群,花灯渐渐多了起来,连成一串成了一条一条着火的生物,有些浸在河水中太久又未受人青睐的便慢慢沉了下去,连同残留微弱的烛火,在河中留下一缕火焰熄灭的青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女子的欢笑,与男子们抢夺花灯的喧闹,还有孩子们手上挑着花灯兴奋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将他包围起来,他垂首看着被花灯点缀的繁华无比的松原河,漂泊的灯火在他眼中映出美丽的风景。
一盏没有上色的花灯从他眼前飘过,他迟疑一下,向上游望去,女子身着鹅黄色曲裾裙,一片灯火飘摇中,向他微笑,尾指上半抹黛色,分明萧杀。
南默也笑了一下,弯下腰来,将花灯捞起来,走过去交在尘霜的手上。
尘霜并不接,眸光流转含情脉脉,她轻声道:“这灯里的东西,你没看么?”
灯里有一张鹃靥纸,上面有两个字“不之”。
几个孩子从他们身边跑过,带起一阵小风,将那张轻薄的纸吹起来,滚入河水里,不见了踪迹。
南默轻声笑道:“原来……”
尘霜接着他的话说道:“杀马老板的人是珍珠,将盒子里的册子拿走交给珍珠的人是我,他再厉害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做两件事情。”
南默道:“这句话对我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谁杀了那个人并不重要。”
南默对她并无感念,只是方才看见“不之”两字,忽然明白了这两个字的含义,这两个字曾经在他幼年的时候听到过,不之神鸟,予战士战死之荣耀,它拥有将战士的魂魄带回故乡,安抚亡魂的神力。
这是个并不出奇的上古神话,毕竟象征征战与安抚的神兽还有很多,不之神鸟的图腾相当简陋,在某些传奇里的描写也非常粗陋,几乎是已经被遗忘的神兽。
长公主对不之神鸟却有一种鲜为人知的喜爱,她曾给南默讲过这个故事,不之神鸟在她口中,成了思乡和归乡的意思。
不之二字是劝他回到宫廷,他却到现在才明白。
他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原来当初他颇有些得意的小手段,早已被谭浮溪看破,他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般聪明。
他暗自道:恐怕,任何一个人都比我聪明吧。
尘霜见南默并不吭声,轻笑一声道:“尘霜感谢公子垂爱。”说罢,尘霜虚伪的笑,那尾指上的半抹黛色翘起来,添有几分妩媚:“公子,你忘了一样东西,今天我来是要将这样东西交给你的,我将这样东西系在你的马上了。”
南默看着她的笑脸,已经可以想到那是什么东西,他笑道:“你的真名叫什么,黛色?”
尘霜轻笑,不再刻意将声音装作女声,他(请注意,此刻是他而非她了)的本声粗哑低沉:“公子,你很聪明,我叫黛色,是陛下的影武者,排位在珍珠之后。”
皇帝身边的影武者,必然不可能是女人。
南默并不理会,只是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句:“真正的尘霜,也不知死了多少年了。”
说罢,他转身沿着河岸往回走,他的心里并无悲悯,他复又感到了那种末日的气息。
人群中,多少人陌生的面目从眼前掠过,你能记住谁?
那一刻,窦绫公子的眼中,掠过了芷兰郡王的面容,他看见那个永远从容不迫的贵族脸上冷峻的表情,从飘飞的车帘中露出来,马车粗暴的在街道上行驶,引起路人的惊叫。
南默看着逝去的马车,转了身,去往客栈的方向。
一个布帛包裹的匣子挂在他的马鞍旁,他并未迟疑,将布帛扯开,打开匣子来,趁着明明灭灭的灯火,看见盒子中果然是苏夫人的人头,已经抹了防腐的药水,女人的神态安详,嘴角还有一丝微笑。他将匣子盖上包好,重新挂在马鞍上。
正要上马时,眼角扫见一人身影,南默对他笑了,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微笑,他却让这微笑带了七分隐晦的轻佻,他对他柔声说:“跟我一起走吧。”
年二十,遇美人,名黛色,纳入云汉阁,多有宠幸。
——《诸王散纪·卷卅六·昌延王》
为窦绫公子时爱姝丽珍奇,品性淫乱,亲荣鄙夷。
——《昌延王传·卷一·年二十》
第十二章:美人兮(3)
***
酒炙节后,窦绫公子带了一名美丽的女子回来,他将这名女子搂在怀中,共乘而归。不少宫人看见这名女子羞涩的将头颅埋入窦绫公子怀中,她妖娆的身段在众人眼中是么美丽而诱惑的景致。
窦绫公子对女子小心呵护,在云汉阁中特别辟了一处房间,将里面布置的华贵舒适给这名女子居住,日日宠幸夜夜缠绵,有说不出的恩爱。
***
黛色坐在妆镜前,将一张人皮面具小心的覆在脸上,这张脸并不是尘霜的,纤细的手指为自己悉心上一幅美丽的妆容,他身材娇小,面骨也生的细致,扮起女人来果然毫不吃力。他将头发挽好,回身对南默笑得妩媚:“公子,你为什么要将我带在身边呢,你不是最讨厌监视么。”
南默对他回以同样意味的微笑:“明知故问不是一名影武者该做的事情,我要你做的事情做了么。”
黛色索然无味的收了笑容,“我已按照你吩咐的,将胭脂安葬在银钩长公主的墓旁……公子,你为什么不去祭奠你的母亲。”
为什么?
幼年时,谭浮溪不允许他去谭默蒂的墓前,她对他说:“你的母亲没有死,我不允许你去祭奠。”
长大了,他已经没有了那种意念,所以不去纪念,谭默蒂于他不过是生命的给予者。
南默冷冷道:“总有一日我会去的。”
***
汉嘉王的寝房中,飘逸着一股苦涩的药香。几日前,汉嘉王突然身染微恙,他也曾是个战将,对这些小病并无注意,几日后,竟然严重起来,医官过来也查不出病因,只得用偶燃风寒之类敷衍——一个有严重疮症的病人,又如何可能是偶染风寒这么简单?
六名侍女端着各种用具站立一旁不敢吭声。
汉嘉王虚弱的呼吸和浮肿的身体在她们头顶悬了一柄剑,如果他死了,就很有可能会被陪葬,她们的身体在华美的服饰里颤抖,还要强作镇静。
汉嘉王一生只得三子,长子为曾经爱妃梦萝所出,流有妖族血液,样貌妖媚生性冷淡,成年后便离家出走,毫无音讯。次子生下来便有痴症,亦不能继承他的志愿。汉嘉王子息单薄,只有侍妾所出的谭之洲尚能寄托一丝希望。
他也算是个叱咤过风云的人物,如今如此虚弱的躺在床上,如同腐烂一般,但是他的脸上仍然能保持冷静而萧杀的表情,无论如何,他仍是汉嘉王,一直试图篡夺帝位的汉嘉王。
他的房间里是一片肃穆的死亡气息。
突然,门外想起急促的脚步声,侍从喜悦的叫声一路传过来,“殿下回来了,殿下回来了。”
汉嘉王的眼皮睁了睁,他眼峰犀利,虽在病中,尤不减半分清明。
门板啪的打开来,谭之洲从外急促的走进来,他的额头上满是汗水,神色匆忙,衣上沾满了尘土,他将手里的一包东西扔给侍女冷冷道:“拿下去煎煮,要快。”
说罢,他走到汉嘉王的病榻前,躬身道:“父王。”
汉嘉王的神色突然安详起来,他伸出一只苍老的手,牵住谭之洲的手,他的声音嘶哑而低沉,“你附耳过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谭之洲附耳过去,只听见汉嘉王说了一句话:“若我不测,你必不可妄动,需等得陛下去了……”
这句话包含的深刻意味提醒了谭之洲,权势的风暴圈子越来越大,很快就会有关于皇权争夺的战争爆发。
谭之洲心念一动,犹豫道:“可是陛下正值壮年。”
汉嘉王笑了,这个笑容在他苍老浮肿的面容上显得格外诡异:“那只是表象,他活不了多久。”汉嘉王指指自己的脸,道:“前几日,宫里来了旨意。我去了以后,陛下邀我一同用膳,他眉心聚有黑气,是亡症之兆,先皇还在的时候,他就是个病秧子,所以一直不为先皇器中。”
谭之洲正欲说什么,侍女已将药端了过来。
谭之洲将药碗端过来,喂汉嘉王喝下,他说:“我听民间的医馆说,这种病为心中郁火所积,并不知道是否如此。”
汉嘉王对自己的病情倒似乎已经漠不关心,他问道:“你认为窦绫公子如何。”
谭之洲微微一笑,“窦绫公子回宫以后虽然状似无能,人倒还是聪明的。我送了一对会学人话的八哥给他,他却将八哥的舌头剪残了送给废王妃义女,我对这两只鸟虽不报什么希望,但送去好歹也算是个捷径,说不定能学学他说了什么话,从中看出些什么,他倒是看破了。”
汉嘉王道:“果然是谭默蒂的血脉,性子都是一样的,这个人本不足为虑,但他身后南汶氏与谭浮溪的势力却不容小觑。”
谭之洲道:“以陛下多疑的性格,必然不会让谭芾环登基后还留这样大一个隐患,陛下会留下什么来除掉他吧。”
汉嘉王冷冷一笑:他虽无心权势,但难保以后不会有,谭野必然会设计好一切,无论是借谁之手,窦绫公子都必死无疑,因为他讨厌南汶氏,他痛恨蔑视过他的一切人。他这个人虽然聪明,却不能算准身后之事,我与他斗了这么多年就得了这么个教训。所以必定要等他死,我才会夺位。所幸他命不长矣,至少我比他的时间长。”他暴戾的呵呵笑出声音来:“谭野他本就不该登上这个帝位。”
然而一生都充满着失败与悲剧色彩的汉嘉王并未能预言同样会命不久矣的未来。这位一生都做着帝王梦的贵族,在历史上的记载并不深刻,他不过是无数夺权者中最普通的一位——虽然他确实有魄力而且聪明——哪位夺权者不是有魄力并且聪明的呢。
在以后的朝代,汉嘉王渐渐的被浪漫的诗人美化为一个痴情男人,为了爱情而挑战皇帝威严的勇士,这不能说是不可笑的。究其一生,他虽然爱着并且一直爱着那个叫做梦萝的女人,但试连他自己都承认过,这是他一生犯下的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导致了他追逐皇权的失败,但是他更希望在史书中记载着的是他那些勇猛的事迹。
男人与女人不一样,他们的心,用爱情是装不满的。
第十三章:成|人之美(1)
窦绫公子对带回来的美人消磨掉了所有的新鲜感时,这位曾经引起过些微言论的黛色美人,也渐渐在窦绫公子毫无深情的内心中不留痕迹了。
饶是这样漂亮的人,窦绫公子也只收了几天性子,那专门辟出的别院便不再如同以往那样频繁踏入了,他又去寻了新的乐子。
当然,这些都只是宫人们的谈论,上位者的思想,恐怕不是一个仆从能猜测的到的。
四月二十七日,窦绫公子将一枚雕山水脂玉玩件差人送给韦于晏,酆朝传统,男子送玉如定情。有有心之人将此事告诉了百泉长公主,长公主听闻此事,不过释然一笑,而后说了一句:“我的南默,也到了该有个家的年龄了,是什么样的女人有什么重要,男人的一生不可能只有一个女人呀。”说罢,她让人送去两件梵天绣衣裳给韦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