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痕——百纳川

作者:百纳川  录入:09-05

文案

民国之隽,民国之咏,民国之叹,民国之Y......。

其实写得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在渐渐达到一种极端死角时,会爆发成什么样子?性格不同,结果必然不同。各个不同会如何呢?

第一章

这一辈子里,什么人来了又去了,其间又有什么人领略过、挽住了浓春之色?便是三春已尽,无人再见之时,方不禁感叹人生之无常,天地之捉弄。

他信手翻弄着发黄的旧曲本。

……一例一例里神仙眷,甚良缘,把青春抛地远……

韶华早已乘风,伴着记忆中的人与事,飞得望不见脊背了。他叹口气,吐出的尽是衰老,身下竹椅吱吱呀呀地唱着曲。那曲子,犹如往昔记忆里青衣花旦的低声吟唱。他手拂上珍藏了半辈子的旧戏本。戏本上的字迹已然模糊不辨。他却固执地戴上老花镜,辨认上面的书法,凭借不甚清晰的记忆,依着记忆中的音韵,他哼唱起来:“……锦屏人,忒看地这韶光贱……”此刻,窗外风中,墙脚下一株白色喇叭花,还同六十年前一样,微微笑着,一盛一衰,一衰一盛,见证了他一世的兴衰荣辱悲欢离合。

一九三零年,北平。

秦仲卿归国已经一年多,休息了一阵子,最近,他正忙于交际,而往来的,不过是一些儿时朋友。

他和朋友正坐在一间名为起士林的西洋咖啡馆里。这是对旧京城吃喝玩乐极有研究的儿时好友——柳三宝,推荐的。不过,细说起来,起士林的荷叶牛肉饭最是清香可口,还有这里的德国面包,每天早晨于街上闻到它的香味儿,简直就像闹醒了春天的鸟儿,直唤起人的胃觉。

“英国女孩子好是好,只是太开放了些,并不适合做中国太太。”秦仲卿说。

“怎么留洋许多年,回来了还这么古板?真是一点儿进步也没有!”柳三宝咽下一口棕色液体,笑道,“你看看,竟还赶不上我这本土的假洋鬼子呢!”

秦仲卿放下手里的咖啡,不由红了脸,笑笑,道:“不然,我岂不是白白辱没了‘固执’的称号?”

“这样说来,倒是我做弟弟的该好好教导你一番喽?”柳三宝说着,伸出一只胳膊,够过小茶桌,努力拍了拍秦仲卿的肩。他这样大幅度动作,差一点掀翻自己的咖啡。杯子敲上里面的小勺儿,发出“叮当”的声音,“唉!唉!”他又摇摇头,叹息两声,坐了下来,“只是我七个姐姐都有了婆家,不然与你做成一家亲戚,不是很好么?”

柳三宝是柳家的独苗少爷。他老子在他之前一连生了七个丫头,他虽然排行第八,可终究是柳家第一个,更是唯一的儿子,所以人都称他:柳大少爷。柳大少爷从小被护在柳太太、七个姐姐及众人手心里,又长在柳老爷眼珠子里,是娇惯了的。他一刻也不曾离过,也离不得柳老爷。只听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他老子对他多么看重:三宝,也就是福、禄、寿三宝俱全,偏巧他又姓柳,就取了个谐音:留三宝。满清时候,柳老爷打算叫他登科入仕,可柳大少爷偏偏不喜欢,他只好那些个洋玩意儿。后来满清终于倒台了,柳老爷没奈何,才送他进了洋学堂。柳大少爷便嫌恶起自己的名字来。用他的话说,就是:太土气。他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儿,叫:杰利瑞.柳,也是珍宝的意思,可他老子依旧固执,还要三宝三宝地叫他。他也索性只在外面说自己叫杰利瑞.柳。

秦仲卿听了柳三宝的话,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哎!不过你要是有了中意的,可别忘知会我一声儿。”

“怎么?”

“我好帮你去说说。反正依我看,你一定不敢向对方剖情。”柳三宝得意地笑起来。

“找你去说不是更弄糊了?这种事情急不得。”秦仲卿端起瓷杯,喝了一口才接着道,“那要看……”他忽地想起了半月前的一件事,和事里的人。

“看什么?”柳三宝好奇地眨眨眼,追问道。他身子前倾,瓷杯口上沾染的咖啡残渍又蹭到了他的白西装上,但他并不知晓。

“要看缘分。”秦仲卿淡淡地回答。他注意到友人的白西装已沾上了一点点咖啡,但他并没有告诉友人,只是笑一笑,又道,“还有感觉。”

“什么感觉?”柳三宝继续追问。

“……”秦仲卿低下头,片刻才回答,“……说不清。”

半月前的某日,阳光正好,空气里混着浓浓春意,叫人心魂荡漾。可白公馆里的气氛,却叫秦仲卿一阵阵地反胃。他原本就讨厌交际宴会,只是因为这次的主办者是北平万洋货运行的白老板,又逢秦仲卿的亲哥哥——秦仲恺,有事儿不得抽身,才派了他来。秦仲恺与白老板有些生意往来。

秦仲卿是饱读了西方文明而归国的青年一代。他在海外足足呆了十年,现在处身于如此国式的官场社交之中,他只觉得不自在,人虽在白公馆,可心思早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秦仲卿向来不惯风月,又是个才归国的学生,见了这许多异样的国人,便完全暴露了阴郁的性格。

身着洋装或各色旗袍,且浓妆艳抹的女人们,几个几个地聚在一处,彼此客套着。她们的神态、举止单调而一致,好像是经过了无数次彩排。画在女人们脸上的一张张血红的口,鱼嘴一般不停地蠕动翕合。

正在碰杯的男人们,有的着西洋礼服,有的着上等中式长衫,也一群一群地谈论着只他们才清楚的秘密。

秦仲卿独自坐在角落,观察着每一个人。

真希望此时此地能下场大雨,好洗一洗这儿的污秽!秦仲卿这么想着,将目光移到了对面的昏暗角落。

有谁站在那里?孤零零一个人,穿一件长衫,是极朴素的长衫。因角落里光线不很亮,所以那人的面颜也不甚清晰,那人完全被影子笼罩。

鱼蛇混杂的白公馆里,那人简直是格格不入的存在。虽然他只站在一隅,且叫人看不分明他的脸,但秦仲卿还是觉得他很特别。就好像姹紫嫣红的花丛中一朵素白的牡丹迎风而立,又像是一望无际的雪地里一只怒放的清瘦红梅,只是一瞬间,便叫看了他的人无法释怀。如南方这个季节忽然下起的绵绵绣花针般的细雨,纠纠缠缠,没奈何地恼了一天一地的春色,却又清爽中透出淡淡的香,一霎时洗去了污秽!

那人一直偏着头,不知看向哪里。

……是谁?秦仲卿想,意识到对方不曾注意到自己,他便更加放肆地望着他,但也只是望着。

“呀!是您!”突然间,铃儿一样的笑声打断了秦仲卿的一切。

一个女孩子欢快地跃入秦仲卿的视野,正好挡住了角落里那个人。这让秦仲卿有一点点恼怒,可他脸上还是挤出一丝笑:“您好。”

“您好!您好,果然是您!是秦仲卿,对不对?”女孩子显出几分得意,“怎么一个人在儿?瞧,多没意思!”女孩子说着,就要拉他到舞池。

就礼节上来说,男士不能拒绝女士的邀请。也许是想稍稍报复她一下,谁叫她挡住了自己的视线?秦仲卿拒绝了:“抱歉,我有些头疼,所以……”

女孩子似很失望,不过很快地,她又笑了,道:“这样啊!没关系。对了,我叫白美凤。你认得我么?”她眨眨眼,望向秦仲卿。见对方没什么表示,她有些讶异,又指一指不远处的白老板,“喏,那是我爸爸。”

白美凤穿了身桃粉软纱的西洋长裙,外面竟罩了件翠锦团花中式小褂。也许真是对西方文化太过生疏,她头上还用红丝线绑了两条麻花辫,额前整齐的刘海随着她说话时轻轻摇头而微微晃动,浅笑间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许是刘海晃动让她感到痒,她伸出一支纤手,毫无顾忌地对着秦仲卿搔痒。她腕子上青绿的翠镯,一晃一晃,与她臂上的白丝手套交相呼应。

多奇怪的女孩儿?秦仲卿想笑,但他终于只是微微皱了皱眉。他搞不懂白美凤是过于崇拜西方,还是根本就毫无常识。若是前者,则必是盲目的。倘为后者,也定是识字不多且贪慕虚荣的迂腐女人。

秦仲卿心不在焉地敷衍她,视线却总有意无意地瞟着那角落里的人。

角落里的人突然动了,秦仲卿也被他牵动,视线紧紧粘上去。他这才注意到,那人一直望着的是门厅方向。秦仲卿也顺着望过去,只见从那边走来三五个男人,其中一个他认得,是不久前才来秦家拜访过的冯仁。

冯仁拜访秦家时,秦仲卿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也许冯仁记不得他,他却忘不了冯仁。冯仁唇上两条修得异常整齐的小胡子,如他脸上另一道眼眉,还有他那双时刻露出寒意的鹰目,想让人忘掉也难。

冯仁与角落里的人说了些什么,就一同离开了。

秦仲卿也赶紧跟上,只对白美凤说了声抱歉,丝毫不顾及女孩子的颜面。这简直叫人怀疑他读书人的身份!以前,他从不敢这般,而此刻,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那人与冯仁一起,坐上一辆小轿车,很快就离开了秦仲卿的视野。

从起士林出来,与柳三宝道别,已经是傍晚。

许是还沉浸在回忆里无法自拔,莫名的失落感袭上心头。秦仲卿没有雇车,独自走在回家路上。道路两旁是新点上的街灯。几辆等待客人的洋车懒散地靠在墙根,大概为了省钱,车上的油灯全是灭着的。空气里混杂着干燥的气味儿,是夏天将至的预兆。

一段繁华的街道,穿着制服的矮胖警察,手里拎了只酒瓶,摇摇晃晃,漫无目的地游荡着。

秦仲卿不知走了多少时候,仿佛察觉不到时间远去似的。他从大街穿到小巷,一条青石板铺就的胡同。光线倏地暗下来,黑漆漆的,连自己的影子也看不见。树枝上的乌鸦“呱”地惊叫一声,便再没了动静。青石板胡同里回荡起自己“吧哒,吧哒”的脚步声,秦仲卿心上没来由地几分怕,他于是加快步子,想尽快离开这幽暗的小巷。忽然,眼底一道橙色光线射入。光不很明,即便如此,也足够扫去恐惧,令人振奋的了。

秦仲卿抬头,感激地向光源望去。

那是一扇才敞开的院子大门,里面挂了只灯笼。灯笼的光穿过敞开的大门,毫不吝惜地将明亮抛了出来。

秦仲卿加紧脚步,想借着这一点点光走出黑暗,却又在抛出光亮的源头停了下来。

那院子内,正站着一个准备摘灯笼、关院门的人,他见秦仲卿突然顿住步子,也止下了手里的动作。

光线微弱,借来几分月光,秦仲卿才勉强看清他。他一身长衫,手里一只极细的竹竿。通过身形,秦仲卿认出他正是半月前宴会上,站在角落里的那个人。不知从哪儿来的影子,罩在那人身上,又蔓延到颈项,弥散在周身,看不清他的脸,只通过他如青竹般纤细的身形,可以断定,他一定十分年轻。秦仲卿猜测,他大概是个南方人。

他也在黑暗中望着秦仲卿,可能是忘了在白公馆的缘分,也或许是他那时候根本没有注意到秦仲卿。他不明白对方看自己的深意,只将门半掩了一扇,留下悬着灯的一扇门敞开着。

掩上的门,将他整个儿藏了起来,亦阻住了秦仲卿的视线。朦胧的光线中,秦仲卿红了脸,他忙低下头,又继续迈开了步子,借着那一点点有着温暖色彩的亮,他走出了黑暗。

在胡同尽头,秦仲卿刻意转身,想在最后望一眼那橘色的光,可看到的,竟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漫延着,漫延着。他不由吃一惊,竟不知是黑暗吞没了那仅有的一点星光,还是那仅有的一点星光不足以照亮这整片黑暗。

叹息了一声,秦仲卿有些沮丧。但仿佛是抛去了彷徨,脚步也不再犹豫,加快了他归去的进程。

黎明,浓重的雾气还没有散去,湿漉漉的水滴,一条条爬过玻璃窗。昨夜的雨,今早才停。

秦仲卿原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他在留学期间养成了良好的生活规律,而这几日,他起得竟越发早了,打开玻璃窗,水气一下子袭到身上,有些凉。他赶紧披了件外衣,身体渐渐温暖起来。流入体内的温暖,让他忆起了几天前那条黑胡同里的明灯。

雾,一片朦胧乳白,看不清远方景色,从街上偶尔传来“叮叮当”,的电车声响。很有甲板上看海的感觉。约过半晌,太阳完全出来了,将天染成红艳艳的一片。秦仲卿踱回房间,开始梳洗,他在二楼用过早饭,才走下楼来。

“六妈。”他朝坐在客厅里的孤独女人打招呼。

秦家世代都是生意人,可直到秦仲卿的祖父辈,他家里才算发迹。人家都说:若要发财,就得祖孙十代努力,等到了第十一代,也就自然地成为阔气人家了。像秦家这般有钱,也不知要祖上几辈子的努力,便是秦家人自己也很难讲清。

在前清,仕、农、工、商,生意人最下等。秦仲卿的父亲,那时候似看出了什么门道,许是预见了民国之兴盛?他先后把两个儿子送去留洋。后来秦老爷病故,忙乱中,他把生意统统推给了大儿子秦仲恺。秦老爷还在世时,从他娶的第一房太太算起,共娶了六位太太,这其中有五位姨太太。

太太死得早。秦仲卿的哥哥是二姨太所生,虽然是二姨太,但与太太的差别,也不过只是称谓不同。秦仲卿则是四姨太的孩子。二姨太、三姨太在秦老爷过世不久也跟着去了。四姨太是去年才过世。唯有五姨太尚年轻些。秦老爷死后,她分得一份遗产,收拾东西回老家去了,秦仲卿只与她见过一面,是在秦老爷去世当天见过一面。后来听说,她改了嫁,却依旧是给人家做“包房”,再后来,也就没了音信。六姨太,也就是秦仲卿叫六妈的人,她是秦老爷一大把年纪还不忘怀春,娶回来的歌女,只比秦仲卿大四岁,却要比秦仲恺小上一岁。

六姨太很可怜,因她是众位姨太太中最年轻且地位最低的,所以秦老爷死后她没分到半点遗产。至于二姨太死后的财产,自然全留给了秦仲恺,后来被他充了公,三姨太没有子女,遗产也被他充了公,秦仲恺说:“商行也是老爷留下的遗产。”四姨太的不用问,一定是给了秦仲卿。

六姨太很可怜。秦老爷还在世时,她原本有个相好,与她年纪相当。她一直背着秦老爷,密密地跟他往来,秦老爷病重时,她跟相好说:“等拿到钱,咱们就远走高飞。”结果美梦泡汤了,连那个相好也离开了她。她只得留在秦家混日子,混一日算一日。

“你呀你!别六妈六妈地叫,行不行?!”六姨太摇着手里的小扇子,赌气似地靠坐在沙发上,她翘着二郎腿,也不看秦仲卿一眼,“你跟你哥哥,一个叫姨娘,一个叫六妈。难道我天生就是给人当小老婆的不成?难道我就成了老太婆不成!想当初,我当初也是北平……”她突然顿住,站起身,转过来,盯住秦仲卿,“你要出门?!要去哪儿?”

“昨天哥哥说要我到行里帮忙,我过去瞧瞧。”

“唉!走吧!走吧!”她忽然叹息地摇摇头,“人人都尥蹶子,连你也要走,才回来就又要走!”

“我只是去趟商行,又不是再去留洋。”秦仲卿朝她笑笑。

“算了算了,管你去哪儿!都走吧,走吧!留我一个,走吧,走吧。”她说着,转身慢悠悠地踏上台阶,回二楼自己的房间去了。她那白底蓝花的闪缎子旗袍,将她的背影勾勒得十分美妙,仿佛一只做工精巧的青花瓷瓶。秦仲卿觉得,这只做工精巧的瓷瓶内里已经遍布裂痕,不知几时,就会自己碎掉。

秦仲卿与六姨太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年前,他回国的时候。当初,他只是对父亲的荒唐举动感到惊愕,也只有惊愕。直到现在,他了解她的事儿,却不了解她的人。除了哥哥,她是唯一的“亲人”。有时候,他有些琐事向她询问,她愿意帮他拿主意。他按照规矩叫她“六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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